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库大坝巡视检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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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工程巡查制度

水利工程巡查制度

水利工程巡查制度一、目的和原则为确保水利工程安全运行,提高管理效率,特制定本巡查制度。

本制度旨在通过规范的检查流程,发现工程隐患,及时进行维修保养,确保水利工程的正常运行和使用安全。

二、组织架构巡查工作应由专门的巡查小组负责,该小组由工程技术人员、安全监督人员及必要的行政支持人员组成。

巡查小组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经验,能够对水利工程进行全面细致的检查。

三、巡查内容巡查内容包括:1. 水坝、堤防、溢洪道等结构的完整性检查;2. 闸门、泵站等机械设备的运行状况;3. 排水系统的畅通性;4. 监测预警系统的功能性能;5. 周边环境的异常变化,如滑坡、渗漏等地质活动;6. 法规遵守情况,包括环保、安全生产等相关法律法规。

四、巡查频次根据工程的重要性、复杂程度以及所处环境的风险等级,确定巡查的频次。

一般建议至少每季度进行一次全面巡查,对于关键部位或风险较高的区域,应根据需要增加巡查频次。

五、巡查程序1. 制定详细的巡查计划,明确时间、路线、责任人等信息;2. 按照计划执行巡查工作,记录检查结果;3. 发现问题立即上报,并提出初步处理意见;4. 根据问题的性质和紧急程度,采取相应的维修或改进措施;5. 完成巡查后,整理巡查记录,形成巡查报告。

六、应急响应对于在巡查过程中发现的紧急问题,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临时措施控制风险,并尽快组织专业力量进行修复。

七、培训与考核定期对巡查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提高其专业技能和应急处理能力。

同时,通过考核机制确保巡查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八、信息反馈与持续改进建立信息反馈机制,将巡查发现的问题和处理结果及时通报给相关部门和人员。

通过分析问题原因,持续优化巡查制度,提升水利工程管理水平。

总结:。

水利工程执法巡查制度

水利工程执法巡查制度

水利工程执法巡查制度一、总则为加强水利工程的管理与保护,确保工程安全运行和效益最大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巡查制度。

该制度旨在通过定期和不定期的执法巡查活动,对水利工程的建设、管理和使用进行全面监督和检查,确保所有相关活动符合国家及地方的法规政策要求。

二、组织机构1. 设立专门的巡查小组,由具备相应资质的执法人员组成,负责日常的巡查工作。

2. 巡查小组应定期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工作进展,并接受其指导和监督。

3. 鼓励公众参与监督,建立举报机制,对举报信息及时处理。

三、巡查内容1. 工程建设标准执行情况,包括设计、施工、监理等各个环节。

2. 工程运行管理情况,如维护保养、安全监测等。

3. 水资源的分配和利用效率,以及水环境保护状况。

4.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需要巡查的内容。

四、巡查方式1. 定期巡查:根据工程的重要性和风险等级,设定不同的巡查频次。

2. 不定期巡查:结合实际情况和需要,进行突击检查或针对性巡查。

3. 使用现代化技术手段,如无人机、遥感监测等辅助巡查。

五、巡查程序1. 制定详细的巡查计划,包括时间、地点、重点内容等。

2. 实施巡查时,应携带必要的检查工具和法律文书。

3. 发现问题要及时记录,并依据权限采取相应措施。

4. 巡查结束后,编写巡查报告,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改进建议。

六、责任追究1. 对于违反规定的行为,依法给予警告、罚款或其他行政处罚。

2. 对于重大违法行为,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 对于巡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求相关单位或个人限期整改。

七、附则本巡查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由水利工程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冲突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水利工程监理巡视检查制度

水利工程监理巡视检查制度

水利工程监理巡视检查制度一、总则为加强水利工程监理工作,确保水利工程的安全和质量,提高水利工程的管理水平,制定本制度。

二、监理巡视检查内容1. 水利工程建设方案的审核情况:对水利工程建设方案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要求进行检查。

2. 施工图设计的审核情况:对水利工程施工图设计是否符合施工要求和工程质量标准进行检查。

3. 施工单位资质: 检查施工单位的资质是否符合水利工程施工要求。

4. 施工现场的环境卫生和安全生产状况: 对水利工程施工现场的环境卫生和安全生产状况进行检查。

5. 材料进场、验收和管理情况:对水利工程所用材料的进场、验收和管理情况进行检查。

6. 施工质量把关情况:对水利工程的施工质量把关情况进行检查。

7. 工程进度和质量验收情况:对水利工程的工程进度和质量验收情况进行检查。

8. 工程竣工验收情况: 对水利工程竣工验收情况进行检查。

三、监理巡视检查程序1. 巡视检查计划制定:每年初制定水利工程监理巡视检查计划,明确巡视检查内容、检查时间、检查范围和责任部门。

2. 巡视检查组织:委托专门的监理单位或专业监理人员组成巡视检查组,负责水利工程的巡视检查工作。

3. 巡视检查过程:根据计划,巡视检查组对水利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各个环节进行检查,并填写检查记录。

4. 巡视检查报告:对巡视检查的结果进行总结,提交监理单位或相关主管部门,并提出整改建议。

5. 整改落实:监理单位或相关主管部门对巡视检查报告中的问题进行整改落实,并跟踪督促整改情况。

6. 检查总结:定期对水利工程的巡视检查情况进行总结,提出改进建议,不断完善监理巡视检查工作。

四、监理巡视检查责任1. 监理单位:负责组织实施水利工程的巡视检查工作,对巡视检查过程和结果进行监督和管理。

2. 施工单位:配合监理单位的巡视检查工作,提供必要的资料和信息,并积极整改存在的问题。

3. 监理人员:按照要求参与水利工程的巡视检查工作,认真执行监理巡视检查制度。

水利工程巡查安全

水利工程巡查安全

工程巡查安全管理制度第一条为确保水利工程的安全正常运行,促进水管工作的有效开展,充分发挥工程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等法规及有关技术规程,结合我处直管工程的特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工程股必须按管理处统一印发的表格设立台账,台账记录要真实。

