四川大学青年志愿者协会财务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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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愿财务管理制度

志愿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志愿组织的财务管理,确保财务活动的合规性、透明性和有效性,促进志愿事业的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志愿组织及其下属机构,包括但不限于志愿服务项目、志愿者协会、志愿者基金会等。

第三条志愿财务管理制度遵循以下原则:1. 法规原则: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财务会计制度;2. 公开透明原则:财务活动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3. 诚信原则:诚实守信,保证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4. 效率原则:提高财务管理效率,确保资金使用效益最大化。

第二章财务管理组织架构第四条志愿组织应设立财务管理机构,负责组织内部财务管理工作。

财务管理机构由以下部门组成:1. 财务部:负责组织内部财务活动的具体实施;2. 审计部:负责对财务活动进行审计监督;3. 监事会:负责对财务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第五条财务部负责人应具备以下条件:1. 具有财务、会计等相关专业背景;2.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素养;3. 具有丰富的财务管理经验。

第三章财务管理内容第六条财务收入管理1. 志愿组织应建立健全财务收入管理制度,明确收入来源、收入项目和收入标准;2. 收入应及时入账,不得隐瞒、截留、挪用;3. 收入的核算应真实、准确、完整。

第七条财务支出管理1. 志愿组织应建立健全财务支出管理制度,明确支出范围、支出项目和支出标准;2. 支出应根据项目需求合理规划,确保资金使用效益;3. 支出凭证应齐全、规范,并经相关责任人签字确认。

第八条资金管理1. 志愿组织应建立健全资金管理制度,确保资金安全、合规使用;2. 资金收支应实行日清月结,定期编制财务报表;3. 资金使用应严格按照预算执行,不得超支。

第四章财务监督与审计第九条志愿组织应建立健全财务监督制度,对财务活动进行监督,确保财务活动合规、透明。

1. 财务监督部门应定期对财务活动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2. 监事会应定期对财务监督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志愿者协会财务制度

志愿者协会财务制度

志愿者协会财务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志愿者协会的财务管理,提高财务管理效率,保障资金安全,确保资金使用的合理性、规范性、公正性和透明性,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该制度适用于志愿者协会的所有会计工作,确保会计工作的规范进行。

第三条志愿者协会财务制度的修订应当经过理事会审议通过,并及时向全体志愿者公布,以便志愿者了解和执行。

第二章财务管理第四条志愿者协会设立财务委员会,负责协会的财务管理工作,包括财务预算、会计核算、财务监督、资产管理等。

第五条志愿者协会应当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包括财务管理制度、会计制度、资产管理制度等。

第六条志愿者协会应当建立完善的会计核算体系,确保会计核算准确、及时、真实。

第七条志愿者协会应当建立健全的财务监督机制,建立日常监督、定期监督、专项监督和临时监督相结合的监督体系。

第八条志愿者协会应当建立合理的资产管理制度,保管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报表等财务文件,对资产进行定期盘点,确保资产安全。

第三章财务预算第九条志愿者协会年度预算应当依据协会工作计划及需要,确定收支预算,制定财务预算。

第十条志愿者协会应当根据工作需要,制定年度预算,并在财务委员会审核通过后报理事会审议通过。

第十一条志愿者协会应当根据年度预算编制财务报告,分析预算执行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第四章会计核算第十二条志愿者协会应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规定,进行会计核算,确保会计准确、完整、真实、及时。

第十三条志愿者协会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规定,建立会计账簿,编制财务报表。

第十四条志愿者协会应当定期对会计账簿进行核对,发现错误及时修改,确保账目正确。

第五章财务监督第十五条财务委员会对财务监督负有监督责任,应当对财务管理进行监督检查,确保财务管理工作的规范进行。

第十六条财务委员会应当定期召开会议,对财务情况进行全面了解,提出合理化建议,及时解决财务问题。

志愿者组织财务管理制度

志愿者组织财务管理制度

一、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志愿者组织的财务行为,保障组织财务活动的合法性、合规性和有效性,促进组织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志愿者组织的所有财务活动,包括资金筹集、使用、管理、监督等。

第三条志愿者组织财务活动应遵循以下原则: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2. 诚实守信,公平公正;3. 严格管理,合理使用;4. 透明公开,接受监督。

二、财务机构与人员第四条志愿者组织应设立财务管理部门,负责组织财务活动的规划、组织、协调和监督。

第五条财务管理部门负责人应具备以下条件:1.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2. 熟悉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知识;3. 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沟通能力。

第六条财务管理部门应配备专职或兼职财务人员,负责日常财务核算、报表编制、资金管理等。

三、资金筹集与使用第七条志愿者组织的资金筹集渠道包括:1. 社会捐赠;2. 政府资助;3. 企业赞助;4. 会员会费;5. 其他合法途径。

第八条志愿者组织的资金使用范围包括:1. 组织运营成本;2. 项目实施经费;3. 志愿者培训与奖励;4. 公益活动经费;5. 其他合法用途。

第九条资金筹集和使用应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确保资金安全、合规、高效。

四、财务核算与报告第十条财务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财务核算制度,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

