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温液体贮槽安全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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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温液体储罐安全操作规程

1、投入使用前,必须使用无油干燥空气或氮气进行吹扫,使槽内

出口气体露点小于-60℃。

2、首次充液前,检查确认安全通道畅通、安全装置完好、压力表

和液位计正常。

3、液位计投入使用前,全开平衡阀,打开液位计上、下阀,关闭

平衡阀。

4、确保夹层有足够的氮气进入和补充,使其保持正压。

5、充液时,手动排气阀和全量测量阀应全开;充液应缓慢进行,

使内槽完全冷却,并时刻观察槽内压力,不得超压。

6、严禁在储罐超压或负压下操作。严禁敲打阀门、管道和强行开

关阀门。

7、根据情况测量粉末真空绝热低温液体罐夹层的真空度,使其保

持在规定范围内。

8、每周至少分析和测定一次液氧储罐中乙炔和其他碳氢化合物的

含量;超过0.1PPm时,加大液氧的补充量。

9、开关充液阀要缓慢,以小于5%阀门开启幅度逐渐增大,不得过快。

10、定期检查低温液体储罐的安全附件。

11、储罐内必须留有一定的蒸发空间;并保持一定的液位,不准

排空。

12、使用中,如出现冒汗、结霜等现象,应排空液体、加温吹除、检漏、抽真空(真空贮槽)后,才能继续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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