勘察设计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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勘察设计质量管理办法_修正版

勘察设计质量管理办法_修正版

勘察设计质量管理办法为了保证查勘设计工作质量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适用、质量优良的要求,特制订本办法。

(一)必须经常对职工进行“质量第一”的教育;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逐步推行全面质量管理,不断提高勘察设计质量。

(二)勘察工作要正确反映客观实际,对现场地形、地质概况、原有设备状况以及使用情况等原始资料的收集必须准确、齐全,以满足编制设计文件的要求。

对勘察的原始资料不得遗失或任意涂改。

(三)勘察设计文件必须根据上级规定的审批办法,对设计文件进行严格的审定进行层层把关,重大的技术方案和技术问题必须经室主任和技术主管审定。

(四)设计人员要对勘察、设计、施工和竣工投产全过程的设计工作负责,对设计文件存在的质量问题负责解决及修正。

施工中有必要到现场才能解决的问题,设计人员应到现场解决。

(五)设计所应指派设计人员参加设计会审,施工图技术交底,竣工验收等工作,并应定期对有代表性或重点的工程设计项目进行回访,总结设计工作经验和存在的问题,并对实际完成主要材料消耗、投资进行技术经济分析研究,以不断改进设计工作,提高设计质量。

(六)勘察设计中发生的差错及质量问题,除在原始的设计文件中予以更正外,还应进行登记统计,查勘设计质量应作为评奖及考核职工业务水平的重要依据。

(七)开展创优秀设计活动,设计所应根据有关规定的要求,订出创优秀的实施办法以保证优秀设计活动广泛深入地开展。

(八)对新技术、新设备的采用,必须贯彻一切经过试验的原则,对经技术鉴定不合格的技术、设备,不得在工程中采用。

(九)要积极推行设计标准化、系列化和通用化,以提高设计质量和设计效率。

编制设计文件要认真执行有关设计规范和技术标准,要选用优质的定型设计、器材,应尽可能避免设备多样化。

(十)设计文件要使用标准的图形符号及技术名词,图纸的尺寸规格和文件的出版份数要符合规定要求。

可行性研究报告或方案报告质量考评卡注1.设置加分,文件质量有突出优点,而本内容又未包括,如计算机辅助设计,根据新的科学理论,设计方法有重大改进等.可加5分至10分.填在加分栏内。

工程勘察设计管理办法

工程勘察设计管理办法

工程勘察设计管理办法工程勘察设计管理办法是指对工程勘察设计过程中的各项工作进行管理的一套制度和规范。

其主要目的是保障工程勘察设计质量,确保工程设计满足工程需求和国家标准要求。

下面将从内容、管理要求和实施步骤三个方面进行详细介绍。

一、内容1.规定勘察设计的组织机构和管理体制,包括勘察设计部门的设置、职责、权限和人员构成等要求。

2.明确勘察设计的管理目标和任务,强调工程质量和安全的重要性。

3.规定勘察设计的工作程序和技术要求,包括调研、勘察、设计、校核、审批等各个环节的要求。

4.确定勘察设计过程中的质量控制要求,包括勘察设计文件的编制、审查和修改等环节的要求。

5.规定勘察设计成果的归档和管理要求,确保设计文件的完整性和有效性。

6.建立勘察设计工作的绩效评价体系,对设计人员进行考核和奖惩。

二、管理要求1.加强勘察设计组织机构建设,确保工作的层次清晰,各部门之间配合协调。

2.建立健全勘察设计管理制度和标准,明确工作程序和技术要求,确保设计规范和合理性。

3.配备合适的勘察设计人员,确保设计质量和效率。

4.开展勘察设计过程中的质量控制,强调勘察设计文件的核对和审查工作。

5.加强对勘察设计人员的培训和学习,提高设计人员的专业水平。

6.建立科学的勘察设计管理评价体系,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和改进。

三、实施步骤1.编制和发布勘察设计管理办法,明确管理要求和工作流程。

2.按照办法的要求,建立勘察设计组织机构和管理体制,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权限。

3.开展勘察设计人员的培训和学习,提高他们的专业知识和实践能力。

4.加强与相关单位的沟通和合作,确保勘察设计工作的顺利进行。

5.进行勘察设计过程中的质量控制,包括文件的核对、审查和修改等环节。

6.定期组织勘察设计工作的评价和总结,发现问题并及时改进。

7.对勘察设计人员进行考核和激励,提高整体工作员工的积极性和责任感。

综上所述,工程勘察设计管理办法是保障工程勘察设计质量的重要手段,其规定了勘察设计的组织和管理要求,明确了工作的流程和技术要求,并提供了实施步骤。

江苏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办法(2022年)

江苏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办法(2022年)

江苏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办法(2022年)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2.05.01•【字号】•【施行日期】2022.05.01•【效力等级】地方政府规章•【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勘察设计正文江苏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办法(2022年)(2000年3月31日江苏省人民政府令第168号发布根据2003年4月22日江苏省人民政府令第5号第一次修订根据2004年6月29日江苏省人民政府令第23号第二次修订根据2018年5月6日江苏省人民政府令第121号第三次修订根据2022年5月1日江苏省人民政府令第156号第四次修订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规范工程勘察设计行为,维护工程建设市场秩序,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必须遵守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工程勘察,是指建设工程项目立项后,依据工程建设目标,通过对地形、地质、水文等要素进行测绘、勘探、测试及综合分析测定,查明建设场地和有关范围内的地质地理环境特征,提供建设所需的勘察成果资料及其相关活动。

本办法所称工程设计,是指依据工程建设目标,运用工程技术和经济方法,对建设工程的工艺、土木、建筑、公用等系统进行综合策划、论证,编制建设所需要的设计文件及其相关的活动。

第三条工程勘察设计应当执行国家和本省的工程建设标准、规范、规程,确保工程勘察设计质量,坚持经济效益、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统一。

