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登记提交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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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登记注册材料清单

企业登记注册材料清单

企业登记注册材料清单一、内资部分757.问:公司设立申请须提交什么材料?答:应提交以下材料:(一)、拟任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二)、全体股东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三)、公司章程;(四)、股东或者发起人的资格证明;(五)、法定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六)、执行董事/董事长、董事、监事、经理的任职文件原件及其身份证明复印件(七)、法定代表人的任职文件及其身份证明复印件(八)、住所使用证明:(九)、《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十)、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所规定设立有限公司必须报经审批的,或者公司经营范围中有属于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规定所规定必须审批的项目的,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758.问:国有独资有限公司设立申请,须提交什么材料?答:应提交以下材料:(一)、拟任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二)、全体股东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三)、公司章程;(四)、股东或者发起人的资格证明;(五)、法定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六)、执行董事/董事长、董事、监事、经理的任职文件原件及其身份证明复印件(七)、法定代表人的任职文件及其身份证明复印件(八)、住所使用证明:(九)、《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十)、国务院授权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批准设立股份公司的批准文件原件;募集方式设立的还应提交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原件;(十一)、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所规定设立有限公司必须报经审批的,或者公司经营范围中有属于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规定所规定必须审批的项目的,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759.问: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申请,须提交什么材料?答:应提交以下材料:(一)、拟任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二)、全体股东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三)、公司章程;(四)、股东或者发起人的资格证明;(五)、法定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六)、执行董事/董事长、董事、监事、经理的任职文件原件及其身份证明复印件(七)、法定代表人的任职文件及其身份证明复印件(八)、住所使用证明:(九)、《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十)、国务院授权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批准设立股份公司的批准文件原件;募集方式设立的还应提交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原件;(十一)、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所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必须报经审批的,或者公司经营范围中有属于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规定所规定必须审批的项目的,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公司注册申请表

 公司注册申请表

说明1、提交的登记申请文书与其它申请材料应当使用A4型纸。

依本表打印生成的,使用黑色或蓝色墨水钢笔或签字笔签字;手工填写的,使用黑色或蓝色墨水钢笔或签字笔工整填写、签字。

2、对于现场窗口提交材料的,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未注明复印件的即为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申请人签署,或者由其指定的代表或共同委托的代理人签字。

3、通过全程电子化方式申请登记注册的,主体资格证明、身份证明、批准证书、章程、决议等文件可通过全程电子化登记系统提交原件影像(印)件,或通过登记业务系统设置的申请文书格式规范生成相关材料并使用。

4、申请人通过电子化登记系统上传的手写签名申请材料图片或影像(印)件,在登记机关审核后,需将纸质资料送达登记注册窗口存档。

电子化存档能够满足档案管理要求的,登记机关可以免除申请人提交相关纸质材料。

5、提交材料涉及签署,参照申请书中申请人的注,未注明签署人的,自然人由本人签字,法人和其他组织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有权签字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涉及代签文书的,需提交授权人委托他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为原件,且授权人应亲笔签字。

6、提交材料、公证认证文书为为外文的,应附加盖翻译单位公章的中文翻译件,由翻译单位注明“翻译准确”,并提交翻译单位主体资格证明复印件。

7、在办理登记、备案事项时,申请人应当配合登记机关通过实名认证系统,采用人脸识别等方式对下列人员进行实名验证。

因特殊原因,当事人无法通过实名认证系统核验身份信息的,可以提交经依法公证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文件,或者由本人持身份证件到现场办理。

8、依据《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外资企业法》、《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等法规设立的外商投资公司、非公司外商投资企业、外商投资公司分公司、非公司外商投资企业分支机构,在2020年1月1日《外商投资法》实施后,未调整其组织形式、组织机构的,在2024年12月31日前的过渡期内申请办理变更、备案、注销登记时,继续按照《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登记申请文书规范><企业登记提交材料规范>的通知》(国市监注〔2019〕2号)中有关变更、备案、注销的文书和材料规范要求办理。

公司登记备案提交材料规范

公司登记备案提交材料规范

公司登记(备案)提交材料规范【1】公司设立登记提交材料规范1.《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

2.公司章程(有限责任公司由全体股东签署,股份有限公司由全体发起人签署,国有独资公司由国务院、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加盖公章)。

3.股东、发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国有独资公司无需提交本项材料)。

◆股东、发起人为企业的,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

◆股东、发起人为事业法人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股东、发起人为社团法人的,提交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

◆股东、发起人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复印件。

◆股东、发起人为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其他股东、发起人的,提交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资格证明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决定或股东会决议,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提交由会议主持人及出席会议的董事签署的股东大会会议记录(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提交创立大会会议记录)。

国有独资公司提交国务院、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书面决定(加盖公章)、董事会决议(由董事签字)或者其他相关文件。

对《公司法》和章程规定公司组织机构人员任职须经董事会、监事会、职工代表大会等形式产生的,还需提交董事签字的董事会决议、监事签字的监事会决议、全体职工代表签字的职工代表大会决议等相关材料。

5.住所使用证明。

(具体按《东莞市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办法》和《东莞市企业集群注册登记管理办法》执行,详见附件)6.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提交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涉及发起人首次出资是非货币财产的,提交已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的证明文件。

7.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应提交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核准文件。

8.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或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的复印件。

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注册号: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公司名称敬告在签署文件和填表前,应当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并确知其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

