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床微生物检验采集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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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生物标本采集
第一章微生物样本采集及要求
1.患者准备(采集前)
1.1.采集标本前,采样人员根据检验申请单检验项目的要求,确认采样计
划并进行适当的准备工作,包括核对医嘱、打印条形码、选择合适的标
本容器、粘贴条形码及指导患者做好采样前的准备工作等。
1.2.样本采集依检验项目的申请,检验申请单提供的信息包括:
●a) 患者姓名;
●b) 患者性别;
●c) 患者年龄或出生日期;
●d) 患者唯一性标识,如病历号;
●e) 就诊病区和病房;
●f) 检验申请者姓名;
●g) 检验申请者科室;
●h) 标本类型;
●i) 标本采集部位;
●j) 检验项目;
●k) 标本采集日期和时间;
●l) 临床诊断和主要临床表现;
●n) 患者和检验申请者的联系电话。
1.3.认真核对患者、标本容器和检验申请是否一致,严防出现差错。
1.4.住院患者
1.4.1.申请单开具:分泌物、脓液、关节液、痰液等开“细菌涂片+培
养”,尿液标本开“尿培养及菌落计数”,血培养开“无菌体液
细菌培养”(血培养需要开一对,也就是两个医嘱),怀疑厌氧
菌开“厌氧菌涂片+培养”。
1.4.
2.检验人员接种标本后,当日报告涂片结果(尿液标本不涂片),
以接收标本之日起3-5天报告培养结果,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
检测时间,将与临床沟通。
1.4.3.如样本培养阳性,需要后续检测,则由检验人员开具“细菌鉴定
+药敏”并扣除相应费用。
1.5.门诊患者
1.5.1.申请单开具:分泌物、脓液、关节液、痰液等开“细菌涂片+培
养”,尿液标本开“尿培养及菌落计数”,血培养开“无菌体液
细菌培养”(血培养需要开一对,也就是两个医嘱),怀疑厌氧
菌开“厌氧菌涂片+培养”。
1.5.
2.门诊标本在送达医学检验中心时应留下患者或家属的常用联系
方式,检验人员接种标本后,当日报告涂片结果(尿液标本不涂
片),以接收标本之日起3-5天报告培养结果,如有特殊情况需
要延长检测时间,将与临床沟通。
1.5.3.如样本培养阳性,需要后续检测,则由检验人员通知主治大夫后,
联系患者前往医学检验中心开具“细菌鉴定+药敏”并扣除相应费
用。
1.6.标本标识
标签宜由放入冰箱后仍能粘牢的材料制成。
标签贴在容器上,而非容器盖上。
标签上提供的信息至少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a) 患者姓名、患者唯一性标识;
b) 标本采集日期和时间;
c) 检验项目;
d) 标本类型;
e) 急查标本相应的标识(适用时)。
2.采集容器:
2.1.采样拭子:用于采集含病原微生物标本的拭子,由两部分组成:①
涂抹棒:柄部常为塑料,柄部的一端是具有吸附作用的采样头,采样
头材质包括脱脂棉、合成聚酯纤维、聚酰胺纤维、人造丝和泡沫聚氨酯
等;②手柄:位于柄部的另一端,也可作为转运装置(容器或管)的
帽。
2.2.转运容器:用于盛放转运培养基和送检标本的容器。
该容器应无菌、