第四条省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是全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的综合管理部门,其主要职责是:(一)贯彻有关工程勘察设计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制定具体的实施措施;(二)按规定负责对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工程勘察设计中介服务机构和以设计为主体的工程总承包单位的资质管理以及勘察设计人员执业资格的管理,统筹规划和指导工程勘察设计队伍的发展;(三)研究制订工程勘察设计行业的技术政策,组织编制、审批和管理标准设计;(四)指导工程勘察设计单位的质量管理工作,负责工程勘察设计项目的质量检查、监督和全省优秀工程勘察设计的评定、奖励;(五)培育和管理工程勘察设计市场,调解工程勘察设计纠纷,依法查处工程勘察设计中的违法、违章行为。

勘察设计单位管理办法

勘察设计单位管理办法

勘察设计单位管理办法一、为了加强勘察设计单位管理,提高设计质量,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保护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根据《勘察设计单位管理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二、勘察设计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组织机构,明确工作职责,配备必要的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具备从事相应专业领域勘察设计工作的能力。

三、勘察设计单位在承接工程项目时,应当进行认真勘察,准确把握工程地质条件和环境要素,合理确定工程设计方案,确保设计合理可行、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范要求。

四、勘察设计单位应当制定并严格执行质量管理体系,不断提高设计质量和工程质量。

对重大工程项目,应当进行质量评审和风险评估,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五、勘察设计单位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严格按照法律法规从事勘察设计工作,不得超越资质范围从事勘察设计工作。

六、勘察设计单位应当加强对员工的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素质和技术水平,不断提高单位整体业务水平和竞争力。

七、勘察设计单位应当严格遵守工程造价管理有关规定,对工程造价进行合理控制,减少盲目浪费和不合理成本,确保工程造价合理。

八、勘察设计单位应当加强对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的管理,推广绿色设计理念,积极应用新技术、新工艺,减少对环境的影响,推进可持续发展。

九、勘察设计单位应当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加强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员工生命财产安全,保障工程施工和运营安全。

十、勘察设计单位应当严格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做到诚实守信,服务客户,不得以任何形式从事低价中标、变相排他等损害公平竞争的行为。

在日常管理中,勘察设计单位应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信息管理等,规范内部运作,提高工作效率。

同时,勘察设计单位还应当加强与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等相关单位的沟通协调,形成良好的合作关系,确保工程设计与施工的协调一致,有效推进工程建设进展。

在项目管理方面,勘察设计单位应当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相关义务,保证设计成果符合合同要求,积极配合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的监督检查工作,确保设计质量。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暂行办法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暂行办法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暂行办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暂行办法第一条为了规范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行为,提高勘察设计质量,保障建设工程施工和使用安全,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凡涉及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必须依法取得勘察设计资质,并严格按照相关法规和规范进行勘察设计工作。

第三条勘察设计单位应当具备相应的技术设备和人员,定期进行技术人员培训,确保勘察设计水平符合国家标准。

第四条勘察设计单位必须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质量要求进行勘察设计工作,不得超过合同约定的时间,确保按时完成任务。

第五条勘察设计单位在勘察设计过程中,必须按照相关法规和规范进行勘察现场踏勘,了解工程地质条件和现场环境,确保勘察数据真实可靠。

第六条勘察设计单位在开展勘察设计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勘察设计报告编制规范进行勘察设计报告的编制,报告中必须包含勘察数据、分析结论、设计方案等内容。

第七条勘察设计单位在勘察设计过程中,必须落实勘察设计质量控制措施,确保勘察设计质量符合国家标准。

第八条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提供勘察设计所需资料和工作条件,协助勘察设计单位正常开展工作。

第九条施工单位应当按照勘察设计报告进行施工,不得进行任何修改或变动,确保工程的施工和使用安全。

第十条监理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对勘察设计过程进行监管,并及时向建设单位报告勘察设计情况。

第十一条监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勘察设计单位的监督检查,发现违法行为及时予以处理,并及时公布相关信息。

第十二条对于违反本办法的行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将受到相应的行政处罚,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十三条本暂行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十三条本暂行办法从发布之日起开始实施。

此次实施的目的是为了规范和管理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工作,以确保建设工程的安全和质量。

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是为了了解工程地质和环境条件、预测工程施工和运行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并提供合理、可行的设计方案以确保工程的稳定和安全。

勘察设计的质量直接关系到项目后期工程建设、施工和使用的风险和效果。

勘察设计单位管理制度

勘察设计单位管理制度

勘察设计单位管理制度首先是组织架构,勘察设计单位应建立合理的组织架构,明确各个部门的职责。

一般来说,勘察设计单位的组织结构应包括总经理办公室、工程管理部、技术支持部、质量控制部、安全环保部等。

总经理办公室是负责协调和决策管理的部门,主要职责包括制定发展战略和年度计划、组织会议和培训等。

工程管理部负责项目的组织和实施,包括项目策划、项目合同管理、工程变更管理、工程进度控制等。

质量控制部负责项目质量管理,包括质量检验、质量验收、质量评估等。

安全环保部负责保障勘察设计过程中的安全和环境保护,包括安全生产培训、事故预防、环境影响评价等。

其次是人员管理,勘察设计单位应建立科学的人员管理制度,包括人员招聘、培训、考核和激励机制。

人员招聘时应根据项目需求和人员素质制定招聘计划,择优录用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经验的人员。

培训方面,勘察设计单位应定期组织各类内外培训,提高员工的专业技能和综合素质。

考核制度应建立科学的绩效评估体系,根据项目完成情况和个人表现进行绩效考核,激励优秀员工和惩罚不称职人员。

激励机制方面,勘察设计单位可以设立各类奖励制度,如技术创新奖、项目贡献奖等,以激发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力。

再次是质量管理,勘察设计单位应建立严格的质量管理制度,确保项目质量符合相关标准和规定。

质量管理制度应包括质量目标的确定、质量控制的方案和措施、质量检验的方法和标准等。

此外,还应建立质量反馈机制,及时收集项目质量问题并进行整改和汇总经验,以实现持续改进。

最后是安全管理,勘察设计单位应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确保项目的安全施工和作业环境。

