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收储程序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1、提出申请
原土地使用权人向土地收储交易中心提出土地储备申请,填写《国有土地使用权储备申请书》后,连同以下材料交国土储备交易中心:
( 1 )权属证明文件:法人代表证明、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土地使用权证或者土地申报材料、房屋所有权证(房屋使用权证明);
( 2 )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土地无争议、无抵押、无法院查封等他项权利限制声明);
( 3 )地形现状图;
( 4 )主管部门意见。

申请单位是企业的还应提交市主管局与国有资产决策委员会研究意见;
( 5 )国有土地收储申请书。

2、权属核实
对申请人提供的土地和地上物的权属、土地及地上物面积、土地四至范围、土地用途等情况进行实际调查和审核,对权属无争议、事实清晰准确的地块,委托有关部门做出测量定界,出具《拨地定桩报告》。

3、征询意见
审查并测量定界后,土地收储交易中心将申请储备土地的有关资料送市规划、市国土资源等部门,由上述部门对申请储备土地提出以下意见:
( 1 )项目建设规划条件要点;
( 2 )地价评估结果;
( 3 )综合开辟费收取标准等。

4、评估测算
根据调查和征求意见情况,对申请储备土地进行土地收购、拆迁安置及补偿等费用的测算;预测出让底价、盈亏数额等。

5、报批
根据调查及测算情况,拟定收购储备方案,报市土地资产管理委员会批准,形成区政府允许收储会议记要。

6、签订协议
储备方案经批准后,土地收储交易中心与原土地使用权人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协议》。

7、支付收购费用
土地收储交易中心根据《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协议》约定的期限、数额和方式,向原土地使用权人支付土地收购定金或者收购费用。

完成拆迁成本审计报告与相关部门的审批意见,并提供审计成本费用。

8、权属变更
土地收储交易中心根据《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协议》支付收购费用后,原土地使用权人与土地收储交易中心向市国土资源局、市房产管理局申办权属变更登记手续,经市国土局、市房管局审核允许后,直接向国有土地收储交易中心发放土地使用证和房屋所有权(使用权)证明,原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使用证(不含住宅房屋)同时予以注销。

9、交付土地
根据《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协议》约定的期限和方式,原土地使用权人向土地收储交易中心交付被收购的土地和地上建造物。

储备国有土地使用权办证申请呈批表
年月日申请用地单位
申请面积M2(折合亩)
土地座落
土地四至东至:南至:西至:北至:
获得使用权
用途理由
用地批文补偿落实情况
法规依据
用地科经办人意见分管局长意见用地科科长意见
局长意见
备注
(集体土地和国有土地) 土地收储,指土地使用权收购储备。

根据所收储土地性质,分为集体土地征收储备和国有土地收购储备。

大致程序如下:
一、集体土地征收储备
(1)储备程序:
第一步:土地储备中心对拟征用储备地块进行调查摸底,并进行前期定界测量工作;
第二步:根据拟征收储备地块的摸底材料情况,提交用地预审申请及相关文件资料,经批准后进行预审。

第三步:被征收土地所在国土局根据拟征用储备地块的摸底材料,准备征地报批资料,并会同预审意见一同上报;
第四步:征地经政府批准后,市储备中心负责筹集资金,公告并实施征地协议的签订和补偿工作;
第五步:储备中心向规划局申请定点和编制控制性规划;
第六步:征地程序完成后,将征为国有的土地存入政府储备库,并按照规划实施前期开辟和配套建设。

(2)提交资料
1 、建设用地预审意见;
2、区、县国土资源部门请示文件;
3、建设用地审查登记表;
4、现场踏勘登记表;
5、建设用地项目呈报材料“一书三方案”;
6、土地权属证明;
7、权属汇总表;
8、听证材料;
9 、征收(用)土地告知书;
10、征收(用)土地确认书;
11 、征收(用)补偿费标准合法性、安置途径可行性说明;
12、拟占用土地1 :1 万分幅土地利用现状图;
13、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乡级);
14、建设用地勘测定界技术报告;
15、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文件或者立项批准文件;
16、城市建设规划部门的规定定点文件;
17、规划许可证;
18 、社保方案意见。

二、国有土地收购储备
(1)办理程序:
第一步:土地储备中心对拟收购储备的地块进行调查摸底,查清地块的权属和土地利用现状;
第二步:土地储备中心向市规划局申请确定地块红线范围和土地用途;
第三步:土地储备中心与被收购单位达成初步收购意向,拟定收购储备方案,报局长办公会批准;
第四步:经局长办公会批准后,储备中心与被收购单位签订收购合同,约定付款期限和土地移交时间;
第五步:土地储备中心向市局申请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过户审批手续;
第六步:将收购土地存入政府土地储备库。

(2)提交资料:
1 、土地使用权收购申请书;
2、被收购土地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3、被收购土地单位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其身份证复印件;
4、被收购土地单位职工代表大会允许收购的决议;
5、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 、其他文件资料。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