申请人提交的文件、证件应当是原件,确有特殊情况不能提交原件的,应当提交加盖公章的文件、证件复印件。

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印-1-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名称住所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职务姓名注册资本(万元)公司类型实收资本(万元)出资方式经营范围营业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备案事项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设立,提交材料真实有效。

谨此对真实性承担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字: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年月日注:1、提交文件、证件应当使用A4纸。

2、应当使用钢笔、毛笔或签字笔工整地填写表格或签字。

3、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其中,国有独资公司应当注明“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注明“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或“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股份有限公司是上市公司的应当注明“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2-公司股东(发起人)名录股东(发起人)名称或姓名证件名称及号码认缴出资额(万元)出资方式持股比例(%)实缴出资额(万元)出资时间出资方式余额交付期限备注注:①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及实际出资情况填写。

②“备注”栏填写下述字母:A.企业法人;B.社会团体法人;C.事业法人;D.国务院、省级人民政府、经授权的机构或部门;E.自然人;F.其它。

③出资方式填写:货币、非货币。

-3-公司董事、监事、经理情况姓名职务姓名职务身份证件号码:身份证件号码:(身份证件复印件粘贴处)(身份证件复印件粘贴处)姓名职务姓名职务身份证件号码:身份证件号码:(身份证件复印件粘贴处)(身份证件复印件粘贴处)姓名职务姓名职务身份证件号码:身份证件号码:(身份证件复印件粘贴处)(身份证件复印件粘贴处)-4-公司法定代表人登记表姓名是否公务员职务联系电话任免机构(身份证件复印件粘贴处)法定代表人签字:年月日-5-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申请人: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委托事项: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更正有关材料的权限:1、同意□不同意□修改任何材料;2、同意□不同意□修改企业自备文件的文字错误;3、同意□不同意□修改有关表格的填写错误;4、其他有权更正的事项:指定或者委托的有效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固定电话:移动电话:(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粘贴处)年月日(申请人盖章或签字)注:1、设立登记,有限责任公司申请人为全体股东、国有独资公司申请人为国务院或地方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人为董事会;非公司企业申请人为出资人。

有限责任公司设立注册条件

有限责任公司设立注册条件

有限责任公司设立、注销登记一、登记事项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企业类型、经营范围、营业期限、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

二、登记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1993年12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6号发布);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1994年6月24日国务院令第156号发布)。

三、登记条件申请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登记应具备下列条件:1.股东符合法定人数;2.股东出资达到法定酱最低限额;3.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4.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5.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四、提交申请材料目录(一)设立1.公司董事长或执行董事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领取);2.《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领取,法人股东盖章或自然人股东签字),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和被委托人的权限;3.公司章程;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和土地使用权出资的,应当就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和土地使用权所有权转移的方式、期限在章程中做出明确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由法人股东盖章或自然人股东签字。

4.股东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股东为企业法人的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股东为事业法人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股东人为社团法人的提交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股东是民办非企业的,提交民办非企业证书复印件;股东是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5.验资报告;6.董事、监事的任职文件;根据公司章程和规定和程序,提交股东会决议,由法人股东盖章或自然人股东签字。

7.经理的任职文件;提交董事会的聘任决议,由董事签字。

8.董事长或执行董事的任职证明;根据本公司章程的规定和程序,提交股东会决议或董事会决议等。

股东会决议由法人股东盖章或自然人股东签字,董事会决议由董事签字。

9.公司董事、监事、经理身份证复印件;10.所使用证明;自有房产提交产权证复印件;租赁房屋提交租赁协议原件或复印件以及出租方的产权证复印件;以上不能提供产权证复印件的,提交其它房屋产权使用证明复印件。

注册有限责任公司(工商全套流程)

注册有限责任公司(工商全套流程)

有限责任公司设立(工商全套流程)一、设立有限责任公司所需材料:1.准备5个有限责任公司名称;2.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身份证复印件;3.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认缴制);4.有限责任公司的住所证明材料(自有:房产证或土地使用证复印件.租赁;租赁合同及房产证或土地使用证复印件)5.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经理、监事、董事、财务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6.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7.公司章程;8.股东会决议;9.任职文件;10.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二、设立步骤1.企业名称预先核准1)地点:注册地点所管辖的工商所2)提交的材料: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3)时间:当场出结果2.提交设立资料1)地点:注册地点所管辖的工商所(与核名同一地点)2)提交的材料:①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附件1)②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附件2)③公司章程(附件3)④股东会决议(附件4)⑤任职文件(附件5)3)时间:5个工作日内附件1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申请人 :xxx、xxx、xxx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委托事项及权限:1、办理 xxxx有限责任公司的□名称预先核准√□设立□变更□注销□备案□撤销变更登记□股权出质(□设立□变更□注销□撤销)□其他手续.2、同意□不同意□核对登记材料中的复印件并签署核对意见;3、同意□不同意□修改企业自备文件的错误;4、同意□不同意□修改有关表格的填写错误;5、同意□不同意□领取营业执照和有关文书。

(申请人签字或盖章)Xxx xxx xxx 年月日附件2 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注:请仔细阅读本申请书《填写说明》,按要求填写.法定代表人信息董事、监事、经理信息股东(发起人)出资情况财务负责人信息联络员信息注:联络员主要负责本企业与企业登记机关的联系沟通,以本人个人信息登录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依法向社会公示本企业有关信息等。

联络员应了解企业登记相关法规和企业信息公示有关规定,熟悉操作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填写说明注:以下“说明”供填写申请书参照使用,不需向登记机关提供。

公司设立登记流程

公司设立登记流程

公司设立登记申报程序流程图:申报流程图过程简介:一、企业设立应先领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及企业设立登记的有关表格。

