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考核评价标准(DOC 46页)

合集下载

公路工程平安工地考核评价标准(46页)

公路工程平安工地考核评价标准(46页)

附件《甘肃省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考核评价标准》(试行)1 为强化全省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规范从业行为,落实安全责任,深入推进“平安工地”建设活动,有序开展“平安工地”考核评价工作,特制定本标准。

2各建设单位应按照本标准组织开展考核评价,建设、监理和施工单位参照本标准组织开展自查考核评价。

2.1“平安工地”考核评价按照百分制计算得分。

考核评价评分90分(含)以上为示范工程(合同段),评分70分(含)—90分为达标工程(合同段),评分70分以下为不达标工程(合同段),详见表1。

表1 考核评价等级划分目总赋分值。

2.3工程项目“平安工地”考核评价计分按以下公式计算:2.3.1建设单位得分=(考核项目实得分/考核项目应得分)×1002.3.2监理单位得分=(考核项目实得分/考核项目应得分)×1002.3.3 施工单位得分=施工单位基础管理得分×0.5+施工单位施工现场得分×0.5施工单位基础管理得分=(考核项目实得分/考核项目应得分)×100施工单位施工现场得分=(考核项目实得分/考核项目应得分)×1002.3.4工程项目阶段得分P=Σ监理单位得分∑(施工单位得分×合同价)建设单位得分×0.2+————————×0.2 + ———————————×0.6监理单位个数∑施工单位合同价2.3.5 工程项目综合得分C=开工前安全生产条件审查分5(分)+(∑工程项目阶段得分/项目考核评价次数)×0.7+项目交工前考核评价得分×0.25。

注:1.工程项目开工前未开展安全生产条件审查,扣5分。

2.项目考核评价次数是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组织的考核评价次数(含复查不达标的次数)。

3.施工单位基础管理得分和施工现场得分均应达到70分(含)以上,否则不达标。

4.按照本标准开展考核评价时,考核评价单位可在相应考核项目内酌情扣分,扣分不超过该考核项目规定的权重分数。

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考核评价标准

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考核评价标准

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考核评价标准1 为强化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治理,规范从业行为,落实安全责任,深入推进〝平安工地〞建设活动,有序开展〝平安工地〞考核评判工作,特制定本标准。

2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开展考核评判及公路水运工程参建单位自我考核评判、复核评判均按本标准执行。

2.1〝平安工地〞考核评判按照百分制运算得分。

考核评判评分85分〔含〕以上为示范工程〔合同段〕,评分65分〔含〕—85分为达标工程〔合同段〕,评分65分以下为不达标工程〔合同段〕。

〔详见表1)表1 考核评判等级划分2.2各考核项目评分时采取扣分制,扣分限值为各考核项目总赋分值。

2.3工程项目〝平安工地〞考核评判计分按以下公式运算:2.3.1建设单位得分=〔考核项目实得分/考核项目应得分〕×1002.3.2监理单位得分=〔考核项目实得分/考核项目应得分〕×1002.3.3 施工单位得分=施工单位基础治理得分×0.5+施工单位施工现场得分×0.5施工单位基础治理得分=〔考核项目实得分/考核项目应得分〕×100施工单位施工现场得分=〔考核项目实得分/考核项目应得分〕×1002.3.4工程项目得分Σ监理单位得分∑〔施工单位得分×合同价〕建设单位得分×0.2+————————×0.2 + ———————————×0.6监理单位个数∑施工单位合同价2.3.5 工程项目综合得分P综合=开工前安全生产条件审查分5〔分〕+ 〔∑工程项目得分/项目考核评判次数〕×0.6+项目交工前考核评判得分×0.353 在确保本标准表格中类别及权重不变的情形下,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可结合本地实际情形增加或细化考核项目,调整考核项目的分值。

标记*及加黑的〝考核项目〞及〝考核内容及评判标准〞不得调整。

4工程项目开工前,建设单位按表3的要求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条件审查,对审查记录及结论署名并负责,同时将审查结果向负责监管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备案。

平安工地评价标准

平安工地评价标准

修订阐明一、修订的重要目的《江苏省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考核评价原则》()自出台以来,在我省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工作中起到了引领作用,建立了客观的项目工程安全管理评价机制,解决了项目安全管理无从下手的问题。

