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儒林外史》看我国古代科举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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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名家名作》·探析
相比较隋唐之前的选官制度,虽然科举考试制度给社会底层百姓提供了读书致仕的通道,但明清时期的科举制度以桎梏人的思想的八股文为主要考试形式,选拔人才的各种弊病越来越明显,科举成为“做官”的唯一途径,拿到这张入场券,社会分层时就有机会跻身于权力阶层,身份、地位、财富也会随之而来,功名和利益挂钩越来越紧密。
一、一心科举的“二进”
《儒林外史》中这对有师承关系的人是科举考试的牺牲品,甚至瞒报年龄,花甲之年仍屡败屡战,最后才取得功名。
第二回,年纪六十多岁的周进在汶上县薛家集失馆后,生活无以为继,在姐夫劝说下去他做生意的行里帮着记账。
作为读书人,他心中仍然放不下求功名之心,工作之余闲逛的时候,看到贡院,触景生情。
进去两边号房门,行主人指道:“这是天字号了,你自进去看看。
”周进一进了号,见两块号板摆得齐齐整整,不觉眼睛里一阵酸酸的,长叹一声,一头撞在号板上,直僵僵不省人事。
屡试不第的他,被生计所迫不得不放弃科举考试,跟着姐夫做生意本就是权宜之计,科举考试这个念头暂时压在心底,可一看到熟悉的考场,想想自己止步在童生考试的头名,几年前在衙门户总科提控顾老相公家里教书,自己教的孩子都考中了秀才;在薛家集坐馆第一次吃饭时,刚进学的年轻秀才梅玖在席间所说“老友是从来不同小友序齿”一席话的傲慢和对他“吃长斋”的戏弄;几十年来所遭受的白眼以及所有的心酸一齐涌向心头。
小说第三回,周进被众人用开水灌醒后,看着号板,又是一头撞过去,放声大哭。
“只管伏着号板哭个不住;一号哭过,又哭到二号,三号。
”乡试考试的地方叫贡院(会试考场也叫贡院),里面又分为若干个巷舍,按照《千字文》上的文字顺序给考场编号,结合本地学生实际情况和考试规模,每一个号都有可容纳一位考生的小房间,数量几十间到几百间不等,每个号间配置两块木板,一块支起来当作写字的几案,另一块当作凳子。
条件虽简陋,但基本上能满足考试需求,一定程度上也能预防考试作弊。
当姐夫将周进的经历告知一同做生意的同伴后,“那客人道:‘监生也可以进场。
周相公既有才学,何不捐他一个监进场?’”他们怀着对读书人的尊敬和同情,慷慨解囊,凑齐了二百两银子通过“捐监”的形式给周进换取了一次考试机会。
科举考试本已经结束,但正赶上科举考试完成后集中在省城举行的一次补考机会。
正是这次“录遗”改变了周进的命运,他被录取了“贡监首卷”,从此读书之路一路开挂,会试后又中了进士,殿在三甲,授了部属。
三年后升官做了御史,钦点广东学道。
始于明代的“捐监”,清代开始流行,即用捐钱或纳粮等形式换取考试资格通行证,初始时有它合理的地方,也体现了朝廷体恤百姓,但实际操作过程中出现地方官员私吞钱财、粮食等情况,谎称赈灾、卖官鬻爵,发展到后来渐渐滋生各种腐败。
《儒林外史》第三回,范进在没有中举以前生活穷困潦倒,住的是破旧的草房,十二月的寒冷天气里仍然穿的是单衣。
考试回家后看到的是家里老母和妻子已经饿了两三天了。