(企业登记前置审批条件)二、企业设立的组建人应授权委托某人办理工商登记事宜,授权委托人应持企业组建人共同签署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到企业名称查询处对拟设立的企业进行名称查重,经查询企业名称可用后,领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三、设立企业凭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和有关企业设立必备的文件一并交工商局企业登记受理窗口,受理人员审查登记材料齐后,出具企业登记受理通知书。

四、设立企业在企业受理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凭通知书到工商局企业登记收费窗口缴纳企业登记费后,到企业营业执照发放窗口领取营业执照。

审批程序流程图:一、企业登记受理人员审查企业登记材料齐备后,签署受理意见,报处(局)长审批。

二、处(局)长审查通过,签署核准意见后,进入收费程序。

三、企业凭企业登记受理通知书到收费窗口缴纳注册登记费后进入打,发照程序。

四、发照处凭有收费人签署的企业受理通知书和领照人身份证明发放营业执照。

五、档案管理人员凭发照人签署的企业受理通知书将该企业档案整理好,交档案室归档。

申请时应提交的文件:企业申请名称预先登记应提交下列文件、证件:(一)企业法人开业登记(1)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2)组建单位的资格证明(3)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及有关指定委托的证明文件;(4)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认为应提交的其他文件、证件。

(二)公司设立登记(1)有限责任公司全体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全体发起人签署的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2)股东或者发起人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的身份证明;(3)指定(委托)书;(4)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证件。

(三)营业单位和分公司(1)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2)主办单位或者公司的资格证明;(3)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及有关指定委托的证明、文件;(4)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认为应提交的其他文件、证件。

申请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提交如下文件、证件:(1)公司董事长签署的设立公司登记申请书;(2)全体股东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3)公司章程;(4)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5)股东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6)载明公司董事、监事、经理的姓名、住所的文件以及有关委派选举或者聘用的证明;(7)公司法定代表人的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8)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9)公司住所证明;(10)其他文件、证件。

内资企业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内资企业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资企业登记提交材料规目录一、公司登记提交材料规(一) 设立登记提交材料规【1】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登记提交材料规1.《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件复印件。

3.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

4.股东的主体明或者自然人件复印件。

◆股东为企业的,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

◆股东为事业法人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股东为社团法人的,提交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

◆股东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复印件。

◆股东为自然人的,提交件复印件。

◆其他股东提交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明。

5.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股东会决议由股东签署,董事会决议由公司董事签字)及件复印件。

6.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股东会决议由股东签署,董事会决议由公司董事签字)及件复印件。

7.住所使用证明。

8.《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9.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复印件。

10、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的复印件。

注:1.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适用本规。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和国有独资公司参照本规提供有关材料。

【2】股份设立登记提交材料规1.《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件复印件。

3.由会议主持人和出席会议的董事签署的股东大会会议纪录(募集设立的提交创立大会的会议记录)。

4.全体发起人签署或者出席股东大会或创立大会的董事签字的公司章程。

5.发起人的主体明或者自然人件复印件。

◆发起人为企业的,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

◆发起人为事业法人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发起人股东为社团法人的,提交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

◆发起人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复印件。

公司设立各阶段程序及提交材料的相关规定有哪些

公司设立各阶段程序及提交材料的相关规定有哪些

公司设立各阶段程序及提交材料的相关规定有哪些公司设立是指公司设立人依照法定的条件和程序,为组建公司并取得法人资格而必须采取和完成的法律行为。

那么,公司设立各阶段程序及提交材料的相关规定有哪些呢?我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公司设立各阶段程序及提交材料的相关规定有哪些公司设立各阶段程序及提交材料需要遵守如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设立公司应当申请名称预先核准。

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或者公司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应当在报送批准前办理公司名称预先核准,并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的公司名称报送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十八条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由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名称预先核准;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由全体发起人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名称预先核准。

申请名称预先核准,应当提交下列文件:(一)有限责任公司的全体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全体发起人签署的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二)全体股东或者发起人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九条规定:预先核准的公司名称保留期为6个月。

预先核准的公司名称在保留期内,不得用于从事经营活动,不得转让。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条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由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

设立国有独资公司,应当由国务院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授权的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作为申请人,申请设立登记。

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应当自批准之日起9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逾期申请设立登记的,申请人应当报批准机关确认原批准文件的效力或者另行报批。

公司设立登记流程是怎样的

公司设立登记流程是怎样的

遇到公司经营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公司设立登记流程是怎样的在我国,公司分为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虽然两者之间只有两字之差,但其性质存在很大的差别,这同时也就注定了其公司设立登记流程会有所不同,但是也有相同之处。

因此,为了方便大家了解,赢了网小编整理了一些资料,将公司设立登记相关的内容介绍给大家。

一、公司设立登记流程介绍公司设立登记是指公司设立人按法定程序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经公司登记机关审核并记录在案,以供公众查阅的行为。

设置公司设立登记制度,旨在巩固公司信誉并保障社会交易的安全。

在中国,公司进行设立登记,应向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提出申请,并应遵守《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

(一)公司名称预先核准根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17条的规定,设立公司设立申请人材料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公司名称的预先核准。

其中,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或者,公司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应当在报送批准前办理公司名称预先核准,并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的公司名称报送批准。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由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名称预先核准;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由全体发起人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名称预先核准。

申请名称预先核准,应当提交下列文件:⑴有限责任公司的全体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全体发起人签署的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⑵全体股东或者发起人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⑶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预先核准的公司名称保留期为6个月。

