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语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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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用的词语规范
一、2005年6月出版的《现代汉语词典》(第5版)对若干语文规范进行了调整。但就常用词语而言,应注意到几个常用的词语规范,并及时进行调整。
1.做和作
“当做”“叫做”“看做”等已是倾向。作报告。
“作”和“做”。表示动作行为意义的“作”、“做”的大致区别是:抽象意义词语、书面词语多写作“作”,如“作文”、“作对”、“作罢”、“作怪”、“作战”。具体东西的制造写成“做”,如“做桌子”、“做衣服”、“做饭”。“作为一个领导干部”不能写作“做为一个领导干部”。“做贼心虚”不能写作“作贼心虚”。“作贡献”和“做贡献”这两种用法,目前并行于各种文字场合,但国家语委的汉语规范化专家们倾向于推荐使用“做贡献”,原因是“贡献”是具体的东西。
2.坐和座
上版中现汉在词条中列“坐位”为推荐词,但是在举例或者释义中却用“座位”;现在改为“座位”为推荐词。
3.唯和惟
上版中在“只,单单”义项上,现汉以“惟”为推荐字,如“惟一”“惟恐”“惟利是图”等;现在以“唯”为推荐字。提醒:“惟妙惟肖”应为“惟”。
4.像和象
上版“想像”是推荐词,且只收“想像力”一词;可能是根据全国科技名词委员会已经审定的要求,现在改为“想象”为推荐词,并只收“想象力”一词。
词语中表人或物的“形态或样子”时要用“象”,例如:表象、旱象、幻象、假象、天象、险象、现象、形象、意象、印象。
“像”指制成的人或物的形象或光线形成的与原物相似的图景。也就是说,“像”指的不是人或物本身的形态或样子,而是人为的或自然形成的相似图景。所以,以下词语中都应用“像”:画像、录像、偶像、摄像、神像、塑像、图像肖像、绣像、影像。
二、容易混用的字词
1.“制订”与“制定”
翻开《现代汉语词典》等工具书就会发现,“制定”的解释是“经过一定程序定出法律、规程、计划等”;“制订”的解释是“创制拟定”。撇开它们相同的语素‘制“不谈,就看不同的语素“定”和“订”:“定”指决定、使确定,有完成了的意思,多强调行为的结果,可和“了”连用,类似于英文时态中的“完成时”。比如我们编撰或整理前人的著作,在一定时间内已经整理完毕,最后确定,准备发表的本子就叫它“定本”。而“订”则有“拟”的意思,未必形成最终结果,多强调行为的过程,一般不能和“了”连用,类似于英文时态中的“进行时”或“将来时”。
“制定”和“制订”相同之处在于都是动词,都有表示创制、拟定的意思。区别是:“制定”是动补型,“制订”是联合型。“制定”偏重于做出最后决定,使完全确定下来,“制订”偏重于从无到有的创制、草拟而后的订立。“制定”常与政策、法令、方针、路线等搭配,“制订”常与计划、方案等搭配。
2.“考查”和“考察”
“考查”指“用一定的标准来查看评定”。“考查”带有考核、检查的意思,常用于上级对下级,老师对学生等等。例如:考查干部的工作成绩、考查学生的学习效果。“考察”是“实地观察了解”的意思。例如:考察国外水利工程、考察环保产业现状。两者的目的和对象都不相同。
3.“权力”和“权利”
“权力”指政治上的支配力量。例如:国家权力、权力机关。
“权力”也指职责范围内的支配力量。例如:会议主席的权力、县长的权力。
“权利”指依法享受的权力和利益。例如:公民的权利、村民的权利、妇女的权利。
“保留追究赔偿……”涉及追究者的利益,这里应当用“权利”。
4.“必须”和“必需”
“必须”和“必需”,都有“一定要”的意思,但用法的差别很大。
“必须”是副词,“一定要”的意思,它常与后面的动词共同表达一个意思。
“必需”是动词,意为“一定要有”“必不可少”,使用对象一般是物品、物资、人力、资金、条件等。“必需”常与“所”“的”“品”等构成“必需品”“必需的”“所必需”等结构。“必须”没有这种用法。
5.“程度”和“限度”
“程度”既指文化、教育、知识、能力等方面的水平,又指事物变化达到的状况。
“限度”既指范围的极限,又指最高或最低的数量和程度。
6.“对于”和“关于”
“对于”和“关于”都是介词,用法有同有异。
“对于”侧重于指出对象,“关于”侧重于表示关涉。因此,凡是指确定对象的,用“对于”,不能用“关于”,而且“对于”常在主语前或后。如果用来表示“关涉”或某种范围时,用“关于”,不能用“对于”,而且“关于”大多放在主语前,而不放在后。但二者在表示兼指时,既不单纯指对象,又不单纯指范围,则可通用。不过“对于”侧重于对象,“关于”侧重于范围。
7.“决不”和“绝不”
“决不”的“决”是一定的意思,“决不”侧重于主观上强烈的决心。“绝不”的“绝”则是绝对的意思,侧重于客观上可能性的完全程度。
因而,在表示主观上坚决时应当写“决”,表示客观上的绝对时应当写“绝”。
8.“置疑”和“质疑”
“置疑”指怀疑,多用于否定式,如“无可置疑”“不容置疑”等。
“质疑”指提出疑问,常用作“提出”“加以”等动词的宾语。
9.“倍受”和“备受”
“倍”指加倍,也指更加、格外的意思,“倍增”是指成倍增长,如“信心倍增”“倍感亲切”“倍思亲”。“备”是表示完全,如“艰苦备尝”、“关怀备至”、“备受欢迎”、“备受青睐”。
10.“度”和“渡”
“度”是指从一个点到另一个点,“渡”是后生的字。在使用中,用于与时间相关的意义时,一般用“度”,如“度过这段时光”“欢度国庆”“虚度年华”“度过暑假”;用于与空间相关的意义时,用“渡”。如用于有人为因素的意义,用“渡”;没有人为的因素,则用“度”。“渡过难关”“过渡时期”的“渡”有“由此到彼”的引申义,带有比喻的性质,所以用“渡”。“度汛”,没有人为的因素,所以用“度”。
11.“分”和“份”
由于“身份证”在实践中使用频率较大,《现代汉语词典》按约定俗成的原则,收入了“身份”这个并不符合字义的词。但与此同义的“本分”、“缘分”、“成分”等仍用“分”。“县份”、“省份”、“年份”、“月份”用“份”不用“分”。“分量”一般不写作“份量”。
12.“界限”和“界线”
“界限”主要用于抽象事物,表示限度、尽头。“界线”主要用于具体事物。
13.“记”和“纪”
“纪实”是指记录事实,也指记录真实情况的文字(多用于标题),一般不写作“记实”。“纪行”不写作“记行”。“纪念”“纪要”也可写作“记念”“记要”,但一般提倡写作“纪念”“纪要”。“记录”“纪录片”也可写作“纪录”“记录片”,但“记录”“纪录片”是提倡的写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