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文书送达回证》
税务系统岗位练兵税务稽查试卷05
姓名 单位 准考证号 分数密封线 税务系统岗位练兵税务稽查试卷05题目 一 二 三 四 五 六 七 分数 得分一、单选题1. 《税务处理决定书》、《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税务稽查结论》执行完毕,或者依照本规程第四十五条进行终结检查或者依照第七十一条终结执行的,审理部门应当在( )日内收集稽查各环节与案件有关的全部资料,整理成税务稽查案卷,归档保管。
A . 30 B . 45 C . 60 D . 180 答案: c2. 检查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以前纳税期的纳税情况时发现纳税人有逃避纳税义务行为,并有明显的转移、隐匿其应纳税的商品、货物以及其他财产或者应纳税收入迹象的,经( )批准,可以依法采取税收保全措施。
A . 所属设区的市B . 自治州以上税务局局长C . 县以上税务局D .分局局长批准E . 稽查局局长F . 所属税务局局长 答案: d3. 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应该计入( )。
A . 财务费用 B . 管理费用 C . 固定资产D . 无形资产答案: b4. 下列各项中,属于小企业其他业务收入的是( )。
A . 罚款收入B . 出售固定资产净收益C . 出售无形资产净收益D . 销售材料收入 答案: d5. 下列文书不是面向检查对象使用的外部统一执法文书( ) A . 《调取账簿资料通知书》 B . 《阻止欠税人出境撤控通知书》 C . 《发票换票证》D . 《责成提供纳税担保通知书》 答案: b6. 在受送达人或其同住成年家属、代理人、代收人拒绝接收税务文书的情况下, 把税务文书留在受送达人处的一种送达方式是() A . 直接送达 B . 留置送达 C . 委托送达 D . 邮寄送达 答案: b7. 委托协查的内容不包括:( ) A . 《税务稽查案件委托协查函》 B . 《协查要求》C.涉税资料D.协查取证的方法答案:d8.下列证据不属于逃避追缴欠税行为客观方面的证据:()A.欠税证据B.采取虚假纳税申报行为造成少缴税款的证据C.无法追缴欠税或妨碍追缴的证据D.询问笔录,当事人陈述以及其他可以证明逃避追缴欠税案件事实的证据答案:b9.2016年1月6日,在上级执法监督检查中,发现税务稽查某项过错行为是经检查人员形成报告、审理人员审理、稽查局长批准的,承担主要责任的人是()A.稽查局长B.审理人员C.全部责任D.共同责任答案:b10.在检查部门将案件提交审理过程中,下列案件审理部门不能不受理:()A.对审理部门退回补证的案件,稽查实施部门未作出补充稽查报告的B.对调查尚未查结,稽查人员未制作《税务稽查报告》,涉税事项尚未有结论等案件C.未经立案查处的案件D.对符合审理条件的稽查案件答案:d11.某县地税局稽查局在查处某专案中,发现一项疑点业务,但查找法律依据时,发现税收法律法规并未明确规定,稽查人员根据类似问题进行推定,确定该项目的应补税款。
执行科试题
执行科练习题一、单项选择题1.直接送达税务处理文书的,以(C)在送达回证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为送达日期A送达人 B受托人 C签收人 D见证人2. 采取公告送达的,自公告之日起满(B)日,即视为送达。
A.15B.30C. 10D.603.执行部门在接到审理部门移送的税务处理文书后,应在(D)日内送达给当事人,有特殊情况不能在期限内送达的,应报经稽查局局长批准后,可适当延长。
A、1B、3C、5D、74、申请司法强制执行时,应填制(B)A、税收强制执行决定书B、强制执行申请书C、执行报告D、强制执行通知书5、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缴纳或者解缴税款,纳税担保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缴纳所担保的税款,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未缴纳的,经(B)批准,税务机关可以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税务机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时,对前面所列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未缴纳的滞纳金同时强制执行。
A、设区的市、州税务局局长B、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C、县以上税务局稽查局局长D、税务所6、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拒绝接受税务机关依法检查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存款账户,或者拒绝执行税务机关作出的冻结存款或者扣缴税款的决定,或者在接到税务机关的书面通知后帮助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转移存款,造成税款流失的,由税务机关处(C)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A、三万元B、五万元C、十万元D、十五万元7、税务机关对单价(B)以下的其他生活用品,不采取税收保全措施和强制执行措施。