预先核准的公司名称在保留期内不得用于从事经营活动,不得转让。

(二)公司设立登记程序公司设立人首先应当向其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提出申请。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由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共同委托的代理人作为申请人;设立国有独资公司应由国家授权投资机构或国家授权的部门作为申请人;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由董事会作为申请人。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印发《企业登记申请文书规范》《企业登记提交材料规范》的通知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印发《企业登记申请文书规范》《企业登记提交材料规范》的通知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印发《企业登记申请文书规范》《企业登记提交材料规范》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布日期】2019.01.02•【文号】国市监注〔2019〕2号•【施行日期】2019.03.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公司、企业和经济组织登记注册管理正文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登记申请文书规范》《企业登记提交材料规范》的通知国市监注〔2019〕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市场监管局(厅、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为进一步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推进企业登记规范化、便利化建设,市场监管总局对现行《企业登记申请文书规范》《企业登记提交材料规范》(以下简称《文书规范》《材料规范》)进行了修订,现将《文书规范》《材料规范》印发,并就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一、整合、优化申请材料,进一步推进登记注册便利化全面梳理整合优化《文书规范》《材料规范》,进一步精简文书表格,减少填报事项。

合并内、外资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合并各类分公司、非法人分支机构、营业单位登记(备案)申请书,合并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注销登记申请书,合并股权出质设立、变更、注销、撤销登记申请书。

整合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登记提交材料规范,整合公司合并、分立提交材料规范,整合外商投资公司和非公司外商投资企业提交材料规范。

为方便申请人填写,将表格中的部分“填写项”修改为标准化表述的“勾选项”。

二、清理删减申请材料,取消无法律法规依据的证明文件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证明事项清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8〕47号)要求,对各类提交材料事项进行全面清理,优化市场主体准入和退出机制。

对没有法律法规依据或国务院已经明确取消的登记事项涉及的文书、材料规范不再保留。

企业申请注销登记无需提交清算组成员《备案通知书》、清算报告的确认文件、清算公告报纸样张等文件。

公司设立登记文件范本

公司设立登记文件范本

公司设立登记文件范本一、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恭敬的工商局:我们公司拟在贵局注册成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特此向贵局申请办理公司设立登记手续,并提交以下材料:1. 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一式三份);2. 公司章程(一式三份);3. 公司股东名册(一式三份);4. 公司董事、监事任职文件(一式三份);5. 公司注册资本认缴证明文件(一式三份);6. 公司办公场所租赁合同(一式三份);7. 公司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一式三份);8. 公司法定代表人近期彩色照片(一张);9. 公司设立登记申请费用缴纳证明文件(一式三份)。

二、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范本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申请人:XXX有限公司申请日期:XXXX年XX月XX日恭敬的工商局:我们公司拟在贵局注册成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特此向贵局申请办理公司设立登记手续,具体情况如下:一、公司基本情况1. 公司名称:XXX有限公司2. 公司住所:XXX市XXX区XXX街道XXX号3. 公司注册资本:XXX万元人民币4. 公司经营范围:主要经营XXX业务5. 公司法定代表人:XXX6. 公司股东名册:详见附件二、公司章程公司章程已经制定并附在附件中,详细规定了公司的组织结构、经营范围、股东权益等事项。

三、公司董事、监事任职文件根据公司章程,公司董事、监事的任职文件已经制定并附在附件中,详细规定了董事、监事的职责和权益。

四、公司注册资本认缴证明文件公司注册资本已经认缴并缴纳,认缴证明文件已经制定并附在附件中。

五、公司办公场所租赁合同公司已与XXX签订办公场所租赁合同,合同有效期为XX年,合同附在附件中。

六、公司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公司法定代表人XXX的身份证明文件已经制备并附在附件中。

七、公司设立登记申请费用缴纳证明文件公司已经缴纳了设立登记申请费用,并附有缴纳证明文件。

以上是我公司的申请材料,请贵局核对后办理公司设立登记手续。

如有需要,我公司随时配合提供相关补充材料。

谢谢贵局的支持与配合!XXX有限公司日期:XXXX年XX月XX日以上是关于公司设立登记文件范本的详细内容,如有任何疑问或者需要进一步了解,请随时与我们联系。

1四证合一设立登记提交材料目录doc

1四证合一设立登记提交材料目录doc

“四证合一”设立登记提交材料目录一、内资公司法人设立登记提交材料(一)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登记提交材料1、《企业四证合一登记申请表》(内资公司法人登记、备案)。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

3、(经办人)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原件或彩色扫描件。

4、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

5、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6、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件复印件。

7、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

8、身份证件原件或彩色扫描件。

9、住所使用证明。

10、《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11、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复印件。

12、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的复印件。

(二)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登记提交材料1、《企业四证合一登记申请表》(内资公司法人登记、备案)。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

3、(经办人)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原件或彩色扫描件。

4、由会议主持人和出席会议的董事签署的股东大会会议纪录。

5、全体发起人签署或者出席股东大会或创立大会的董事签字的公司章程。

6、发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7、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提交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涉及发起人首次出资是非货币财产的,提交已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的证明文件。

8、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件复印件。

9、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

10、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原件或彩色扫描件。

11、住所使用证明。

12、《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13、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应提交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核准文件。

14、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的复印件。

15、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复印件。

公司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公司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公司登记提交材料规范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登记提交材料规范1、《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3、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

4、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股东为企业的,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

◆股东为事业法人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股东为社团法人的,提交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