第三条水利工程巡查、安全监测要坚持经常巡查、定期巡查、特别巡查、供水期巡查和停水期巡查相结合的管理制度。

第一条行水期每天巡查一次,实行日巡查制度,重点检查各类建筑物和附属工程设施是否有裂缝、深陷、滑坡、塌落、冻胀,渠道内有无垃圾、杂物和其他阻水建筑物;沿渠道路、通讯线路是否畅通;闸门启闭机械是否正常工作,是否丢失、损坏;各引水口有无偷水、抢水等。

巡查结束后,要认真填写巡查、监测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二条巡查、监测人员要掌握管辖范围内的工程设施、水工建筑物等其他设施的基本情况和运行状况,严格执行巡查制度,做到认真细致不漏查漏检。

发现异常情况,要详细记录异常地段的位置、性质、程度及处理情况,并及时向分管、主管领导汇报,领导要及时解决处理,避免发生大的事故,并将发生、处理情况报告市水务局。

第三条巡查、监测期间,若发生被盗或紧急情况时,首先应注意自身安全,同时采取应急措施保护集体财产减少损失。

第四条巡查期间发现工程设施保护范围内有违章建设等其他行为的要及时制止,并将情况报告分管领导,领导要及时了解情况,并将详细情况报告市水务局。

第五条巡查、监测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

若在巡查期间擅离职守,不认真巡查、监测的,造成重大事故和损失的,按《》相关规定处理。

第六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一、工程股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管理处制定的上下班制度和请假制度等规章制度。

二、工程股股长对全股的工作情况起监督领导责任,要管理好本股的日常工作,认真执行管理处下达的各项任务并安排到本股的各个责任人身上。

三、股长要根据实际情况合理的按排工作,使组员间的工作量相当,都能顺利完成工作任务。

大坝巡检制度

大坝巡检制度

大坝巡检制度大坝巡查具有全面性、及时性和直观性等特点,是大坝仪器监测所不能代替的。

对巡检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做出准确判断,保证大坝的安全运行,及时检查发现大坝的重大安全隐患,提出补救措施和改善意见,以作为大坝维护、修复或加固、改善的基础。

巡视检查范围包括:坝体、坝基、坝肩、泄洪设施及其闸门,以及对大坝安全有重大影响的近坝区岸坡和其他与大坝安全有直接关系的建筑物和设施。

一、正常情况时大坝的巡查制度日常巡查在非汛期每一周巡查一次,汛期每周至少巡查两到三次,当水位接近正常蓄水位时,每天至少巡查一次,超过正常蓄水位时每天至少两次;水库接近警戒水位时每天巡查至少两次。

随时掌握并报告大坝的运行状况,发现异常情况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二、特殊情况时大坝的巡查制度巡坝查险人员要明确责任,坚守岗位,听从指挥,严格按查险制度进行巡查。

发现裂缝,坍塌,滑坡,陷坑,浪坎,冒水,及其他异常情况,要及时报告。

三、巡查的方法巡查通常用眼看、耳听、手摸、脚踩等直观的方法,对大坝表面进行检查。

1、眼看:察看迎水面大坝附近水面有否漩涡;迎水面护坡块石有否移动、凹陷或突鼓;防浪墙、坝顶有否出现新的裂缝或原存在的裂缝有无变化;坝顶有否塌坑;背水坡坝面、坝脚是否出现渗漏突鼓现象,尤其对长有喜水性草类的地方要仔细检查,判断渗漏水的浑浊变化;大坝附近岩石有否错动或出现新裂缝;通讯、电力线路是否畅通等。

2、耳听:耳听有否出现不正常水流声或振动声。

3、脚踩:检查坝坡、坝脚是否有土质松软、潮湿或渗水。

4、手摸:当眼看、耳听、脚踩中发现有异常情况时,则用手作进一步临时性检查,对长有杂草的渗漏处,则用手感测试水温是否异常。

5、对坝体出现的裂缝,应以尺量并记录。

大坝巡查制度分为日常巡查,巡查次数正常情况下为每周一次或每月不少于2次,汛期每周1次;特殊情况需加测:在达到正常高水位时、特别是出现大洪水时或水库达到设计正常高水位左右时,应不少于每天1次,发生险情后应24小时不间断地检查。

水库安全巡查管理制度

水库安全巡查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水库安全管理,确保水库工程安全运行,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水库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水库及其附属设施的安全巡查、检查、维护和管理。

三、安全巡查组织机构1.成立水库安全巡查领导小组,负责水库安全巡查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2.水库安全巡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水库安全巡查工作。

3.水库安全巡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应配备必要的人员和设备,确保巡查工作顺利进行。

四、安全巡查内容1.水库大坝安全巡查:检查大坝是否存在裂缝、滑坡、渗漏、沉降等现象;检查大坝上下游坡面是否存在坍塌、滑坡等安全隐患;检查大坝排水设施是否畅通;检查大坝护坡、防浪墙等防护设施是否完好。

2.水库溢洪道安全巡查:检查溢洪道是否存在堵塞、损坏、变形等现象;检查溢洪道上下游护坡、防护设施是否完好;检查溢洪道闸门启闭设备是否正常。

3.水库泄洪道安全巡查:检查泄洪道是否存在堵塞、损坏、变形等现象;检查泄洪道上下游护坡、防护设施是否完好;检查泄洪道闸门启闭设备是否正常。

4.水库泄洪建筑物安全巡查:检查泄洪建筑物是否存在裂缝、损坏、变形等现象;检查泄洪建筑物上下游护坡、防护设施是否完好;检查泄洪建筑物闸门启闭设备是否正常。

5.水库库区安全巡查:检查库区是否存在违章建筑、非法采砂、垃圾堆积等现象;检查库区道路、桥梁、涵洞等基础设施是否完好;检查库区周边山体是否存在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隐患。

