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职称评审申报有关问题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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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职称评审申报有关问题的说明
一、关于资历、业绩起算和终算时间
申报高、中级职称的资历(任职资格)起算时间从取得资格的年份算起,终算时间为上一年年底止。
其业绩、论文、论著必须是任现职以来所取得的,截止时间为上一年年底。
二、关于聘任时间的计算
根据省人事厅《关于2002年专业技术职称评审有关问题的通知》(赣人发[2002]18号)文件规定,聘任时间按当年聘用的时间起算。
中途间断可累计计算,截止时间为上一年年底(凡中级晋升高级,其聘期超过三年的,必须到南昌市职改办办理续聘手续)。
三、关于学历的问题
申报评审人员提供的学历为国家教育部认可的,所学专业须与申报专业相同或相近。
四、关于申报材料展示的问题
申报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应将其提供的业绩材料、证件及填写的所有表格在单位公开展示一周。
单位在职称申报时,必须提供申报人员的公示证明(公示证明中同时须注明申报人是否有违反计划生育的情况)。
未经公示的材料不得申报。
五、关于考核的问题
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须提供任现职以来最近五年
的年度考核表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核完以后退回),以供资格审查。
同时,单位要在《专业技术资格审查表》(表一)第五页“考核情况及基层单位意见”栏中如实填写申报人员的任期内年度考核结果。
六、关于“工作质量与职业道德”评估的问题
省里在2005年6月新出台的高、中级资格评审条件中,提出了“工作质量与职业道德”评估的要求。
但考虑到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主要重在任期内的年度考核。
所以,单位对申报高、中级职称的人员不再进行“工作质量与职业道德”的量化评估。
但单位要在《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表二)“任现职期间工作质量与职业道德评估情况”栏中,对申报者任期内的工作从其“工作质量与职业道德”方面作出综合评价意见。
结论可以写优秀、合格等。
七、个人业绩材料的整理和装订
1、评审档案袋中的材料包括:(1)专业技术资格审查表(表一);(2)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表二);(3)专业技术资格送审表(表三)。
送省评审的一式二十份,送市评审的一式十五份;破格申报人员、挂编人员还须提供个人业务自传,送省评审一式二十份,送市评审一式十五份。
复印时一律使用A3纸型;(4)《任现职后公开发表论文(论著)和承担科研课题(项目)登记表》(表四)。
此表按(表三)的份数配套装订;(5)业绩装订的材料;(6)代表作(论文、论著)鉴定表。
鉴定表由个人填写,
表格只要填写姓名、单位、代表作名称。
鉴定表中对论文、论著的鉴定意见是由专业评审委员会专家填写,个人或单位无权签署鉴定意见。
一张鉴定表只填写一篇论文。
如果论文多,鉴定表可复印使用;(7)南昌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一份)。
2、申报高、中级职称,除外语合格证或成绩单需要原件粘贴在(表一)栏中外,学历证、职称资格证书、职务聘任书以及所有业绩材料经市职改办资格审查后,一律使用复印件。
以上报材料时,个人要将学历证书、资格证书、聘书、论文(论著)、荣誉证、获将证、任现职以来的年度考核表等原件另袋装好,以免在资格审查或或材料退回过程中遗失。
3、业绩材料装订,封面附有一张目录表。
目录表上注明姓名、单位、申报何资格等必须填写清楚。
以免在资格审查或材料转送过程中出现错装,影响评审。
4、业绩材料的装订,要根据目录表上的序号逐类整理。
按业绩的种类依顺序排列。
装订顺序:论文、论著(复印件)→荣誉证书上(复印件)→获奖证书(复印件)→任期内年度考核表复印件→其它有关材料的复印件。
送省评审材料还须提供论文、论著原件另外装订成册放入送审袋中。
5、业绩材料目录表上“代表作”只有2个序号注明。
如果论文超过三篇以上,可依次顺延。
在装订过程中,论文按级别高低顺序排列。
论文证书(复印件)应与文章合装,证书复印件附在文章的上面。
对发表的论文(论著),除了复印封面、封底、目
录外,还必须复印个人文章全文。
6、在业绩材料的装订过程中,每一篇论文和每一个荣誉证书,获将证书均按顺序用相同规格的白纸隔开,并在白纸上注明材料的名称及序号。
其序号与目录表上的序号一致,便于专家在审查业绩时准确、方便。
7、由于职称评审申报程序多,所以职称业绩材料不能用装订机装订,一律用线装,以防材料脱落,影响资格审查和专业评审。
8、申报表格中的项目不能漏填。
申报材料中的“单位”一律使用法定全称。
学科(专业)及申报资格须按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规定的专业名称填写。
二00七年七月九日
附表9:
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补发登记表
2、此表一式二份,一份退回县(区)、主管部门,一份交市职改办存档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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