这种穷到揭不开锅的日子在报录人的喜报声中突然就改变了,银子、房屋、田地、奴仆等上层人的标配立马就变成现实。
阶层生活的显著改变促使当时的读书人形成“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的思想,在这种思想的指导下,越学越麻木,越学越钻营,想方设法取得象征荣华富贵和身份地位的功名,从考试作弊到官场腐败,整个社会风气可见一斑。
范进屡试不中,考过二十多次,一直没有放弃读书做官的梦想。
为了能实现梦想,他将实际年龄五十四岁改成三十岁。
遇到有相同经历的主考官周进,是他人生的一大幸事。
周进将他的卷子看了一遍后,觉得没有新意,恰逢无人交卷,无聊中又多看了一遍。
再加上突然出现
从《儒林外史》看我国古代科举考试之腐朽
慈云双
[摘 要]《儒林外史》是一部杰出的现实主义小说,对明清时期的社会生活进行了全方位、多角度的描写,着重描写了中下层知识分子和普通老百姓的日常生活,用辛辣的讽刺笔调写出了一群知识分子试图通过科举考试改变命运,积极钻营,无耻、可笑又可恶的嘴脸,批评了腐朽的科举考试制度。
[关 键 词]《儒林外史》 ;科举考试; 作弊; 腐败
101
的一个巧合,无形中又给范进增加了一次机会。
年轻的童生魏好古不按照考试规则来,别开生面地要求主考官老师给他面试机会,且面试的不是考试体例的八股文,而是被主考官当作杂学的“诗词歌赋”。
如此亵渎考试,不遵守考场纪律,自然是要被轰出去的,周进手下留情,在卷子上做了个记号,最后给的成绩是第二十名。
此时,科举制度的忠实维护者周进的心意难平,在这种心境下他第三次阅读了范进的文章,强烈的主观色彩和好感让他觉得这篇文章是“天地间之至文”,相比年轻的、考场经验不足的魏好古,久经考场、文字老到的范进中规中矩,严格按照考试体例来作文。
规范的八股体例加上情感分,周进“忙取笔细细圈点,卷面上加了三圈,即填了第一名”。
考试的情感分是周进将自己的人生经历投射到范进身上,随意性由此可见一斑。
范进对周进的感激之情无以言表,为了报答老师的知遇之恩,范进在老师完成监考任务回京的时候独自送了三十里路,一路聆听教诲。
最后老师嘱咐范进一定要参加乡试,“火候到了”“在京专候”,老师这样的肯定和评价是范进在这几十年考试中从来没有遇到过的。
他的人生由此转折,从童生到秀才再到举人。
在参加考试的这几十年中,不要说别人,就连他的老丈人都看不起他,几十年失败的人生经历和情感,在得知自己考中举人的那一刻完全释放,喜极而疯。
从他后来不知苏轼为何人的言谈中,可见他的真实水平确实有限,这样的人科举成功取得功名后,如果做起主考官,科考场上发生各种荒唐事也就不足为怪了。
二、为取得科举功名不择手段
(一)枪替
《儒林外史》第十九回,绍兴衙役金东崖替儿子金跃张罗考试作弊,找到从事“包揽词讼、广放私债、私和命案、假雕印信、买嘱枪手代考几案”的潘三,在杭州的潘三神通广大,一番操作,毫不费力就完成了在绍兴的一单“生意”。
科举考试有严格的防作弊检查,历朝历代考生有很多种作弊方法,史料记载的有结朋、行卷(温卷)、怀藏、代笔、授义、继烛、飞鸽传书等,有经济实力的考生用钱或用人情买通考官。
宋朝时推出了严格的反舞弊措施,到明清时作弊风气愈演愈烈,由此带来各种腐败,作弊逐渐产业化。
潘三是如何躲过在“关防”很严的学道的检查呢?首先要买通衙门当差的人,打点好他们,才能顺利将替考的人——匡超人送进考场。
先挑好地形,就近住在相对偏僻的巷子里,接着让两人见面,考试前趁着黑夜让匡超人换上军牢夜役的服装混进队伍,学道点名时两人接上暗号调换好衣服。