但通过几年的应用,有些方面已经不合用于目前“平安工地”创立工作,或多或少存在某些操作上的不便。

为了更加进一步地推动“平安工地”建设活动,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坚持以不断提高全省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管理综合水平为目的,从粗放式的管理模式向精细化工作思路转变,形成更加清晰的工作逻辑链,为此,对该原则进行修订。

二、修订的重要原则1、重要内容仍以原则为基本,对该原则中部分反复、琐碎、可操作性不强的内容予以删减,归并、调节。

2、总结近几年的有关经验与成果(如:“平安工地”创立50问),在新原则中有所体现。

3、进一步突出重点,导向性的东西予以明确(如:专项方案图表化等)。

4、进一步体现各项工作之间的逻辑关系。

5、压缩自由裁量权,细化扣分原则以便实际操作。

三、修订的重要内容1、建设单位:重在筹划、组织、引导各参建单位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将安全制度责任体系贯彻和平常安全管理工作作为重点。

2、监理单位:在对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整体理解基本上,有重点、有目的进行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控。

强化了与施工单位有关工作的相应性,如施工方案审查审批、安全检查评价等方面。

3、施工单位内业:更加强调内业指引外业和内外业互相验证,如:制度建设的五要素、专项方案图表化、大检查的五个方面等进一步突出。

增长了施工人员工伤保险、场内机动车辆检查等有关内容。

4、外业:强化通用部分,优化调节专项部分。

结合江苏省实际,对各专项内容的分数权值进项了调节。

通用部分增长了拆除工程;水运工程增长了疏浚工程;隧道工程本次未做修订。

《江苏省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考核评价原则》()(征求意见稿)一、为进一步推动我省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活动,不断提高全省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管理综合水平,对《江苏省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考核评价原则》()进行修订。

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考核评价标准

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考核评价标准

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考核评价标准公路水运工程是我国重要的基础建设项目之一,关系到国家经济发展和民生福祉。

但是,公路水运工程建设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有许多危险因素,如高空作业、起重运输、现场施工等,安全隐患很高。

为此,为了确保公路水运工程建设的安全性、高效性和可持续性,需要制定“平安工地”考核评价标准。

I. 符合建设规范建设单位要遵守国家、地方的规章制度以及工程建设标准和规范,确保公路水运工程的稳健实施。

在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施工规程和施工班次计划,确保施工过程控制得当,不得出现违规行为和超时施工现象。

II. 安全隐患排查施工前必须进行全面、系统的安全隐患排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确保安全生产倡议得以落地。

尤其是对于高空、深基坑等危险作业场所,应制定详细的安全措施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对参与施工的工人进行专业技能培训和岗位培训。

III. 施工机具维护在施工过程中,机具设备是关键要素之一,需要对施工车辆、吊车、推土机等设备进行保养和维修。

定期对施工设备进行维护和检修,确保设备可靠性和运行安全性,从而大大降低工程建设难度和安全风险。

IV. 施工现场整洁施工现场的清洁度,是衡量施工现场安全、卫生、整洁情况的重要指标。

安全生产措施不能有效地实施,若管控不严,施工现场就会造成严重的人为事故。

因此,对施工现场进行18S整理并严格要求施工人员工作流程,保证施工现场不产生垃圾、乱堆乱放等现象。

V. 施工现场宣传在施工现场设置宣传标语、告示牌等,提高施工现场安全意识和安全纪律性是必须的。

特别是对于不符合安全标准的情况,应加以强调,以此增加施工人员的责任心和纪律性,保障施工现场超强的安全水平。

VI. 施工技术先进性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存在着多种技术问题和复杂场地环境,因此,施工单位要具备专业的技术和实力。

施工单位应该对新技术加强研发,熟练掌握高效施工方案;对施工人员进行专门的岗位培训,确保全员具备应对突发事件和危害能力。

总之,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考核评价标准是非常重要的,有利于提高施工单位的责任心,确保工程安全高效的实施。

《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考核评价标准》(试行)

《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考核评价标准》(试行)

