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区公交一体化实施方案的通知-绍政办发〔2018〕18号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区公交一体化实施方案的通知
正文:
----------------------------------------------------------------------------------------------------------------------------------------------------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区公交一体化实施方案的通知
绍政办发〔2018〕18号
越城区、柯桥区、上虞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市区公交一体化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5月4日
市区公交一体化实施方案
为加快推进市区融合发展,理顺公交发展体制机制,统筹公共交通资源,进一步推动市区公交企业集约化、规模化、规范化经营,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更好满足市民出行需求为导向,贯彻落实公交优先发展理念,遵循“市级统筹、分级承担、互联互通、共建共享”原则,在市、区公交企业前一轮整合的基础上,推进深度融合,实现市区公交线网、公交场站一体化运营,建成与市区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现代公交体系,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安全、舒适的公共交通服务。
二、主要内容
(一)组建新市公交集团。
市国资委牵头对市公交集团柯桥有限公司、市公交集团上虞有限公司拟划转的资产和债务进行专项审计,柯桥、上虞两区分别将持有的公交企业线路运营相关资产(建筑物除外)划转市公交集团,划转资产账面净值的等额债务由市公交集团承担,人员成建制划转,在此基础上组建新市公共交通集团(以下简称“公交集团”)。
公交集团主要履行集团的发展规划、干部人事、财务融资等职能,负责市区公交线路的统筹运营和子公司的绩效考核管理,通过制订科学合理的考核指标,确保集团各公交运营子公司均衡发展。
公交集团内部设立3家打破行政区域、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运营子公司,具体负责公交日常运营服务、安全等经营管理工作。
为确保队伍稳定、平稳过渡,重组后设立1年过渡期,过渡期内公交集团班子成员由市交投集团、运营子公司负责人组成,并保持子公司人员职务和薪资待遇基本稳定。
(二)理顺场站建管养机制。
按照“站运分离”原则,由公交集团下属负责场站管理的子公司统一负责市区公交场站(含公交候车亭)管养。
柯桥区、上虞区现有公交场站权属保持不变,交由公交集团统筹无偿使用(不含相关广告及公共设施资源)。
按照“属地建设、统筹使用”要求,公交综合停保场、公交枢纽站和首末站、中途站(含公交候车亭)等设施由三区政府及市直开发区管委会根据《绍兴市区公共交通规划》和实际需求,按照《市区公交场站建设规范》建设(含改建)。
年度建设计划由公交集团提出,经市交通运输局审核后报市政府,列入属地年度工作清单,建成后交由公交集团统筹无偿使用(不含相关广告及公共设施资源),按照相关标准统一管养。
(三)明确财政扶持政策。
市、区两级财政对公交集团执行政府低票价政策和承担政府指令性任务等政策性亏损、车辆购置和更新、公交场站(含公交候车亭)管养及信息化建设运维等运营成本和财务费用等进行补贴,财政补贴资金纳入年度财政预算,由市级财政统筹,按市区财政结算体制调整情况作相应调整。
按照分级承担方式,市区公交财政补贴由市级财政承担10%,属地财政承担90%(袍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海新城、越城区、柯桥区、上虞区承担比例分别为属地承担部分的5%、2%、30%、36%、27%),由市财政局牵头,会同市交通运输局等部门制订市区公交政府购买服务和财政补贴政策,补贴政策三年一定。
一体化实施前的市、区公交财政补贴按照原政策、原渠道执行。
(四)建立长效发展机制。
建立健全考核激励机制,对公交集团服务质量、安全运营和绩效等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与财政补贴和集团管理层薪酬挂钩;设立服务质量考核奖,具体考核办法由市、区交通运输部门与市、区财政等部门研究制定。
督促公交集团精简人员、降本增效,优化人员结构,确保2020年底前富余人员全部剥离,驾驶员占比提高到70%以上。
修订市区公交成本核算、财政补贴、服务质量考核、绩效评价等长效发展制度和票价管理办法,出台公交场站建设规范等相关技术标准。
定期发布市区公交服务发展情况年度报告,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五)调整优化公交线网。
根据《绍兴市区公共交通规划》,按照“跨区加强、古城疏密”原则,构建
“跨区快线+区内主线+区域支线”三级公交线网,并以特色线路为补充,形成层次分明、结构合理的公交运行体系。
加密核心区域公交班次,降低非直线系数,减少重复线路,提高运行效率,增强公交吸引力。
(六)提升公交服务水平。
推进智慧公交建设,市区公交实行统一智能调度和管理,并纳入市区公交运行监测系统监管。
提升改造市区公交候车亭,在市区城市主干道和客流集聚点建设公交电子站牌,实现公交车辆移动支付全覆盖。
鼓励车辆更新,市区公交车辆使用年限暂定为8年。
三、实施步骤
(一)前期准备(4月底前)
组建市区公交一体化工作专班,落实工作责任,统筹推进各项工作。
(二)组织实施(7月底前)