6.水库供电、通讯、监控等设施安全巡查:检查供电线路、变压器、电缆等是否存在破损、老化、短路等现象;检查通讯线路、设备是否正常;检查监控设备是否完好,图像清晰。

五、安全巡查要求1.巡查人员应熟悉水库工程情况,掌握安全巡查知识,具备一定的应急处置能力。

2.巡查人员应按照巡查内容,对水库工程进行全面、细致的检查,确保不遗漏任何安全隐患。

3.巡查人员应做好巡查记录,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上报,并提出整改建议。

中小型水库巡查制度范本

中小型水库巡查制度范本

中小型水库巡查制度范本一、总则为确保中小型水库的安全运行,预防和减少水库安全事故的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巡查制度。

二、巡查组织1. 成立巡查小组:水库管理单位应成立巡查小组,负责对水库进行日常巡查和专项巡查。

巡查小组成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熟悉水库工程设施和运行管理。

2. 巡查组长:由水库管理单位负责人担任,负责巡查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3. 巡查员:负责具体执行巡查工作,记录巡查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三、巡查内容1. 大坝安全:检查大坝的坝体、坝基、坝肩、排水设施、监测设施等部位,观察大坝的变形、裂缝、渗漏、蚁害等情况。

2. 溢洪道:检查溢洪道的断面尺寸、上下游坡脚、进出口、闸门及启闭机械等部位,观察溢洪道的渗水、冲刷、裂缝等情况。

3. 放水涵洞:检查放水涵洞的进口、出口、洞身、阀门等部位,观察放水涵洞的渗水、堵塞、损坏等情况。

4. 水质保护:检查水库水质,了解水质状况,防止污染源进入水库。

5. 防汛设施:检查水库的防汛设施,如防汛道路、防汛仓库、防汛标语等,确保防汛设施完好、有效。

6. 运行管理:检查水库的运行管理情况,包括水库水位、库容、发电、供水等方面,确保水库正常运行。

四、巡查频率1. 日常巡查:每天进行一次日常巡查,特殊情况可根据需要增加巡查次数。

2. 专项巡查:每季度进行一次专项巡查,特殊情况可根据需要增加巡查次数。

五、巡查要求1. 巡查员应按照规定的巡查路线和内容进行巡查,认真记录巡查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2. 巡查组长应定期检查巡查员的巡查记录,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分析、处理,并及时上报。

3. 水库管理单位应定期对巡查员进行业务培训,提高巡查水平。

4. 水库管理单位应建立健全巡查档案,保存巡查记录、问题处理情况等资料。

六、奖惩措施1. 对认真履行职责、发现重大问题的巡查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不履行职责、玩忽职守的巡查员,给予批评教育,严重者依法依规处理。

水库巡查管理制度

水库巡查管理制度

水库巡查管理制度一、总则为加强对水库的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水库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水库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水库巡查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水库巡查管理制度适用于水库管理单位内所有水库的巡查管理工作。

三、巡查机构1. 水库巡查机构由水库管理单位依法设立,负责水库日常巡查、定期巡查和特殊巡查工作。

2. 水库巡查机构由具备相关工作经验和专业技能的人员组成,包括水利工程师、技术人员、监测人员等。

四、巡查内容1. 日常巡查(1)水库水位、库容观测及记录;(2)水库大坝、泄洪孔、泄洪设施的检查;(3)水库周边环境的观察和记录;(4)根据需要,进行其他巡查内容。

2. 定期巡查(1)对水库大坝、坝体、坝基、坝台等进行细致的检查和评估;(2)对水库运行设施的检查和维护;(3)对附属建筑物、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4)加强对库区内植被以及围堤的管理和维护。

3. 特殊巡查(1)在极端气候、自然灾害、重大工程施工等情况下,加强对水库的特殊巡查;(2)在有重大安全隐患、紧急事件发生时,进行特殊巡查。

五、巡查频次1. 日常巡查需每日进行,确保对水库日常运行情况的及时监测和记录。

2. 定期巡查需根据具体情况进行,一般不超过3个月进行一次。

3. 特殊巡查需根据具体情况进行,一般在出现重大安全隐患或紧急事件时进行。

六、巡查报告1. 每次巡查后,由巡查人员根据实际情况对巡查过程进行记录,形成巡查报告。

2. 巡查报告需要包括巡查内容、巡查结果和意见建议等内容。

3. 巡查报告应及时上报水库管理单位,并妥善保存备案。

七、巡查责任1. 水库管理单位需要设立专职或兼职的巡查负责人,负责全面组织和管理水库的巡查工作。

2. 水库巡查人员需具备相关专业技能和经验,严格遵守巡查制度,承担好巡查责任。

3. 水库巡查人员需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及时整改,并及时向上级报告情况,确保水库安全。

八、巡查奖惩1. 对巡查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人员给予表扬和奖励。

雨季水害重点部位巡视检查制度

雨季水害重点部位巡视检查制度

雨季水害重点部位巡视检查制度一、目的和意义雨季水害重点部位巡视检查制度是为了确保我国在雨季期间能够有效应对水害事故,减少因水害给人民生命财产带来的损失。

本制度的实施,旨在加强雨季期间水害重点部位的检查和监控,及时发现和排除安全隐患,防止水害事故的发生。

二、制度内容1.巡视检查范围巡视检查范围包括:水库、河道、堤防、城市易涝区、山洪地质灾害易发区、旅游景区等防汛重点部位。

2.巡视检查时间(1)主汛期(7月至8月):每月进行一次全面巡视检查。

(2)关键期(7月16日至8月15日):每周进行一次全面巡视检查。

(3)特殊天气:遇到暴雨、台风等极端天气后,立即进行一次全面巡视检查。

3.巡视检查内容(1)水库:检查水库大坝、溢洪道、排水系统等设施是否正常运行,库水位是否超过警戒水位。

(2)河道:检查河道堤防是否完好,河道是否堵塞,水流是否畅通。

(3)堤防:检查堤防是否出现裂缝、沉降、滑坡等险情,背水坡是否出现异常现象。

(4)城市易涝区:检查排水管道、泵站等设施是否正常运行,低洼地区是否采取防涝措施。

(5)山洪地质灾害易发区:检查山洪地质灾害防治设施是否正常运行,危险区域是否设立警示标志。

(6)旅游景区:检查景区内的水域、堤防、桥梁等设施是否正常运行,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4.巡视检查职责(1)各级防汛抗旱指挥部:负责组织、协调和监督巡视检查工作,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2)相关部门:负责本行业范围内巡视检查工作的组织实施,及时上报巡视检查情况。