安全管理制度应包括安全培训、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等内容。

同时,要建立事故预防制度,如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配备必要的防护设备和消防设备等。

在发生事故或危险情况时,应按照应急处理流程进行处理,保障员工的安全和项目的顺利进行。

综上所述,勘察设计单位管理制度在组织架构、人员管理、质量管理和安全管理等方面是非常重要的。

勘察设计质量管理办法

勘察设计质量管理办法

勘察设计质量管理办法一、前言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建设工程领域的勘察设计工作也日益受到重视。

勘察设计质量的优劣直接关系着建设工程的安全、效益和可持续发展。

为了保障建设工程的质量和安全,提高勘察设计质量水平,本文将制定勘察设计质量管理办法。

二、质量管理目标本办法旨在规范勘察设计过程中的管理流程,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使勘察设计质量达到以下目标:1.满足法律、法规、标准和客户要求。

2.确保勘察设计过程中工作环节的科学性、严密性、规范性。

3.提高工作效率,降低工作成本,保证工作质量和进度的合理性。

4.促进勘察设计的技术创新和质量提升。

三、管理内容(一)组织领导勘察设计质量管理应由建设项目委托方或者总工程师、总承包单位的质量管理部门统一领导、统一组织实施。

组织领导应包括以下内容:1.检查勘察设计的各项技术指标和质量标准,对自身勘察设计质量提出要求。

2.制定工作计划,明确任务书和难点,并安排人员负责,保证工作流程顺畅。

3.指定全过程质量管理负责人,明确责任、权限和任务。

4.建立质量控制档案、查询系统,保证质量记录完整、真实、有效。

(二)设计管理1.制定勘察设计方案,明确设计范围、内容,确定勘察设计计划。

2.组织专家审查,保证勘察设计方案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要求。

3.组织实地勘察,针对现场实际情况,及时更新设计资料。

4.对设计资料进行归档管理,包括设计文件、档案资料、现场勘察记录、图表等。

5.建立设备台帐、过程文件、产品文件等记录,确保勘察设计过程透明、可追溯。

(三)质量控制1.制定任务书和质量标准,介绍勘察设计质量标准和设计工作流程,加强质量控制。

2.明确工作任务,指定专门的检查人员进行质量检查。

3.对勘察设计工作进行全过程质量控制,及时发现和处理质量问题和意见。

4.编写质量保证手册、质量控制手册等,制定查证和备案制度。

(四)项目管理1.建立完善的项目管理流程,有效协调勘察设计与其他重要单位的合作。

勘察设计管理办法

勘察设计管理办法

勘察设计管理办法(试行)(总11页) -本页仅作为预览文档封面,使用时请删除本页-勘察设计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云南省杨柳(滇黔界)至宣威高速公路工程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勘察设计工作管理,保证勘察设计质量,促进勘察设计单位更好的履行职责,根据国家及地方法律法规、行业规范、PPP事业部及公司相关规定、勘察设计合同文件、云南葛洲坝宣杨高速公路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项目管理策划等要求,特制订杨柳(滇黔界)至宣威高速公路工程勘察设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

第二条勘察设计工作必须遵守合同协议书、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等规定,严格执行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勘察是指根据本项目的要求,查明、分析、评价建设场地的地质地理环境特征和岩土工程条件,编制勘察文件的活动。

本办法所称设计是指根据本项目的要求,对工程所需的技术、经济、资源、环境等条件进行综合分析、论证,编制设计文件的活动。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云南省杨柳(滇黔界)至宣威高速公路工程勘察、设计工作的单位,归口管理为公司工程管理部。

第二章各单位的责任与义务第四条公司责任与义务1.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确定合理的设计工作量及合理的设计周期,并按本合同有关规定及时支付勘察设计费。

2.应向勘察设计单位提供开展勘察设计工作所需要的经审查批准的前一阶段(如有)的全部勘察设计文件、资料及附件、有关的协议、文件等。

3.在勘察设计人员进入现场进行勘察作业时,公司应对勘察设计单位与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协调工作提供必要的协助。

4.应组织专家或委托咨询单位对勘察成果、设计文件和研究试验成果进行审查,并负责设计文件的报审工作,向勘察设计单位提供上级主管部门的批复意见。

5.应保护勘察设计单位的投标函、勘察方案、设计方案、计算软件和专利技术。

未经勘察设计单位同意,公司对勘察设计单位交付的勘察成果、设计资料及文件不得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以外的项目。

勘察设计质量管理办法

勘察设计质量管理办法

勘察设计质量管理办法前言勘察设计质量是工程质量的重要组成部分,直接关系到工程建设的质量和安全。

设计单位应该建立和完善质量管理体系,强化质量检查,保障勘察设计质量,提高工程建设水平。

本文档将介绍勘察设计质量管理的办法和措施。

勘察设计质量管理的原则1.专业化原则:由专业机构和专业人员参与勘察、设计、审查,确保勘察设计的专业性和科学性。

2.规范化原则:勘察设计应符合国家规定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遵循勘察设计的规范化流程。

3.科学化原则:勘察设计应采用科学的方法和技术手段,以确保勘察设计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4.综合化原则:勘察设计需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包括环境、经济和社会因素等,以使勘察设计合理、科学、环保和经济合算。

勘察设计的质量标准勘察设计的质量标准应当遵循以下几个方面:1.技术标准:按照国家制订的勘察设计技术标准要求,保证勘察设计满足技术规范要求。

2.工程安全:勘察设计应保证施工过程中的人员安全和工程结构的安全。

3.经济合理性:勘察设计应既要满足工程技术要求,又要具备经济效益。

4.环保要求:勘察设计应满足环境保护要求,遵循环保理念。

勘察设计质量管理的措施1.制定质量管理计划:制定勘察设计质量管理计划,明确各阶段的质量标准和要求。

2.严格执行规范流程:严格执行勘察设计规范流程,确保勘察设计过程中的程序和步骤符合规范。

3.加强勘察设计监管:加强对勘察设计人员的监管和考核,确保勘察设计人员的专业素质和能力。

4.强化质量检查:加强质量检查工作,针对勘察设计的各个环节进行质量检查。

5.定期评估和反馈:定期进行质量评估和反馈,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和改进。

领导责任质量管理工作是企业领导的责任和义务。

企业领导需要重视勘察设计质量管理工作,提供必要的投入和资源,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确保勘察设计的质量符合要求。

