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条规定贯彻落实
煤矿生产安全工作计划范文5篇
煤矿生产安全工作计划范文5篇煤矿是人类在富含煤炭的矿区开采煤炭资源的区域,一般分为井工煤矿和露天煤矿。
下面是关于煤矿生产安全工作计划5篇,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煤矿生产安全工作计划(一)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加强煤矿安全生产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全面实现2022年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目标,有效防范和遏制煤矿安全生产事故,确保煤矿安全生产。
根据我县煤矿实际,制定2022年度煤矿安全监管工作计划:一、总体要求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瓦斯零超限、过程零隐患、现场零风险、安全零事故”理念,以严格安全监管执法为手段,以“打非治违”、隐患排查治理、煤矿瓦斯专项整治、防治水、防灭火工作为重点,全面治理重大隐患,按照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三基工作的意见》(陕政发[2022]10号)精神,切实加强煤矿安全生产“三基”工作,落实《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扎实开展“标准化建设年”活动,强力推进安全质量达标,全面完成全年煤矿安全生产目标任务,促进全县煤矿安全生产形势健康平稳发展。
二、重点内容(一)认真落实《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
对煤矿矿长严格进行《七条规定》的培训和考核,确保《七条规定》内容入脑入心,并把七条规定纳入煤矿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日常培训、复训和必考内容之一,深入开展“保护矿工生命,矿长守规尽责”主题实践活动,确保《七条规定》落到实处。
(二)认真开展“打非治违”活动。
把“打非治违”活动与隐患排查紧密结合、切实加强“打非治违”工作的组织领导。
针对重点时期、重点区域,开展经常性“打非治违”和隐患排查活动,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依法建矿,从严管矿。
(三)深化煤矿瓦斯专项整治。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瓦斯治理与综合利用决策部署,夯实瓦斯防治工作基础,推进煤矿瓦斯治理与利用;以强化监管执法为手段,深入开展瓦斯专项整治。
严格落实“先抽后采、以风定产、监测监控”的瓦斯治理方针,确保抽采达标。
保护矿工生命安全落实安全七条规定
保护矿工生命安全落实安全七条规定矿工身处的工作环境是相对复杂、危险的,每年都有大量的事故发生,导致众多的伤亡和死亡。
为了保障矿工的生命安全,必须要严格落实安全管理制度。
本文将针对保护矿工生命安全的重要性,列举出实施安全七条规定的具体措施。
一、全员参与安全生产安全生产管理的核心是以人为本,全员参与。
任何人员,应当积极、主动、有责任心地参与安全管理工作,不仅要做好自身工作,还要关心他人,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发现违规行为及时劝阻。
同时,对于安全生产管理中的监督、检查工作,应积极配合,严格按要求执行,构建从上至下、全员参与的安全生产防线。
二、强化安全宣传教育安全宣传教育是保障矿工安全的重要环节。
矿企应该利用各种渠道、形式,广泛宣传安全知识,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
在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中,要注意选取通俗易懂、形象直观的方式,让工人能够理解和接受。
三、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在矿山生产环节中,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规范现场作业流程,严格按照作业程序进行操作。
保证作业过程中安全措施的落实,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四、严格实施安全检查安全生产中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检查,包括隐患排查、设备检测和工作服装检查等。
检查时要注重发现问题和纠正问题,及时对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设备和积弊进行改进,确保矿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五、建立安全奖惩机制建立安全奖惩机制,既能够激励职工参与安全管理、持续改进,也能够形成一种强有力的安全监管体系。
做好各项奖惩措施的宣传和落实,能够从根本上提高矿工的安全意识,促进安全生产的长期稳定发展。
六、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安全管理责任必须落实到位。
每个岗位的负责人都要承担起安全管理责任,建立长效的安全管理制度,实现按岗位责任到人、按人到岗位的管理模式。
负责人还应对本职工作设定安全指标和评估标准,落实安全保障措施,确保各项工作组织协调、高效有序地进行。
七、完善应急预案针对矿难等突发事件,必须制定完善的应急预案,并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的配套设施和培训培训。
煤矿安全生产“双七条”
精选PPT
17
七是规范煤矿用工制度,强化矿工安全培训。
• 要认真分析吸取一些煤矿事故所暴露出的深刻教 训,与相关部门研究完善农民工、外来工、外包 工的用工制度,加强安全培训,提高矿工技能素 质,严禁新招工人不培训或虽经培训但未掌握基 本防范技能就下井。
• 改进用工制度要攻坚。放下锄头就入矿、招来人
风系统 可靠,
2.严格落实各项通风管理措施,强化通风设备、设施管理
严禁无 ,确保通风设备运行正常、设施完好。
风、微
风、循
环风冒 3.强化监督,坚决杜绝无风、微风、循环风冒险作业行为
险作业 的出现,一经出现立即停产撤人。
。
精选PPT
6
四、必须做到瓦 斯抽采达标 ,防突措施 到位,监控 系统有效, 瓦斯超限立 即撤人,严 禁违规作业 。
7.对“五证一照”进行统一保管。
精选PPT
5
8.确保“五证一照”合法有效,依法组织生产。