第十一条财务管理部门应定期编制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

第十二条财务报表应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志愿者组织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五、财务监督与审计第十三条志愿者组织应建立健全财务监督制度,对财务活动进行全程监督。

第十四条财务监督部门应定期对财务活动进行审查,确保财务活动的合规性。

第十五条志愿者组织应定期接受外部审计,对财务活动进行全面审计。

六、附则第十六条本制度由志愿者组织制定,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七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志愿者协会财务管理制度(DOC)

志愿者协会财务管理制度(DOC)

志愿者协会财务管理制度(DOC)志愿者协会财务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加强志愿者协会的财务管理,规范各项财务行为,提高财务管理水平和效率,制定本《志愿者协会财务管理制度》。

二、财务管理机构1.志愿者协会设立专职财务人员,负责全面管理协会的财务工作。

2.财务人员应具备财务基础知识和技能,熟悉国家和地方财务法规,能够独立进行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工作。

3.财务人员应保持一定的准确性和保密性,严格维护志愿者协会的声誉和形象。

三、财务收支管理1.费用支出(1)在签订合同前,应制定费用预算,明确支出范围和金额,并经过理事会批准后方可实施。

(2)财务人员应控制费用支出,确保合理和节约。

审批费用时,应注意遵守相关法规和政策,不得违法或违规颁发。

(3)对于支出,必须仔细核对票据凭证,并根据法规和标准进行审核、登记和保存。

2.收入管理(1)入款应当全额到账,否则不予认可。

(2)财务人员应制定入款记录表,并按照会计法规和标准进行审核、登记和保存。

(3)入款凭证必须存储得当,通常打印或填写日志单时,应使用财务打印机打印。

(4)关于捐赠收入的管理,应按照有关管理实施办法进行。

四、财务报表管理1.财务年度计划每年1月底前,应编制财务年度计划,并提交理事会审核批准。

财务年度计划应包括收入和支出两部分,针对协会各项活动预测,设置详细的收支预算,以便全年考虑数额框架,提高经费的使用效率。

2.财务报表(1)财务年度报告应于每年年初编制并由理事会批准后发布。

(2)财务年度报告及月度报表应注明日期、月份、报告人、审核人。

(3)在制定财务报表时,必须采用正确的会计方法和操作规程,确保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

(4)在财务报表中,所有的资产、负债和收支事项都必须真实、准确地表述,不允许隐瞒、失实和漏报。

五、财务核算和审计1.财务核算(1)财务核算应根据会计法规和标准进行,完整、准确地计算资产、负债、收入和支出等项事项。

(2)应编制各种账目、账簿以及科目余额表等财务核算记录材料,以满足财务管理的需要。

志愿者协会财务管理制度

志愿者协会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志愿者协会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保障协会财务活动的合法性、合规性,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志愿者协会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志愿者协会的所有财务活动,包括资金筹集、使用、管理和监督等方面。

第三条志愿者协会财务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性原则: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二)真实性原则:确保财务数据的真实、准确、完整;(三)及时性原则:及时反映财务状况,保证财务信息的时效性;(四)安全性原则:加强资金安全管理,防止财务风险;(五)效益性原则: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合理控制成本。

第二章财务机构与职责第四条志愿者协会设立财务部,负责协会的财务管理工作。

第五条财务部的主要职责:(一)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确保财务活动的合法性、合规性;(二)编制财务预算,执行财务计划,合理控制成本;(三)负责协会的资金筹集、使用、管理和监督;(四)定期进行财务分析,提出改进措施;(五)负责财务报告的编制和报送;(六)协助审计、税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三章资金管理第六条资金筹集:(一)协会的资金来源包括会费、捐赠、政府资助、社会赞助等;(二)筹集资金时,应明确资金用途,签订捐赠协议或合同,确保资金使用合法合规。

第七条资金使用:(一)资金使用应严格按照预算执行,不得擅自改变资金用途;(二)资金支出应提供合法票据,确保支出真实、合规;(三)大额资金支出需经协会理事会审批。

第八条资金管理:(一)设立专户管理资金,确保资金安全;(二)定期进行资金盘点,核对账目,确保账实相符;(三)加强对现金、银行存款等资金的管理,防止资金流失。

第四章财务报告与审计第九条财务报告:(一)财务部每月编制月度财务报表,每季度编制季度财务报表,每年编制年度财务报表;(二)财务报表应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协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第十条审计:(一)协会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内部审计,确保财务管理的合规性和有效性;(二)接受审计、税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配合其开展审计工作。

青年志愿者协会财务制度

青年志愿者协会财务制度

青年志愿者协会财务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青年志愿者协会的财务管理,确保资金得到正确、合理、有效的使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青年志愿者协会财务制度适用于青年志愿者协会内部各级组织和成员,在财务管理和资金使用方面必须遵守本制度的规定。