附件《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考核评价标准》(试行)1 为强化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规范从业行为,落实安全责任,深入推进“平安工地”建设活动,有序开展“平安工地”考核评价工作,特制定本标准。

2 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按照本标准组织开展考核评价,建设、监理和施工单位参照本标准组织开展自查考核评价。

2.1 “平安工地”考核评价按照百分制计算得分。

考核评价评分90分(含)以上为示范工程(合同段),评分70分(含)—90分为达标工程(合同段),评分70分以下为不达标工程(合同段),详见表1。

表1 考核评价等级划分核项目总赋分值。

2.3 工程项目“平安工地”考核评价计分按以下公式计算:2.3.1 建设单位得分=(考核项目实得分/考核项目应得分)×1002.3.2 监理单位得分=(考核项目实得分/考核项目应得分)×1002.3.3 施工单位得分=施工单位基础管理得分×0.5+施工单位施工现场得分×0.5施工单位基础管理得分=(考核项目实得分/考核项目应得分)×100施工单位施工现场得分=(考核项目实得分/考核项目应得分)×1002.3.4 工程项目阶段得分P=Σ监理单位得分∑(施工单位得分×合同价)建设单位得分×0.2+————————×0.2 + ———————————×0.6监理单位个数∑施工单位合同价2.3.5 工程项目综合得分C=开工前安全生产条件审查分5(分)+(∑工程项目阶段得分/项目考核评价次数)×0.7+项目交工前考核评价得分×0.25。

注:1.工程项目开工前未开展安全生产条件审查,扣5分。

2.项目考核评价次数是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组织的考核评价次数(含复查不达标的次数)。

3.施工单位基础管理得分和施工现场得分均应达到70分(含)以上,否则不达标。

4.按照本标准开展考核评价时,考核评价单位可在相应考核项目内酌情扣分,扣分不超过该考核项目规定的权重分数。

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考核评价标准及表格

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考核评价标准及表格

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考核评价标准(试行)1 为强化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规范从业行为,落实安全责任,深入推进“平安工地”建设活动,有序开展“平安工地”考核评价工作,特制定本标准。

2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开展考核评价及公路水运工程参建单位自我考核评价、复核评价均按本标准执行。

2.1“平安工地”考核评价按照百分制计算得分。

考核评价评分85分(含)以上为示范工程(合同段),评分65分(含)—85分为达标工程(合同段),评分65分以下为不达标工程(合同段)。

(详见表1)表1 考核评价等级划分序号考核对象总分值达标等级1 施工单位10065分以下,不达标65(含)—85分,达标85分(含)以上,示范2 监理单位10065分以下,不达标65(含)—85分,达标85分(含)以上,示范3 建设单位10065分以下,不达标65(含)—85分,达标85分(含)以上,示范4 工程项目10065分以下,不达标65(含)—85分,达标85分(含)以上,示范2.2各考核项目评分时采取扣分制,扣分限值为各考核项目总赋分值。

2.3工程项目“平安工地”考核评价计分按以下公式计算:2.3.1建设单位得分=(考核项目实得分/考核项目应得分)×1002.3.2监理单位得分=(考核项目实得分/考核项目应得分)×1002.3.3 施工单位得分=施工单位基础管理得分×0.5+施工单位施工现场得分×0.5施工单位基础管理得分=(考核项目实得分/考核项目应得分)×100施工单位施工现场得分=(考核项目实得分/考核项目应得分)×1002.3.4工程项目得分P=Σ监理单位得分???? ∑(施工单位得分×合同价)建设单位得分×0.2+————————×0.2 + ———————————×0.6监理单位个数? ∑施工单位合同价2.3.5 工程项目综合得分P综合=开工前安全生产条件审查分5(分)+ (∑工程项目得分/项目考核评价次数)×0.6+项目交工前考核评价得分×0.353 在确保本标准表格中类别及权重不变的情况下,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可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增加或细化考核项目,调整考核项目的分值。

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考核评价标准(试行)

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考核评价标准(试行)

《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考核评价标准》(试行)1 为强化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规范从业行为,落实安全责任,深入推进“平安工地”建设活动,有序开展“平安工地”考核评价工作,特制定本标准。

2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按照本标准组织开展考核评价,建设、监理和施工单位参照本标准组织开展自查考核评价.2。