另外,企业领导还需重视对勘察设计人员的培训和学习,提高勘察设计人员的素质和能力。

其他勘察设计质量管理对于工程质量和工程安全具有重要的影响,需要各设计单位高度重视。

工程勘察设计工作管理制度勘察设计质量管理办法

工程勘察设计工作管理制度勘察设计质量管理办法

工程勘察设计工作管理制度勘察设计质量管理办法工程勘察设计工作是建筑工程项目的重要环节,质量管理是保障工程勘察设计工作质量的关键。

为了提高工程勘察设计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建立科学的管理制度和办法是非常必要的。

本文将围绕工程勘察设计工作管理制度和质量管理办法进行详细的阐述,以期对相关部门和人员提供有益的参考。

一、总则1.1目的和依据本制度的目的是规范工程勘察设计工作的管理,确保勘察设计工作的质量,为建筑工程项目提供科学的勘察设计依据。

本制度的制定依据为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勘察设计的技术规范和标准。

1.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建设单位、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和工程勘察设计人员。

二、工程勘察设计工作管理制度2.1组织机构设置建设单位应建立相应的工程勘察设计管理组织机构,明确各级职责,确保管理工作的连续性和科学性。

2.2人员管理建设单位应根据工程勘察设计的需求,按照相应的资质要求和能力标准,招聘具有相应工程勘察设计能力的专业人员,并对其进行培训和考核。

2.3质量控制建设单位应监督和指导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全过程的质量控制工作,确保工程勘察设计工作的质量。

2.4技术文件管理建设单位应建立和完善工程勘察设计的技术文件管理制度,明确技术文件的编制、审查、核准和归档等相关要求。

2.5管理流程建设单位应制定相应的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流程,明确各项工作的责任、权力和程序,确保工程勘察设计工作的有序进行。

3.1项目划分3.2质量标准3.3质量控制3.4质量检查3.5效果评估四、制度的实施与监督4.1实施建设单位应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明确工程勘察设计管理制度和质量管理办法的具体实施和操作步骤。

4.2监督建设单位应建立相应的监督机制,对工程勘察设计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管理制度和办法的有效性和落实情况。

4.3改进建设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和工作经验,不断改进和完善工程勘察设计工作的管理制度和质量管理办法,提高工程勘察设计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本文通过详细阐述工程勘察设计工作的管理制度和质量管理办法,旨在提高工程勘察设计工作的质量和效率,确保建筑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

江苏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办法(2023)

江苏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办法(2023)

江苏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办法(2023)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3.01.30•【字号】江苏省人民政府令第168号•【施行日期】2023.04.01•【效力等级】地方政府规章•【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建设正文江苏省人民政府令第168 号《江苏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办法》已于2023年1月27日经省人民政府第1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公布,自2023年4月1日起施行。

省长:许昆林2023年1月30日江苏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的管理,规范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行为,维护工程建设市场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国务院《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应当执行国家和本省的工程建设标准,确保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质量,坚持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统一。

第四条省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的监督管理,研究制订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行业有关标准,指导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的质量管理,组织全省工程勘察设计大师和优秀工程勘察设计项目的评选。

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工作。

水利、交通运输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对本行业有关专业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的监督管理。

第五条从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的单位,应当持有相应的工程勘察、设计资质证书。

申请工程勘察、设计资质证书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第六条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应当按照工程勘察、设计资质证书规定的等级和业务范围承揽业务。

不得伪造、涂改、转让、出租、出借工程勘察、设计资质证书。

第七条具有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注册执业资格的人员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只能受聘于一个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注册执业人员不得超越其执业资格证书等级和所在单位的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执业。

对勘察、设计单位的管理办法

对勘察、设计单位的管理办法

对勘察、设计单位的管理办法
对勘察和设计单位的管理办法
第一条:勘察单位应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技术标准进行勘察。

他们提供的地质、测量、水文等勘察成果文件必须真实、准确,以满足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的要求。

第二条:勘察单位在勘察作业现场应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以确保各类管线、设施和周边建筑物、构筑物的安全。

第三条:设计单位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技术标准和建设单位的要求进行设计,以避免因设计不合理而导致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1.设计文件应符合国家规定的深度要求,图纸应配套,说明应清晰,内容应完整。

设计单位应在设计中提出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的措施建议,尤其是对于采用新结构、新材料、新工艺的建设工程和特殊结构的建设工程。

2.除特殊要求的建筑材料、专用设备、工艺生产线等外,设计单位不得指定生产厂、供应商。

第四条:勘察单位和设计单位应做好以下工作:
1.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设计图纸会审,并做好设计文件交底。

2.向施工、监理单位详细说明施工图设计文件,及时处理与设计相关的技术问题。

3.参加建设工程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及其主要隐蔽工程和工程竣工质量的验收。

4.参加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事故分析,并提出技术处理方案。

第五条:勘察、设计单位对勘察、设计成果文件负责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勘察设计公司管理办法

勘察设计公司管理办法

勘察设计公司管理办法1. 引言本文档旨在规范勘察设计公司的管理办法,以确保公司的正常运营和员工的工作效率。

勘察设计公司是一家专注于提供勘察和设计服务的企业,本文档将涵盖公司管理结构、岗位职责、工作流程和绩效评估等方面的内容。

2. 公司管理结构勘察设计公司的管理结构是公司良好运营的基础。

公司管理结构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2.1 董事会董事会是公司的最高决策机构,由公司股东选举产生。