第三条青年志愿者协会财务制度的遵守和执行要求严格,任何违背或篡改本制度的行为都将受到严肃处理。

第四条青年志愿者协会会计工作必须依法纪律,公开透明,规范标准,规范操作,确保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第二章资金来源第五条青年志愿者协会的资金来源主要包括政府补助、委托管理项目资金、会员捐赠、会员申请助学基金等。

第六条青年志愿者协会应当建立完善的资金使用制度,确保资金不被挪作他用,保证资金的合理利用。

第三章财务管理第七条青年志愿者协会应当建立健全的会计核算制度,确保每笔资金的来源和去向一目了然,方便日后的审计和盘点。

第八条青年志愿者协会应当建立财务审核程序,包括资金审批、付款审核、报销审批等环节,确保会计核算的准确性和合法性。

第九条青年志愿者协会会计人员应当具备一定的会计知识和经验,熟悉相关法律法规,遵守财务制度,勤勉尽职,保护会计资料的安全和机密。

第十条青年志愿者协会应当每季度进行财务审计,每年进行年度财务审计,确保账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第四章资金使用第十一条青年志愿者协会的资金使用应当遵循合理、规范、公开、透明的原则,确保资金的使用符合协会宗旨和大会决议。

第十二条资金使用必须经过会计审核和财务批准,凭借相关凭证,遵守会计凭证的记账规则,确保每笔支出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第十三条青年志愿者协会应当建立资金使用档案,包括申请资金使用流程、使用者、使用日期、资金去向等信息,方便核查和审计。

第五章监督管理第十四条青年志愿者协会应当设立财务监督部门,对财务管理进行监督和管理,对涉及财务的事项进行审核和审批。

第十五条青年志愿者协会财务监督部门应当定期向理事会和会员大会报告财务情况,接受会员的监督和审查,确保财务管理的透明和公开。

志愿者协会财务管理制度

志愿者协会财务管理制度

志愿者协会财务管理制度1. 引言本文档旨在规范志愿者协会的财务管理,确保财务活动的透明性、准确性和合规性。

志愿者协会财务管理制度的实施将有助于保护组织和志愿者的权益,提升财务运作的效率和可持续性。

2. 财务部门职责财务部门是协会负责财务管理的核心部门,其职责涵盖以下几个方面: - 编制年度财务预算并监督执行; - 负责会计记录和账务处理; - 定期编制财务报表并向管理层和志愿者公布; - 组织进行内部财务审计; - 提供财务咨询和支持服务。

3. 财务流程为确保财务管理的规范性和准确性,财务部门应遵循以下财务流程: - 3.1 收款流程 - 3.1.1 志愿者协会仅接受合法授权的收款人员进行收款活动; - 3.1.2 收款人员应及时、准确地登记收款并开具收据; - 3.1.3 收款人员应将收款及时存入指定的银行账户; - 3.1.4 财务部门应定期核对账目,确保收款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 3.2 付款流程– 3.2.1 付款需经过授权审批,并由财务部门进行付款;– 3.2.2 财务部门应核对付款凭证的合法性和准确性;– 3.2.3 付款后应及时记录并归档相关凭证。

• 3.3 报销流程– 3.3.1 志愿者若需要报销,需按规定填写报销单,并附上相关凭证和支持文件;– 3.3.2 财务部门应进行审核,并核对报销单和凭证的真实性;– 3.3.3 审核通过后,财务部门应及时安排付款。

4. 财务控制为确保财务活动的合规性和风险控制,志愿者协会应采取以下措施: - 4.1 会计核算 - 4.1.1 志愿者协会应建立健全的会计制度和账务管理制度,确保会计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4.1.2 财务部门应严格执行会计政策,按照会计原则进行记账和核算; - 4.1.3 定期进行会计检查和内部审计,及时发现和纠正错误和问题。

• 4.2 财务报表– 4.2.1 志愿者协会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要求编制财务报表;– 4.2.2 财务报表应真实、准确地反映协会的财务状况、运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4.2.3 财务部门应及时编制和公布财务报表,并提供必要的解释和分析。

志愿者协会财务管理制度规定(3)

志愿者协会财务管理制度规定(3)

志愿者协会财务管理制度规定(3)志愿者协会财务管理制度规定志愿者协会财务管理制度篇3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协会的财务管理和规范协会的会计制度,更好地落实执行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协会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协会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一)建立和健全财务制度,加强财务监督。

(二)加强经济核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维护财产物资的完整和安全,不断挖掘潜力,充分发挥财产物资的经济效益。

第三条协会财务须配备符合国家上岗证规定的专职或兼职会计人员和出纳人员,会计不得兼任出纳。

第四条按“统一领导,归口管理”的原则,在协会主要负责人统一领导下,一切财务收支活动都由协会财务部负责管理。

第五条协会会计人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财政部发布的《会计人员工作规则》、《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开展协会的财务工作。