A、3000元B、5000元C、8000元D、100008.税收强制执行措施是指当事人不履行税收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税务机关依法采用强制手段,强迫当事人履行义务的措施,这是国家税收(C)的具体体现。
A、固定性B、无偿性C、强制性D、法定性9、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缴纳或者解缴税款的,纳税担保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缴纳所担保的税款的,由税务机关发出限期缴纳税款通知书,责令缴纳或者解缴税款的最长期限不得超过(B)。
《税务文书送达回证》
A13002
税务文书送达回证
表单说明
使用说明
1.本送达回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一条至第一百零六条设置。
2.适用范围:向当事人送达税务文书时使用。
3.“送达文书名称”栏,填写送达文书名称及文号。
4.“受送达人”栏,受送达人为单位的,填写单位名称;受送达人为个人的,填写姓名。
5.“送达地点”栏,填写送达税务文书的具体地点。
6.“受送达人签名或盖章”栏,受送达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主要负责人或者该法人、组织的财务负责人、负责收件的人签收;受送达人是公民的,应当由本人直接签收。
7.“代收人代收理由及签名或盖章”栏,受送达人为个人的,本人不在由其同住成年家属在此栏签名,并注明与受送达人关系;受送达人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不在的,由其代理人或其他负责人或负责收件的人员在此栏签字。
8.“受送达人拒收理由”栏,受送达人或其他法定签收人拒收时,由送达人填写此栏。
9.“见证人签名或盖章”栏,受送达人拒收时,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其所在单位的代表作为见证人到场,由见证人在此栏签名或盖章,不应由税务人员签名或盖章。
10.本送达回证为A4竖式,随同送达的税务文书装入卷宗。
税务稽查试题(二)
2011年运城市地税局业务能手考试试题(二)(税务稽查)一、单项选择题(10分共20题,每题0.5分)1.行政机关的行政权是国家政权的重要组成部分,行政权来源于()。
A.上级行政机关B.国务院C.行政机关固有的D.法律2、按照《检举纳税人税收违法行为奖励暂行办法》规定,每案计发的奖金最高不超过()。
A.1万元B.5万元C.10万元D.15万元3.查处的税务案件如果涉及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税务机关管辖的,由()的税务机关负责。
A.级别最高B.最先查处C.级别最低D.共同的上一级4.税务机关查封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时,必须开付()。
A《查封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清单》B《扣押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专用收据》C《查封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清单》和《扣押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专用收据》D发票5.下列属税收保全措施的是()A书面通知纳税人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扣缴相当于税款的存款B变卖纳税人的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抵缴税款C书面通知纳税人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冻结纳税人的金额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存款D拍卖纳税人的金额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以抵缴税款6.稽查人员对手头的案件在未下户前,利用手头收集的资料,使用分析工具分析,初步判断企业纳税申报的合理性所采用的稽查方法是( )。
A.案头审计B.询问C.调账稽查D.账外调查7.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纳税担保人同意为纳税人提供纳税担保的,应当填写纳税担保清单B.纳税人或者第三人以其财产提供纳税担保的,应当填写纳税担保书C.纳税担保清单应写明担保对象、担保范围、担保期限和担保责任以及其他有关事项D.纳税担保书须经纳税人、纳税担保人签字盖章并经税务机关同意后方为有效8.税务机关对单价()元以下的其他生活用品,不采取税收保全措施和强制执行措施。
