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卫生服务站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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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卫生服务站管理制度
第一篇:社区卫生服务站管理制度
首诊负责制度
1.首诊医师、护士必须具有高度的责任心和全心全意为病员服务的思想,在工作中要始终突出一个“急”字。工作作风要严谨,对病员要认真负责,主动热情,把好医疗质量关,做好急诊抢救工作。
2.急诊病员就诊,首诊医生要争分夺秒,立即采取急救措施,并在病历上记录就诊时间和用药品名及用量,危急病人要迅速送抢救室,组织人员进行抢救。
3.首诊医师对就诊病员必须详细询问病史。对病情复杂、科室间的“临界病员”,首诊科室接诊后,应详细检查,处理有困难时,可邀请有关科室会诊,被邀请会诊人员应随叫随到,通力合作,进行抢救。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诿病员,否则对其产生的不良后果应负主要责任。
4.病员如需留置观察,要建立观察病历,对危重病人不能留观的而自己或家属要求留置观察的,病人或家属必需签字,如出现意外后果自负,医师要及时开出医嘱,通知护士执行。观察期间,医护人员要定时巡视病员,记好病程记录,对疑难病要及时请上级医师或其他科室医师协助诊治。
5.首诊医师要按急诊病历要求,认真写好病历,内容要力求完整、重点突出、字迹清楚。准确记录接诊时间及上级医师对病员诊断和治疗意见。
6.严格交接班制度,医护人员要坚持床边交接班,做好交接班记录。
病历书写制度
1.病历记录应用钢笔书写,文字力求通顺、完整、简练、准确,字迹清楚、整洁,不得涂改、剪贴,要签全名。
2.病历一律用中文书写,诊断、手术应按照疾病和手术分类名称填写。3.门诊病历的书写要求:
(1)要简明扼要。要做到“五有一签名”,即主诉、病史、检查、诊断或印象诊断、处理、签全名。
(2)复诊病人应重点记述前次就诊后各项诊疗结果和病情演变,体检可有所侧重,对上次的阳性体征应重复检查,并注意新的体征,补充必要的辅助检查和特殊检查。间隔时间过久或与前次不同病种的复诊病员,书写要求同初诊。
(3)每次诊查,均应填写日期。急诊病历注明时间,法定传染病应注明疫情报告情况。
(4)请求他科会诊,应将请求会诊目的及本科初步诊断在病历上填写清楚。
(5)被邀请的会诊医师应在病历上填写检查所见、诊断和处理意见并签名。
(6)门诊病员需要住院检查和治疗时,由医师签写住院证,并在病历上写明住院的原因和初步印象诊断。
(7)门诊医师对转诊病员应负责填写转诊病历摘要。
处方制度
1.临床医师、医士享有全部常用药品处方权。
2.有关毒、麻、限剧药处方,遵照“毒、麻、限剧药管理制度”的规定办理。3.药剂科不得擅自修改处方。如处方有错误应通知医师更改。凡处方不合规定者,药剂科有权拒绝调配。
4.严格执行我市医保中心的处方协定,一般处方以三日量为限,对于慢性病及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反对贵重药品的滥用。三日内重复开出大处方,药房有权监督、拒绝配发。
5.处方当日有效,超过期限须经医师更改日期。医师不得为本人开处方。6.处方内容应包括:姓名、性别、年龄、医保卡号、年、月、日、药品名称、剂型、规格及数量,用药方法、医师签名;配方人签名并计价。
7.处方一般用钢笔填写、字迹清楚,不得涂改,如有涂改,医师必须在涂改处签字。一般用中文,禁用非规范的英文缩写。
8.药品及药剂名称,使用剂量应以中国药典及卫生部颁发的药品
标准为准,如医疗需要超过剂量,医师需在剂量处重加签字,方可调配。
9.处方上药品数量一律用阿拉伯字码书写,药物用量单位以克(g)、毫克(mg),毫升(ml)、国际单位(IU)计算。片剂、丸剂、胶囊剂,以片、丸、粒为单位,注射剂以支、瓶为单位并注明含量。
10.一般处方保存二年,到期登记后由站长批准销毁,不得作废纸卖出。11.药剂人员有权监督医生科学用药、合理用药。违反规定乱开处方、滥用药品的情况,药剂科有权拒绝调配,情节严重者应报告院领导调查处理。12.外院返回处方,医生根据病情有权进行更换;确需应用的外购处方须经科主任审批。
值班、交接班制度
1.节假日等非办公时间,须设有值班医护人员,由各科室统一安排执行,2.值班医师每日在下班前到科室接受各级医师交办的医疗工作。交接班时,应巡视病室,了解危重病员情况,并做好床前交接。
3.各科医师在下班前应将危重病员的病情和处理事项记入交班薄,并做好交接班工作。值班医师对重危病员应用好病程记录和医疗措施记录,并扼要记入值班日记。
4.值班医师负责各项临时性医疗工作和病员临时情况的处理,对急诊入院病员及时检查,填写病历,给予必要的医疗处理。
5.值班医师遇有疑难问题时,应请经治医师或上级医师处理。涉及他科疾病,应随时观察,必要时邀请有关科室医师会诊。
6.值班医师必须坚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开。护理人员邀请时应立即前往视诊。因公确需暂时离开时,必须向值班护士说明去向和联络方式。7.每日上午值班医师将病员情况向经治医师报告,并向经治医师交清危重病员情况及尚待处理的工作。
8.值班医师原则上按排班后休息,如因抢救病员工作需要未得到休息时,应根据情况适当补休。
查房制度
1、临床查房是病房诊疗工作最基本、最重要的医疗活动,三级查房是确保医疗质量行之有效的措施。查房时要做到热心、细心、关心
和耐心,认真履行医嘱制度,做到及时治疗处理。
2、实行三级查房制,如无主任医师由分管院长代替主任医师负责查房工作。
3、住院医师对危重病人应随时观察病情变化,及时处理并作记录,必要时向上级医师报告。
4、住院医师进行系统查房,重点巡视重危、疑难、新入院和手术后病人,检查分析辅助诊断报告,提出进一步诊疗意见并检查医嘱执行情况。
5、上级医师查房,主治医师要报告简要病史、目前病情并提出需要解决的问题,上级医师重点解决疑难病例、新入院的重危病人的诊疗问题,决定重大手术及特殊检查治疗,抽查病史医嘱及护理质量,听取医护人员的意见,倾听病人陈述,决定出院、转院和邀请院外会诊,进行必要的教学工作。
6、每天下午住院医师必须对在院病人进行查房并有登记。
7、党政领导及有关科室负责人,定期进行行政查房,检查病房工作,了解对病人的治疗意见,征询病员对院方的各种意见,及时研究解决。
查对制度
一.临床科室(医师部分)
开医嘱、处方、各种检查或进行治疗时,应查对病员姓名、性别、床号、住院号、药物剂量、使用方法等。
二.检验科
(1)采取标本时,查对科别、床号、姓名、检验目的。(2)收集标本时,查对科别、姓名、性别、标本数量和质量。(3)检验时,查对试剂、项目、化验单与标本是否对应。(4)检验后,查对目的、结果。(5)发报告时,查对科别、姓名。
三.理疗、针灸科
1、各种治疗时,查对科别、姓名、部位、种类、剂量、时间、皮肤。
2、低频治疗时,查对极性、电流量、次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