第六条协会财务管理的内容包括:财务核算基本要求、财务收入管理、专项活动管理、固定资产管理、资金管理。

第二章财务核算基本要求第七条协会的会计期间为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

第八条协会应按月编制财务报表。

年终要认真总结,及时准确地编制年度决算报表。

第九条协会财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业务活动表以及现金流量表。

第三章财务收支管理第十条协会收入包括“会费收入”、“政府补助收入”“其他收入”。

会费收入是指协会会员单位缴纳的会费形成的收入。

会费的收取按照《玉环县环保志愿者协会财务管理和会费收取办法》执行。

政府补助收入包含财政为协会专项活动拨出经费以及其他财政补助收入。

其他收入是指银行存款利息、赔偿金等收入。

第十一条协会的各项收入,必须执行国家有关收费政策的规定,各项收入都须交财务部门送存开户银行,不得坐支。

其中会费主要用于根据《玉环县环保志愿者协会》规定开展的业务活动,不得挪作他用;财政对于协会专项活动的拨款要专款专用,不挤占挪用。

第十二条协会的各项收入,必须严格按照财政部《财政票据管理手册》以及税法相关规定对外开具发票、收据等。

志愿协会财务制度

志愿协会财务制度

志愿协会财务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志愿协会财务管理,保障资金使用的透明和合法,确保志愿活动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此财务制度。

二、财务管理机构1. 志愿协会设立财务管理机构,负责对协会的财务收支进行监督和管理。

2. 财务管理机构由理事会选举产生,负责编制年度预算、审核会计账目、监督资金使用等工作。

三、财务管理人员1. 财务管理人员由理事会选聘产生,具有相关财务管理经验和职业资格。

2. 财务管理人员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忠实执行协会的财务制度,保护协会的财产安全。

四、资金来源1. 协会的资金主要来源为会员会费、捐赠款、赞助款等,必须经过理事会审批。

2. 资金使用必须合理、透明、公正,不得挪用。

五、财务预算1. 财务管理人员要根据协会的经营情况和发展规划编制年度预算。

2. 预算要经过理事会审议通过,并严格执行。

六、会计核算1. 财务管理人员要建立健全的会计核算制度,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进行核算。

2. 每月要进行财务汇总,及时制作财务报表,向理事会汇报。

七、审计监督1. 协会每年进行一次审计,对协会的财务进行审计监督。

2. 审计结果要及时向理事会和会员公布,确保资金的安全和合法使用。

八、财务报告1. 财务管理人员要及时向理事会和会员报告财务收支情况。

2. 财务报告要真实、准确、透明,确保信息的公开和透明。

九、资金管理1. 资金要按照规定的流程进行调拨和使用,不得私自挪用。

2. 资金使用要符合预算和项目安排,不得违规支出。

十、违规处理1. 对于违反财务制度的行为,协会将进行严肃处理,包括责任追究、罚款等。

2. 对于涉嫌贪污、挪用资金的行为,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十一、附则本财务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经过理事会审议通过,并报会员大会批准。

如有需要修改,须经过理事会和会员大会的审议通过。

以上为志愿协会财务制度的内容,希望全体志愿者认真遵守,共同维护协会的财产安全和发展。

志愿者财务管理制度

志愿者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志愿者组织的财务行为,保障志愿者组织健康发展,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志愿者组织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志愿者组织及其下属分支机构。

第三条志愿者组织应依法设置会计账簿,保证财务信息的真实、完整、准确。

第二章财务管理职责第四条志愿者组织负责人对本组织的财务管理全面负责,包括财务制度的制定、执行、监督和财务报告的审批。

第五条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制定和实施财务管理制度,组织实施财务核算、监督和审计工作。

第六条会计人员负责会计核算、会计监督、财务报告编制等工作,严格遵守会计法律法规和本制度。

第三章财务收支管理第七条志愿者组织的财务收支必须合法合规,遵循公开、透明、节约的原则。

第八条财务收入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类:(一)捐赠款物;(二)政府资助;(三)会员会费;(四)其他合法收入。

第九条财务支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类:(一)志愿者活动经费;(二)志愿者培训、交流、表彰等经费;(三)办公费用;(四)其他合法支出。

第十条财务收支应严格按照预算执行,如有超出预算的支出,需经财务负责人审批。

第四章会计核算第十一条志愿者组织应按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包括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等。

第十二条会计凭证应真实、完整、合法,包括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

第十三条会计账簿应按照会计科目设置,保证账务的连续性、系统性和准确性。

第十四条财务会计报告应按年度编制,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

第五章财务监督第十五条志愿者组织应建立健全财务监督制度,对财务收支进行全过程监督。

第十六条财务监督包括以下内容:(一)财务预算执行情况;(二)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三)财务会计报告的准确性;(四)其他需要监督的事项。

第十七条财务监督部门有权对财务收支提出质疑,要求相关人员说明情况。

第六章附则第十八条本制度由志愿者组织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青年志愿者财务管理制度

青年志愿者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青年志愿者组织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保障志愿者活动经费的合理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参与青年志愿者活动的志愿者及其所在组织。

第三条青年志愿者组织财务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性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财务活动合法合规。