“匡超人捧卷归号,做了文章,放到三四牌才交卷出去,回到下处,神鬼也不知觉”,顺利完成整个替考流程。
吴敬梓在这里侧面批判了科举制度的虚伪性。
“优贡”是清朝科举制度中唯一强调以优良的品行决定应举资格的,名额每省只有数名,文行兼优者才有机会获得。
匡超人品行怎样呢?在潘三的“教导”下,他在赌场抽头、替人造假文书、替人当枪手。
带他出道的潘三被抓后,托人代信希望匡超人能去狱中看看自己,但匡超人生怕受到牵连,忘恩负义、反复无耻的嘴脸展露无遗,甚至冠冕堂皇地说自己替朝廷办事,要赏罚分明,全然忘记他自己曾经参与其中,忘记潘三曾经对他的照顾以及在潘三的照顾下拿到的各种好处。
他仕途稍有进展后便停妻再娶,这样一个不讲道德、没有品行的人,却混进“优贡”名列,小说中以“优贡”忝列衣冠的还有严贡生。
这样的人才选拔标准是对明清时期科举制度极大的讽刺。
(二)冒籍
明清科场的考试作弊手段越来越多,冒籍、枪替等层出不穷。
所谓冒籍,是指考生不在户籍所在地(原籍)考试,冒充别籍去其他地方参加考试的一种做法。
一般考生只能在户籍所在地参加科考,由于资源不均等,各个州府的录取名额不一样。
防止“冒籍”政策在一定程度保护了弱势州府的考生的利益。
第三十二回,张俊民的儿子冒籍不敢参加考试,托王胡子找杜少卿帮忙说情,作为管家的王胡子非常了解杜少卿的性格和脾气,用激将法让杜少卿帮忙。
后来廪生们让张俊民花费一百二十两银子以“捐修学宫”的名义让他儿子入籍参加考试。
清政府规定,凡是报名参加考试的童生首要条件必须是本县人。
若是外籍,则必须地方政府认定资格,符合资格的才能参加考试。
《清代科举制度考辩》一书中援引《大清会典事例》记载的顺治二年的规定:“祖、父入籍在二十年以上,坟墓、田宅俱有的据,方准应试。
”①顺治年间即有严格规定,考生先要到本州县的礼房报名,要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姓名、年龄、籍贯以及三代履历等。
为了证明所填内容属实,必须“取邻里甘结”。
考生五人互保,且有本县廪生出具“保结”认保。
考试前廪生在考场外再核对、辨认自己认保的考生,以防冒名顶替。
从县试到府试,层层把关,严加审核。
府试时考生按照
注释:
① 李世愉:《清代科举制度考辩》,沈阳出版社,2005,第12页。
102《名家名作》·探析
官府公示的廪生名单自选一人加保。
如果出现问题,互保的所有考生会被取消考试资格,廪生也会受到相应的惩罚。
(三)私下买卖“廪生”资格
第三十二回描写考试作弊非常翔实。
臧蓼斋替人买秀才遇到严查没有成功,挪用这笔钱财给自己补廩,因为怕被人揭穿,求杜少卿帮忙。
与其说是借钱,不如说是强要,他瞅准杜少卿卖地后有钱的机会开口借钱。
他事先并未告诉杜少卿要帮啥忙,跪地敬酒,诓骗少卿答应他才肯起来,无赖嘴脸暴露无遗。
为什么臧蓼斋要给自己补廪呢?“廪生,一来中的多,中了就做官。
就是不中,十几年贡了,朝廷试过,就是去做知县、推官,穿螺蛳结底的靴,坐堂,洒签,打人 。
”冲着这样的好处,臧蓼斋才不惜冒着丢掉“身家性命”的风险去捞取。
据史料记载,廪膳生员享受具体的实惠,每年可从府州县学领取一定数量的银米补贴。
明初的标准是每月可领六斗米,清初则每年可领取四两银子。
举人以下的功名,虽没有资格成为官员,但享有身份,可以得到赋税和徭役适当减免的实惠。
明中叶以后,出现了“非进士不入翰林,非翰林不入内阁”的局面,清代沿用明制,这样的科举选官制度才是导致腐败的根源。