(3)企事业单位:负责所属水害重点部位的巡视检查工作,确保设施正常运行。

(4)巡视检查队伍:负责实际巡视检查工作,及时发现和排除安全隐患。

5.巡视检查流程(1)制定巡视检查计划:根据巡视检查范围、时间和内容,制定详细的巡视检查计划。

(2)组织实施:各级防汛抗旱指挥部和相关单位按照巡视检查计划,组织实施巡视检查。

(3)发现问题:巡视检查队伍在巡视检查过程中,发现问题要及时上报。

水库巡查责任制度汇编范本

水库巡查责任制度汇编范本

水库巡查责任制度汇编范本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水库巡查工作,确保水库安全运行,发挥水库综合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水库巡查责任制度,是指对水库巡查工作的组织、责任、内容、频次、执行主体等方面进行规范的制度。

第三条水库巡查工作应以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确保水库大坝安全、水质合格、环境优美。

二、组织与责任第四条水库巡查工作在水库管理机构领导下,由水库巡查责任人对水库进行定期巡查。

第五条水库巡查责任人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知识和责任心,能够及时发现并处理水库运行中的问题。

第六条水库管理机构应当对水库巡查责任人进行培训,提高其巡查能力和责任意识。

三、巡查内容与频次第七条水库巡查内容包括:(一)大坝安全:检查大坝结构、坝基、坝体、排水设施等是否正常,有无裂缝、沉降、渗漏等现象。

(二)水质保护:检查水库水质状况,有无污染源、富营养化等现象,水质是否符合国家标准。

(三)环境保护:检查水库周边生态环境是否良好,有无乱砍滥伐、非法捕捞等破坏环境的行为。

(四)运行管理:检查水库运行设备、设施是否正常,运行记录是否完整,应急预案是否健全。

第八条水库巡查频次:(一)日常巡查:每周至少进行一次。

(二)特殊巡查:遇有大雨、洪水、地震等特殊情况,应立即进行巡查。

(三)定期巡查:每半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巡查。

四、执行与监督第九条水库巡查责任人应按照规定的巡查内容和频次进行巡查,并做好巡查记录。

第十条水库管理机构应当对水库巡查责任人的工作进行监督,确保巡查工作落到实处。

第十一条水库管理机构应当定期对水库巡查责任人进行考核,对表现优秀的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对不负责任的人员进行处理。

五、法律责任第十二条水库巡查责任人未按照规定进行巡查,或者发现问题不及时处理的,由水库管理机构给予批评教育,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三条水库管理机构未按照规定对水库巡查责任人进行监督、考核的,由上级主管部门给予批评教育,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水利工程 保安巡查制度

水利工程 保安巡查制度

水利工程保安巡查制度一、目的和原则为保障水利工程设施安全,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相关安全管理规定,特制定本巡查制度。

本制度遵循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原则,确保巡查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二、组织架构1. 成立保安巡查小组,由安全管理部门直接领导。

2. 巡查小组成员需经过专业培训,具备一定的安全知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3. 定期对巡查人员进行考核,确保其业务水平符合要求。

三、巡查内容1. 检查水利工程各个部位的安全防护措施是否到位,如防波堤、泄洪道等。

2. 观察水体有无异常情况,包括水质变化、水位波动等。

3. 检查监控系统是否正常运转,保证实时监控的有效性。

4. 巡视周边环境,防止非法占用或破坏水利设施的行为发生。

5. 检查警示标志和安全告示是否清晰可见,确保游客和周边居民的安全意识。

四、巡查频次和时间1. 根据水利工程的重要性和风险等级,确定巡查频次。

关键部位每日至少巡查一次,其他区域可根据需要适当调整。

2. 巡查时间应覆盖全天候,特别是夜间和节假日要加强巡查力度。

3. 遇到特殊天气或紧急情况时,应增加巡查频次。

五、巡查记录1. 每次巡查结束后,巡查人员需填写巡查记录表,详细记录巡查时间、地点、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情况。

2. 巡查记录要保存备查,作为评估安全管理效果和改进工作的依据。

六、应急处理1. 巡查中发现紧急安全问题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

2. 对于无法立即解决的问题,应及时上报并协调相关部门共同处理。

七、培训与演练1. 定期对巡查人员进行安全知识培训和技能演练,提高其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2. 通过模拟演练,检验巡查人员的实际操作能力和应急预案的可行性。

八、总结与改进每季度至少组织一次巡查工作的总结会议,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不断完善巡查制度。

防洪工程巡查制度

防洪工程巡查制度

防洪工程巡查制度一、目的和原则制定防洪工程巡查制度的目的在于通过对防洪工程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确保工程结构安全,运行正常,及时发现并处理潜在的安全隐患。

巡查工作应遵循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原则,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二、组织架构1. 成立防洪工程巡查领导小组,负责全面指导和监督巡查工作的开展。

2. 设立专门的巡查队伍,由专业技术人员和经验丰富的工作人员组成。

3. 明确各级职责,确保每个环节有人负责,每项工作有序进行。

三、巡查内容1. 对堤坝、溢洪道、泵站等主要建筑物进行全面检查,包括外观完整性、结构稳定性等。

2. 检查防洪工程的辅助设施,如监测设备、通信系统、照明系统等是否运行正常。

3. 观察周边环境变化,包括河流水位、流速、泥沙淤积情况等。

4. 检查应急预案的可行性和实施情况,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够迅速有效地响应。