(二)真实性原则:财务凭证、账目等必须真实、准确、完整。

(三)完整性原则:财务收支必须全面反映组织的财务状况。

(四)公开透明原则:财务信息应及时公开,接受监督。

(五)节约原则:合理使用经费,降低成本,提高效益。

第二章财务管理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四条青年志愿者组织设立财务管理部门,负责财务管理的日常工作。

第五条财务管理部门职责:(一)制定和实施财务管理制度;(二)编制财务预算和执行情况报告;(三)负责会计核算、账务处理、财务报表编制和税务申报;(四)监督经费使用情况,确保经费合理、合规使用;(五)组织开展财务培训和咨询服务;(六)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审计、评估等工作。

第三章财务预算及执行第六条青年志愿者组织每年编制年度财务预算,经志愿者代表大会或理事会批准后执行。

第七条财务预算应包括以下内容:(一)收入预算:包括捐赠收入、政府资助、社会赞助等;(二)支出预算:包括志愿者活动经费、办公经费、人员经费、固定资产购置等;(三)预算调整:根据实际情况,可对预算进行调整。

第八条财务预算执行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需调整预算,应报志愿者代表大会或理事会批准。

第四章经费管理第九条青年志愿者组织经费来源主要包括:(一)捐赠收入:包括现金、支票、汇款等;(二)政府资助:包括财政拨款、政府购买服务等;(三)社会赞助:包括企业、个人或社会团体赞助等;(四)其他收入:如利息收入、财产租赁收入等。

第十条经费管理应遵循以下规定:(一)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捐赠、资助、赞助等政策法规;(二)捐赠、资助、赞助等收入应及时入账,不得截留、挪用;(三)经费支出应严格按照预算执行,不得擅自改变用途;(四)经费支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原始凭证,并经财务管理部门审核批准。

校青协财务管理制度

校青协财务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规范校青年志愿者协会(以下简称“校青协”)的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校青协各项活动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二、财务管理原则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财务管理制度,确保财务活动的合法性、合规性。

2. 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保证财务决策的科学性和透明性。

3. 坚持勤俭节约原则,合理使用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4. 坚持责任追究原则,对违反财务管理制度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三、财务组织机构1. 校青协设立财务部,负责校青协的财务管理工作。

2. 财务部由部长一名、副部长一名和财务干事若干名组成。

3. 财务部长由校青协理事会提名,经校青协全体会员大会选举产生。

四、财务收支管理1. 校青协的经费来源主要包括:会员会费、社会捐赠、政府资助、活动收入等。

2. 校青协的经费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1)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的支出;(2)购买服务所需的物品和设备;(3)宣传、培训、交流等活动的支出;(4)日常办公费用;(5)其他与校青协工作相关的支出。

3. 校青协的财务收支必须严格按照预算执行,不得擅自调整预算。

4. 校青协的财务收支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记录在财务账簿中。

五、财务审批制度1. 校青协的经费支出实行审批制度,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1000元以下的支出,由财务部长审批;(2)1000元(含)至5000元的支出,由财务部长提出意见,经校青协理事会审批;(3)5000元(含)以上的支出,由财务部长提出意见,经校青协理事会研究决定。

2. 财务审批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预算,不得超支。

六、财务监督与审计1. 校青协的财务工作接受校团委、校学生会等相关部门的监督。

2. 校青协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财务审计,审计报告向校青协全体会员大会报告。

3. 对违反财务管理制度的行为,校青协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七、附则1. 本制度由校青协理事会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原有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校青协财务管理制度

校青协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校青年志愿者协会(以下简称“校青协”)的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保障协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校青协《章程》,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1. 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2. 坚持公开透明、民主管理;3. 量入为出、勤俭节约;4. 合理使用资金,确保资金安全。

第二章资金来源第三条校青协经费来源包括:1. 会员交纳的会费;2. 社会各界捐赠;3. 政府及企事业单位资助;4. 协会开展活动所得收入;5. 协会银行存款利息;6. 其他合法收入。

第三章资金使用范围第四条校青协经费的使用范围:1. 协会日常办公经费;2. 志愿者活动经费;3. 志愿者培训、表彰及奖励经费;4. 志愿者服务项目经费;5. 协会宣传、推广经费;6. 协会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等。

第四章财务管理职责第五条校青协设立财务管理部门,负责协会的财务管理工作。

第六条财务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1. 制定协会财务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2. 负责协会经费的筹集、使用和监督;3. 编制年度财务预算和决算;4. 定期进行财务报表编制和财务分析;5. 对协会财务状况进行监督检查;6. 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和审计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五章财务审批与监督第七条协会经费的审批程序:1. 协会会长办公会议审议;2. 协会理事会或全体会员大会审议;3. 财务管理部门执行。

第八条协会经费的使用,严格按照审批程序执行,确保资金合理、合规使用。

第九条协会财务收支情况应定期向理事会或全体会员大会报告,接受监督。

第六章附则第十条本制度由校青协理事会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通过本制度的实施,校青协将加强财务管理,确保资金安全、合理使用,为协会的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青协财务制度范本