董事会负责决定公司的发展战略和重大决策事宜,并监督管理团队的工作。

2.2 管理团队管理团队由总经理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具体执行董事会的决策。

总经理负责公司的日常管理工作,各部门负责人负责部门的运营和管理。

2.3 员工员工是公司的核心资源,公司应该建立健全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以吸引和留住人才。

员工应该按照公司的规章制度执行工作,并发挥自己的专业能力。

3. 岗位职责为了明确员工的职责,公司需要制定清晰的岗位职责说明书。

岗位职责说明书应包括以下内容:3.1 职位名称和级别岗位职责说明书应明确每个职位的名称和级别,以便员工了解自己的职位和级别。

3.2 岗位职责概述岗位职责说明书应概述每个职位的主要职责和任务,让员工清楚自己的工作内容和目标。

3.3 工作职责细化岗位职责说明书应详细描述每个职位的工作职责,包括具体的工作内容、要求和标准,让员工明确自己的工作职责。

3.4 职位要求岗位职责说明书应列出每个职位的要求,包括学历、专业背景、工作经验和技能要求等,以便公司对应聘者进行招聘和选择。

4. 工作流程为了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勘察设计公司应建立规范的工作流程。

工作流程应包括以下几个环节:4.1 项目接洽项目接洽环节是公司与客户初次接触和商谈合作事项的阶段,包括客户需求确认和项目方案沟通等。

4.2 勘察和设计勘察和设计环节是项目的核心环节,包括勘察数据的收集、设计图纸的绘制和报告的编制等。

4.3 审核和审批审核和审批环节是确保项目质量和合规性的环节,包括对设计方案、勘察数据和报告的审核和审批。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2017年修订)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2017年修订)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2017年修订)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公布日期】2017.10.07•【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7号•【施行日期】2017.10.07•【效力等级】行政法规•【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勘察设计正文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2000年9月2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93号公布根据2015年6月12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的决定》第一次修订根据2017年10月7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的管理,保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质量,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从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必须遵守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建设工程勘察,是指根据建设工程的要求,查明、分析、评价建设场地的地质地理环境特征和岩土工程条件,编制建设工程勘察文件的活动。

本条例所称建设工程设计,是指根据建设工程的要求,对建设工程所需的技术、经济、资源、环境等条件进行综合分析、论证,编制建设工程设计文件的活动。

第三条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应当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做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相统一。

第四条从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应当坚持先勘察、后设计、再施工的原则。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交通、水利等有关部门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加强对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的监督管理。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必须依法进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并对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的质量负责。

第六条国家鼓励在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中采用先进技术、先进工艺、先进设备、新型材料和现代管理方法。

第二章资质资格管理第七条国家对从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的单位,实行资质管理制度。

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商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

第八条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应当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业务。

勘察设计质量管理办法

勘察设计质量管理办法

勘察设计质量管理办法一、编制管理规范编制管理规范是勘察设计质量管理的基础,它包括了项目设计任务书、设计报告、设计文件、设计图纸等一系列规范和标准。

对于每个勘察设计项目,应该明确任务书中的项目目标、任务分工、设计要求、质量控制标准等内容,以便明确设计工作的方向和目标。

设计报告和设计文件应该按照一定的格式编制,内容应该详实、准确,阐明设计工作的过程、思路和结果。

设计图纸应该规范、精确,符合相关的规范和标准。

二、质量控制流程勘察设计质量控制流程应当包括项目准备阶段、勘察设计阶段和设计交底阶段等。

在项目准备阶段,应明确项目的可行性和可行性研究报告。

在勘察设计阶段,应按照任务书和设计要求进行勘察、设计和校核等工作,确保设计的准确性和合理性。

在设计交底阶段,应对设计方案进行交底,听取相关部门和单位的意见和建议,及时进行修改和完善。

三、责任制度勘察设计质量管理中的责任制度是非常重要的。

设计单位应确定设计项目的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明确项目的设计负责人需要对项目的勘察和设计全过程负责。

设计负责人应主持项目的设计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各个设计专业的工作。

技术负责人应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和管理经验,负责监督和指导设计工作。

四、质量检查和评估勘察设计质量管理办法还应包括质量检查和评估。

质量检查应定期进行,包括对设计文件、设计图纸等进行抽查和审查,对设计工作的流程和方法进行检查,以保证设计质量的符合要求。

质量评估可以通过定期组织专家进行设计质量的评估,对设计质量进行打分,以评定设计单位的综合实力和设计水平。

总之,勘察设计质量管理办法是维护勘察设计质量的重要手段,通过制定编制管理规范、质量控制流程、建立责任制度以及实施质量检查和评估等措施,能够保证勘察设计质量的准确性和合理性。

设计单位应按照相关的管理办法进行设计工作,不断提升设计水平,提高勘察设计质量。

勘察设计单位管理制度

勘察设计单位管理制度

勘察设计单位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勘察设计单位的管理行为,提高管理效率,保障项目质量,制订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勘察设计单位的所有管理活动。

第三条勘察设计单位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保障勘察设计工作的安全和质量。

第四条勘察设计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管理体系,形成科学的管理制度。

第五条勘察设计单位应当根据不同项目的特点和要求,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

第六条勘察设计单位应当根据项目类型和规模,确定相应的管理人员。

第七条勘察设计单位应当加强与相关单位的沟通和协调,共同推动项目进展。

第八条勘察设计单位应当建立健全项目管理制度和绩效考核制度,保障项目的顺利进行。

第九条勘察设计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员工培训制度,提高员工的能力和素质。

第十条勘察设计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第二章组织结构第十一条勘察设计单位应当根据业务规模和项目需求,建立相应的组织结构。

第十二条勘察设计单位应当确定相应的管理岗位和专业岗位。

第十三条勘察设计单位应当根据不同项目的需求,确定项目组的组成和职责分工。

第十四条勘察设计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工作流程和责任制度,明确各岗位职责和权限。

第十五条勘察设计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内部协作机制,保障各部门之间的良好合作。

第十六条勘察设计单位应当建立健全领导班子和员工代表大会,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