四、巡查方式1. 定期巡查:根据工程特点和季节变化,制定巡查计划,按月、季、年等周期进行。

2. 不定期巡查:在极端天气或特殊情况下,增加巡查频次,确保工程安全。

3. 特殊情况巡查:对于发现的问题或者接到的举报,立即组织专项巡查。

五、巡查记录1. 巡查过程中要详细记录检查情况,包括时间、地点、检查内容、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情况等。

2. 使用信息化手段,建立电子化巡查记录系统,便于数据存储、分析和追踪。

六、问题处理1. 对于巡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根据其性质和紧急程度,分类处理。

2. 对于一般性问题,现场能解决的立即解决;需要时间的,制定整改措施并限期完成。

3. 对于重大安全隐患,要立即上报并启动应急预案,采取紧急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七、培训与演练1. 定期对巡查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提高其专业技能和应急处理能力。

2. 组织防洪工程应急预案的演练,检验预案的实用性和有效性。

八、总结与改进1. 定期对巡查工作进行总结,分析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2. 根据总结结果,及时调整和完善巡查制度,不断提高防洪工程的安全性能。

水库安全运行及巡查制度

水库安全运行及巡查制度

水库安全运行及巡查制度
(一)水库安全运行制度
1.制定水库安全运行计划和应急预案,定期检查安全管理系统;
2.水库坝体、溢洪道、输水渠道等水工设施必须经过专业机构和镇人民政府批准同意,方可在坝体上从事各项活动;
3.配备有效的监测设备并实行定期检测;
4.设置防洪警示牌,并定期进行演练。

(二)水库日常巡查制度
1.制定水库巡查方案和巡查记录表,并应定期上报给上级政府和相关部门;
2.水库所有的设施和设备均须经常巡查,大坝安全巡查:指派水坝相关专业的技术管理人员对大坝及其安全区域进行
定期巡查,一旦发现异常,应立即分析处理,并及时上报主管部门。

3.管理员必须根据水库的实际情况制定巡查路线,巡查主要范围包括:大坝(坝顶、迎水坡、背水坡、坝肩、坝基、坝坡排水设施);溢洪道(翼墙或山体、底板、消力池、交通桥);输水系统(放水涵洞、启闭机、拉杆、转动门盖);大坝监测设施及自动测报系统;防汛道路和防汛物资等。

4.管理员在水库正常运行条件下,按照日常分工和安排,水库每天至少要有两人值班,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期
间要保持通讯畅通,做好大坝水位、水情、雨情、工情等监测,并做好记录。

随时掌握并报告大坝运行状况,发现异常立即向管理单位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情况特别紧急应向下游发送预警信号及信息。

水库大坝巡视检查制度

水库大坝巡视检查制度

水库大坝巡视检查制度第一篇:水库大坝巡视检查制度水库大坝巡视检查制度万宝沟水电厂水库大坝巡视检查制度为加强水库工程安全监测技术工作,保障工程安全运行,制定本制度。

水库安全监测范围包括大坝、泄水涵洞、输水隧洞、各输水建筑物及其设备。

安全监测方法包括巡视检查和仪器观测,具体内容为经常性及定期或特殊情况下的巡视检查和观测工作,负责监测系统和观测设施的检查、维护、校正、补充、完善,搞好监测资料的整编与分析,以及监测技术档案的建立。

一、巡视检查制度1、巡视检查分为日常巡视检查、年度巡视检查和特别巡视检查。

检查部位为大坝、副坝、坝下涵管、输水隧洞、各输水建筑物及其设备。

(1)日常巡视检查。

巡视检查时间:一般情况下为每日二次,汛期高水位时应增加次数。

(2)年度巡视检查。

在每年的汛前汛后、用水期前后,进行比较全面的巡视检查,一般每年应不少于三次。

(3)特别巡视检查。

当大坝遇到严重影响安全运用的情况(如发生暴雨、大洪水、以及库水位骤升骤降或持续高水位时)、发生比较严重的破坏现象或出现其他危险迹象时,应由防汛抗旱指挥部负责组织特别检查,必要时应组织专人对可能出现险情的部位进行连续监视。

(4)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确保工程、设备及人身安全。

准备好工具、设备、车辆,以及量测、记录、绘草图、照相、录像等器具。

(二)巡视检查项目和内容1、大坝巡视检查:坝顶:有无裂缝、异常变形、积水等现象;防浪墙有无开裂、挤碎、错断、倾斜等情况。

迎水坡:护坡是否损坏;有无裂缝、剥落、滑动、隆起、塌坑、或植物滋生等现象;近坝水面有无冒泡、变浑或漩涡等异常现象。

背水坡及坝趾反滤体:有无裂缝、剥落、滑动、隆起、塌坑、散浸、冒水、渗水坑或流土、管涌等现象;排水系统是否通畅;有无兽洞、蚁穴等隐患;反滤体有无异常或破坏现象。

坝端:坝体与岸坡连续处有无裂缝、错动、渗水等现象;两岸坝端区有无裂缝、滑动、崩塌、溶蚀、隆起、塌坑、异常渗水和蚁穴、兽洞等。

坝趾近区:有无阴湿、渗水、管涌、流土或隆起等现象;排水设施是否完好。

水库巡视检查制度

水库巡视检查制度

水库巡视检查制度篇一:水库巡逻制度。

库区巡查制度第一条为加强水源地保护区管理,及时发现、制止、处理和报告保护区内发生的各种破坏水环境违法行为,防范水污染事件的发生,确保饮用水源的安全、洁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四川省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结合。