无消毒剂及防腐剂、无污染、密封性好及透明以便于从外部观察。
当采
样装置具备密闭功能,且能有效保护样本不被污染时,可作为转运容器
运送标本。
例如,无菌尿杯、痰盒。
2.3.血培养瓶:分为需氧瓶和厌氧瓶,分别注入血液进行需氧和厌氧培
养。
3.采集时机
3.1.在抗微生物药物治疗之前或者在起始治疗后立即采集标本,治疗中
为评估治疗效果或治疗后为评估结局可以进行采样。
3.2.应当尽快在疾病初发时采集首份标本。
3.3.须避免感染部位周围以及感染部位附近皮肤或黏膜定植菌群的污染。
3.4.对于有多种细菌定植的部位,宜选择合适的方法检验特定的病原菌,
并防止非致病定植菌群的污染。
3.5.普通拭子标本不宜用于厌氧菌培养。
3.6.除了血液标本外,其他所有标本进行培养前均应进行革兰染色(尿
培养及菌落计数除外)。
无菌体液(例如胸水、滑膜液、心包液和脑脊
液)宜放入无菌管送检,也可注入一定量(最好10 mL)的样品到血培
养瓶中进行增菌培养。
3.7.外科手术标本,宜送液体或组织做涂片和培养,拭子标本仅用于特
殊情况。
3.8.采集静脉血时,应首先采集血培养标本,再采集用于其他检验的标
本。
4.采集部位
适于进行普通细菌、厌氧菌检验的标本类型见下表:
特定解剖部位中适合/不适合普通细菌培养的标本类型
5.采集方法
5.1.血液
5.1.1.采血时间:在抗菌药物治疗前,于发热初期或高峰时抽血。
5.1.2.采血频率:对于怀疑菌血症的成年患者,推荐同时在不同部位采
集2〜3套(每套包括一瓶需氧瓶、一瓶厌氧瓶或者2瓶需氧瓶);
对于感染性心内膜炎和真菌血症则应多次采集。
5.1.3.采血量:以培养基的1/10为宜,成人一次采血8〜10 ml。
5.1.4.标本保存:采集标本后立即送到实验室,不能及时送检可置于室
温,切勿放入冰箱。
冬季血培养瓶在送检过程中应采取一定的保
暖措施。
5.1.5.血培养采集指征
可疑感染患者出现以下任一指征时,可考虑采集血培养:
a )体温>38℃或<36℃;
b )寒战;
c )外周血白细胞计数增多(计数>10.0×109/L,特别有“核左移”时)或
减少(计数<4.0×109/L);
)<32 mmHg ;
d )呼吸频率>20次/ min 或动脉血二氧化碳分压( PaCO
2
e )心率>90次/ min ;
f )皮肤黏膜出血;
g )昏迷;
h )多器官功能障碍;
i )血压降低;
j )炎症反应参数如 C 反应蛋白、降钙素原( PCT )、1,3-β-D ﹣葡聚糖(G 试验)升高等。
血培养适应证及采集套数
血培养推荐的采血量
5.2.上呼吸道标本
鼻咽标本:将鼻咽拭子缓缓地伸进鼻孔直至鼻咽喉部(注意:不可用力),轻轻转动,并于该深部停留20〜30 s,然后迅速地抽出(注意:避免受口或咽喉中细菌的污染)。
5.3.下呼吸道标本
5.3.1.痰:采集标本以晨痰为好。
支气管扩张症患者清晨起床后进行体
位引流,可采集大量痰标本。
5.3.2.自然咳痰法:在留取痰之前,用清水反复漱口,从气管深部咳出
痰,吐入无菌容器内。
5.3.3.支气管镜下采集法:在病灶附近用导管吸引或用支气管刷直接取
得标本。
5.3.4.气管穿刺法:在环甲膜下穿刺抽取痰液,收集标本,适用于厌氧
菌培养。
5.4.穿刺液标本
5.4.1.采用无菌方法采集体内可疑感染部位的液体约 2 ml,注入无菌
试管或直接送检针管(注意锐器防护),或抽取穿刺液2〜5 ml
注入血培养瓶,混匀,立即送检。
5.4.2.标本保存:采集标本后立即送到实验室,若不能及时送检可置于
室温,放置时间不应超过2 h。
5.5.尿