二、必须 1.合理设计、优化采场布局,严禁超层越界开采。 在批准
区域正
规开采 2.杜绝巷道式采煤。
,严禁
超层越
界或者
巷道式 采煤、
3.严格按措施规定施工,坚决杜绝空顶作业。
空顶作
业。
三、必须 确保通
1.优化通风系统管理,确保通风系统可靠。
,抓的是系统性、源头性问题,要求的是
强基治本、重在预防,目标任务是“三个 继续下降”。七条重大举措,细细掂量, 都非易事,也唯有不易,才须发攻坚之力 。
• 非难而勿须攻坚,攻坚排深之力而后可。
七大攻坚举措9
矿工的七项安全权利
(1)知情权:有权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
,瓦斯超限立即撤人,严禁违规作业。
落实七条规定实施方案及细则
关于落实《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实施方案及细则章丘明水矿业二号煤矿2013年5月3日关于落实《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实施方案及细则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总局《关于学习贯彻国家安监总局〈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的通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印发《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宣传提纲的通知,为认真落实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精神,大力宣传贯彻《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58号,以下简称《七条规定》),以及上级煤炭管理部门和东风集团公司要求,明水二号煤矿于2013年4月24下午组织,矿长、副矿长、各科室成员参加的集中学习,为全面贯彻落实好《七条规定》,切实保护广大矿工生命安全,推动全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关于“《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项规定》的实施方案及细则”,具体内容如下:一、领导组织组长:孟凡林副组长:赵兵、郭新、张乃水、刘庭富、成员;颜景琦、李家镇、高林、于建征、彭小将、马京国、程作宝、尚现国、高永镇、办公室设在安全科。
办公室主任:赵兵(兼),负责定期或不定期监督检查各职能科室、各区队、班组的学习贯彻情况,并及时向组长作出汇报。
二、工作目标认真组织学习宣传,把学习宣传《七条规定》与煤矿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结合,深入开展“保护矿工生命,矿长守规尽责”的主题活动,使《七条规定》深入人心,不折不扣地严抓落实,真正体现在行动上、效果上。
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理念,视矿工如兄弟,把矿工当亲人,带着感情抓安全,凭着良心抓安全,敬畏生命抓安全。
把学习宣传《七条规定》与学习推广煤矿安全风险预控管理体系结合起来,做到风险预控,超前防范。
三、时间安排1、宣传贯彻阶段。
4月25日至5月25日,煤矿各职能科室、区队按照下发的关于进一步贯彻学习“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项规定”实施细则要求进行宣传贯彻,利用有效方式进行宣传教育,将“七条规定”的精神实质深入贯彻到每个职工心里,真正认识到《七条规定》是矿工生命安全的保护伞。
(防治水)七项规定---防治水
宁阳县南宁矿业有限公司落实井下探放水规定,严禁开采防隔水煤柱实施方案山东煤矿安全监察局鲁中监察分局:为深入贯彻落实煤矿安全生产方针,坚持以人为本,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基层基础提升年”各项工作,根据《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58号令)第五条《必须落实井下探放水规定,严禁开采防隔水煤柱》;宁阳县南宁矿业有限公司根据文件精神和要求,成立了井下探放水,严禁开采防隔水煤柱的负责小组部门负责人:防治水副总徐克勇矿级负责人:矿总工程师张焕新保障措施:①按照《煤矿防治水规定》及《煤矿探放水安全技术措施》,落实专门机构和人员,明确工作职责;②按照《开采设计》,留设保安煤柱,禁止乱采乱掘。
一、矿井防治水分析根据矿井的水害分类,南宁矿业在开采过程中的主要水害为采空区水、断层水和第四系水等三种水害类型1、采空区水害原葛石煤矿闭坑已10多年,其开采上限为+50m、开采下限为-350m,形成大面积采空区积水,其积水面积28万m2,积水量38万m3。
2005年3月28日,南宁煤矿施工-26m水平疏水石门接近上部原葛石煤矿3煤层积水区时,遇断层破碎带,造成突水事故,后通过排水、打挡水墙进行了隔离。
南宁煤矿于2009年1月1日启用原葛石煤矿主副、井筒进行排水,在原葛石煤矿斜井安设两台DA1-150×7型水泵,敷设两趟6寸排水管路,进行排水,至2009年8月12日,已将原葛石煤矿3煤层采空区积水排至-125m标高(该标高为南宁煤矿水位临时控制标高)。
排水后其积水面积6.9031万m2,积水量9.3192万m3 。
排水期间通过及时观测水量变化,未发现水位有异常变化现象。
但排放后仍然会在一些局部低洼处或孤立的下山巷道存在一些剩余积水,将对3煤层复采形成一定的威胁。
一旦未按规定进行排查和超前探放水就会发生突水事故。
2、断层水害1993年5月22日,南宁煤矿东翼-170m运输巷,奥灰水通过F4支断层与十下灰导通,进入17煤层采煤工作面,后通过地面钻孔注浆封堵恢复生产。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工作制度
临沂市科协“廉洁勤政好机关”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工作制度一、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市纪委、市委宣传部《关于开展廉政文化建设“六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市科协创建“廉洁勤政好机关”领导小组工作任务,制定本制度。
