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审专家签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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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中央国家机关政府工程定点开标评标管理暂行办法 (1)

第一章总则 (1)

第二章评标委员会组建 (1)

第三章开标 (2)

第四章评标 (4)

第五章纪律 (7)

第六章附则 (8)

开标程序主持词 (23)

评标程序主持词 (25)

中央国家机关政府工程定点开标评标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中央国家机关限额内工程定点项目开标评标活动的管理,规范中央国家机关政府工程定点采购开标评标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内部操作规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按照工程定点采购(...文件文号等)组织的邀请招标项目的开标评标活动,开标评标活动由采购小组成员负责组织实施,开标评标现场由项目负责人主持(应为采购小组成员)。

第三条采购小组组成采购小组组成和人员由采购单位自行确定,但应有纪检监察部门或审计部门的人员参加。

第四条采购小组应于评审活动开始前三个工作日通知本单位纪检监察部门参加开标评标。有条件的,应对评审过程进行录音录像,实施全程监控。

第二章评标委员会组建

第五条采购中心在网上审核项目登记表通过以后,采购小

组在填写《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评审专家抽取申请表》(见附件1)报采购中心采购监管处,监管处应于评标开始前一个工作日按照评审专家抽取的有关规定随机抽取评审专家,评审专家抽取系统自动于评标开始前一个小时将评审专家手机号通知采购小组。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为三人(含)以上单数,其中财政部专家库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采购人代表不得超过三分之一。

第六条采购人需要派代表参加评审的,拟派代表应具有高级职称或者从事相关专业多年,具有一定相关专业知识并且具备参加评审工作的能力。采购人派出的代表不得以专家身份参与评审。

第七条采购小组负责催促评审专家准时参加评审活动。到规定开始评标时间后,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不符合规定的,采购小组应立即通知监管处补抽专家,待评审委员人数补齐符合规定后方可开始评审。如当天不能补齐评审专家,采购小组应协商另行组织评审。

第三章开标

第八条采购单位自行选定开评标场所,采购小组及项目负责人应在接受投标开始时间一小时前到达开标现场,并完成以下准备工作:

(一)开启监控设备、计算机、投影、音响、打印机等设备,检查设备运行情况。

(二)设置相关导引指示装置。

(三)摆放相关资料。

第九条会议签到

(一)投标开始后,采购小组应当组织投标人在《投标人签到表》(见附件2)上签到,检查投标人代表相应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接受投标文件;

(二)监管人员等其他采购小组以外的采购人代表应当填写《签到表》(见附件3);

(三)投标截止后《投标人签到表》交主持人,应拒绝迟到的投标,并且禁止评审专家参加开标仪式,。

第十条开标仪式

(一)主持人按照主持程序宣布开标大会正式开始(可参照附件14)。

(二)介绍项目情况、监管部门、纪检等相关人员。

(三)宣布开标纪律。

(四)推选监标人。主持人宣布由投标人推选不少于2名代表作为监标人,推选出的监标人应在主席台就座。

第十一条名单公布。主持人宣布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名单。

第十二条文件检查。监标人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并将投标文件的检查结果如实向大会报告,其他投标人如有异议须当场举手提出。

第十三条标底公布。如果项目设置标底,由主持人公布本项目的标底。采购人提供的标底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委托专业造价咨询机构制作,公布前应该密封完好,现场拆封。未加盖采购单位公章、未密封完好的标底,以及招标文件未作出相关明确规定的,主持人应当拒绝公布。标底上浮百分之三作为拦标价,投标报价超过拦标价的投标将被拒绝。

第十四条唱标。唱标人按《投标人签到表》顺序逐个开启投标文件并按照投标函内容唱标,依次进行,并当场以投影显示或板书等方式向所有投标人公示,记录人如实填写《开标纪录表》(见附件4),其中投标人报价部分必须以大写金额、小写金额分别唱两次,报价大小写不一致的,以大写为准。

第十五条报价核实。投标人代表核实《开标纪录表》,确认唱标结果无误后,投标人代表按唱标顺序依次签字确认,同时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对唱标结果和开标过程的合法性进行签字确认。

第十六条开标结束

(一)主持人宣布开标结束。

(二)投标人代表退场。

(三)封存投标文件。

第四章评标

第十七条采购小组应在评标前一小时前到达评标现场,并

完成以下准备工作:

(一)开启监控设备、计算机、投影、音响、打印机等设备,检查设备运行情况。

(二)设置相关导引指示装置。

(三)摆放相关资料(招标文件、补充文件、评分细则、评标专家誓词、评标打分表格、评标报告、文具等)。

第十八条会议签到

(一)由采购小组组织评审专家填写《评审专家签到表》(见附件5),并核实专家身份;对未能按时到达评审现场的专家,应要求其写明理由。

(二)其他与会人员在《签到表》(见附件3)上签到。

第十九条项目简介。由采购小组简要介绍项目情况:项目名称、预算及分包情况等。

第二十条纪律宣布。采购小组现场宣读《评审现场工作纪律》(见附件6)、《评审工作应当回避的情形》(见附件7)。

第二十一条专家介绍。专家自我介绍并推选评审组长。评审组长由评审成员在专家范围内(不含采购人代表)推选产生。

第二十二条专家宣誓。评审组长带领评审成员起立、宣读《评审专家誓词》(见附件8)并签字。

第二十三条手机保管。提醒现场所有人员将手机关闭或调成静音状态并交由工作人员统一保管,为确保评标工作顺利进行,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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