◆股东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复印件。

◆股东为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件复印件。

◆其他股东提交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资格证明。

5、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股东会决议由股东签署,董事会决议由公司董事签字)及身份证件复印件。

6、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股东会决议由股东签署,董事会决议由公司董事签字)及身份证件复印件。

7、住所使用证明。

8、《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9、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复印件。

10、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的复印件。

注:1、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适用本规范。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和国有独资公司参照本规范提供有关材料。

公司变更登记提交材料规范1、《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3、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公司变更事项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复印件。

4、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决定(变更登记事项涉及公司章程修改的,提交该文件;其中股东变更登记无须提交该文件,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有限责任公司提交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签署的股东会决议。

◆股份有限公司提交由会议主持人及出席会议的董事签署的股东大会会议记录。

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登记应提交的材料

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登记应提交的材料

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登记应提交的材料(一)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除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和国有独资公司以外的有限责任公司申请设立登记提交材料目录: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2.全体股东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3.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4.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股东为企业的,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股东为事业法人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股东人为社团法人的,提交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股东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复印件;股东为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5.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复印件;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和程序,提交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或其他相关材料。

股东会决议由股东签署(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董事会决议由董事签字。

6.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复印件;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和程序,提交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或其他相关材料。

股东会决议由股东签署(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董事会决议由董事签字。

7.住所使用证明;自有房产提交产权证复印件;租赁房屋提交租赁协议复印件以及出租方的房产证复印件;10.《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14.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15.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一般均应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股东加盖公章或签字。

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范本)

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范本)

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范本) 申请人信息•公司名称:***•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公司注册地址:***申请材料清单•公司设立登记申请表•公司章程•合伙协议(如适用)•单位法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公司法人代表的身份证明文件•公司所有股东的身份证明文件•公司设立资金来源证明•公司注册地址证明文件•公司经营场所租赁合同•公司设立申请费用收据申请流程以下是公司设立登记的申请流程:1.准备申请材料,包括公司设立登记申请表、公司章程、合伙协议(如适用)、身份证明文件等。

2.根据申请材料清单,核对所有材料,并进行整理。

3.前往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手续。

4.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交申请材料,并缴纳相应的申请费用。

5.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收到申请并审核材料,约定时间进行现场核查。

6.核查通过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将发放公司设立登记证书。

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范本以下是一份常见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范本: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尊敬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我方拟申请设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此向贵部门提交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并提供以下相关材料。

一、申请人信息:1. 公司名称:2. 公司类型:3. 注册资本:4. 经营范围:5. 公司注册地址:二、申请材料清单:1. 公司设立登记申请表2. 公司章程3. 合伙协议(如适用)4. 单位法人的身份证明文件5. 公司法人代表的身份证明文件6. 公司所有股东的身份证明文件7. 公司设立资金来源证明8. 公司注册地址证明文件9. 公司经营场所租赁合同10. 公司设立申请费用收据三、申请流程:1. 准备申请材料,包括公司设立登记申请表、公司章程、合伙协议(如适用)、身份证明文件等。

2. 根据申请材料清单,核对所有材料,并进行整理。

3. 前往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手续。

4. 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交申请材料,并缴纳相应的申请费用。

公司设立登记流程

公司设立登记流程

公司设立登记流程
一、公司设立前的准备工作
在正式开始公司设立登记流程之前,需完成以下准备工作:
1.确定公司名称
2.确定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等)
3.确定公司经营范围
4.确定公司股东
5.筹备公司注册资金
二、提交公司设立登记申请
1.申请填写
准备好《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填写相关内容,确保准确无误。

2.携带材料
–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公司章程
–股东身份证明
–公司经营范围
–公司注册资金证明
–公司地址证明
–公司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递交材料
将准备好的申请材料递交至当地工商局或市场监督管理局窗口。

三、局审查、备案
1.审核材料
工商局或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对提交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确保完整合规。

2.核发执照
审核通过后,颁发公司营业执照,并公示。

3.办理税务登记
根据营业执照,在税务局进行税务登记手续。

四、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开户
1.领取组织机构代码证
领取组织机构代码证并加盖公章。