1“平安工地"考核评价按照百分制计算得分。

考核评价评分90分(含)以上为示范工程(合同段),评分70分(含)-90分为达标工程(合同段),评分70分以下为不达标工程(合同段),详见表1。

表1 考核评价等级划分2。

2各考核项目评分时采取扣分制,扣分限值为各考核项目总赋分值。

2.3工程项目“平安工地”考核评价计分按以下公式计算:2.3。

1建设单位得分=(考核项目实得分/考核项目应得分)×1002。

3.2监理单位得分=(考核项目实得分/考核项目应得分)×1002.3。

3 施工单位得分=施工单位基础管理得分×0。

5+施工单位施工现场得分×0。

5施工单位基础管理得分=(考核项目实得分/考核项目应得分)×100施工单位施工现场得分=(考核项目实得分/考核项目应得分)×1002。

3.4工程项目阶段得分P=Σ监理单位得分∑(施工单位得分×合同价)建设单位得分×0。

2+————-———×0.2 + —-—-——-————×0.6监理单位个数∑施工单位合同价2。

3.5 工程项目综合得分C=开工前安全生产条件审查分5(分)+(∑工程项目阶段得分/项目考核评价次数)×0.7+项目交工前考核评价得分×0.25。

注:1.工程项目开工前未开展安全生产条件审查,扣5分。

2。

项目考核评价次数是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组织的考核评价次数(含复查不达标的次数)。

3.施工单位基础管理得分和施工现场得分均应达到70分(含)以上,否则不达标.4.按照本标准开展考核评价时,考核评价单位可在相应考核项目内酌情扣分,扣分不超过该考核项目规定的权重分数.5.计算得分精确到小数点后1位。

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考核评价标准(试行)

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考核评价标准(试行)
查资料、记录。
未按要求组织开展桥隧工程施工安全风险评估,扣2-5分。
极高风险的施工作业未按要求组织专家论证,发现一项扣3-5分。
未组织其它风险评估工作的,发现一处扣2分。
2
安全生产费用(15分)
2.1*安全生产费用列支情况(15分)
安全生产费用不低于投标价的1.5%。
按要求及时支付安全生产费用,并检查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和使用情况。
查资料、记录。
审查不严,存在明显问题的,扣10-15分。
施工过程中,对施工、监理单位履约情况检查不严格,扣5-10分。
4
检查考核(25分)
4.1*检查及隐患排查(10分)
建立检查及隐患排查计划,实行闭合管理。
特殊时段安全检查、值守到位。
查文件,查回复资料。
不按计划开展检查及隐患排查工作,扣4-6分;检查没有记录,不闭合,发现一处扣2分。
1.2规章制度(5分)
建立会议、检查、专项经费审批、隐患督促整改、危险性较大工程方案审查、特种设备复查、应急管理、事故报送等工作制度。
查文件。
制度少一项,扣2分。
制度针对性不强、可操作性差,扣1-3分。
1.3安全监理规(计)划(5分)
编写安全监理规(计)划,且经批准。
查文件
未见行文,扣5分。
安全监理规(计)划针对性不强,扣1-3分。
3
安全检查与督促整改(30分)
3.1*安全检查(20分)
检查施工单位岗位职责分解落实情况。
对施工单位设备、周转性材料、人员履约及持证上岗等按规定进行检查。
按施工计划督促施工单位进行风险源识别和方案的编制,并对其工作情况进行检查。
定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督促整改。
对施工单位不能立即整改的安全隐患和问题,督促施工单位按整改计划改进,直至消除。

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考核评价标准(试行)

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考核评价标准(试行)

《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考核评价标准》(试行)1 为强化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规范从业行为,落实安全责任,深入推进“平安工地”建设活动,有序开展“平安工地”考核评价工作,特制定本标准。

2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按照本标准组织开展考核评价,建设、监理和施工单位参照本标准组织开展自查考核评价。