二、市科协创建“廉洁勤政好机关”领导小组,在市纪委、市科协党组领导下,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必须坚持从严治党,从严治政;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立足教育,着眼防范;实行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领导小组工作任务:(一)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以及上级机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定期分析机关党风廉政建设状况,结合实际制定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部署工作任务,签定责任状并组织实施。
(二)开展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政教育,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党章》和党风廉政法规,结合实际开展有效的教育活动,增强党员、干部廉洁从政和遵纪守法的意识。
(三)结合管理和业务工作,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管理机制、监督机制、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四)坚持民主集中制,严格按照规定选拔任用干部,防止和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五)认真处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广泛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呼声,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
三、每年召开不少于1次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四、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监督、责任追究等有关廉洁从政方针、政策。
20XX年4月24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省、市、县贯彻《规定》精神,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一条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制,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理论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保证中央、省、市、县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一系列精神的贯彻执行。
第二条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制,要坚持与完成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任务相结合;坚持与党的建设和创建文明单位相结合,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全局综合目标管理,实行“一岗双责”,做到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
关于煤矿安全承诺书10篇
关于煤矿安全承诺书10篇煤矿安全承诺书煤矿安全承诺书篇1煤矿安全生产承诺书为营造一个安全稳定的环境,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一切事故都是可防可控”的理念,根据《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58号),坚决防止煤矿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确保安全生产,我特向社会公开承诺:一、保证我矿生产(建设)手续齐全,杜绝手续不全或者证照失效非法生产。
二、保证我矿在批准区域正规开采,杜绝超层越界或者巷道式采煤、空顶作业。
三、确保矿井通风系统可靠,杜绝无风、微风、循环风冒险作业。
四、做到瓦斯抽采达标,防突措施到位,监控系统有效,瓦斯超限立即撤人,杜绝违规作业。
五、落实井下探放水规定,杜绝开采防隔水煤柱。
六、保证井下机电和所有提升设备完好,杜绝非阻燃、非防爆设备违规入井。
七、坚持矿领导下井带班,确保员工培训合格、持证上岗,杜绝违章指挥。
以上承诺,愿意接受社会各界监督,若未兑现承诺,愿意接受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的处罚,直至关闭煤矿。
承诺人:时间:年某某月某某日煤矿安全承诺书篇2我承诺: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地方、有关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生产方针,认真履行新修订《安全生产法》有关规定。
2、坚持“矿领导干部带班下井”制度,与工人同下同上,深入一线,及时发现隐患,并督促整改落实。
3、履行监管与服务“双重”职责,切实为生产单位排忧解难;抓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安意识。
4、坚持以人为本,视工人为兄弟,为他们提供健康、安全的生活条件和工作环境。
5、认真监督生产单位整改指令落实情况,发现情况及时整改落实。
6、加大管理力度,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狠反“三违”,将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
7、严格执行各项制度,做好各级文件的上传下达工作。
8、自觉遵守本岗位职责,履行“一岗双责”,在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时,坚持安全第一,决不违章指挥。
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曲靖市预防中小学生溺水七条措施等5个文件的通知