2.开立银行账户
持相关证件到银行办理公司银行账户开户手续。

五、其他注册
1.社会保险
根据公司情况申请社会保险登记。

2.办理相关许可证
根据公司经营范围,办理相关行业许可证。

六、总结
以上所述即为公司设立登记流程的基本步骤,每个环节都需要严格遵守相关法规和规定,以确保公司设立顺利完成。

希望本文对您有所帮助。

公司注册登记表格

公司注册登记表格

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请勿使用圆珠笔;2、公司类型应当填写“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其中,国有独资公司应当填写“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注明“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或“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3、股份有限公司应在“设立方式”栏选择填写“发起设立”或者“募集设立”;4、营业期限:请选择“长期”或者“XX年”;⑴公司股东发起人出资信息⑵董事、监事、经理信息⑶法定代表人信息⑷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申请人: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委托事项及权限:1、办理企业名称的□设立□变更□注销□备案□手续;2、同意□不同意□核对登记材料中的复印件并签署核对意见;3、同意□不同意□修改企业自备文件的错误;4、同意□不同意□修改有关表格的填写错误;5、同意□不同意□领取营业执照和有关文书;申请人盖章或签字年月日注:1、手工填写表格和签字请使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毛笔或签字笔,请勿使用圆珠笔;2、设立登记,有限责任公司申请人为全体股东;国有独资公司申请人为国务院或地方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人为董事会;非公司企业申请人为出资人;变更、注销登记申请人为本企业;企业集团登记申请人为母公司;3、委托事项及权限:第1项应当选择相应的项目并在□中打√, 或者注明其它具体内容;第2、3、4、5项选择“同意”或“不同意”并在□中打√;4、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其他组织;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是其他组织的,应当另行提交其他组织证书复印件及其指派具体经办人的文件、具体经办人的身份证件;5、自然人申请人由本人签字,非自然人申请人加盖公章;⑸公司设立登记提交材料规范一、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登记提交材料规范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2、全体股东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应标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办理事项、权限、授权期限;3、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4、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股东为企业的,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股东为事业法人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股东为社团法人的,提交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股东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复印件;股东为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股东提交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资格证明;5、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6、股东首次出资是非货币财产的,提交已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的证明文件;7、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件复印件;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交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或其他相关材料;股东会决议由股东签署,董事会决议由董事签字;8、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及身份证件复印件;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交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或其他相关材料;股东会决议由股东签署,董事会决议由董事签字;9、住所使用证明;住所用途应与其规划用途相符;自有房产提交房屋产权证复印件有关房屋未取得房屋产权证的,提交房地产管理部门的权属证明或建筑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购房合同及派出所编定门牌的证明复印件;租赁房屋提交经区县级市国土房管局备案的租赁协议复印件;住所位于专业市场内的,提交租赁协议、市场登记证、出租方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住所位于区县级市级以上政府批准设立的工业园、科技园内的,提交租赁协议复印件和园区管委会出具的场地证明文件;住所为关于整治无证照生产经营场所若干问题的意见穗府办200741号第四条规定的临时生产经营场所的,还需提交所在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的临时生产经营场所使用证明;10、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11、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12、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或许可证明;股东是外商投资企业的,如果公司的经营范围属于限制外商投资的领域的,还应提交省级以上外经贸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13、未满五十周岁、非广州市户籍的自然人股东及法定代表人,提交本人的计划生育证明复印件;注:1、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除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和国有独资公司以外的有限责任公司申请设立登记适用本规范;2、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可以3、提交的申请书与其它申请材料应当使用A4型纸;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股东签署,或者由其指定的代表或委托的代理人加盖公章或签字;4、以上涉及股东签署的,自然人股东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二、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登记提交材料规范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2、股东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应标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办理事项、权限、授权期限;3、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4、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股东为企业的,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股东为事业法人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股东为社团法人的,提交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股东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复印件;股东为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股东提交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资格证明;5、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6、股东出资是非货币财产的,提交已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的证明文件;7、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件复印件;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和程序,提交股东签署的书面决定、董事会决议由董事签字或其他相关材料;8、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及身份证件复印件;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和程序,提交股东签署的书面决定、董事会决议由董事签字或其他相关材料;9、住所使用证明;住所用途应与其规划用途相符;自有房产提交房屋产权证复印件有关房屋未取得房屋产权证的,提交房地产管理部门的权属证明或建筑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购房合同及派出所编定门牌的证明复印件;租赁房屋提交经区县级市国土房管局备案的租赁协议复印件;住所位于专业市场内的,提交租赁协议、市场登记证、出租方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住所位于区县级市级以上政府批准设立的工业园、科技园内的,提交租赁协议复印件和园区管委会出具的场地证明文件;住所为关于整治无证照生产经营场所若干问题的意见穗府办200741号第四条规定的临时生产经营场所的,还需提交所在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的临时生产经营场所使用证明;10、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11、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12、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或许可证明;股东是外商投资企业的,如果公司的经营范围属于限制外商投资的领域的,还应提交省级以上外经贸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13、未满五十周岁、非广州市户籍的自然人股东及法定代表人,提交本人的计划生育证明复印件;注:1、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申请设立登记适用本规范;2、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3、提交的申请书与其它申请材料应当使用A4型纸;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股东签署,或者由其指定的代表或委托的代理人加盖公章或签字;4、以上涉及股东签署的,自然人股东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三、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登记提交材料规范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2、国务院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授权的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加盖出资人或授权机构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应标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办理事项、权限、授权期限;3、公司章程加盖国务院、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公章;4、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企业国有资产占有产权登记表;5、首次出资是非货币财产的,提交已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的证明文件;6、以股权出资的,提交股权认缴出资承诺书;7、董事、监事、经理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件复印件;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和程序,提交国务院、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书面决定加盖公章、董事会决议由董事签字或其他相关材料;8、法定代表人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件复印件;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和程序,提交国务院、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书面决定加盖公章、董事会决议由董事签字或其他相关材料;9、住所使用证明;住所用途应与其规划用途相符;自有房产提交房屋产权证复印件有关房屋未取得房屋产权证的,提交房地产管理部门的权属证明或建筑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购房合同及派出所编定门牌的证明复印件;租赁房屋提交经区县级市国土房管局备案的租赁协议复印件;住所位于专业市场内的,提交租赁协议、市场登记证、出租方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住所位于区县级市级以上政府批准设立的工业园、科技园内的,提交租赁协议复印件和园区管委会出具的场地证明文件;住所为关于整治无证照生产经营场所若干问题的意见穗府办200741号第四条规定的临时生产经营场所的,还需提交所在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的临时生产经营场所使用证明;10、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11、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国有独资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12、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或许可证明;13、未满五十周岁、非广州市户籍的自然人股东及法定代表人,提交本人的计划生育证明复印件;注:1、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国有独资公司申请设立登记适用本规范;2、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登记附表-股权认缴出资承诺书可以3、提交的申请书与其它申请材料应当使用A4型纸;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国务院、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签署,或者由其指定的代表或委托的代理人加盖公章或签字;四、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登记提交材料规范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2、董事会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由全体董事签字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应标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办理事项、权限、授权期限;3、由发起人签署或由会议主持人和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字的股东大会或者创立大会会议记录募集设立的提交4、全体发起人签署或者全体董事签字的公司章程;5、发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发起人为企业的,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发起人为事业法人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发起人股东为社团法人的,提交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发起人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复印件;发起人为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发起人提交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资格证明;6、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7、发起人首次出资是非货币财产的,提交已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的证明文件;8、以股权出资的,提交股权认缴出资承诺书;9、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件复印件;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和程序,提交由发起人签署或由会议主持人和出席会议的董事签署的股东大会决议募集设立的提交创立大会的会议记录、董事会决议或其他相关材料;股东大会决议创立大会会议记录可以于第3项合并提交;董事会决议由董事签字;10、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及身份证件复印件;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和程序,任职文件提交董事会决议,董事会决议由董事签字;11、住所使用证明;住所用途应与其规划用途相符;自有房产提交房屋产权证复印件有关房屋未取得房屋产权证的,提交房地产管理部门的权属证明或建筑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购房合同及派出所编定门牌的证明复印件;租赁房屋提交经区县级市国土房管局备案的租赁协议复印件;住所位于专业市场内的,提交租赁协议、市场登记证、出租方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住所位于区县级市级以上政府批准设立的工业园、科技园内的,提交租赁协议复印件和园区管委会出具的场地证明文件;住所为关于整治无证照生产经营场所若干问题的意见穗府办200741号第四条规定的临时生产经营场所的,还需提交所在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的临时生产经营场所使用证明;12、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13、未满五十周岁、非广州市户籍的自然人发起人及法定代表人,提交本人的计划生育证明复印件;14、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还应提交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核准文件;15、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或许可证明;发起人是外商投资企业的,如果公司的经营范围属于限制外商投资的领域的,还应提交省级以上外经贸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16、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注:1、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设立登记适用本规范;2、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登记附表-股权认缴出资承诺书可以3、提交的申请书与其它申请材料应当使用A4型纸;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发起人签署,或者由发起人指定的代表或委托的代理人加盖公章或者签字;4、以上涉及发起人签署的,自然人发起人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发起人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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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登记提交材料规范1.《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3.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