2.1“平安工地”考核评价按照百分制计算得分。

考核评价评分90分(含)以上为示范工程(合同段),评分70分(含)—90分为达标工程(合同段),评分70分以下为不达标工程(合同段),详见表1。

表1 考核评价等级划分2.2各考核项目评分时采取扣分制,扣分限值为各考核项目总赋分值。

2.3工程项目“平安工地”考核评价计分按以下公式计算:2.3.1建设单位得分=(考核项目实得分/考核项目应得分)×1002.3.2监理单位得分=(考核项目实得分/考核项目应得分)×1002.3.3 施工单位得分=施工单位基础管理得分×0.5+施工单位施工现场得分×0.5施工单位基础管理得分=(考核项目实得分/考核项目应得分)×100施工单位施工现场得分=(考核项目实得分/考核项目应得分)×1002.3.4工程项目阶段得分P=Σ监理单位得分∑(施工单位得分×合同价)建设单位得分×0.2+————————×0.2 + ———————————×0.6监理单位个数∑施工单位合同价2.3.5 工程项目综合得分C=开工前安全生产条件审查分5(分)+(∑工程项目阶段得分/项目考核评价次数)×0.7+项目交工前考核评价得分×0.25。

注:1.工程项目开工前未开展安全生产条件审查,扣5分。

2.项目考核评价次数是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组织的考核评价次数(含复查不达标的次数)。

3.施工单位基础管理得分和施工现场得分均应达到70分(含)以上,否则不达标。

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考核评价标

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考核评价标

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考核评价标第一,安全生产。

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中存在着很多危险的施工环境和活动,因此“平安工地”考核中首要考虑的是安全生产。

评价标准包括是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是否制定和实施安全操作规程,是否落实安全防护设施和操作措施,以及是否加强员工的安全培训和教育等。

第二,环境保护。

公路水运工程的施工过程中可能会对周边环境造成一定的影响,因此“平安工地”考核中还需考虑环境保护。

评价标准包括是否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是否制定和执行环境管理措施,是否进行垃圾分类和处理,以及是否采取措施减少噪音、振动等对周边居民的影响等。

第三,质量控制。

公路水运工程的质量直接关系到工程的安全和寿命,因此“平安工地”考核中必须对工程质量进行评价。

评价标准包括是否严格按照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进行施工,是否确保施工材料和设备的质量可靠,是否建立和执行质量控制体系,以及是否定期进行质量检查和验收等。

第四,文明施工。

公路水运工程涉及对公共空间的占用和改造,因此“平安工地”考核中还需要考虑施工文明。

评价标准包括是否设置施工围挡和安全警示标志,是否保持工地的清洁和整洁,是否规范施工单位和工人的行为,以及是否在施工过程中积极与周边居民沟通和协商等。

除上述四个方面外,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考核评价还应考虑其他因素,如工程进度、费用控制等。

总体来说,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考核评价标准需要从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质量控制和文明施工等多个方面综合考虑,以保障工程的安全和质量。

只有合理制定和执行科学的评价标准,才能促进公路水运工程的健康发展,提升整体工程质量水平。

《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考核评价标准》(试行)

《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考核评价标准》(试行)

附件《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考核评价标准》(试行)1 为强化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规范从业行为,落实安全责任,深入推进“平安工地”建设活动,有序开展“平安工地”考核评价工作,特制定本标准。

2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按照本标准组织开展考核评价,建设、监理和施工单位参照本标准组织开展自查考核评价。

“平安工地”考核评价按照百分制计算得分。

考核评价评分90分(含)以上为示范工程(合同段),评分70分(含)—90分为达标工程(合同段),评分70分以下为不达标工程(合同段),详见表1。

表1 考核评价等级划分各考核项目评分时采取扣分制,扣分限值为各考核项目总赋分值。

工程项目“平安工地”考核评价计分按以下公式计算:建设单位得分=(考核项目实得分/考核项目应得分)×100监理单位得分=(考核项目实得分/考核项目应得分)×100施工单位得分=施工单位基础管理得分×+施工单位施工现场得分×施工单位基础管理得分=(考核项目实得分/考核项目应得分)×100施工单位施工现场得分=(考核项目实得分/考核项目应得分)×100工程项目阶段得分P=Σ监理单位得分∑(施工单位得分×合同价)建设单位得分×+————————×+ ———————————×监理单位个数∑施工单位合同价工程项目综合得分C=开工前安全生产条件审查分5(分)+(∑工程项目阶段得分/项目考核评价次数)×+项目交工前考核评价得分×。