第十七条勘察设计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监督机制,保障管理的公正和透明。

第十八条勘察设计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制度,保障员工的知情权和参与权。

第三章人力资源管理第十九条勘察设计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人力资源管理制度,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

第二十条勘察设计单位应当进行员工招聘和选拔,并确保选拔的公平、公正。

第二十一条勘察设计单位应当建立员工培训制度,提高员工的综合素质和能力。

第二十二条勘察设计单位应当建立员工绩效考核制度,对员工的工作表现进行评价和奖惩。

第二十三条勘察设计单位应当建立员工职业发展制度,为员工提供良好的职业发展平台。

工程勘察设计管理办法

工程勘察设计管理办法

工程勘察设计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工程勘察设计管理,保证工程设计质量和进度,推行设计创新与优化,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电力行业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对工程勘察设计管理的原则、设计单位的选择、初步设计、设计优化、施工图会审及设计交底、设计变更、竣工图编制等主要管理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项目公司应严格按照国家、电力行业和公司有关要求,认真抓好各项工作的管理,确保各项工作高质量按期完成。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全资、控股的新建、扩建及改建的项目,其他项目可参照执行。

第二章组织体系和责权划分第四条公司对勘察设计文件实行分阶段、分级评审管理体系。

(一)公司工程建设部负责部分勘测设计重要阶段和环节、非国家有关部门评审(包括受集团公司委托评审)设计文件的组织工作;(二)公司工程建设部制定公司电源建设项目的设计技术路线,指导项目公司做好勘测设计工作的管理。

第五条项目公司是工程勘察设计管理工作的主体,对工程设计质量、进度、安全和造价等各方面负有具体的协调和管理职责。

(一)在充分考虑设计单位的资质、业绩、质保体系、服务质量、资源保证、价格等方面因素的基础上,通过招标择优确定工程勘察设计单位;(二)通过招标、合同谈判将勘测设计费用控制在合理的范围之内;(三)在安排工程总体进度时,应根据勘察设计工作对总体进度的制约关系同步安排勘察设计进度;(四)设计工作贯穿工程全过程,涉及工程建设各方面。

项目公司应主动配合勘测设计单位,及时准确提供应由项目公司提供的各种设计资料,保证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

第六条工程设计单位是工程勘察设计工作的实施主体,对其正式签署并交付使用的勘察设计成品负有全面责任。

(一)勘察设计的成品要符合国家、行业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程,同时必须满足国家行业在环保、消防、劳保、安全、卫生、土地、水资源等各方面的强制性规定,符合国家的产业及技术装备政策;(二)勘察设计各阶段工作的深度应满足电力行业的相关规定及勘测设计合同和项目的特殊性要求;(三)积极采用国内外成熟先进的设计思路、设计手段和设计方案,积极运用节能环保新技术进行设计优化,提高电厂的综合水平;要节约用地、用水、降低燃料消耗和运营管理成本,满足环保要求。

勘察设计管理办法

勘察设计管理办法

勘察设计管理办法勘察设计管理是指在工程项目的前期阶段,对于需要进行勘察和设计的工程进行科学规范的管理。

勘察设计管理办法是指由国家相关部门、地方政府或者企事业单位制定的一系列规定和措施,以保障工程勘察设计工作的科学性、安全性和质量。

一、勘察设计管理办法的重要性1.保障项目顺利进行:勘察设计管理办法可以规范和约束勘察设计人员的行为,确保整个项目的顺利进行,避免因为不规范的勘察设计工作而导致的项目延期或者安全事故发生。

2.提高勘察设计质量:通过严格的勘察设计管理办法,可以保证勘察设计人员的专业能力,提高勘察设计质量,减少设计方案调整的次数,节约勘察设计成本。

3.保护自然环境和生态环境:勘察设计工作直接涉及到土地利用、水资源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合理的勘察设计管理办法可以保护自然环境和生态环境,实现可持续发展。

4.规范工程建设市场秩序:勘察设计管理办法的实施可以规范工程建设市场秩序,防止无资质或者低水平的勘察设计机构参与工程项目,维护健康的竞争环境。

二、勘察设计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1.勘察设计管理机构的设立:建立专门的勘察设计管理机构,负责监管和协调勘察设计工作,确保勘察设计工作的规范和科学进行。

2.勘察设计资质的认定:规定勘察设计机构的资质认定标准和程序,对勘察设计机构进行合法合规的认定,保证勘察设计工作的专业化和质量。

3.勘察设计项目的审批:规定勘察设计项目的审批程序和责任部门,并明确各方的职责和义务,确保勘察设计工作的合规和安全。

4.勘察设计合同的签订:规定勘察设计合同的签订方法和内容,保护勘察设计人员的权益,明确双方义务,减少合同纠纷的发生。

5.勘察设计过程的监督和检查:建立勘察设计过程的监督和检查机制,确保勘察设计人员的工作符合规范和标准,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

6.勘察设计成果的验收:对完成的勘察设计成果进行验收,确保勘察设计成果的科学性、合法性和可行性,为后续的施工工作提供依据。

7.勘察设计质量的评价和奖惩:建立勘察设计质量的评价和奖惩机制,对优秀的勘察设计人员给予奖励,对不合格的勘察设计工作进行处罚。

工程勘察设计-勘察设计质量管理办法

工程勘察设计-勘察设计质量管理办法

勘察设计质量管理办法为了保证查勘设计工作质量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适用、质量优良的要求,特制订本办法。

(一)必须经常对职工进行“质量第一”的教育;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逐步推行全面质量管理,不断提高勘察设计质量。

(二)勘察工作要正确反映客观实际,对现场地形、地质概况、原有设备状况以及使用情况等原始资料的收集必须准确、齐全,以满足编制设计文件的要求。

对勘察的原始资料不得遗失或任意涂改。

(三)勘察设计文件必须根据上级规定的审批办法,对设计文件进行严格的审定进行层层把关,重大的技术方案和技术问题必须经室主任和技术主管审定。

(四)设计人员要对勘察、设计、施工和竣工投产全过程的设计工作负责,对设计文件存在的质量问题负责解决及修正。

施工中有必要到现场才能解决的问题,设计人员应到现场解决。

药海无涯精心整理学无止境(五)设计所应指派设计人员参加设计会审,施工图技术交底,竣工验收等工作,并应定期对有代表性或重点的工程设计项目进行回访,总结设计工作经验和存在的问题,并对实际完成主要材料消耗、投资进行技术经济分析研究,以不断改进设计工作,提高设计质量。