A.1000 B.3000 C.5000 D.100009.税务稽查审理期限为()A、5天B、7天C、10天D、15天10.税务行政处罚的听证,由组织税务行政处罚听证的税务机关负责人指定的()主持。
税务局(稽查局)涉嫌犯罪案件移送书——(工商税务,移送书)
____税务局(稽查局)涉嫌犯罪案件移送书____税移〔____〕____号关于____案件的移送书____:____一案,经我局调查核实,认为已涉嫌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____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七十七条和《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第三条有关规定,现将该案移送你局审查;是否决定立案侦查,请于收到本移送书3日内将审查结果告知我局。
附件:1.关于____案件的调查报告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注:附件列明附送的《税务处理决定书》、《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主要相关证据材料复制件名称以及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情况明细表复制件等名称。
税务机关(印章)____年____月____日使用说明:1.《涉嫌犯罪案件移送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七十七条、《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国务院令第310号)、《税务稽查工作规程》(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发〔2009〕157号)第六十条设置。
2.适用范围:税务机关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犯罪的税收违法案件时使用。
3.本移送书抬头填写受移送案件的公安机关名称。
4.“____一案”横线处填写移送案件的名称。
5.依法向公安机关移送案件时,应当附送以下资料:(1)《关于____案件的调查报告》;(2)《税务处理决定书》、《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复制件;(3)涉嫌犯罪的主要证据材料复制件;(4)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情况明细表及凭据复制件。
对有一定的涉嫌犯罪线索,但依税务机关法定职权无法查证并作出税务处理、处罚决定的税收违法行为,税务机关可以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6.用于证明税务处理、处罚等税收执法行为的证据材料原件不得移交。
7.《税务稽查报告》、《税务稽查审理报告》、《税收违法案件集体审理纪要》等税务机关内部研究相关材料不得移送。
8.本移送书与《税务文书送达回证》一并使用。
2021税务稽查业务基础应知应会考核题库
2021税务稽查业务基础应知应会考核题库一、单选题1.中止检查的情形消失后,应当及时填制《税收违法案件解除中止检查审批表》,恢复检查的批准权限是( ):A、审理科长B、检查业务科长C、稽查局局长D、税务局局长【正确答案】:C解析:《税务稽查工作规程》第四十四条规定,中止检查的情形消失后,应当及时填制《税收违法案件解除中止检查审批表》,经稽查局局长批准后,恢复检查。
2.除特殊情况外,检举事项完成分级分类处理的期限应当是自受理之日起( )。
A、5个工作日内B、7个工作日内C、15个工作日内D、30天内【正确答案】:C解析:根据《税收违法行为检举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举报中心应当在检举事项受理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完成分级分类处理,特殊情况除外。
3.税务总局驻各地特派办是税务总局稽查工作的( ),与各省税务局稽查局共同承担查处涉税违法案件、规范税收秩序等任务,工作中应加强互助合作。
A、管理机构B、检查机构C、监督机构D、执行机构【正确答案】:D解析:《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进一步完善税务稽查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税总发〔2019〕115号),税务总局驻各地特派办是税务总局稽查工作的执行机构,与各省税务局稽查局共同承担查处涉税违法案件、规范税收秩序等任务,工作中应加强互助合作。
4.某企业2018年自建一栋办公楼,6月底建成,成本支出100万,转入“固定资产“,当地计税余值的扣除比例为30%,则该企业的这栋办公楼2018年应纳房产税为( )A、4200元B、4900元C、4800元D、6000元【正确答案】:A解析:自建的房屋用于生产经营的,自建成之日的次月起,计征房产税。
本题中,6月底建成,自7月起计征房产税。
该企业的这栋办公楼2018年应纳房产税=100×(1-30%)×1.2%×6/12=0.42万元。