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曲靖市预防中小学生溺水七条措施等5个文件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3.07.05•【字号】曲政办函〔2023〕75号•【施行日期】2023.07.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综合规定正文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曲靖市预防中小学生溺水七条措施等5个文件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曲靖经开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经市人民政府领导同意,现将《曲靖市预防中小学生溺水七条措施》《曲靖市预防中小学生校园欺凌和暴力事件十条措施》《曲靖市防范学生群体参与“两卡”违法犯罪五条措施》《曲靖市加强校园食品安全监管九条措施》《曲靖市防范校园交通安全六条措施》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7月5日曲靖市预防中小学生溺水七条措施一、强化工作统筹协调。
县(市、区)人民政府、曲靖经开区管委会要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认真履行主体责任,承担好协调、调度、督查、督促整改、事故处置职责,压实教体、水务、自然资源、住建、农业农村、文旅、公安、林草、民政、人社等部门和共青团、妇联群团组织责任,构建“县(市、区)、乡镇(街道)、村委会(社区)、村(居)民小组、家长”和“教体、学校、班主任、家长、学生”的“双线”防溺水工作机制,每周至少对重点部门、乡镇(街道)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职情况进行督查,精准查找问题,限时落实整改。
乡镇(街道)要承担属地责任,对行政区域内水域进行全面排查,结合实际采取有效的警示、防护措施,加强对村组(社区)、学校的工作指导。
二、宣传教育入脑入心。
宣传、广电、通讯部门通过短信、电视、网络等形式开展宣传教育。
村委会、居委会等要以“敲门”行动、乡村大喇叭“喊话”等方式,多渠道对家长、学生开展有效的安全宣传教育、提醒监督。
教育行政部门积极探索学生防溺水新举措、新机制、新模式,广泛推广学习交流典型经验做法。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
领导班子正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党政正职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对本级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分管部门的党风廉政情况负直接领导责任。
第一条贯彻落实市委以及上级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根据年度工作计划分解落实责任目标,与班子其他成员和科室签订目标责任书。
第二条经常研究分析党风廉政状况,及时了解掌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执行情况,认真解决党风廉政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第三条领导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检查考核,督促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规划和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
第四条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决定人、财、物等重大事项。
第五条带头廉洁自律。
严格遵守各项廉政法规,教育并管好家庭成员和身边工作人员。
第六条切实管好班子,带好队伍。
开好年度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
对涉及班子成员干部的思想、作风问题和违法违纪行为,亲自找本人谈话,进行告诫、纠正和处理。
第七条严格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制。
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党组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分工,对各自的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分管部门正职干部的党风廉政情况负直接领导责任。
第一条协助正职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具体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第二条及时解决分管单位反腐倡廉工作中的问题,参加分管单位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纠正存在的不正之风和有关问题,并及时向党组汇报。
第三条组织领导分管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检查考核,根据检查考核结果,向本级领导班子提出奖惩建议,督促分管单位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
第四条严格遵守廉政法规和制度,带头廉洁自律,坚持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教育并管好家庭成员及身边工作人员。
第五条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按照有关规定程序,积极参与重大事项的研究和决定。
第六条积极支持违法违纪行为案件的查处。
第七条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制。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工作制度成立“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任组长,校长,主任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
党风廉建设相关制度
党风廉建设相关制度为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切实加强新时期党的建设和党内监督,进一步保持清正廉洁,端正党风,提高反腐倡廉的自觉性,结合本局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认真贯彻落实《党委(党组)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清单》、《纪委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清单》等三个责任制清单。