坑水库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巡查范围(一)水库库区水域、补水工程水域、各饮用水取水点、码头、水库大坝坝前等重点区域;(二)水库正常蓄水位以上50米范围内陆域;(三)补水工程明(暗)渠渠道外边线各5米的范围和蓄水区正常蓄水位以上50米范围内陆域。

第三条巡查处理的对象(一)向水体内排放污水;(二)在水源保护区范围内堆放、倾倒、排放污染水体的化工原料、矿物油类、工业废渣、生活垃圾、施工垃圾、施工污水、粪便、动物尸体等;(三)在水源保护区范围内清洗贮存油类或有毒污染物的车辆、容器,堆放杂物、晾晒粮草、喷洒剧毒和高残留农药;(四)在水源保护区范围内进行毒鱼、电鱼、炸鱼、网捕、养殖投料、滥用化肥等;(五)在水源保护区范围内设置排污口;(六)在水源保护区范围内新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和新建、扩建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七)在水源保护范围内进行爆破、打井、采石、采矿、挖沙、取土、弃土、修坟等活动;(八)其他破坏水环境、污染水源的行为。

第四条成立库区巡查小组,由管理局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水库资源管理股所有人为成员。

协助和参与巡查是管理局职工的责任和义务,资源管理股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水库巡查工作。

第五条水库巡查采用步巡、车巡、快艇巡查相结合的方式。

其中取水口等重点区域范围巡查采用步巡方式;水库其他保护区范围采用陆路车巡和水域快艇巡查相结合。

第六条水库巡查采取定期巡查和不定期巡查、重点巡查和一般巡查相结合的办法,做到每日一小巡,每周一大巡,每月一次全面巡查。

水库大坝安全检查制度

水库大坝安全检查制度

水库大坝安全检查制度一、大坝安全检查系指水库大坝运行后,对其结构和运行安全可靠性的检查,及时发现大坝的异常现象或存在的隐患和缺陷,提出补救措施和改善意见.以作为大坝维护、修复或加固、改善的基础。

二、大坝安全检查分为日常巡查、定期观测、年度详查、定期检查和特种检查五种类型.三、日常巡查由水库管理单位负责。

指定有经验的大坝运行维护人员在现场对大坝建筑物、溢洪道、输水洞、启闭闸门、电源、通信设施及水流和库区岸坡等进行巡视、检查;正常情况下每日巡查一次,水库高水位、暴雨、特大洪水、地震、大风时应连续进行巡查,巡查结果以表格方式记载;发现异常迹象或变化,应详细记录并及时报告处理。

四、定期观测由水库管理单位负责。

由水库专业技术人员按规定的时间对水库大坝、输水洞、溢洪道等建筑物的变形、渗流进行全面系统连续的观测。

正常情况下,变形观测应2-3月观测一次;渗流观测应每十天观测一次;特殊情况,水库高水位、强烈地震、水位骤降、特大洪水或暴雨等水库非常运行时变形应立即进行观测,渗流应每日观测一次.观测结果应以表格形式记载,对观测结果应及时进行计算、整理、分析。

五、年度详查由水库管理单位负责。

每年汛前、汛后或枯水期对大坝进行详细检查。

其内容包括分析观测资料数据,审阅检查、运行、维护记录等资料档案,对大坝各种设施进行全面或专项的现场检查,提出大坝安全年度详查报告。

六、定期检查由水库主管单位或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

按照现行规范复查原设计数据、方法和安全度;对巡查观测资料分析成果进行全面了解和审查;并根据审查结果对水库大坝、输水、泄洪等建筑物及其设施进行全面的现场检查,评定大坝的结构性态和安全状况.七、特种检查由水库主管单位或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的一种特殊情况检查.当发生特大洪水或暴风雨、强烈地震或重大事故,工程非常运用以及遇有紧急情况而迅速降低水位时,有异常迹象对大坝安全有怀疑时,应安排特种检查,检查范围取决于自然事件的严重程度和所担忧的事故后果。

水库巡视检查制度

水库巡视检查制度

水库巡视检查制度一、制度内容1.巡视检查目标2.巡视检查范围巡视检查范围包括水库大坝、坝下附属建筑物、水库周边环境等。

对于高坝、重要水库,还需对水闸、取水口、放水口等关键部位进行重点检查。

3.巡视检查内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1)大坝的外观检查:检查大坝是否有渗漏、冲刷、滑动等现象,是否有裂缝、破损等问题;检查泄洪道、过水设施是否畅通。

(2)附属建筑物和设备的检查:检查水库周边附属建筑物的完好性,如发电站、水闸、取水口等设施;检查设备的运转情况,如水泵、通风设备等。

(3)水库周边环境的检查:检查水库周边的植被、土壤、道路等环境情况,确保邻近区域的环境不会对水库运行产生不良影响。

4.巡视检查频次巡视检查的频次应根据水库的重要程度和风险等级来确定,高风险水库和重要水库的巡视检查应更加频繁,一般不超过一个季度一次。

5.巡视检查记录和整改每次巡视检查应做好详细记录,记录检查的时间、地点、内容和发现的问题等。

对于发现的问题,应立即进行整改,确保问题得到及时解决。

整改进展应进行跟踪记录和评估。

二、制度意义1.加强水库管理水库是水资源利用的重要设施,对管控水库安全运行至关重要。

通过建立水库巡视检查制度,可以及时了解水库的运行情况,发现问题,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整改和处理,从而避免潜在的安全隐患。

2.预防事故发生3.改进管理措施通过水库巡视检查,可以不断总结经验,发现问题,改进管理措施。

根据巡视检查发现的问题,可以及时进行整改,完善管理制度,提升管理水平,保障水库的安全运行。

4.提高工作效率总之,水库巡视检查制度对于水库的安全运行和管理具有重要的意义。

通过巡视检查,可以及时发现和解决水库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和隐患,进一步提高水库的管理水平,确保水库的安全运行。