注:1.工程项目开工前未开展安全生产条件审查,扣5分。

2.项目考核评价次数是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组织的考核评价次数(含复查不达标的次数)。

3.施工单位基础管理得分和施工现场得分均应达到70分(含)以上,否则不达标。

4.按照本标准开展考核评价时,考核评价单位可在相应考核项目内酌情扣分,扣分不超过该考核项目规定的权重分数。

平安工地考核评价标准

平安工地考核评价标准

附件《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考核评价标准》(试行)1 为强化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规范从业行为,落实安全责任,深入推进“平安工地”建设活动,有序开展“平安工地”考核评价工作,特制定本标准。

2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按照本标准组织开展考核评价,建设、监理和施工单位参照本标准组织开展自查考核评价。

2.1“平安工地”考核评价按照百分制计算得分。

考核评价评分90分(含)以上为示范工程(合同段),评分70分(含)—90分为达标工程(合同段),评分70分以下为不达标工程(合同段),详见表1。

表1 考核评价等级划分2.2各考核项目评分时采取扣分制,扣分限值为各考核项目总赋分值。

2.3工程项目“平安工地”考核评价计分按以下公式计算:2.3.1建设单位得分=(考核项目实得分/考核项目应得分)×1002.3.2监理单位得分=(考核项目实得分/考核项目应得分)×1002.3.3 施工单位得分=施工单位基础管理得分×0.5+施工单位施工现场得分×0.5施工单位基础管理得分=(考核项目实得分/考核项目应得分)×100施工单位施工现场得分=(考核项目实得分/考核项目应得分)×1002.3.4工程项目阶段得分P=Σ监理单位得分∑(施工单位得分×合同价)建设单位得分×0.2+————————×0.2 + ———————————×0.6监理单位个数∑施工单位合同价2.3.5 工程项目综合得分C=开工前安全生产条件审查分5(分)+(∑工程项目阶段得分/项目考核评价次数)×0.7+项目交工前考核评价得分×0.25。

注:1.工程项目开工前未开展安全生产条件审查,扣5分。

2.项目考核评价次数是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组织的考核评价次数(含复查不达标的次数)。

3.施工单位基础管理得分和施工现场得分均应达到70分(含)以上,否则不达标。

甘肃省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考核评价标准

甘肃省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考核评价标准

附件《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考核评价标准》(试行)1 为强化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规范从业行为,落实安全责任,深入推进“平安工地”建设活动,有序开展“平安工地”考核评价工作,特制定本标准。

2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按照本标准组织开展考核评价,建设、监理和施工单位参照本标准组织开展自查考核评价。

2。

1“平安工地”考核评价按照百分制计算得分。

考核评价评分90分(含)以上为示范工程(合同段),评分70分(含)-90分为达标工程(合同段),评分70分以下为不达标工程(合同段),详见表1。

表1 考核评价等级划分核项目总赋分值。

2。

3工程项目“平安工地”考核评价计分按以下公式计算:2.3.1建设单位得分=(考核项目实得分/考核项目应得分)×1002.3。

2监理单位得分=(考核项目实得分/考核项目应得分)×1002.3.3 施工单位得分=施工单位基础管理得分×0。

5+施工单位施工现场得分×0。

5施工单位基础管理得分=(考核项目实得分/考核项目应得分)×100施工单位施工现场得分=(考核项目实得分/考核项目应得分)×1002。

3.4工程项目阶段得分P=Σ监理单位得分∑(施工单位得分×合同价)建设单位得分×0。

2+-———————×0.2 + ——-——----——×0.6监理单位个数∑施工单位合同价2。

3.5 工程项目综合得分C=开工前安全生产条件审查分5(分)+(∑工程项目阶段得分/项目考核评价次数)×0.7+项目交工前考核评价得分×0。

25。

注:1.工程项目开工前未开展安全生产条件审查,扣5分。

2.项目考核评价次数是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组织的考核评价次数(含复查不达标的次数).3。

施工单位基础管理得分和施工现场得分均应达到70分(含)以上,否则不达标.4。

按照本标准开展考核评价时,考核评价单位可在相应考核项目内酌情扣分,扣分不超过该考核项目规定的权重分数。

《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考核评价标准》(试行)