(六)勘察设计中发生的差错及质量问题,除在原始的设计文件中予以更正外,还应进行登记统计,查勘设计质量应作为评奖及考核职工业务水平的重要依据。

(七)开展创优秀设计活动,设计所应根据有关规定的要求,订出创优秀的实施办法以保证优秀设计活动广泛深入地开展。

(八)对新技术、新设备的采用,必须贯彻一切经过试验的原则,对经技术鉴定不合格的技术、设备,不得在工程中采用。

(九)要积极推行设计标准化、系列化和通用化,以提高设计质量和设计效率。

编制设计文件要认真执行有关设计规范和技术标准,要选用优质的定型设计、器材,应尽可能避免设备多样化。

(十)设计文件要使用标准的图形符号及技术名词,图纸的尺寸规格和文件的出版份数要符合规定要求。

药海无涯精心整理学无止境可行性研究报告或方案报告质量考评卡药海无涯精心整理学无止境药海无涯精心整理学无止境术药海无涯精心整理学无止境药海无涯 精心整理 学无止境方案药海无涯精心整理学无止境药海无涯精心整理学无止境注1.设置加分,文件质量有突出优点,而本内容又未包括,如计算机辅助设计,根据新的科学理论,设计方法有重大改进等.可加5分至10分.填在加分栏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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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地铁工程勘察、设计管理办法2015年10月目录第一章总则-----------------------------------1第二章管理责任--------------------------------2第三章进度控制--------------------------------3第四章质量管理--------------------------------4第五章投资控制--------------------------------8第六章技术管理--------------------------------9第七章技术接口管理---------------------------12第八章设计咨询和施工图强审-------------------16第九章设计变更管理---------------------------16第十章设计文件及档案管理---------------------17第十一章人员管理-----------------------------18第十二章例会制度-----------------------------19第十三章工程报批与报建管理-------------------21第十四章设计配合-----------------------------22第十五章考核及奖惩---------------------------23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大连地铁工程勘察、设计管理工作,充分发挥设计的龙头作用,保障地铁工程质量控制、投资控制、进度控制等目标实现,根据《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大连地铁工程设计总体总包管理合同》等相关法律和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所有参与大连地铁工程勘察、设计的单位必须严格执行。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地铁工程勘察、设计,是指设计合同中明确的,根据工程建设各阶段的要求,对建设工程所需的技术、经济、资源、环境等条件进行综合分析、论证,编制地铁工程设计文件的活动,包括勘察、招标、施工配合、设备采购、系统联调等方面与设计有关的设计服务工作。

第三条相关定义设计服务:设计合同约定的,由业主委托的设计工作范围内的设计工作。

建设单位:大连地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地铁公司)。

设计总体总包单位:铁道第三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等。

总体组:由设计总体总包单位根据设计总体总包管理合同的需要成立的项目组。

单项设计单位:系统、工点项目设计承担单位。

设计单位:设计总体总包单位和单项设计单位的统称。

设计咨询及施工图审查单位:北京城建设计研究总院有限责任公司等设计文件:按合同规定的,设计总体单位和单项设计单位提供的设计过程文件、最终成果及互提资料等文件,载体是纸张,并相应有电子文件。

在需要时应有相应的效果图、模型。

第四条勘察、设计单位的服务期贯穿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及设备联调、竣工验收、设计总结各阶段,直至试运营结束。

第五条大连地铁工程勘察、设计管理办法的解释权为地铁公司。

第六条本办法与大连地铁工程勘察、设计合同互相补充,如有矛盾之处,则依据大连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执行。

第二章管理责任第一条地铁公司按照国家建设项目管理相关法规和合同,履行设计管理职责。

地铁公司总工办负责勘察、设计单位的履约和技术管理工作。

第二条勘察、设计单位对地铁工程项目的设计安全质量承担勘察、设计责任。

从事工程勘察设计的执业人员对其签字的勘察设计文件负责。

勘察、设计单位对本单位勘察、设计工作全面负责。

项目负责人对所承担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文件、质量控制、设计进度和设计配合管理负责。

第三章组织架构及人员管理第一条设计单位应根据合同或地铁公司要求,在大连本地设立大连轨道工程项目总部或二级分支机构。

具有完善的人员组织管理体系,人员集中办公。

第二条项目总部设总负责人1至2人,负责项目整体的计划、安排、管理,保证项目按地铁公司计划要求实施与推进。

第三条按合同或地铁公司要求设不同项目部,设项目部负责人1人。

并配备专业设计人员若干人,设专业设计负责人1人,负责本专业的设计工作。

第四条签订合同后五日内,设计单位按合同或地铁公司要求完成组织架构的建立,相关人员全部就位。

并提交项目部的组织架构、人员名单(包括专业情况、分管内容、联系电话)送总工办审查备案。

第五条设计总体总包单位应严格设计人员管理,保障各设计单位人员的稳定,确保项目的顺利进展。

第六条设计总体总包单位应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人员到位情况检查,并做好记录,将检查结果及处理意见报地铁公司总工办。

第七条设计总体总包单位应制定人员履约检查表、检查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被检查单位、承担任务合同段、与人员备案表的核对情况、人员变更的情况、到位人员设计能力、总体评价及处理、建议等。

第八条考勤、人员调整及请假1、项目部设专职或兼职考勤员1名,按《设计单位人员出勤表》(附表1)对本项目部所有人员的出勤情况进行统计,每个月的最后一个星期报设计总体总包单位,设计总体总包单位汇总后在每个月的最后一天报地铁公司总工办。