把党风廉政建设列入工作的议事日程,抓好责任制工作的计划制定和任务分解。
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是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必须对党风廉政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
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履行“一岗双责”,必须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
二、全体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党和国家的法律、法令和法规,增强法纪观念、职业道德观念,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做到廉洁奉公,遵纪守法。
三、全体工作人员要加强八小时外自律和监督,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律。
四、不准在各种公务活动中以各种名义和变相形式收受礼金和有价证券;不准利用工作之便索取和收受回扣;不准接受各类宴请。
五、不准以各种名义公费娱乐。
六、不准利用职权和工作时间私自经商办企业,不得从事有固定收入的业余兼职,不准利用自身影响和关系为配偶、子女、亲属经营性活动提供便利。
七、不准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和封建迷信活动。
八、严格遵守国家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厉行节约、反对浪费。
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不得私设“小金库”。
不准利用职权到下属单位或其他企事业单位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各种费用和借钱借物或无偿占用其财物。
九、全体工作人员在业务工作中,应自觉履行工作职责,遵守工作规程和本局有关政务公开和承诺制度、公务回避等规定。
不得向当事人索取或变相索取各种报酬或好处。
十、全体工作人员必须自觉遵守本制度,领导必须带头执行和认真贯彻落实,并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时刻进行对照检查。
对违反本制度规定的,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直至党纪、政纪处分。
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1)第二章职责 (1)第三章总体要求 (2)第四章安全生产组织和人员管理 (2)第五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制度管理 (3)第六章安全生产目标管理 (3)第七章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 (4)第八章安全生产风险管理 (5)第九章安全监督管理 (5)第十章事故事件管理 (6)第十一章应急管理 (7)第十二章安全费用管理 (7)第十三章反措安措和安全工器具管理 (8)第十四章安全教育和培训管理 (9)第十五章安全文化建设管理 (9)第十六章安全生产会议和信息管理 (10)第十七章并网发电企业和大用户安全管理 (10)第十八章交通与消防安全管理 (11)第十九章承包商安全管理 (11)第二十章安全信息化管理 (12)第二十一章安全生产激励与问责管理 (12)第二十二章附则 (12)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管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规范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安全管理工作,防止电力事故事件发生,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秩序正常,保证员工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的人身安全与职业健康,保证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和可靠供电,保证国有资产免遭损失,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电力行业特点和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制定,用于规定公司安全管理工作的基本要求和管理关系。
本规定合用于公司各级生产经营单位(以下简称“各单位”)。
各级生产设备、系统运行、电力建设、物资采购、计划规划、市场营销、人力资源、办公行政、国际合作、信息、交通和消防等业务管理部门,是本业务领域的安全保证部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在一体化管理框架的基础上,制定完善本业务领域有关安全生产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和自行监督执行。
各级安全监管部门是本单位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归口部门,负责依据国家、行业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法律法规、标准规程,及公司安全管理决策和本规定,在一体化管理框架的基础上,制定完善本单位的有关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同时,对本单位各业务领域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及其执行情况履行监督职责。
国办发〔2013〕99号贯彻落实方案及措施打算
镇雄县兴斌煤矿贯彻落实(国办发〔2013〕99号)文的实施方案及打算编制:刘连国矿长:朱宏德二〇一四年二月二十八日兴斌煤矿贯彻落实(国办发〔2013〕99号)文的实施方案及打算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99号)文件精神,规范我矿矿春节后复工整改、生产、建设行为,保证我矿的安全生产长治久安,确保安全生产目标顺利实现。