5.利民公司接受他人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涉及金额90000元,税额14400元,已向税务机关申报抵扣进项税额,还造成少缴企业所得税9000元。
税务文书送达的主要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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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文书送达的主要方式
基本案情:
王某系个体工商业户,主要从事商业零售业务,于2001年5月1日开业,至2001年9月一直未办理税务登记,也未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2001年9月20日,当地国税稽查分局在进行税收检查时,发现了王某的问题,要求王某在规定的期限内补缴所偷税款。
次日,稽查分局两名税务人员以县国税局的名义专程向王某送达《税务告知书》,告知王某,税务机关将对其未按照税法规定办理税务登记的行为,处以1000元罚款,并附带告知了其他相关事项。
但是,由于王某及其成年家属均不在场,在场的其他成年人又拒绝在见证人栏签字,税务人员随即将告知书交给王某上小学的儿子。
3天后,县国税局在当事人未提出任何疑义的情况下,对王某下达了《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决定对其未按照税法规定办理税务登记的行为处以1000元罚款。
王某遂以税务机关未履行告知程序、违反执法程序为由,要求法院撤销县国税局对其作出的处罚决定。
判决:
法院认真审理了有关资料,并详细听取了双方当事人的陈述意见,认为税务机关送达《税务行政处罚告知书》时程序有误,并且税务机关提出的有见证人的证据不足,因此,对税务机关作出的处罚决定不予支持。
税务文书
税务文书或稽查资料:《税务稽查结论书》《税务处罚决定书》《税务处理决定书》《税务文书送达回证》纳税担保书、纳税担保财产清单、扣押财产收据、查封财产清单、税务稽查证件、税务检查通知书、《调取账簿资料通知书》《调取账簿资料清单》《检查账户存款账户许可证明》《税务稽查专用证明》《暂停支付存款通知书》《查封扣押证》《纳税保证金专用收据》《解除暂停支付存款通知书》《税务违法案件移交书》《拍卖商品、货物、财产决定书》《扣缴税款通知书》《税务处罚强制执行书申请书》《税务稽查报告》《税务稽查审理报告》《税务处理决定执行报告》各种违法行为法律处罚1.欠税:a.纳税人欠缴应纳税款,采取转移、隐匿财产的手段,妨碍税务机关追缴欠缴税款的,由税务机关追缴欠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欠缴税款50%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b.逃避欠缴税额在1万元以上构成犯罪,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逃避追缴欠税罪)。
2.偷税:a.追缴其不缴或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50%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b.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3.抗税:a.追缴其拒交的税款、滞纳金,并处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b.构成抗税罪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4.骗取出口退税:a.处1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b.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5.违反税务登记制度(1)纳税人未按规定期限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变更或者注销税务登记的,未按规定将其全部银行账号向税务机关报告的,未按规定办理税务登记证件验证或者换证手续的行为,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2)纳税人未按规定使用税务登记证件的,或者转借、涂改、损毁、买卖、伪造税务登记证件的,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3)纳税人不办理税务登记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经税务机关提请,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其营业执照。
____________税务局(稽查局)税务检查通知书 - 法律文书
____________税务局(稽查局)税务检查通知书-法律文书
国税检通二〔〕号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七条规定,现派等人,前往你处对
