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五险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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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五险管理办法
一、总则
1、目的:为加强公司五险管理,规范操作,根据国家规定同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2、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全体正式员工。
3、原则
3.1公司员工只能在一地缴纳五险,不得重复缴纳。
3.2原则上五险一金关系所在地与劳动合同关系所在地、档案所在地、工资发放地保持一致。
4、类别
4.1公司为员工办理社会统筹保险,并根据需要办理其它补充性保险。
4.2社会统筹保险为公司和员工个人共同承担的政府强制性保险,参加险种一般有养老、医疗、工伤、失业及生育保险。
4.3其它补充性保险为公司根据员工工作需要及其它实际情况而办理的商业性质的保险,如交通意外险等。
5、管理责任
5.1公司对在入职员工及异动员工的五险一金均具有管理、跟踪及监督的责任,对员工漏缴、重缴负责。
二五险
1、缴交基数、比例
1.1五险缴交的基数原则上按公司所在地允许范围内最低缴纳基数缴交。缴交比例以当地政府机构(瑞丽市)规定为准(缴纳时尽量按最
低基数、最少险种缴纳)。
1.2以独立单位形式在当地为公司员工申请办理五险。
1.3首次办理或因当地政府强制要求新增险种、修改缴交基数及比例时,应以事项审批形式做提交申请。申请公文中应包含新增或修改险种的:
2、五险一金办理
2.1新入职员工
员工正式报到上班后,试用期满转为正式员工,公司应及时为新员工办理五险参保手续,若当月入职时间已晚于当地相关部门规定的参缴提报时间,从次月起办理。
2.2跨机构调动
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前已参加社会保险的,按照有关规定由公司负责转移其参保持关系并继续按现金缴纳相关费用。
2.2.1不会因代缴而违反调出单位当地相关政府的规定,导致处罚;
2.2.2代缴的各险种基数与比例需按当地规定缴纳,不能特殊对待;
2.2.3需及时将当地五险一金的相关规定知会给调动员工。
3、五险一金的关系终止
3.1员工经公司同意,请假超出公司制度的最长假期期限的(除社保规定的重大疾病),超出期间公司不承担员工的五险费用。公司人事部门应及时在超出规定的假期当月停缴或由员工在假期前全额支付期间社保费用。
3.2离职人员必须在次月办理停缴手续,特殊情况需总经理批准;
3.3 如因当地五险一金政府机构原因未及时停缴者,其多缴月份的单位及个人缴交部分均由离职员工个人承担并由公司及财务部门提前扣除;
3.4 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的,办理停缴的保险手续,其参保关系公司按规定移交转移。
4、补交五险一金
因公司特殊原因不能及时为员工缴纳五险的,补缴时尽量按最低基数、最少险种缴纳,且补缴期间一般不能超过一年。
5、五险一金结算
五险一金当月个人缴交部分是由公司从员工当月工资中代为扣缴。
三、五险与员工个人所享受待遇的关系
1、养老保险:
1.1我国社会保险法规定企业以货币形式全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企业以全部城镇职工缴费工资基数之和作为企业缴费工资基数,按照20%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企业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在税前列支。个人缴费不满15年的,不发给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一次支付给本人。
1.2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实,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办理退休手续后,可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缴费累计12个月为1年。基础养老金=
(参保人员退休时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下同)×1%。其中: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参保人员退休时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月平均缴费工资指数。其中: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参保人员退休时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月平均缴费工资指数。某年本人月缴费工资指数=当年月缴费工资÷当年当地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本人退休年龄相对应的计发月数
1.3对于个人来说计发月数是固定的,其依据退休年龄全国通用。例如,男性60周岁退休,目前计发月数使用139:所以累计存储额越高个人账户养老金也就越高。基于上述原因,企业每年养老保险缴费金额越高,其职工退休后养老金也就越高。
2、医疗保险
2.1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个人共同缴费,其中,用人单位(或雇主)缴费水平按照工资总额的8.5%左右确定,个人缴费从本人工资2%起步。具体缴费比例由瑞丽市养老保险中心的缴费比率为准。医疗保险管理中心为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职工建立个人账户。社会统筹账户资金来源于用人单位缴费中划拨到个人账户剩余的部分。
2.2在职职工个人账户由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全部和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的一部分构成。个人账户用于支付符合医疗保险各种规定的职工本人门诊发生的医疗费用和在定点零售药店发生的医药费用。个人账户使用医疗保险卡,通过计算机网络系统与定
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结算。统筹基金用于支付职工住院和急诊抢救(急诊抢救的病种目录另行制定)发生的起付线以上和封顶线以下部分医疗费用中除个人负担以外的费用。
3、失业保险
失业保险缴纳:单位按照本单位工资总额的2%缴纳失业保险费;职工按照本人工资的1%,计提缴费比例由瑞丽市失业中心比率为准,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中国失业保险金给付标准是高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4、工伤保险
4.1工伤保险费由用人单位缴纳,职工个人不缴纳。用人单位以本单位全部职工工资总额为缴费基数。具体缴费比率于瑞丽市政府部门的比率为准。
4.2工伤保险待遇包括:(1)医疗待遇(2)伤残待遇(3)死亡待遇。工伤职工符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的,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补足差额。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
5、生育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