(四)明目张胆的“夹带”
第三十七回,虞育德在考场巡视时发现一个考生夹带了一篇经文进去并且在上厕所时将这份经文连同考卷一起上交。
他并没有声张,甚至替考生将作弊证据藏起来,事后佯装不认识考生,谢绝考生感谢。
虞育德是作者崇敬、赞扬的人物,他自觉从善并主张道德自律,对应试作弊的考生掩饰、包容,希望以德感化他人。
对这种明目张胆的考试作弊行为的包容,其实对其余考生来说是不公平的。
从少卿口中道出“这也是老人家常有的事”,再次证明这种“德化”效果不行,“养士以廉耻,令其自重”的做法根本行不通。
《文献通考》记载,北宋时实行严格的搜身法,为了扼制当时的夹带作弊之风,规定入场举子“悉解衣阅视”①。
明代会试规定,举子进入考场时必须解衣脱帽。
清康熙、乾隆年间又增加了对衣、衫、考试用具等更细致的新规,增加搜检次数和搜检方式。
第四十二回,汤由和汤实去南京赶考,考前准备各种场食和考试用品,并且提前到鹫峰寺写好卷头、交卷。
明清时期科举制度不断完善和发展,为防止考试作弊,考生在入考场前几天事先领取空白试卷,在封面上填写好相关信息,包括本人姓名、年龄、籍贯和祖宗三代履历,填好这些后交回试院,考试正式入场时再领取。
他们进入考场前“解怀脱脚”,“听见里面高声喊道:‘仔细搜检!’”检查结束后到二门口接卷,然后进龙门归号。
三、《儒林外史》对科举考试的思考
明清时期对考试作弊的处理越来越严,最有名的清朝科考舞弊案件如清顺治十四年“丁酉科考案” 、康熙五十年“辛卯科场案”、咸丰八年“戊午科场案”,涉案的官员轻则贬官流放,重则杀头,但考试作弊之风仍屡禁不止,利益链斩断之后又会出现新的腐败。
究其原因,一方面是封建科举制度的宣传导向出现问题,倡导“一人得道,鸡犬升天”,功名利禄的巨大诱惑以及由此带来的身份地位和阶层的改变,使人变得愚昧、钻营和精神堕落。
另一方面是封建社会晚期整个社会的腐朽造成的,腐朽的政治制度带来经济、文化各个方面的腐败。
吴敬梓生活于康乾时期,家道中落后一直生活在社会底层,他曾经谢绝了到京城去参加皇上主持的“博学宏词”考试,自脱于整个封建科举体制之外,深入了解了百姓生活,了解了民间疾苦,看清了社会现实,批判了封建社会制度带来的各种不合理和荒唐。
跳脱了阶级的局限性,他更能真切地体会到底层普通百姓的生活疾苦,《儒林外史》用独有的视角呈现了中下层知识分子的生存状况以及他们在科举考试制度特定思维模式下的积极钻营心理,讽刺了科举制度的荒唐、虚伪,全方位展现了封建社会末期的社会生态。
参考文献:
[1]吴敬梓.儒林外史[M].张慧剑,校注.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95.
[2]李世愉.清代科举制度考辩[M].沈阳:沈阳出版社,2005.
[3]陈剩勇.中国古代科举考试中的舞弊与反舞弊[J].长白学刊,1998(4):84-87.
[4]白应东.科举考试惩戒舞弊的法规措施及其借鉴意义[J].陕西理工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1997(2):5-12.
作者简介:
慈云双 (1978.8—),女,汉族,安徽庐江人,硕士,讲师,研究方向:古代文化、饮食文化等。
作者单位:无锡城市职业技术学院
注释:
①陈剩勇:《中国古代科举考试中的舞弊与反舞弊》,《长白学刊》1998年第4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