进行调查取证,请予支持,并依法如实提供有关资料及证明材料。
税务机关(签章)
年月日
告知:税务机关派出的人员进行税务检查时,应当出示税务检查证和税务检查通知书,并有责任为被检查人保守秘密。
未出示税务检查证和税务检查通知书的,被调查人有权拒绝为税务机关提供有关资料及证明材料;有权拒绝协助税务机关调查取证。
使用说明
1.本通知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四条、第五十七条、第五十九条设置。
2.适用范围:检查人员在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调查取证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和其他当事人与纳税、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有关的情况,或者需要协查案件时使用。
3.本通知书的抬头填写有配合调查义务的单位或个人名称,空白横线处分别填写所派出税务人员的姓名和需要调查取证的涉税事项。
4.本通知书与《税务文书送达回证》一并使用。
5.文书字轨设为“检通二”,稽查局使用设为“稽检通二”。
6.本通知书为A4竖式,一式二份,一份送被调查对象,一份装入卷宗。
稽查试题及答案
稽查试题及答案一、填空题: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八十五条的规定,税务机关应当制定合理的税务稽查工作规程,负责选案、检查审理、执行的人员的职责应当明确,并相互分离、相互制约,规范选案程序和检查行为。
2、各级税务机关设立的稽查局应设立专门机构负责公民举报的受理和相关管理工作。
公民举报税务违法案件可以使用书面或口头方式。
受理举报的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应当为检举人保密。
3、稽查机关对已登记的案源进行分析和处理,填写《案源线索处理表》,《案源线索处理表》经税务稽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后,由案源管理人员根据审批意见,对案源进行分配处理,制作税务稽查任务通知书、待稽查纳税人清册,向具体的稽查实施部门下达稽查任务。
4、税务稽查人员进行税务检查时,应当向被查对象出示税务检查证和税务检查通知书,并告知其依法接受税务检查的义务和检查中享有的合法权利。
5、调取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以前会计年度的帐簿、记帐凭证、报表和其他有关资料的,应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并在3个月内完整退还;调取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当年的帐簿、记帐凭证、报表和其他有关资料的,应经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税务局局长批准,并在30日内退还。
6、查询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存款帐户,必须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查询案件涉嫌人员的储蓄存款应经设区的市税务局局长批准。
7、对未经立案实施稽查的,如果稽查过程中发现已达到《税务稽查工作规程》规定的立案标准的案件,应填制立案审批表,报税务稽查机关负责人批准,补充立案。
8、税务机关采取税收保全措施的期限一般不得超过6 个月;重大案件需要延长的,应当报国家税务总局批准。
9、税务机关对公民作出2000元以上(含本数)罚款或者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作出1万元以上(含本数)罚款的行政处罚之前,应当向当事人送达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告知当事人已经查明的违法事实、证据、行政处罚的法律依据和拟将给予的行政处罚,并告知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
税务文书送达回证
税务文书送达回证一、概述税务文书送达回证是指在税务机关向纳税人送达税务文书后,由纳税人签收并返回给税务机关的一种凭证。
它是一份重要的文件,用以证明纳税人已经收到税务机关送达的文件,并对内容进行了确认。
二、税务文书的送达方式税务机关向纳税人送达税务文书可以采取以下几种方式:1. 邮寄方式:税务机关将税务文书通过挂号信、快递等邮寄方式发送给纳税人。
2. 送达方式:税务机关通过工作人员或特派员亲自送达给纳税人,直接将税务文书交到纳税人手中。
不论采取何种方式,纳税人在收到税务文书后应当尽快进行签收,并填写相关回证内容。
三、税务文书送达回证的内容税务文书送达回证应包括以下基本内容:1. 纳税人的相关信息:包括纳税人的名称、纳税人识别号、联系电话等。
2. 文书送达的日期和方式:明确税务文书的送达日期和采取的方式。
3. 文书的名称和内容摘要:简要描述被送达的税务文书的名称以及主要内容。
4. 纳税人的签字:纳税人需要在回证上签字确认已经收到税务文书,并对文书内容进行了解。
5. 验证人的签字:税务机关的工作人员或特派员应当在纳税人签字后,在回证上签字确认税务文书的送达。
