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管理人员工作考核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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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溪小学校行政管理人员月考核方案
为全面落实我校目标任务,加强行政管理人员工作责任心,进一步提升内部管理水平,全面、客观、公正、准确地评价学校行政管理人员的政治业务素质及履行职责情况,建立起对行政管理人员的检查、监督和激励机制,增强其工作的责任感,提高行政工作效率,结合各处室职能,经行政办公会议研究,特制订本方案。
一、考核对象:
学校所有行政管理人员、村小负责人、村小教导、后勤管理人员。
二、考核内容(具体细则见考核评分表):
学校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四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实绩,考核满分为100分,其中德20分,能20分,勤20分,绩40分。
(一)德:主要考核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具体表现为:
1、政策水平:是否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学习和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全面、准确地理解和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
2、全局观念:是否以大局为重,并能摆正全校、处室和个人之间的关系。
3、团结协作;是否心胸宽广,作风正派,办事公道,团结同志,并善于与人合作共事,补台意识强。
(二)能:主要考核教育教学管理能力。具体表现为:
1、业务知识:是否具备较高的理论政策水平,能科学制订工作目标并有效实施,有担当管理工作所必要的一般知识和相关业务知识。
2、工作思路:是否有较高的决策能力,对部门管理工作是否有计划,有预见,并且思路清晰。
3、执行力:能否坚决贯彻校行政会决定,克服困难,坚持不懈完成任务;对突发事件,能抓住关键,做出迅速判断,并能及时准确予以处理。
4、协调力:是否善于上下沟通、平衡协调,能较好地处理部门之间、同志之间的矛盾和问题,能否听取和接受群众的正确意见。
5、指导力:是否热情帮助下级人员提高工作能力,在师生中有较高的威信,能否引导集体取得成果。
(三)勤:主要考核工作出勤和敬业精神。具体包括:
1、组织纪律性:是否能遵守各种规章制度、考勤制度,能否深入教学第一线听课、评课以及为一线服务情况。
2、工作态度:工作是否踏实、勤恳、负责、不讲条件。关心师生思想、工作、学习、生活,为师生办实事情况。
(四)绩:主要考核工作绩效。具体包括:
1、工作数量:是否积极主动承担部门内部管理工作,并且完成工作量饱满。
2、工作质量:是否正确有效地开展管理工作,并对学校交办的工作完成细致、准确。
3、工作效率:配合学校各项管理是否讲究效率,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速度快、质量高、
效果好。
4、工作成果:是否能按计划、按指示完成任务和目标,并富有成果,在上级主管部门的检查中受到好评。
二、考核原则:
1考核要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绩原则。
2实行自评与群众评议相结合,平时与定期相结合,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办法。
3全体行管人员与教职工一同参加日常考核。
四、考核办法:
1、自我评价(20%):每月28日前个人填写《廉溪小学校行管人员量化考核评分细则》进行自查自评,每位得分的20%计入总成绩。
2、民主测评(60%):行管人员在学校教职工大会上总结当月工作,由教职工代表根据《廉溪小学校行管人员量化考核评分细则》内容结合本人总结情况给被考核人员打分,由办公室主任收回后,进行统计汇总,每位得分的50%计入总成绩。
3、校长考评(20%):校长根据《廉溪小学校行管人员量化考核评分细则》内容给被考核人员打分,进行统计汇总,每位得分的20%计入总成绩。
4、调控指标。学校考核领导小组依据各处室在各级各类检查中的表现,给处室负责人酌情加分或减分(一般不超出10分)。
五、考核等次的划分:
月考核分优秀、良好、一般、较差四个等次,这四个等次的标准是:
优秀(85分—100分):正确执行学校的各项决议和决定,模范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熟悉本职业务,能创造性开展工作,勤奋敬业,责任心强,成绩突出。
良好(70分—84分):能正确执行学校的各项决议和决定,模范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熟悉或比较熟悉本职业务,工作积极,能力较强或提高较快,能较好完成本职工作。
一般(60分—69分):政治表现和业务素质一般,勉强适应工作要求,工作积极性、主动性不够,没有全面完成年度工作任务,或完成的质量不高。
较差(60分以下):政治表现和业务素质较差,对本职工作生疏,不善于学习,难以适应工作要求,工作责任心不强,组织纪律性较差,工作中互相扯皮、推诿,以致造成严重后果的或严重违反学校的有关规定的。
六、考核结果及使用:
1、考核结果分优秀、良好、一般和较差。并在评选评优、进修培训、晋升职务时优先考虑;考核较差的,给予诫勉谈话。
2、在一年度中各月考核情况汇总取其均值为年度结果。
3、学校根据当期财力,对考核人员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优秀400元/月,良好350元/月,一般300元/月,较差的当月不得奖励)。
4、连续两年综合考核较差的报请县教育局免去其行政职务;属于学校任命的,当年度考核较差的应免去其任职。
七、行政班子成员工作作风及要求
“四有”:
(一)有完成任务的使命感;
(二)有工作责任感;
(三)有独到的见解、分析能力;
(四)工作有魄力。
“十要十不”:
(一)要珍视团结,不做有损集体荣誉的事;
(二)要有主见,不随声附和;
(三)要廉洁奉公,不图名利;
(四)要重政绩讲实效,不图虚名;
(五)要讲组织原则,不随便乱说;
(六)要率先垂范,不搞特殊;
(七)要工作协调,不推不拖;
(八)要注重管理,不听之任之;
(九)要讲工作方法,不简单粗暴;
(十)要民主集中,不以个人为中心。
八、本方案自公布之日起实施。并在实践中不断完善,解释权归行政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