根据镇雄县煤炭工业局关于印发《镇雄县2014年煤矿复工整改、生产、建设方案》的通知(镇煤发[2014]1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学习《意见》内容,深刻领会《意见》精神,深刻汲取事故教训,结合《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治理工作方案》,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的红线,始终把矿工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大力推进煤矿安全治本攻坚,建立健全煤矿安全长效机制,坚决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发生。
二、工作目标通过进一步贯彻落实《意见》精神,进一步落实煤矿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排查事故隐患和薄弱环节,加强对重要隐患源的动态监控管理,切实落实有效的隐患治理整改措施,控制一般事故、防范和遏制较大及其以上事故的发生。
矿长要把国务院对煤矿行业的高度重视、对安全生产的高度重视、对保护矿工生命安全的高度重视层层传递,抓好落实,想办法、出实招、重实效,使员工全方位、全过程的受控于“国办【2013】99号文”7个方面20条,使各项规章制度和政策在员工中落地生根,确保煤炭企业的长治久安。
三、领导机构组长:朱宏德(矿长)副组长:王永明(法人)成员:刘连国、林开善、林宜尧、黄登文、林心涨、包新雨下设办公室在总工办,刘连国任办公室主任。
负责贯彻落实相关资料的收集、上报及日常工作。
四、落实措施领导组要针对《意见》规定的7点20条的要求逐一落实,达不到要求的要制定方案、落实责任、限期整改。
具体落实情况如下:(一)加快落后小煤矿关闭退出检查重点:1、矿井核定生产能力是否符合关闭条件;2、煤矿是否发生过较大以上责任事故;3、是否存在超层越界拒不退回或资源枯竭情况;4、是否实现正规开采;5、是否达到三级安全质量标准化矿井。
关于落实领导带班下井及三项岗位人员持证上岗情况的汇报
荆各庄矿业公司关于落实领导带班下井及三项岗位人员持证上岗情况的汇报(2013年10月28日)冀东分局各位领导:首先,我代表荆各庄矿业公司全体员工,欢迎各位领导来我公司检查指导工作。
下面我把荆矿公司领导带班下井和“三项岗位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向各位领导做一下简要汇报:一、矿领导带班下井工作开展情况一是制定制度,完善管理机制。
为切实加强井下作业现场安全管理,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履职作用,加强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巡视检查,及时发现和组织消除事故隐患,按照上级精神及相关要求,我公司制定了《荆各庄矿业分公司领导带班下井管理规定》,规定包括下井带班制度、井下交接班制度、带班下井档案管理制度、带班下井公示制度、带班下井考核奖惩制度和带班下井举报制度。
规定明确了领导带班下井人员范围是公司党政班子成员及副总工程师(其中领导班子成员11人,副总7人),同时对各岗位领导的带班次数和下井时长做出明确的规定:公司党委书记、经理每月下井带班不少于6次,其中夜班不少于1次;党委副书记、经营副经理每月下井带班不少于5次;生产副经理、安全副经理、机电副经理、副经理(主抓工程服务中心)、总工程师每月下井带班不少于8次,其中夜班不少于2次;生产、准备、规划、安全、机电、地质等副总工程师每月下井带班不少于8个,其中四点班、零点班均不少于1个。
带班下井人员下井时长不低于7小时,各班次带班人员与工人同上同下。
规定的出台,从机制上保证了工作顺利开展。
二是严格履行带班职责,保证矿井安全生产。
1.矿领导带班下井前,首先向矿调度询问井下当班安全重点部位和安全状况,下井后与交班人履行交接手续,确定安全重点后,有目的地深入重点工程区域以及生产条件差、作业环境特殊地点进行巡查。
如没有特殊要求,带班下井人员统一按照公司生产技术部每月排出的带班路线进行巡查。
2.矿领导在带班过程中,一个班次内至少巡查1个工作面, 带班下井人员每到一个工作地点,即向公司调度室汇报所在位置,便于调度室能随时掌握带班人员工作动态。
消防安全规定7条(3篇)
第1篇一、消防安全概述消防安全是指采取各种措施,防止火灾的发生,减少火灾损失,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一项重要工作。
消防安全规定是为了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发展而制定的。
以下为消防安全规定七条,旨在提高全民消防安全意识,加强消防安全管理。
二、消防安全规定七条1. 严禁违规使用明火(1)禁止在非指定区域使用明火,如厨房、宿舍、办公室等场所;(2)禁止在易燃易爆场所使用明火,如油库、化学品仓库、加油站等;(3)禁止在地下、半地下建筑内使用明火;(4)禁止在风力大于5级、湿度大于80%的天气条件下使用明火;(5)禁止在消防设施、器材附近使用明火。
2. 严格管理易燃易爆物品(1)易燃易爆物品应分类存放,专人负责管理;(2)易燃易爆物品应远离火源、热源,不得与氧化剂、还原剂等混存;(3)易燃易爆物品的储存、运输、使用过程中,应严格执行操作规程,确保安全;(4)易燃易爆物品的包装应牢固、标识清晰,防止泄漏、燃烧、爆炸;(5)易燃易爆物品的废弃处理,应严格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3. 加强消防设施、器材的维护保养(1)定期检查消防设施、器材,确保其完好有效;(2)发现消防设施、器材损坏、失效的,应及时维修、更换;(3)消防设施、器材的维护保养记录应完整、规范;(4)消防设施、器材的维护保养工作应定期进行,确保消防设施、器材的可靠性;(5)消防设施、器材的维护保养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4. 严格执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单位应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2)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定期组织消防安全检查,及时发现、消除火灾隐患;(3)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定期组织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消防安全意识;(4)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定期组织消防演练,提高员工应对火灾的能力;(5)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定期向消防安全管理部门报告消防安全工作情况。