青协财务制度范本

青协财务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青年志愿者协会(以下简称“青协”)的财务管理工作,保障资金安全和合理使用,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制订本《青协财务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青协的全体成员,负有资金管理职责的成员应严格按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青协财务管理工作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财务管理人员应增强责任意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组织规定,确保资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

第四条青协财务管理工作应与组织的工作相适应,充分发挥资金的支撑作用,服务于青年志愿者参与各项活动。

第二章资金管理第五条青协的资金主要来源包括组织经费、会员活动费、赞助款等,必须做到明确、规范、透明。

第六条青协应建立健全的资金管理制度,规范资金的获取、使用和监督,确保资金的安全和合理利用。

第七条青协财务管理人员在接收资金时,应认真核对款项数额和来源,确保资金数额与记账一致。

第八条青协应建立台账制度,将每一笔资金收支情况清晰记录,确保账目清晰、完整、真实。

第九条青协财务管理人员不得挪用、私分、侵占、挤占资金,对违法违规的行为要及时发现并严肃处理。

第十条青协应及时报送资金使用情况,确保组织和利益相关方对资金情况有充分了解。

第三章支出管理第十一条青协的支出应合理、规范、透明,务必按照预算安排和工作计划执行。

第十二条青协的支出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不得随意挪用或私自支出。

第十三条青协应建立供应商管理制度,建立合理的采购流程和准入机制,确保采购的合法合规。

第十四条青协财务管理人员在支出审核过程中,应核对相关单据和凭证,确保支出金额和用途合理,符合组织规定。

第十五条青协支出的项目和金额应在预算范围内,对于超支项目应及时报备并做出解释。

第十六条青协应建立严格的差旅费管理制度,确保出差人员合理、节俭使用差旅费用。

第四章收入管理第十七条青协收入主要包括各项活动及项目的收入、赞助款、捐赠款等,应按规定进账并及时登记。

第十八条青协应建立完善的收入管理制度,确保资金入账及时、准确、完整。

青协财务管理制度

青协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青年志愿者协会(以下简称“青协”)的财务管理工作,确保资金使用合理、合规,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青协所有财务活动,包括资金收入、支出、管理、监督等。

第三条青协财务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1. 合法性原则: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制度。

2. 透明性原则:财务活动公开透明,接受监督。

3. 节约性原则:合理使用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4. 安全性原则:确保资金安全,防止损失和浪费。

第二章资金管理第四条资金来源:1. 社会捐赠:包括个人、企业、机构等捐赠的资金。

2. 政府资助:根据相关政策申请的政府资助资金。

3. 协会活动收入:包括会员费、活动收费等。

4. 其他收入:经批准的其他合法收入。

第五条资金支出:1. 人员费用:包括志愿者培训、奖励、补贴等。

2. 活动费用:包括活动策划、物资采购、场地租赁等。

3. 办公费用:包括办公用品、水电费、网络费等。

4. 其他费用:经批准的其他必要支出。

第六条资金管理责任:1. 会长负责协会财务工作的全面领导。

2. 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财务管理工作,包括资金收入、支出、核算、报表编制等。

3. 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经费的使用和管理。

第三章财务核算与报告第七条财务核算:1. 遵循会计准则和财务制度,建立健全会计核算体系。

2. 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及时、准确地进行财务核算。

3. 定期进行财务盘点,确保账实相符。

第八条财务报告:1. 每月编制月度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

2. 每年编制年度财务报表,并进行审计。

3. 定期向会长汇报财务状况,必要时向全体会员报告。

第四章监督与检查第九条财务监督:1. 会长对财务工作进行全面监督。

2. 财务负责人对财务工作实施内部监督。

3. 会员对财务工作实施民主监督。

第十条财务检查:1. 定期进行财务检查,确保财务活动合规、合法。

2. 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青协财务制度

青协财务制度

青协财务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青年志愿者协会(以下简称“青协”)的财务管理工作,维护组织财务安全,提高财务管理效率和透明度,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组织章程,制定本财务制度。

第二条本财务制度适用于青协的各级组织。

第三条所有青协成员需遵守本财务制度,严格执行各项财务规定。

第四条对于违反财务制度规定的行为,将按照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第二章财务管理机构第五条青协设立财务管理机构,统一负责青协的财务管理工作,具体包括:(一)制定财务管理制度和规定,监督财务管理工作的执行情况;(二)组织财务报表的编制和审定;(三)审核和监督青协各级组织的财务管理情况;(四)负责青协的资金管理、收支管理、会计核算工作。