四、纳税人填写税务文书送达回证的注意事项在填写税务文书送达回证时,纳税人应注意以下事项:1. 确认税务文书的准确性:纳税人在签收税务文书并填写回证前应认真核对文书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2. 签字的正确性:纳税人在回证上签字时应确保签字的完整、清晰,并与纳税人的真实签字相符。
3. 保留回证副本:纳税人在填写完税务文书送达回证后,应将其中一份副本妥善保管,以备后续需要。
四、税务文书送达回证的重要性税务文书送达回证对纳税人和税务机关都具有重要意义:1. 纳税人的权益保障:纳税人在签收税务文书并填写回证后,税务机关即可确认纳税人已经收到文书并对内容表示认可。
这有助于保障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并及时了解到相关税务事项。
2. 税务机关的依据和证明:税务文书送达回证成为税务机关行使权力的重要依据和证明,一旦纳税人对文书内容产生异议或提出申诉,税务机关可使用回证作为判断与处理的依据。
国家税务局税收管理日常检查办法
国家税务局税收管理日常检查办法•相关推荐国家税务局税收管理日常检查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税收征管,规范日常税收管理行为,及时发现和有效防范税务违法案件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税收管理日常检查是指税收管理部门对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过程不涉及立案核查与系统审计行为的日常管理行为。
本办法所称税收管理日常检查内容主要包括:户籍管理类(税务登记、注销、停歇业、非正常户和漏征漏管户的清查),税源管理类(调查了解纳税人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所得税汇算清缴检查、个体税收定额变化、申报情况核查、纳税催报、税款催缴、税收优惠政策检查),税基管理类(发票管理与使用检查、税控装置推广与使用的检查、纳税人基础信息采集核查、一般纳税人资格审查、纳税评估问询和疑点情况的核查、达到立案标准的案件移送)等。
第三条税收管理日常检查基本业务流程:检查确定、检查实施、检查审理、检查执行、移交稽查、整理归档和报告制度等组成。
第四条税收管理日常检查分为:简易程序与审理,一般程序与审理。
对涉及税款、滞纳金、罚款和必须进入ctais系统检查模块操作的检查,要实行一般程序与审理;其他类型检查处理允许使用简易程序与审理。
第五条税收管理日常检查工作要与其他征管工作协调一致,做好与流转税、所得税、稽查局、法规等工作的衔接。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六条税收管理日常检查工作实行分级管理。
省局征管处、稽查局负责全省税收管理日常检查工作的业务指导和管理;各设区市国税局征收管理科(处)、稽查局负责本辖区税收管理日常检查工作的业务指导和管理;各县(市、区)国税局负责本局税收管理日常检查工作的实施。
第七条税收管理日常检查实行内部查、审分离。
各县(市、区)局的征管科、税务分局承担日常检查工作的检查、执行工作。
各县(市、区)局的税政法规科或税务分局的法规或综合业务岗位负责税收管理日常检查的审理。
税务文书送达
小议税务文书的送达税务文书的送达是税务机关履行税收执法工作一个重要程序。
在税收执法实务中,对于送达程序的瑕疵以及由于送达方式的适用引发的税收执法风险却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也给复议和诉讼程序埋下了隐患。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国务院令第362号)第八章文书送达用八条(一百零一条至一百零八条)阐述了文书送达的问题,看似很全面很详细了,但是在税收执法实务中仍然有许多问题有待明确。
下面就每一种送达方式从法律依据、存在的问题及税收执法过程中的风险防范做浅显的分析。
一、法律依据及存在问题(一)送达方式的选用不妥当《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国务院令第362号)共有四条对送达方式进行了规定。
第一百零一条第一款,税务机关送达税务文书,应当直接送交受送达人。
第一百零三条受送达人或者本细则规定的其他签收人拒绝签收税务文书的,送达人应当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理由和日期,并由送达人和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将税务文书留在受送达人处,即视为送达。
这是留置送达。
第一百零四条直接送达税务文书有困难的,可以委托其他有关机关或者其他单位代为送达,或者邮寄送达。
第一百零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税务机关可以公告送达税务文书,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一)同一送达事项的受送达人众多;(二)采用本章规定的其他送达方式无法送达。
在税收执法实务中,常见的问题有以下几种。