电站水库巡视检查制度

电站水库巡视检查制度

—— 1电站水库巡视检查制度为做好本水库巡视检查工作,保证工程安全,根据?小型水库安全管理方法?等的要求,参照?土石坝安全监测技术标准?(? 混凝土坝安全检查技术标准?),制定本制度.工程巡视检查分为日常巡视检查、年度巡视检查和特殊巡视 检查三类.其中日常巡视检查由水库巡查管护人员负责;年度和特殊 巡视检查由水库行政责任人组织,检查结束后形成检查报告,报伊家乡人民政府和县水利局备案.工程巡视检查对象包括坝体、坝基、坝区、溢洪道、输水涵 洞、闸门及启闭机、库区以及观测、通信、照明、安全防护、防雷设 施、管理标志标牌、防汛道路等.工程巡视检查重点部位是近坝水面、 坝顶、上下游坝面、坝脚、输水涵洞进由口、溢洪道及水库的隐患部 位.巡视检查方法普通采用眼看、耳听、手摸、脚踩和鼻闻等直 观方法,必要时辅以锤、钎、钢卷尺等简单工具对工程外表和异常现 象进行检查量测.巡视检查路线和顺序巡查人员应遵循巡视检查路线和顺序:检查坝基、坝趾 近区、反滤排水设施及输水涵洞由口,从右岸往左岸检查;检查下游坝坡和下游岸坡,从左侧岸坡上坝,查看坝体与岸坡连接处、左坝头,从下游坝面下坝,查看背水坡,再从右侧岸坡上坝, 查看岸坡与坝体连接处和右坝头,必要时反复几次上坝、下坝,检查每处坝面;检查坝顶、防浪墙和近坝库岸,从右岸往左岸检查;检查溢洪道,从进水口往下游检查;检查上游坝面、坝端、迎水面、输水涵管进水口、闸门与启闭设备,同时观察水面情况,从左岸往右岸检查;巡查库周管理范围内有无危害大坝安全的行为. (合用于土石坝)巡查人员应遵循巡视检查路线和顺序:检查坝趾、下游河床、输水涵管由口,由下游往坝脚检查;检查下游坝坡和下游岸坡,从左岸往右岸检查,在右侧上坝台阶上坝;检查坝顶、防浪墙及溢洪道,从右岸往左岸检查,检查溢洪道时从上游往下游进行;检查上游坝面、输水涵管进水口、闸门与启闭设备及近坝库岸 ,同时观察水面情况,从右岸往左岸检查;巡查库周管理范围内有无危害大坝安全的行为. (合用于混凝土坝)汛期高水位时,由数人列队进行拉网式巡查.日常巡查时至时,非汛期每月至少巡查次;汛期每天至少巡查次,遇连续暴雨、特大暴雨或者高水位时,每天至少巡查次.巡查内容:大坝巡查内容:坝体裂缝、异常变形、滑动、隆起、塌坑、冲刷,湿坡、管涌、流土等. (合用于土石坝)大坝巡查内容:混凝土外表缺陷、裂缝、剥蚀、渗水、倾斜或者不均沉降等. (合用于混凝土坝)泄输水建造物巡查内容:淤堵、外表破损、裂缝、倾斜或者不均沉降,边坡裂缝、滑塌、渗漏等.金属结构巡查内容:闸门锈蚀、裂纹、豉包、脱焊、扭曲变形,止水设施完好性;启闭设施完好、运转灵便、外表润滑等.近坝库岸巡查内容:边坡裂缝、滑坡、崩塌等.管理设施巡查内容:观测、通信、照明、安全防护、防汛道路、防汛物资、备用电源等管理设施是否齐全、安全可靠,使用正常.日常巡查中 ,发现问题或者异常现象 ,应详细记录时间、部位、险情,应即将采取有效处理举措,并报告水库防汛技术责任人.年度巡视检查每年汛前、汛后分别对水库大坝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汛前重点检查泄输水建造物安全状况、闸门启闭机运行状况、白蚁和其他动物危害、防汛备料和器材库、抢险公路、通信设备、报警设备等.汛后主要检查主体工程、重要设施等变化情况,并提由下一年度的岁修方案.特殊检查在水库遇大暴雨、大洪水、强热带风暴、有感地震等情况,发生比拟严重破坏现象或者由现险情时,应组织特殊检查工作.每次巡视检查均应做好记录 ,水库巡查管护人和技术责任人Array巡查信息填写巡视检查记录表或者保存、上传巡查Array各种巡视检查的记录,图件和报告等均应装订成册,及时归档。

第二章 水库巡视检查1

第二章  水库巡视检查1

第二章水库巡视检查汛期水库巡视检查是防汛抢险的一项基础性工作,以便及时、及早发现险情,有针对性地采取相应的抢险技术措施。

水库巡视检查的内容要求在《土石坝安全监测技术规范》(SI 60-1994)、《混凝土大坝安全监测技术规范》(SDJ 336--1989)和《混凝土坝养护修理规程》(SL 230--98)中都有明确规定。

在此基础上,浙江省又提出若干要求,在《浙江省水库大坝巡视检查办法》(试行) (浙防汛[1999]40号文) 中均有详细规定,现摘编如下。

第一节水库大坝巡查内容水库大坝巡查内容包括:坝体、坝区(坝基、坝肩);各类泄洪、输水设施,如输水涵洞(管)、溢洪道、闸门等方面;对大坝安全有重大影响的近坝区岸坡和其他对大坝安全有直接关系的建筑物与设施。

一、土石坝巡视1.巡视路线巡视人员应遵循的巡视路线:①对坝脚排水、导水设施及坝趾区排水沟或渗水坑地巡视检查;②对下游坝坡和下游岸坡进行巡查,应从左侧岸坡上坝,从下游坝面下坝,再从右侧岸坡上坝,如坝面较大,则需要反复几次上坝下坝,检查每处坝面;③从右侧沿坝体巡查至左侧坝体尽头;④从左侧上游坝面巡查至尽头.同时观察水面情况;⑤对其他部位进行巡查,如输水涵洞(管)、溢洪道、闸门等方面;对大坝安全有重大影响的近坝区岸坡和其他对大坝安全有直接关系的建筑物与设施。