1.对柯桥区、上虞区公交企业拟划转的资产和债务进行专项审计。
2.完善公司架构。
组建公交集团,设立公交运营子公司;市区公交场站(含公交候车亭)交由负责场站管理的子公司统筹使用、统一管养。
3.办理交接手续。
公交集团与市公交集团柯桥有限公司、市公交集团上虞有限公司按照相关方案和文件精神、企业章程,履行相关程序,完成所涉人、财、物交接。
4.出台相关政策。
修订市区公交长效发展机制等相关制度,出台《绍兴市区公交场站建设规范》,制订《市区公共交通客运票价管理办法》。
(三)后续工作(8月底前)
1.优化公交线网。
分批实施市区公交线网优化调整,优化线网结构,提高运行效率。
2.打造智慧公交。
完成市区公交信息系统整合,整体接入市区公交运行监测系统。
在市区城市主干道和客流集聚点建设公交电子站牌,实现公交车辆移动支付全覆盖。
3.健全督考体系。
落实公交企业成本核算、服务质量考核、财政补贴和绩效评价等制度。
四、职责分工
成立由市政府分管领导牵头,越城区、柯桥区、上虞区政府,市直开发区管委会及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国资委、市交投集团等部门(单位)相关负责人组成的市区公交一体化工作专班,负责市区公交一体化具体工作,并按月上报工作进展情况。
各成员单位职责如下:1.市发改委:负责制订《市区公共交通客运票价管理办法》。
2.市财政局:负责统筹落实市区公交财政补贴和清算工作,牵头修订完善市区公交企业财政补贴和绩效评价办法,做好公交发展资金保障等工作。
3.市人力社保局:负责指导做好涉及的相关人员劳动关系处置等工作。
4.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工作专班的日常协调指导工作,统筹推进市区公交一体化和公交行业监管,完
善公交运行监测系统,落实公交企业服务质量考核,组织开展公交线网优化调整工作。
5.市国资委:负责制订市区公交企业资产一体化方案,牵头做好公交企业资产划转等相关事宜。
6.市交投集团:负责制订公交集团重组方案,完成公交集团组建,确保顺畅运营;协同做好公交企业资产划转等相关事宜;负责做好所涉人员稳定工作,确保有序整合、平稳过渡;加强企业管理,提升公交发展水平;推进市区公交移动支付应用。
7.越城区、柯桥区、上虞区政府及袍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海新城管委会:按比例落实公交发展资金保障;落实区域内提升改造公交停靠站(含公交电子站牌)及公交场站设施建设任务并及时移交;分别做好所涉人员稳定工作,确保有序整合、平稳过渡。
附件:市区公交一体化工作清单
附件
市区公交一体化工作清单
序号
工作任务
目标要求
完成时间
责任单位
配合单位
1
重组公交集团
制订市区公交资产一体化方案。
5月10日前
市国资委
市财政局、市交投集团,越城区、柯桥区、上虞区政府
制订公交集团组织架构和运营方案。
4月底前
市交投集团
市交通运输局、市国资委,越城区、柯桥区、上虞区政府
对市公交集团柯桥有限公司、市公交集团上虞有限公司拟划转的资产、债务进行专项审计。
5月底前
市国资委
柯桥区、上虞区政府
公交集团和市公交集团柯桥有限公司、市公交集团上虞有限公司按照相关方案和企业章程,履行相关程序,完成所涉人、财、物交接,做好所涉人员稳定工作。
7月底前
市交投集团,柯桥区、上虞区政府
市人力社保局、市国资委
组建公交集团,并在三区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运营子公司。
7月底前
市交投集团
越城区、柯桥区、上虞区政府
制订公交集团降本增效和人员精简方案,按计划实施富余人员剥离。
7月底前
市交投集团
市财政局、市人力社保局,越城区、柯桥区、上虞区政府
2
明确财政扶持政策
制订市区公交政府购买服务和财政补贴政策。
7月底前
市财政局
市交通运输局、市交投集团,越城区、柯桥区、上虞区政府
3
建立长效发展机制
制订市区公交服务质量考核办法,加强对市区公交企业服务质量、安全运营等考核。
6月底前
市交通运输局
市交投集团,越城区、柯桥区、上虞区政府,袍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海新城管委会
制订市区公交绩效评价办法,加强对市区公交企业绩效考核。
7月底前
市财政局
市交通运输局、市交投集团,越城区、柯桥区、上虞区政府,袍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海新城管委会
制订《市区公共交通客运票价管理办法》。
6月底前
市发改委
市交通运输局、市交投集团
4
推进公交场站建设
出台《绍兴市区公交场站建设规范》。
6月底前
市交通运输局
市交投集团,越城区、柯桥区、上虞区政府
市区公交场站(含公交停靠站)移交公交集团统筹使用和统一管养。
6月底前
市交投集团
越城区、柯桥区、上虞区政府
完成辖区公交场站(含公交停靠站)建设任务并及时移交,市区公交停靠站公益广告数量全年确保达到1/2以上。
7月底前
越城区、柯桥区、上虞区政府,袍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海新城管委会
市交投集团
5
优化公交线网
分批实施市区公交线网优化调整,提高运行效率。
8月底前
市交通运输局
市交投集团
统一市区公交车身标志标识。
8月底前
市交投集团
6
打造智慧公交
完成市区公交运行监测系统建设。
8月底前
市交通运输局
市交投集团
完成市区公交信息系统整合。
8月底前
市交投集团
市交通运输局
实现公交车辆移动支付全覆盖。
7月底前
市交投集团
在市区城市主干道和客流集聚点建设公交电子站牌。
8月底前
越城区、柯桥区、上虞区政府,袍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交投集团
——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