4.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股东为企业的,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

◆股东为事业法人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股东为社团法人的,提交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

◆股东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复印件。

◆股东为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件复印件。

◆其他股东提交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资格证明。

5.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股东会决议由股东签署,董事会决议由公司董事签字)及身份证件复印件。

6.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股东会决议由股东签署,董事会决议由公司董事签字)及身份证件复印件。

7.住所使用证明。

(一)住所(经营场所)为自有房产的,提交房屋产权证及复印件。

(二)住所(经营场所)为租赁房屋的,提交租赁协议和出租方的房屋产权证复印件。

其中租用军队空余房地产作为住所的,提交《军队房地产租赁许可证》或南京军区南昌房地产管理处出具的《房地产租赁证明》即可办理住所(经营场所)登记。

(三)住所(经营场所)在工业园区、科技园区、创业基地等经济功能区内,只提交园区管委会、基地管理机构等依法出具的载明住所权属主体、使用关系、具体地址等的证明。

(四)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对未取得房屋产权证的住所(经营场所),属城镇房屋的,提交房地产管理部门依法出具的证明,或者经房地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购房合同复印件,或者所在地县政府及派出机关、城市居民委员会依法出具的证明;属于非城镇房屋的,提交所在地乡(镇)政府、村民委员会依法出具的证明。

房地产管理部门、当地政府及派出机关、居(村)民委员会依法出具的证明,应当载明住所权属主体、具体地址等。

(五)使用自有住宅或租赁他人住宅作为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的,应补充提交居(村)委会、业主委员会或利害关系人出具的同意使用的书面意见。

申请人对其提交的住所(经营场所)的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8.《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9.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复印件。

10、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的复印件。

11、《承诺书》。

注:1.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适用本规范。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和国有独资公司参照本规范提供有关材料。

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注:请仔细阅读本申请书《填写说明》,按要求填写。

附表1法定代表人信息附表2董事、监事、经理信息附表3股东(发起人)出资情况附表4财务负责人信息附表5联络员信息注:联络员主要负责本企业与企业登记机关的联系沟通,以本人个人信息登录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依法向社会公示本企业有关信息等。

联络员应了解企业登记相关法规和企业信息公示有关规定,熟悉操作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填写说明注:以下“说明”供填写申请书参照使用,不需向登记机关提供。

1.本申请书适用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变更登记及有关事项备案。

2.向登记机关提交的申请书只填写与本次申请有关的栏目。

3.申请公司设立登记,填写“基本信息”栏、“设立”栏和“备案”栏有关内容及附表1“法定代表人信息”、附表2“董事、监事、经理信息”、附表3“股东(发起人)出资情况”、附表4“财务负责人信息”、附表5“联络员信息”。

“申请人声明”由公司拟任法定代表人签署。

4.公司申请变更登记,填写“基本信息”栏及“变更”栏有关内容。

“申请人声明”由公司原法定代表人或者拟任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司公章。

申请变更同时需要备案的,同时填写“备案”栏有关内容。

申请公司名称变更,在名称中增加“集团或(集团)”字样的,应当填写集团名称、集团简称(无集团简称的可不填);申请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的,应填写、提交拟任法定代表人信息(附表1“法定代表人信息”);申请股东变更的,应填写、提交附表3“股东(发起人)出资情况”。