《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考核评价标准》(试行)

附件《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考核评价标准》(试行)1 为强化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规范从业行为,落实安全责任,深入推进“平安工地”建设活动,有序开展“平安工地”考核评价工作,特制定本标准。

2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按照本标准组织开展考核评价,建设、监理和施工单位参照本标准组织开展自查考核评价。

2.1“平安工地”考核评价按照百分制计算得分。

考核评价评分90分(含)以上为示范工程(合同段),评分70分(含)—90分为达标工程(合同段),评分70分以下为不达标工程(合同段),详见表1。

表1 考核评价等级划分2.2各考核项目评分时采取扣分制,扣分限值为各考核项目总赋分值。

2.3工程项目“平安工地”考核评价计分按以下公式计算:2.3.1建设单位得分=(考核项目实得分/考核项目应得分)×1002.3.2监理单位得分=(考核项目实得分/考核项目应得分)×1002.3.3 施工单位得分=施工单位基础管理得分×0.5+施工单位施工现场得分×0.5施工单位基础管理得分=(考核项目实得分/考核项目应得分)×100施工单位施工现场得分=(考核项目实得分/考核项目应得分)×1002.3.4工程项目阶段得分P=Σ监理单位得分∑(施工单位得分×合同价)建设单位得分×0.2+————————×0.2 + ———————————×0.6监理单位个数∑施工单位合同价2.3.5 工程项目综合得分C=开工前安全生产条件审查分5(分)+(∑工程项目阶段得分/项目考核评价次数)×0.7+项目交工前考核评价得分×0.25。

注:1.工程项目开工前未开展安全生产条件审查,扣5分。

2.项目考核评价次数是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组织的考核评价次数(含复查不达标的次数)。

3.施工单位基础管理得分和施工现场得分均应达到70分(含)以上,否则不达标。

湖南省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考核评价标准

湖南省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考核评价标准

附件:湖南省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考核评价标准一、为强化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规范从业行为,落实安全责任,深入推进“平安工地”建设活动,有序开展“平安工地”考核评价工作,特制定本标准。

二、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按照本标准组织开展考核评价,建设、监理和施工单位参照本标准组织开展自查考核评价。

(一)“平安工地”考核评价按照百分制计算得分.考核评价评分90分(含)以上为示范工程(合同段),评分70分(含)—90分为达标工程(合同段),评分70分以下为不达标工程(合同段),详见表1.表1 考核评价等级划分(二)各考核项目评分时采取扣分制,扣分限值为各考核项目总赋分值。

(三)工程项目“平安工地"考核评价计分按以下公式计算:1。

建设单位得分=(考核项目实得分/考核项目应得分)×1002。

监理单位得分=(考核项目实得分/考核项目应得分)×1003.施工单位得分=施工单位基础管理得分×0。

5+施工单位施工现场得分×0。

5施工单位基础管理得分=(考核项目实得分/考核项目应得分)×100施工单位施工现场得分=(考核项目实得分/考核项目应得分)×1004.工程项目阶段得分P=Σ监理单位得分∑(施工单位得分×合同价)建设单位得分×0。

2+———————-×0.2 + —-———-——-—-×0。

6监理单位个数∑施工单位合同价5.工程项目综合得分C=开工前安全生产条件审查分5(分)+(∑工程项目阶段得分/项目考核评价次数)×0。

7+项目交工前考核评价得分×0.25。

注:1.工程项目开工前未开展安全生产条件审查,扣5分。

2。

项目考核评价次数是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组织的考核评价次数(含复查不达标的次数)。

3。

施工单位基础管理得分和施工现场得分均应达到70分(含)以上,否则不达标。

4。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附件
《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考核评价标准》
(试行)
1 为强化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治理,规范从业行为,落实安全责任,深入推进“平安工地”建设活动,有序开展“平安工地”考核评价工作,特制定本标准。

2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按照本标准组织开展考核评价,建设、监理和施工单位参照本标准组织开展自查考核评价。