2.检查项目内容土石坝巡视检查项目内容见表2-1.。

二、混凝土坝巡视1.巡视路线巡视人员应遵循的巡视路线:①对坝脚排水、导水设施及坝趾区排水沟或渗水坑地巡视检查;②对下游坝坡和下游岸坡进行巡查;③从右侧沿坝体巡查至左侧坝体尽头;④从左侧上游坝面巡查至尽头,同时观察水面情况;⑤对其他部位进行巡查,如输水涵洞(管)、溢洪道、闸门等方面;对大坝安全有重大影响的近坝区岸坡和其他对大坝安全有直接关系的建筑物与设施。

对混凝土坝上下坝有困难时,需要借助一些设备,如船只、梯子、绳索等。

2.检查项目内容混凝土巡视检查项目内容见表2—2。

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巡查制度

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巡查制度

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巡查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巡查工作,促进水利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工作的正常开展,提高水利工程运行的安全性和稳定性,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巡查是指对水利工程设施、设备、水文水情等运行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勘查和监测,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水利工程的安全运行。

第三条巡查工作是一项重要的管理工作,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应当高度重视,明确责任,建立健全巡查制度,确保每一项工作得到有效开展。

第四条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巡查工作应当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加强与各相关部门的沟通和合作,形成工作合力。

第五条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巡查工作应当依法依规开展,不得违法违规。

第六条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巡查工作的经费由本单位财政拨款和水利工程建设、维护、管理等相关费用支付。

第七条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巡查工作由本单位领导班子具体负责,设立巡查工作专门的机构,明确巡查人员的职责,建立健全巡查工作制度。

第八条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应当加强对巡查人员的培训和考核,提高其巡查工作的专业水平和责任意识。

第九条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应当定期对巡查工作进行评估和总结,及时调整和完善巡查制度,确保巡查工作的长期有效开展。

第十条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巡查工作的具体内容包括:水利工程设施、设备、水文水情等的检查;水利工程运行数据的收集和分析;水利工程安全管理及隐患排查等。

第二章巡查工作的组织和领导第十一条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应当建立巡查工作领导小组,由本单位主要领导任组长,负责对巡查工作进行整体规划和统筹安排。

第十二条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应当设立巡查工作机构,配备巡查人员,明确其职责和权限,确保巡查工作的正常开展。

第十三条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巡查工作制度,明确巡查周期、巡查内容、巡查要求等,为巡查工作提供制度保障。

第十四条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应当加强对巡查人员的培训和考核,提高其巡查的专业水平和责任意识。

第十五条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应当加强对巡查工作结果的检查和评估,查找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巡查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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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库大坝巡视检查制度万宝沟水电厂
水库大坝巡视检查制度
为加强水库工程安全监测技术工作,保障工程安全运行,制定本制度。

水库安全监测范围包括大坝、泄水涵洞、输水隧洞、各输水建筑物及其设备。

安全监测方法包括巡视检查和仪器观测,具体内容为经常性及定期或特殊情况下的巡视检查和观测工作,负责监测系统和观测设施的检查、维护、校正、补充、完善,搞好监测资料的整编与分析,以及监测技术档案的建立。

一、巡视检查制度
1、巡视检查分为日常巡视检查、年度巡视检查和特别巡视检查。

检查部位为大坝、副坝、坝下涵管、输水隧洞、各输水建筑物及其设备。

(1)日常巡视检查。

巡视检查时间:一般情况下为每日二次,汛期高水位时应增加次数。

(2)年度巡视检查。

在每年的汛前汛后、用水期前后,进行比较全面的巡视检查,一般每年应不少于三次。

(3)特别巡视检查。

当大坝遇到严重影响安全运用的情况(如发生暴雨、大洪水、以及库水位骤升骤降或持续高水位时)、发生比较严重的破坏现象或出现其他危险迹象时,应由防汛抗旱指挥部负责组织特别检查,必要时应组织专人对可能出现险情的部位进行连续监视。

(4)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确保工程、设备及人身安全。

准备好工具、设备、车辆,以及量测、记录、绘草图、照相、录像等器具。

(二)巡视检查项目和内容
1、大坝巡视检查:
坝顶:有无裂缝、异常变形、积水等现象;防浪墙有无开裂、挤碎、错断、
倾斜等情况。

迎水坡:护坡是否损坏;有无裂缝、剥落、滑动、隆起、塌坑、或植物滋生等现象;近坝水面有无冒泡、变浑或漩涡等异常现象。

背水坡及坝趾反滤体:有无裂缝、剥落、滑动、隆起、塌坑、散浸、冒水、渗水坑或流土、管涌等现象;排水系统是否通畅;有无兽洞、蚁穴等隐患;反滤体有无异常或破坏现象。

坝端:坝体与岸坡连续处有无裂缝、错动、渗水等现象;两岸坝端区有无裂缝、滑动、崩塌、溶蚀、隆起、塌坑、异常渗水和蚁穴、兽洞等。

坝趾近区:有无阴湿、渗水、管涌、流土或隆起等现象;排水设施是否完好。

坝端岸坡:绕坝渗水是否异常;有无裂缝、滑动迹象;护坡有无隆起、塌陷或其他损坏现象。

(三)巡视检查记录和报告
1、记录和整理工作要求如下:
每次巡视检查均要作好记录。

若发现异常情况,要详细记述发生时间、部位、险情等情况。

现场记录必须及时整理,还应将本次巡视检查结果与以往巡视检查结果进行比较分析,如有问题或异常现象,应立即进行复查,以保证记录的准确性。

报告和存档工作要求如下:
日常巡视检查中发现异常现象时,应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并上报主管部门。

特别巡视检查结束后,应提出简要报告,并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采取应急措施,然后根据设计、运行资料进行综合分析比较,写出详细报告,必要时报告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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