生物安全法第7条规定(3篇)
第1篇一、概述《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是我国生物安全领域的基础性、综合性、系统性、统领性法律,自2021年4月15日起施行。
该法旨在加强生物安全风险防控,保障人民生命健康和生态安全,维护国家安全和可持续发展。
其中,第7条对生物安全风险监测与评估作出了明确规定,对于推动我国生物安全风险防控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二、条文内容第7条规定如下:“国务院卫生健康、农业农村、林业草原、海关、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建立新发突发传染病、动植物疫情、进出境检疫、生物技术环境安全监测网络,组织监测站点布局、建设,完善监测信息报告系统,开展主动监测和病原检测,并纳入国家生物安全风险监测预警体系。
”三、条文解读1. 建立监测网络条文明确要求国务院卫生健康、农业农村、林业草原、海关、生态环境等主管部门共同建立生物安全风险监测网络。
这一网络旨在实现跨部门、跨区域的信息共享和协同作战,提高生物安全风险监测的效率。
2. 监测站点布局与建设监测网络的建设需要科学合理的监测站点布局。
根据实际情况,主管部门应当确定监测站点的数量、分布、功能等,确保监测网络覆盖全国范围,不留死角。
3. 完善监测信息报告系统监测信息报告系统是生物安全风险监测的重要手段。
主管部门应完善该系统,确保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及时性和完整性,为风险预警提供有力支持。
4. 主动监测与病原检测主动监测是指主管部门在未发生生物安全事件的情况下,对潜在风险进行主动排查和检测。
病原检测是主动监测的重要环节,通过检测病原体,可以及时发现潜在风险,防止生物安全事件的发生。
5. 国家生物安全风险监测预警体系条文要求将生物安全风险监测纳入国家生物安全风险监测预警体系。
这一体系应具备以下功能:(1)对生物安全风险进行实时监测和评估;(2)对潜在风险进行预警;(3)对生物安全事件进行应急处置。
四、条文实施意义1. 提高生物安全风险防控能力通过建立完善的生物安全风险监测与评估体系,可以及时发现潜在风险,提高我国生物安全风险防控能力。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贯彻《保护矿工生命,矿长守规尽责主题实践活动》实施方案2013年1月24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杨栋梁签署了第58号令,颁布实施《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以下简称《七条规定》),是促进矿长更好的履行煤矿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和保护矿工生命的必要措施,是实现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基本保证。
《七条规定》虽然只有188个字,却强调的是重点,抓住的是关键,要求的是矿长,体现的是生命。
为认真贯彻落实《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和《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在全国煤矿开展“保护矿工生命,矿长守规尽责”主题实践活动的通知》(安委办[2013]6号),根据《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辽宁煤监局关于开展全省地方乡镇煤矿“保护矿工生命,矿长守规尽责”主题实践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辽煤安二字[2013]33号)、本溪市安监局《关于开展“保护矿工生命,矿长守规尽责”主题实践活动的通知》(本安监发[2013]95号及明山区煤矿安全局关于印发《明山区煤矿开展“保护矿工生命,矿长守规尽责”主题实践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本明煤安发[2013]1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矿《保护矿工生命,矿长守规尽责主题实践活动》实施方案如下:一、宣传教育。
矿工是《七条规定》的保护对象,也是践行者和监督者,必须发动广大煤矿职工共同努力,依靠广大职工共同落实。
所以必须要使每个职工能够熟记硬背《七条规定》才能真正起监督作用,就要进行宣传教育,为了达到宣传教育的目的,我矿采取以下方式进行。
1、在井口、过道等明显位置做好《七条规定》的牌子、张挂,使每个职工能够随时观看,以利于记忆。
2、矿办公室利用电脑优势把《七条规定》打印出来,发放给每个职工一份。
3、利用每月6、16、26日的安全教育和每天班前会进行学习。
二、自查自纠,全面整改。
煤矿要想生存就必须针对《七条规定》的相关内容,开展自纠自查,凡没有达到《七条规定》要求的必须全部落实整改,并在规定期限内整改到位,实现矿井生产系统合理可靠,安全设施和装备齐全有效,制度和措施落实到位,人员素质和技能明显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提高,使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切实保护矿工生命安全。
逐条对照自查自纠第一条:必须证照齐全,严禁无证或证照失效非法生产。
证照齐全是煤矿依法依规生产建设的前提条件和准入门槛。
上牛煤矿现证照齐全,并都在有效期限内。
但也要积极参加年检,积极上报年检资料,矿长要按上级要求积极参加培训,确保证照长期有效。
第二条:必须在批准区域正规开采,严禁超层越界或者巷道式采煤空顶作业。
我上牛煤矿目前最大的缺陷就是没有正规开采工作面,由于技改工程竣工后,矿井进行了扩大开采范围等相关事宜和巷道改造工程,目前巷道改造工程初见成效,系统基本形成。
新掘主要巷道全部采用金属和裸体锚喷方式支护,掘进施工采用前探支护,杜绝空顶作业,掘进巷道要实现机械装岩。
至于超层越界,我上牛煤矿所有生产范围都在批准区域内,采煤工作面必须实现正规开采,严禁空顶采煤,加强职工思想教育和现场管理,杜绝采掘工作空顶工作现象。
第三条:必须确保通风系统可靠,严禁无风、微风、循环风冒险作业。