变更项目可加行续写或附页续写。

5.公司增设分公司应向原登记机关备案,注销分公司可向原登记机关备案。

填写“基本信息”栏及“备案”栏有关内容,“申请人声明”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司公章。

“分公司增设/注销”项可加行续写或附页续写。

6.公司申请章程修订或其他事项备案,填写“基本信息”栏、“备案”栏及相关附表所需填写的有关内容。

申请联络员备案的,应填写附表5“联络员信息”。

“申请人声明”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司公章;申请清算组备案的,“申请人声明”由公司清算组负责人签署。

7.办理公司设立登记填写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文号,不填写注册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办理变更登记、备案填写公司注册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不填写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文号。

8.公司类型应当填写“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

其中,国有独资公司应当填写“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注明“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或“一人有限责1010任公司(法人独资)”。

9.股份有限公司应在“设立方式”栏选择填写“发起设立”或者“募集设立”。

有限责任公司无需填写此项。

10.“经营范围”栏应根据公司章程、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国家标准及有关规定填写。

11.申请人提交的申请书应当使用A4型纸。

依本表打印生成的,使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签署;手工填写的,使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工整填写、签署。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申请人: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委托事项及权限:1、办理(企业名称)的□名称预先核准□设立□变更□注销□备案□撤销变更登记□股权出质(□设立□变更□注销□撤销)□其他手续。

2、同意□不同意□核对登记材料中的复印件并签署核对意见;3、同意□不同意□修改企业自备文件的错误;4、同意□不同意□修改有关表格的填写错误;5、同意□不同意□领取营业执照和有关文书。

指定或者委托的有效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1111(申请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填写说明注:以下“说明”供填写申请书参照使用,不需向登记机关提供。

1.本委托书适用于办理企业名称预先核准,公司及其分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及其分支机构、营业单位、非公司企业等办理登记(备案)、股权出质等业务。

2.名称预先核准,新申请名称申请人为全体投资人或隶属企业,已设立企业变更名称申请人为本企业,由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署。

3.设立登记,有限责任公司申请人为全体股东,国有独资公司申请人为国务院或地方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人为董事会,非公司企业法人申请人为主管部门(出资人),分公司申请人为公司,营业单位、非法人分支机构申请人为隶属单位(企业)。

自然人申请人由本人签字,非自然人申请人加盖公章。

4.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变更、注销、备案,申请人为本企业,加盖本企业公章(其中公司清算组1212备案的,同时由清算组负责人签字;公司破产程序终结后办理注销登记的,同时由破产管理人签字);分公司变更、注销、备案,申请人为公司,加盖公司公章;营业单位、非法人分支机构申请人为隶属单位(企业),加盖隶属单位(企业)公章。

5.股权出质设立、变更、注销登记申请人为出质人和质权人,股权出质撤销登记申请人为出质人或者质权人。

6.委托事项及权限:第1项应当选择相应的项目并在□中打√,或者注明其它具体内容;第2、3、4、5项选择“同意”或“不同意”并在□中打√。

7.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其他组织;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是其他组织的,应当另行提交其他组织证照复印件及其指派具体经办人的文件、具体经办人的身份证件。

8.申请人提交的申请书应当使用A4型纸。

依本表打印生成的,使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签署;手工填写的,使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工整填写、签署。

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承诺书1313注:1.申请人在使用自有或租赁住所(经营场所)时填写此表。

2.申请人:企业设立登记时的申请人为企业出资人,变更登记的申请人为企业;个体设立登记和变更登记的,均为个体经营者。

九江XXXX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时间:xxxx年xx月xx日1414地点:公司办公室出席人:XX、XX、XX主持人:XX会议通过讨论,作出如下决议:一、由XX、XX出资设立九江市XX有限公司。

二、公司住所:三、公司经营范围:四、公司注册资本:XX万元,由XX出资XX万元、XX出资XX万元。

五、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一名,经注册后为公司法定代表人,每届任期三年,期满后可连选连任,本期执行董事由XX担任,本期总经理聘任XX担任,每届任期三年,期满后可连先连任。

六、公司不设监事会,设监事一名,每届任期三年,期满后可连选连任,本期监事由XX担任。

七、会议一致通过公司章程,由全体股东签字(盖章)后生效,公司章程为公司行为准则,对公司、股东、执行董事、总经理、监事具有约束力,其他未尽事宜在公司章程中作出规定。

全体股东签字(盖章):九江XX有限公司xxxx年xx月xx日注:此范例根据《公司法》的一般规定及公司的一般情况设计,仅供不设董事会、监事会的有限公司参考,制订章程时请根据公司实际情况作相应修改!九江XX有限公司章程(一般有限公司不设董事会、监事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的行为,保障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1515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章程。

本章程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第二条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三条本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执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

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所第四条公司名称:江西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五条公司住所:江西省XX市XX县(区)XX路XX号。

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第六条公司经营范围:(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规范填写)。

第四章公司注册资本第七条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XX万元。

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必须召开股东会并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并作出决议。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还应当在报纸上登载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公告,并自公告之日起45天后依法向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八条股东姓名(名称)、认缴出资额、出资比例、出资方式、缴(注:一次性缴足的,可不分首期、第二期、……,股东亦可不在章程中规定出资期限,1616由股东根据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决定出资计划)第九条股东XX以XX出资,经评估作价XX万元,X年X月X日已过户移交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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