2.1“平安工地”考核评价按照百分制计算得分。

考核评价评分90分(含)以上为示范工程(合同段),评分70分(含)—90分为达标工程(合同段),评分70分以下为不达标工程(合同段),详见表1。

表1 考核评价等级划分
目总赋分值。

2.3工程项目“平安工地”考核评价计分按以下公式计算:
2.3.1建设单位得分=(考核项目实得分/考核项目应得分)×100
2.3.2监理单位得分=(考核项目实得分/考核项目应得分)×100
2.3.3 施工单位得分=施工单位基础治理得分×0.5+施工单位施工现场得分×0.5
施工单位基础治理得分=(考核项目实得分/考核项目应得分)×100
施工单位施工现场得分=(考核项目实得分/考核项目应得分)×100
2.3.4工程项目时期得分P=
Σ监理单位得分∑(施工单位得分×合同价)
建设单位得分×0.2+————————×0.2 + ———————————×0.6
监理单位个数∑施工单位合同价
2.3.5 工程项目综合得分C=开工前安全生产条件审查分5(分)+(∑工程项目时期得分/项目考核评价次数)×0.7+项目交工前考核评价得分×0.25。

注:1.工程项目开工前未开展安全生产条件审查,扣5分。

2.项目考核评价次数是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组织的考核评价次
数(含复查不达标的次数)。

3.施工单位基础治理得分和施工现场得分均应达到70分(含)以上,否则不达标。

4.按照本标准开展考核评价时,考核评价单位可在相应考核项目内酌情扣分,扣分不超过该考核项目规定的权重分数。

5.计算得分精确到小数点后1位。

3 在确保本标准表格(附后)中类不及权重不变的情况下,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可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增加或细化考核
项目,调整考核项目的分值(非黑体字考核项目)。

标记*及加黑的“考核项目”及“考核内容及评价标准”不得调整。

4工程项目开工前,建设单位应按表3的要求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条件审查,对审查记录及结论署名并负责,同时将审查结果向负责监管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备案。

5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开展“平安工地”考核评价工作时,应组织有关人员或托付安全专业机构的专家组成评价小组,小组
成员许多于3人,达标考核评价工作实行组长负责制,小组成员对评价记录及结论署名并负责。

6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开展“平安工地”考核评价工作时,可参考建设单位报备的考核评价结果,对项目全部监理和施工合同段按许多于三分之一的比例进行抽查,对建设单位考核评价的各等级的监理和施工合同段均应覆盖到。

拟申报示范工程的,应对全部参建单位进行考核评价。

6.1发生1起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负有事故责任的施工合同段在考核评价得分基础上直接扣10分,监理合同段在考核评价得分基础上直接扣10分。

发生2起一般或1起较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负有事故责任的施工合同段直接评为不达标等级,监理合同段在考核评价得分基础上直接扣15分,建设单位在考核评价得分基础上直接扣15分。

发生1起重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工程项目评为不达标等级,建设单位及相关的监理和施工单位评为不达标等级。

6.2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组织开展的考核评价,因安全生产问题被停工整改2次以上,被主管部门约谈项目法人、企业法人或逾期不落实书面整改要求的,在考核评价过程中,存在明显安全治理漏洞、重大安全隐患的,考核评价单位可依照实际情况在工程项目计算得分的基础上酌情扣5-10分。

6.3 对施工现场采纳新技术、新工艺、高科技手段等措施提高安全生产治理效率的施工单位,考核评价单位应结合实际情况在施工单位计算得分的基础上酌情加1-5分。

7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专人负责“平安工地”考核评价工作,建立健全考核评价工作档案,将组织开展的高速公路及大型水运工程“平安工地”考核评价结果按照表2的格式整理填写,于每年12月1日前报交通运输部。

8本标准由交通运输部负责解释。

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可依照本标准及本地工程实际情况制定细则。

表2 工程项目“平安工地”考核评价表
省份:评价(填表)单位(盖章):填表人:填表日期:
表3 工程项目开工前安全生产条件核查表项目名称:
9
10
11
查日期:
12
注:建设单位向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报备时,1~4项应附附件资料,其余项附建设单位核查意见。

表4 施工单位基础治理考核评价表(100分)
项目名称:合同段:施工单位名称: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2
24
25
26
27
29
30。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