一是在直接送达时,出现受送达人和其他具有签收权的人不在单位的情况,有的税务人员就将税务文书委托其他有关机关或者其他单位代为送达,或者邮寄送达。
二是跳过直接送达、留置送达,以路程远、人数多为理由就选择邮寄送达。
三是理应公告送达不送达、不符合公告送达的要件而选用公告送达。
如依据《税务登记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7号)第四十条的规定,已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申报纳税,在税务机关责令其限期改正后,逾期不改正的,税务机关应当派员实地检查,查无下落并且无法强制其履行纳税义务的,由检查人员制作非正常户认定书,存入纳税人档案,税务机关暂停其税务登记证件、发票领购簿和发票的使用。
税务稽查制度及规定
税务稽查制度及规定税务稽查制度及规定第一条为了规范我市国税系统的税务稽查执行工作,确保稽查效果,保证税收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正确执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税务稽查工作规程》、《山东省国家税务局稽查工作流程》等有关律、法规,结合我市稽查执行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执行部门(岗位)接到审理部门(岗位)移交的《税务稽查结论》、《税务处理决定书》、《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税务稽查调帐通知》后,分别填制《税务文书送达回证》,根据不同情况,按照法定程序,在七日内送达被查对象。
第三条税务文书送达应根据税务案件的不同情况,采取不同的文书送达方式,包括:直接送达、留置送达、委托送达、邮寄送达、公告送达。
第四条稽查执行人员要严格按照稽查工作的程序和要求执行税务稽查处理决定和处罚决定,按时组织税款、滞纳金、罚款入库。
对拟采取的税收保全措施和强制执行措施要严格保密。
稽查执行人员要就执行过程中的廉政情况定期向执行部门(岗位)负责人作出书面承诺和说明;执行部门(岗位)负责人应将执行过程中的廉政情况定期向稽查廉政工作办公室作出书面承诺和说明。
第五条被查对象收到《税务处理决定书》、《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税务稽查调帐通知》后,在规定的期限内全面履行决定书中规定的各项滞、补、罚款的缴纳及帐务调整事宜的,执行人员应根据收缴部门反馈的信息进行审核;核对无误后,对被查对象已按规定履行税款、滞纳金、罚款缴纳及帐务调整事宜的,按照缴税凭证(复印件)及调整帐务记帐凭证(复印件)进行登记处理。
第六条被查对象未按《税务稽查调帐通知》规定的期限调整帐务的,又被税务机关发现偷逃税款的,应依法予以严肃处理。
第七条被查对象未按照《税务处理决定书》规定的期限缴纳或解缴税款的,应依法采取强制执行扣缴税款的,执行部门(岗位)报经本级国税局局长批准,签发《扣缴税款通书》,依法通知被查对象开户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从其存款中扣缴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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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文书送达回证》
政策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全国统一税收执法文书式样的通知》(国税发〔2005〕179号)附件1:全国统一税收执法文书式样
表单
税务文书送达回证
四、表单说明
使用说明
1.本送达回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一条至第一百零六条设置。
2.适用范围:向当事人送达税务文书时使用。
3.“送达文书名称”栏,填写送达文书名称及文号。
4.“受送达人”栏,受送达人为单位的,填写单位名称;受送达人为个人的,填写姓名。
5.“送达地点”栏,填写送达税务文书的具体地点。
6.“受送达人签名或盖章”栏,受送达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主要负责人或者该法人、组织的财务负责人、负责收件的人签收;受送达人是公民的,应当由本人直接签收。
7.“代收人代收理由及签名或盖章”栏,受送达人为个人的,本人不在由其同住成年家属在此栏签名,并注明与受送达人关系;受送达人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不在的,由其代理人或其他负责人或负责收件的人员在此栏签字。
8.“受送达人拒收理由”栏,受送达人或其他法定签收人拒收时,由送达人填写此栏。
9.“见证人签名或盖章”栏,受送达人拒收时,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其所在单位的代表作为见证人到场,由见证人在此栏签名或盖章,不应由税务人员签名或盖章。
10.本送达回证为A4竖式,随同送达的税务文书装入卷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