安全可靠的通风系统是煤矿安全生产的先决条件。
只有通风系统可靠,才能保证井下人员需要的新鲜空气,才能排除井下的有毒有害气体,才能调适井下的温度、湿度,才能保证井下人员的生命安全。
我上牛煤矿通风系统要可靠,就必须在通风网络和通风构筑物上下功夫,消灭串联风。
我矿不存在串联风现象。
在通风构筑物上必须按规定要求进行布置和砌筑,风门必须严实,减少漏风,增加有效风量。
加强通风管理,合理分配分量,达到以风定产,掘进工作面实现双风机,双电源,自动切换,符合掘进工作面正常通风,加强通风管理,破损风筒及时更换或补好,悬挂符合要求,出口距工作面的距离严格按规则执行,消灭无风和微风现象,局扇安装位置合理,且进风量须大于局扇的吸风量,防止局扇循环风。
加强盲巷管理,停工不得停风,如检修风机或停电造成停风时,必须立即撤出人员,打上合格栅栏,防止人员进入。
如长期停工的盲巷必须及时封闭,特别要加强职工思想教育,提高职工安全意识,凡停工或无风区域不论有无栅栏,都不得随意进入,防止事故的发生。
第四条:必须做到瓦斯抽采达标,防突措施到位,监控系统有效,瓦斯超限立即撤人,严禁违规作业。
瓦斯不治,矿无宁日。
加强瓦斯的治理,是煤矿安全生产的重中之重。
我矿属于低瓦斯矿井,但在瓦斯管理方面必须严格要求。
坚持以风定产的瓦斯治理方针,着力构造“通风可靠、抽采达标、监控有效、管理到位”的瓦斯治理综合工作体系,做好以下几点:1、煤矿必须按矿井瓦斯等级和《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配齐足够量的瓦斯检查员及检查仪器。
矿长、技术、检查人员、班长、机电维修人员等入井时,必须携带便携式甲烷检测仪,瓦斯检查员必须携带光学甲烷检测仪和便携式甲烷检测仪。
2、煤矿要根据瓦斯检查范围大小,将瓦斯检查区域合理的划分若干部分,制定出瓦斯检查路线图表,瓦斯员必须按规定路线、地点、时间及次数进行检查。
3、瓦斯员必须执行瓦斯巡回检查制度和请示报告制度,并认真填写瓦斯检查班报,每次检查结果必须记在瓦斯检查手册和检查地点的瓦斯牌板上,并通知现场人员。
瓦斯浓度超限时,瓦斯员有权责令现场人员立即停止工作,并撤到安全地点。
4、所有采掘工作面、峒室、使用中的机电设备的设置地点都应纳入检查范围。
5、采掘工作面瓦斯浓度检查次数为:低瓦斯矿井每班至少检查2次,高瓦斯矿井每班至少检查3次:对瓦斯涌出量较大、变化异常的采掘工作面,必须有专人经常检查。
6、采掘工作面二氧化碳浓度每班至少检查2次,对可能涌出或积聚瓦斯或二氧化碳的峒室及巷道和密闭、停风地点的栅栏前,每班至少检查1次。
7、瓦斯员必须熟练本矿井的通风系统和通风设施、设备,能画出通风系统图,基本掌握风流风量。
第五条:必须落实井下探放水规定,严禁开采隔水煤柱。
上牛煤矿属独立煤田,周边无采空区和古窑存在,矿区内没有大的水体,唯一的水体是地表水和上部采空区少量积水渗入井下,水文地质简单。
在开采过程中水是最大的隐患,必须要探明水源,圈定出储水线,探水线和警戒线,掘进时必须坚持“有掘必探、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原则,要想消除水患就必须要做到“有掘必探”不论有无水患都必须坚持长探后方可掘进,在地质变化带或有透水预兆时必须停止作业,进行补充探水后方可按允掘通知单进行作业。
严格执行先探后掘制度,严禁任何人以任何理由进行超掘作业。
探放水时必须严格按《煤矿防治水规定》执行,施工人员要仔细观察钻孔情况,发现钻孔中的水加大时,应立即停止作业,但严禁拨出钻研,必须立即组织水患威胁区域人员撤退,分析原因,进行处理。
第六条:必须保证井下机电和所有提升设备完好,严禁非阻燃、非防爆设备违规入井。
上牛煤矿井下所有机电设备无淘汰产品,动力电缆也全部换成了阻燃电缆,提升设备,我煤矿主斜井装有1.6m 绞车,这是一种新产品,电脑控制的且各种保护装置也齐全,并且有阻车器和挡车栏,只要加强绞车司机的责任心和技术水平,加强钢丝绳的检查,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要求,及时对磨蚀后的钢丝绳给予更换,是可以保证安全的。
井下所有机电设备必须严格按“三无、四有、两齐、三全、三坚持”要求进行管理,并对各防爆设备加强检修和保护,检修时注意不随意打开、撞击防止防爆面变形、锈蚀。
对变形、锈蚀的设备及时更换,保证每台设备达到防爆要求。
严禁带电检修机电设备,严禁带电搬迁设备电缆。
凡所有新设备下井前都必须通过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下井使用。
第七条:必须坚持矿领导下井带班,确保员工培训合格,持证上岗,严禁违章指挥。
通过学习《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文件以来,煤矿制订了一系列矿领导带班下井的制度和规定,有效地规范了矿领导带班下井的行为,并通过这次学习《七条规定》以来,所有井下值班矿长,安检员,瓦检员都与煤矿签订了保证书。
但要真正做到严禁违章指挥,这就对我们的矿级领导提出更高的要求,必须加强学习,学习煤矿技术知识,法律法规,并及时掌握新的政策法规,才能在井下生产一线中不会出现违章指挥现象。
现在煤矿井下人员年龄普遍偏高,年龄都在50岁以下,且文化程度低,有个别员工连自己的名字都不会写,只不过是从事煤炭产业有10几年了,积累了一些井下的经验,由于原来煤矿对职工培训少,现在要组织进行培训,他们有一种消极的思想,认为培训与不培训一个样,反正是个“煤黑子”,到每月的培训日,他宁可在家里玩,也不想到煤矿来参加学习。
有些人由于不会写字,每组织培训一次,要考试一次,怕考怕写,所以这是培训不能全部到位的原因之一。
特殊工种人员的培训,煤矿都严格按上级文件要求不折不扣的进行培训到位,能够100%的持证上岗。
三、工作目标认真组织学习宣传,领会安全《七条规定》精神实质。
把学习宣传《七条规定》、《保护矿工生命,矿长守规尽责》与煤矿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相结合,深入开展“保护矿工生命,矿长守规尽责”主题活动,使《七条规定》深入人心、耳熟能详,不折不扣地严抓落实,真正体现在行动上、效果上。
牢固树立“煤矿事故可防可控、干煤矿可以不死人”的理念,视矿工如兄弟,把矿工当亲人,带着感情抓安全,凭着良心抓安全,敬畏生命抓安全。
把学习宣传《七条规定》与学习推广煤矿安全风险防控管理体系结合起来,做到风险防控,超前防范。
四、组织实施(一)成立实施领导小组,组长由矿长任贵军担任,付组长由安全矿长王金生,生产矿长孙兆龙担任,组员由其它付矿长和工会主席及井下瓦检员、安检员担任。
(二)资金保障要想煤矿求发展,求生存,必须扎扎实实按《七条规定》逐条整改落实到位,就要求改变思想观念,舍得花钱,下大本钱,资金才能落实到位。
所以资金保障是关键,现在煤炭市场不景气,要想方设法多方筹措资金,确保《七条规定》的落实到位。
明山区上牛煤矿煤矿2013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