5.5.1.女性:先以肥皂水清洗外阴部,再以无菌水冲洗,用无菌纱布擦
拭,以手指将阴唇分开排尿,弃去前段尿,留取中段尿5-7 ml于
无菌尿杯内。
5.5.2.男性:翻转包皮,用肥皂水清洗尿道口,用清水冲洗,留取中段
尿。
5.5.3.儿童、婴儿:先以无菌生理盐水棉球洗净其外阴部或外生殖器,
将无菌尿杯或瓶口对准尿道口,以胶布固定于皮肤上,待尿排出
后送检。
5.5.4.膀胱穿刺:此法用于厌氧菌培养。
耻骨上皮肤经碘酊消毒后,再
以75%乙醇擦拭,用无菌注射器行膀胱穿刺,吸取尿液后排去注射
器内的空气,针头插于无菌橡皮塞上及时送检,2 h内进行接种。
5.6.脓及创伤标本
5.6.1.封闭性脓肿:消毒局部皮肤或黏膜表面后,用无菌注射器抽取,
用无菌手术刀切开粟粒状脓肿(miliary abscess),使用无菌注
射器和针头采集露出的标本。
将脓液注入多功能培养瓶或无菌试
管内送检。
疑为厌氧菌感染时,应做床边接种或置厌氧运送培养
基内送检。
5.6.2.开放性脓肿和脓性分泌物:用无菌盐水或75%乙醇擦去表面渗出
物,用拭子深入溃疡深处采集2支拭子,1支为涂片检查用,1支
为培养用。
5.6.3.未引流的脓肿:使用无菌注射器和针头,按无菌操作技术,从中
采集脓性物。
用无菌手术刀切开粟粒状脓肿,使用无菌注射器和
针头采集露出的标本。
6.特殊标本——厌氧菌培养
6.1.采集要求:
6.1.1.采集原则:避开正常菌群的污染,避免在有需氧菌寄生的部位采
集标本。
应从无正常菌群寄生的部位,如胸腔和腹腔或深部脓肿
等部位采集厌氧菌检验标本。
6.1.2.严格消毒,避免污染:经皮肤黏膜组织采集标本时,须严格消毒,
以防止皮肤黏膜表面正常菌群的污染。
6.1.3.厌氧菌标本的采集多采用无菌针筒穿刺法,抽取深部脓液或体液。
6.1.4.尽量避免接触空气。
6.2.采集部位
适合或不适合厌氧菌培养的标本类型
6.3.采集方法:
6.3.1.血液:怀疑菌血症、败血症或厌氧菌感染时,可抽取血液做厌氧
菌培养。
采血时间为抗菌药物治疗前,寒战前、寒战时或寒战后
lh内采血可获得高的阳性率。
为提高厌氧菌培养的阳性率,应多
次采血培养,并增加采血的量(成人一次采血8—10 ml)。
6.3.2.深部脓肿:封闭性脓肿用注射器抽取脓肿边缘靠近正常组织的脓
液做厌氧菌培养。
已破溃者,应用无菌棉拭去除表面的脓液和痂
壳,取深部分泌物做检查。
6.3.3.呼吸系统:怀疑支气管和肺部厌氧菌感染时,应从环甲膜以下抽
取肺部分泌物,或直接肺穿刺抽取分泌物,也可用带有保护取样
刷不被口咽部正常菌群污染的套管,通过纤维支气管镜从肺部抽
取痰液或分泌物。
6.3.4.泌尿系统:怀疑肾脏、输尿管或膀胱厌氧菌感染时,应从耻骨联
合上方经皮肤穿刺膀胱抽取尿液。
6.4.运送方法:
6.4.1.送检标本也必须保持在无氧条件下进行。
6.4.2.针筒运送法:针筒可用来运送各种液体标本,如血液、脓液和各
种穿刺液。
用无菌针筒抽取标本后,排除针筒内的空气,针尖插
入无菌橡皮塞,隔绝空气,尽快运送至实验室。
6.4.3.厌氧标本送至实验室后,应尽快处理、接种,一般应在20〜30 min
内处理完毕,最迟不得超过2h,否则大部分厌氧菌死亡。
运送、
处理和保存厌氧标本时室温即可,不主张冷藏,因低温对某些厌
氧菌不利,而且低温时氧气的溶解度增高。
7.标本采集量
采集足够量的标本用于常规细菌学检验,至少送检 0.5 mL 或者 0.5 g (除外特殊标本)。
当标本体积不足时,与临床沟通,并根据医嘱选择优先检验项目。