第六条青协的财务管理机构由经验丰富、责任心强、具备财务知识和专业技能的成员组成,定期接受相关培训,不得涉及与自己利益相关的财务事项。

第七条财务管理机构设立正副财务管理人员,负责青协的日常财务管理工作,实施财务制度和规定。

第八条青协财务管理机构定期向青协领导班子报告工作情况,并接受领导的监督和指导。

第九条财务管理机构制定保管财务资料的办法和措施,保障财务资料的安全,不得私自擅自转移、挪用财务资金。

第三章资金管理第十条青协的资金来源主要包括会员费、赞助款、捐赠款等方式。

第十一条青协各级组织应建立健全资金管理制度,保障资金安全和合理运用。

第十二条资金管理应遵守以下原则:(一)合法合规原则,依法依规收支;(二)保障资金安全,建立健全资金监管制度;(三)合理运用资金,确保资金用途符合青协宗旨。

第十三条青协的各级组织应定期进行资金审计,向财务管理机构报告审计情况。

第四章收支管理第十四条青协的收支管理应遵守以下原则:(一)收支公开透明,确保财务公开;(二)收支程序规范,遵守程序规定;(三)收支凭证齐全,确保凭证真实有效。

第十五条青协的各级组织应及时、准确地进行收支登记,建立健全收支登记账簿。

第十六条青协的各级组织应建立健全内部审批程序,确保各项支出符合财务预算和相关规定。

青年协会财务管理制度

青年协会财务管理制度

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青年协会的财务管理工作,规范财务行为,保障协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青年协会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青年协会所有财务活动,包括经费筹集、使用、管理和监督等。

第三条青年协会财务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1. 合法性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确保财务活动的合法性。

2. 公开透明原则:财务活动公开透明,接受会员监督。

3. 专款专用原则:专款专用,确保各项资金用于协会业务活动。

4. 勤俭节约原则:厉行节约,合理使用资金。

二、经费来源第四条青年协会经费来源包括:1. 会员交纳的会费;2. 企业、社会团体和个人捐赠;3. 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资助;4. 协会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5. 利息收入;6. 其他合法收入。

三、经费使用第五条青年协会经费使用范围:1. 协会日常工作开支,如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等;2. 举办各类活动经费,如培训、讲座、比赛等;3. 会员福利、奖励和补贴;4. 人才引进和培养经费;5. 协会固定资产购置、维修和维护;6. 其他经协会理事会批准的合理支出。

第六条协会经费使用应严格按照预算执行,不得挪用、侵占和私分。

四、财务管理第七条协会设立财务部,负责协会的会计核算、资金监管和财务管理。

第八条财务部应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包括会计核算制度、财务审批制度、资金管理制度等。

第九条协会财务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会计从业资格,严格执行财务制度,保证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十条协会财务年度终了,应编制年度财务报告,经理事会审核后,提交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审议。

五、监督与审计第十一条协会财务活动接受理事会和会员的监督。

第十二条协会每年至少接受一次财务审计,审计结果向社会公布。

第十三条协会更换法定代表人或理事会成员时,必须接受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组织的财务审计。

六、附则第十四条本制度由青年协会理事会负责解释。

志愿组织财务管理制度

志愿组织财务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志愿组织的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保障志愿组织各项活动的顺利开展,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志愿组织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财务管理原则1. 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

2. 坚持公开、透明、规范、高效的原则。

3. 确保资金安全、合理、有效使用。

4. 保障志愿组织各项活动的顺利开展。

三、财务组织架构1. 志愿组织设立财务管理部门,负责财务管理的具体工作。

2. 财务管理部门负责人由志愿组织理事会或管理层任命,负责财务管理的全面工作。

3. 财务管理部门下设会计、出纳等岗位,具体负责财务核算、资金管理、财务报表编制等工作。

四、财务收支管理1. 财务收入管理(1)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法组织收入。

(2)建立健全收入管理制度,明确收入来源、标准和程序。

(3)加强收入核算,确保收入真实、准确、完整。

2. 财务支出管理(1)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合理编制支出预算。

(2)严格执行预算,控制支出,确保资金使用效益。

(3)建立健全支出审批制度,明确支出标准和程序。

(4)加强支出核算,确保支出合规、合理、有效。

五、资产管理1. 财务管理部门负责对志愿组织的资产进行管理。

2. 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明确资产购置、使用、处置等环节的规范程序。

3. 加强资产核算,确保资产安全、完整。

4. 定期对资产进行盘点,确保账实相符。

六、财务报告1. 财务管理部门每月编制月度财务报表,每季度编制季度财务报表,每年编制年度财务报表。

2. 财务报表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志愿组织的财务状况。

3. 财务报表经审计后,及时向理事会或管理层报告。

七、监督与检查1. 志愿组织设立财务监督委员会,负责对财务管理工作进行监督。

2. 财务监督委员会定期对财务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3. 对违反财务管理制度的行为,依法追究责任。

八、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志愿组织理事会或管理层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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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大学青年志愿者协会财务管理制度
总贝U
第一条为加强协会的财务管理,健全财务制度,规范经费收支,保障协会工作的正常运行,根据《四川大学青年志愿者协会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范围为四川大学青年志愿者协会(下简称协会)。