2、项目总负责人考勤要求:①项目总负责人每个月在大连的时间不少于20天。

②离开时间不超过三天(含三天)的,以电话形式向总工办主任请示,经其同意后才可离开③离开时间超过三天的,须以书面形式报总工办,经总工办主任签批同意后才可离开。

若有工作交接的,应安排好工作交接,报临时联系人至总工办进行备案3、各专业负责人考勤要求①离开时间不超过一天(含一天)的,以电话形式向总工办副主任请示,经其同意后才可离开②离开时间超过两天(含两天)的,须以书面形式由项目部负责人签字后报总工办,经总工办副主任签批同意后才可离开。

若有工作交接的,应做好工作交接,报临时联系人至总工办4、设计单位应积极参加由设计总体总包单位组织开展的各种设计例会、设计联络等会议,不能无故缺席。

因故不能参加的,须经设计总包负责人的同意。

5、设计单位应保证设计人员的稳定性,不得擅自更换项目负责人和主要设计人员,如有特殊情况确需更换或设计管理人员渎职或不能圆满地执行任务,影响设计及管理工作进行,地铁公司认为有必要更换,设计总体总包单位及工点院应立即更换,更换人员的专业水平不得低于被更换人员的水平,并将更换理由和替代人的专业简历书面形式报地铁公司,由地铁公司总工办组织面试,面试合格后报地铁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更换。

6、业主定期或不定期对总体组的设计人员进行检查,检查处理结果业主直接发设计总体总包单位本部。

设计总体总包单位要全面掌握和监督对单项设计单位组织机构及人员的到位情况,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报业主及各单项设计单位。

7、组织架构及人员考核奖惩参见第十四章第四章进度控制第一条设计进度控制的目标是确保工程筹划中各个“里程碑”时间的实现。

设计单位必须根据地铁公司对工程总筹划的要求,保质、保量、如期完成各阶段设计任务,及时提供招标、施工所需的设计施工文件。

第二条设计总体总包单位根据确定的工程总策划,负责编制全线工程设计“综合进度计划”、“年度设计计划”、“阶段性设计计划”,上报业主批准后组织、监督单项设计单位执行。

第三条勘察、设计总体总包单位需制定和落实各项工程设计管理制度和办法。

检查单项设计单位的工作进度是否按计划推进、关键点的设计是否能按期完成等。

每次检查后形成简报,及时解决、落实调查中出现的问题,确保设计进度控制目标的实现,并根据设计要求调整主要设计人员。

第四条单项设计单位应严格按照批准后的设计进度计划组织开展设计工作,接受地铁公司和设计总体总包单位的设计跟踪检查和协调。

若关键点设计工作受客观原因或设计单位责任而不能按计划完成的,必须提前通知业主和设计总体总包单位,说明原因。

第五条地铁公司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对设计进度的调整,经设计总体总包单位下达到单项设计单位后,单项设计单位应贯彻执行第五章质量管理第一条勘察、设计质量对工程质量有决定性影响。

勘察、设计质量是质量控制、投资控制、进度控制的中心环节。

应从安全至上,质量保证的目标出发,强化设计质量管理,确保控制目标的实现。

第二条质量目标1、各项基础资料齐全、完整、准确、充分满足设计要求。

2、正确执行有关规范、规程,严格执行国家行业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3、选用的勘察、设计方案、系统、设备技术条件与功能需求匹配,经济合理、安全可靠。

4、勘察、设计文件的内容和深度符合国家规定,满足施工和地铁公司技术管理部门的要求。

5、杜绝设计成果中的差、错、漏、碰,设计文件和图纸的合格率100%。

6、确保勘察、设计质量无缺陷。

第三条控制重点1、勘察、设计单位要对形成设计成果的设计输入、中间环节和技术接口等进行严格控制。

2、重点控制的设计输入:主要设计原则和技术标准、客流预测资料、运营组织管理方案、线位站位及车站总平面布局、车辆段及基地、停车场的总布局和规模、外部接口条件等。

3、重点控制的中间环节:土建工程建筑、结构设计方案及施工方法的研究比选;运营设备系统制式选择和系统方案比选;土建及设备系统集成与整合;工程防水方案;工程筹划和投资估算或概算编制等。

4、重点控制的接口关系:土建工程内部各系统间的接口;土建工程与机电设备系统之间的接口;机电设备内部各系统之间的接口;与外部各有关部门、单位的接口等。

第四条质量控制方法与措施1、严格按照ISO9000质量保证体系,按事前指导、过程控制、成果校核的方法实施设计管理。

2、抓好接口管理和系统功能整合技术接口协调和系统功能平衡与整合是控制设计质量的重要环节,也是质量管理的重点和难点,必须集中精力抓好该项工作。

3、质量控制工作流程。

(见下图)质量控制工作流程图4、设计质量管理要求勘察、设计工作及其成果应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有关规定,并能满足项目和设计需要。

设计应充分考虑与施工、装修等单位配合工作,满足施工要求。

加强设计过程的中间检查,并做好质量记录和信息反馈,对重大方案修改和变更应报地铁公司审批。

第六章投资控制第一条严格控制投资是优质高效、经济合理地建设本工程的根本保证。

必须采取一切有效手段,切实保证设计概、预算不突破控制目标。

1、投资控制目标(1)以行政主管批准的投资估算额为基准,初步设计概算不突破投资估算额,施工图设计预算不突破经过审批的初步设计概算额。

力争通过优化设计降低工程投资。

(2)设备国产化方面,实际引进设备使用的外汇额度不得超过已经批准的可研报告中的外汇额度。

2、投资控制原则(1)遵循功能适用、标准恰当、经济合理的原则开展设计,不能降低工程标准和水平。

(2)加强经济观念,在所有的方案比较中,都必须有相应深度的投资数额参与比较,确保方案的可比性,并提供相应的工程数量比较表。

必要时,附单价分析说明。

(3)运用价值工程方法进行多方案技术经济比较,对方案进行优化,在确保工程质量的前提下,节约工程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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