脑脊液标本通常2 mL~5 mL;胸水和腹水 10 mL; BALF 10 mL~20 mL (≥5 mL);脓液 2 mL~5 mL;羊水、胆汁、关节穿刺液、心包液、胸水、滑膜液大于1 mL;腹透液50 mL;眼前房液大于0.1 mL,玻璃体洗液大于1 mL。
8.标本转运
8.1.标本的转运应由经过培训的专人负责。
8.2.标本采集后,应减少运送环节,在规定时间内运达实验室,并尽可
能缩短转运时间。
8.3.用于细菌学检验的标本:
8.3.1.用于普通细菌学检验的标本:宜在2 h内送到实验室。
如果转
运时间超过 2 h,宜使用转运培养基或在冷藏条件下转运;一般
而言,用于细菌培养的标本室温下保存不能超过 24 h;血培养
标本不可以冷藏转运。
8.3.2.标本量较少的体液标本(< 1 mL)或组织标本(< 1 cm3):
宜在 30 min 内送到实验室。
大体积的标本或采集于保存培养基
中的标本,可以保存 24 h。
8.3.3.可能分离出对周围环境敏感细菌的标本:采集后立即送检。
对
周围环境敏感的细菌如百日咳鲍特菌、志贺菌属、淋病奈瑟菌、
脑膜炎奈瑟菌、流感嗜血杆菌、肺炎链球菌和厌氧菌。
8.3.4.可能分离出对低温敏感细菌的标本:采集后不宜冷藏,如脑脊
液、生殖道、眼部、中耳及呼吸道标本。
对低温敏感的细菌如淋
病奈瑟菌、脑膜炎奈瑟菌、流感嗜血杆菌和肺炎链球菌。
8.3.5.用于厌氧菌培养的标本:在常温下转运,标本量较少的标本宜
在采集后 30 min 内送到实验室,转运过程中标本尽可能与空气
隔绝。
8.3.6.实验室间转运标本时,应按照国家有关生物安全标准标识、包
装标本,运送过程符合生物安全规范的要求。
运送者应接受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运送期间配备必要的保护屏障。
8.3.7.对于检验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标本的转运应当按照《可感染人类
的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样本运输管理规定》中的相
关要求进行。
微生物学实验室检验标本的采集、转运和储存
9.标本接收
9.1.标本到达实验室后记录接收时间和处理时间。
9.2.接收标本时仔细核对标本和检验申请单。
9.3.如果信息不全,实验室联系标本采集部门以获得缺失的信息。
9.4.如果标本标记错误或无患者姓名,重新采集标本;当标本不能重新
采集时,才允许对标记错误的标本进行重新标记;如果是重新标记的
标本,在检验结果报告中明确标出。
9.5.及时处理送检标本,并尽快将所出现的问题通知相关科室。
10.标本拒收
10.1.拒收标本标记错误或无患者姓名的标本。
10.2.拒收标本类型和申请检验项目不符的标本。
10.3.拒收容器破损的标本,拒收容器表面严重污染的标本,拒收使用不
符合专业规范容器采集的标本。
10.4.拒收质量评估不合格的标本,合格的标本需满足相应的质量判断方
法,如:痰(除用于军团菌和分枝杆菌检查的标本外):鳞状上皮细
胞<10/低倍视野。
10.5.采集部位、转运容器以及转运条件不符合要求,宜重新采集标本。
其他拒收原因及处理方法见下表。
10.6.标本拒收时应联系临床,向其解释拒收的原因并要求其重新采集合
格标本。
第三章微生物实验室检验项目
第四章微生物“危急值”项目血培养阳性、脑脊液涂片和培养阳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