财务管理设置
第三条财务管理由协会办公室具体经办,四川大学青年志愿者协会主席为首问责任人,分管副主席对协会、主席负责。

第四条办公室应设置专人专门负责财务管理,实行对账、物实行分别管理。

设置协会财务总账和各类专项资金明细账。

设置原始凭证以及各种单据的保管夹,分类整理和保管,不得遗失,损毁。

第五条各种财务收支两条线的登记必须按照规定程序,准确填写登记来源、时间、大小写金额、事由等明细项。

所有财务报表不得擅自涂改,不得补填,漏填。

确需更改的,需经分管副主席同意,并在更改后签章。

第六条各种财务收支的登记以权责发生制为依据。

财务收入
第七条协会的财务收入主要的来源包括:
(一)团委及其他上级组织拨款
(二)赞助收入
(三)捐赠收入
(四)获得奖励
(五)其他收入
财务收入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一)现金
(二)实物
第八条取得财务收入后,经手人须在一日内将所得财务收入送交办公室。

办公室相关人员进行填写登记(一式两份),并将所得收入记入财务总账;需要设立明细账的专项资金,按规定设立明细账。

签收单一份交财务送交人,一份留
办公室作为原始凭证保管
第九条协会财务收支情况均需及时向校团委汇报,并将相关数据向协会公开。

第十条财务收入中的现金应在银行设立活期账户保管,实物应根据其性质分类进行妥善保管。

财务支出
第十一条协会财务支出实行“量入为出”原则。

做到勤俭节约,科学配置资源,努力节约支出,提高资金的的使用效率。

第十二条协会财务支出途径主要包括:
(一)协会大型活动
(二)专项资金使用
(三)获得资金使用批准的各部门活动
(四)获得资金使用批准的志愿者服务队活动
(五)其他获得资金使用批准的活动
(六)志愿者表彰或奖励
财务支出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一)现金
(二)实物
第十三条获得资金使用批准的部门、志愿者服务队和其他活动的资金,原则上采取先垫后报的方式,即先由活动负责人垫付资金,活动后再出具相关单据至办公室报账。

报账时需持有的单据包括:主席团签署意见的《活动申报表》、活动的财务
使用清单、签盖有财务专用章的发票单据(发票单据需填写具体开票时间、有相关单位的财务专用公章、详细金额和项目等信息,发票抬头为“四川大学青年志愿者协会”或者“四川大学校团委”)。

收据需经主席团同意后方予报销。

第十四条办公室经办人员审核发票无误后,按照发票金额支付现金。

同时申领人填写收据(一式两份),并由申领人和办公室经办人员签章。

收据一份交申领
人,另一份连同发票留办公室作为原始凭证保管。

同时将支出项目记入财务
总账
第十五条协会大型活动及金额大于100元的活动,协会可预支资金。

需该活
动财务负责人持主席团签章的《活动申报表》至办公室申领。

办公室负责人员根据《活动申报表》中的“财务预算”划拨资金和物品。

有主席团审批意见的,以审批
意见为准。

第十六条办公室支出资金时,需申领人填写收据(一式两份),详细记录支
出时间、事由、大小写金额、购买物件等情况,并由申领人和办公室经办人员签
章。

收据一份交申领人,一份留办公室作为原始凭证保管。

同时将支出项目记入财务总账。

第十七条协会预支资金的活动,活动结束后,该活动的财务负责人必须持预
支收据和附有相关发票的财务使用清单至办公室报账。

报账程序同第十三条。

第十八条对于预支资金的报账,根据财务使用清单,实报实销,资金有剩余的,办公室应回收资金,并登记收入,开出收据;资金超出的,经主席团书面批准后,方可报账。

第十九条专项资金的使用。

若专项资金有具体财务使用要求,依据该要求执行,若无要求,参照其他资金使用方式执行。

第二十条若在紧急情况下需使用资金,可以电话或口头取得主席团同意,办
公室确认无误后发放资金。

但应在之后立即补办手续。

财务核查
第二^一条办公室每月进行一次财务审计。

审计内容包括:
(一)财务收支以及余额是否匹配
(二)账户登记是否真实、及时、准确和清晰
(三)原始单据是否和账户登记相符,是否有损毁;审计过程中,若发现问题,应立即上报主席团
第二十二条办公室有权力和义务考察资金使用效率,并向主席团提出相关意
见和建议。

第二十三条主席团不定时对财务状况进行核查,原则上一学期不得少于一次。

第二十四条每学期末,主席团需在主席团例会、部长例会和志愿者代表大
会上做本学期财务报告。

部长例会和志愿者代表大会成员有权对财务报告提出置疑,或不通过该报告。

责任认定
第二十五条财务管理的责任人包括:主席、办公室分管副主席、办公室部长、具体财务负责副部长、干事;各申请资金的负责人等;
第二十六条若财务报告被置疑,主席团需根据置疑内容,由执行主席负责核实、调查,并公布调查结果和处理结果。

第二十七条由于财务相关负责人个人原因造成的错误或损失,需该人承担赔偿责任;由非人为原因造成错误或损失,由主席团商议解决。

第二十八条财务责任的处理方式包括:警告、严重警告、赔偿、追回款项、销账等。

附贝U
第二十九条协会各部门及个学院志愿者服务队应该依据本制度制订各自
财务管理制度。

第三十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四川大学青年志愿者协会。

第三十一条本制度从颁布之日起实行,原财务管理制度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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