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上海调查总队关于开展本市地方统计报表清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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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上海调查总队关于开展本市地方统计报表清查工作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上海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上海调查总队
•【公布日期】2008.04.10
•【字号】沪统字[2008]13号
•【施行日期】2008.04.10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统计
正文
上海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上海调查总队关于开展本市地方
统计报表清查工作的通知
(沪统字〔2008〕13号)
各区、县统计局,市统计局和上海调查总队各业务处:
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开展地方统计报表清查工作的通知》(国统字[2008]25号)要求,为进一步深化统计制度方法改革,加强统计报表制度的管理,整合统计资源,改革基层统计数据采集方式,构建科学合理的统计调查体系,决定对本市统计系统现行统计报表进行全面清查。
请按照《本市地方统计报表清查工作方案》(见附件),认真做好此项工作。
附件:本市地方统计报表清查工作方案
上海市统计局
国家统计局上海调查总队
二○○八年四月十日
本市地方统计报表清查工作方案
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开展地方统计报表清查工作的通知》(国统字[2008]25号)精神,上海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上海调查总队决定对本市统计系统现行统计报表进行全面清查,为了确保此项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清查目的
通过清查,了解统计报表及指标的体系结构,理清统计报表之间、统计指标之间的相互关系;反映统计数据的生产流程和使用情况;为进一步深化统计制度方法改革,提高统计报表和统计指标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构建科学合理、简便高效的基层统计指标采集体系提供依据。
二、清查范围、内容及对象
(一)清查范围:
1.市级统计机构清查范围:市统计局和上海调查总队制发的报表、统计调查提纲、调查问卷等。
包括直接执行国家统计局下发的统计报表制度(调查方案)及市统计局和上海调查总队新增、补充的统计调查(包括扩大调查范围、增加样本、提高调查频率)等。
2.区县级统计机构清查范围:除国家统计局、市统计局和上海调查总队下发的统计报表制度(调查方案)之外新增和补充的统计调查(包括扩大调查范围、增加样本、提高调查频率)等。
(二)清查的主要内容:
1.各种统计报表的调查范围、调查方法、报送频率以及指标情况等基本信息。
2.统计报表和指标的设计依据、数据收集方式及使用情况。
3.统计报表存在的问题和实施中的困难。
(三)报表清查时期和对象
2007年布置或执行的各类统计报表。
包括2007年统计年报和2008年定期统
计报表,2007年1-12月开展的普查、重点调查、典型调查、专项调查,及以调查提纲形式上报的统计信息。
三、组织领导
(一)成立市统计局、上海调查总队统计报表清查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本市统计报表清查工作。
领导小组组长由市统计局总统计师李崇新担任,成员由市局设管处、计算中心、核算处、工交处、投资处、贸经处、社科处、人口就业处、普查中心,总队农业调查处、专项调查处主要负责人组成。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设管处,具体负责各项清查工作。
(二)各区、县统计局须有1名局领导负责此项工作,并落实具体部门或专人负责对本级统计报表清查。
四、清查方式
(一)市统计报表清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制订本市清查方案、组织协调本市清查工作。
包括:1.收集、整理局和总队2007年统计年报和2008年定期统计报表,2007年1-12月开展的普查、重点调查、典型调查、专项调查的统计调查制度(包括以调查提纲形式上报的统计信息);2.负责录入报表、指标的基本信息记录,并按国家清查表的填报要求,分专业输出专业统计报表、指标修订情况表,提供各业务处核对并补充报表、指标收集方式、渠道、设计依据及使用和发布方式;
3.组织区县级报表清查培训工作;
4.负责清查数据审核、汇总与上报,完成本市清查工作总结报告。
(二)市统计局和上海调查总队各业务处参与市级清查工作。
具体负责:1.核对本业务处统计报表、指标修订情况表(Ⅰ501表);2.按要求核对和补充填写报表、指标收集方式、渠道、设计依据及使用和发布方式(Ⅰ502表、Ⅰ503表);3.完成本业务处清查情况报告。
包括总结本业务处清查情况,提出存在问题及需要改进的意见和建议。
(三)各区、县统计局负责本地区清查工作。
具体负责:1.收集、整理在清查时期内,除国家级、市级统计机构下发的统计调查制度(调查方案)之外,区级统计机构新增和补充的统计内容;2.填写区、县统计系统新增报表、指标一览表(Ⅰ504表);3.完成本区、县清查情况报告,反映本地区清查情况,提出存在问题及需要改进的意见和建议。
五、进度安排
(一)2008年4月25日前,市统计报表清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布置清查工作。
(二)2008年4月30日前,市统计报表清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完成报表、指标基本信息记录(Ⅰ501表)的录入,并分专业输出专业统计报表、指标修订情况表提供市统计局和上海调查总队各业务处核对和补充。
(三)2008年5月16日前,市统计局和上海调查总队各业务处,各区、县统计机构完成地方统计报表清查及清查情况报告。
(四)2008年5月31日前,市统计报表清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完成本市清查资料录入、审核和汇总工作。
(五)2008年6月15日前,市统计报表清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清查结果进行分析并形成本市地方统计报表清查工作报告,上报国家统计局。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市统计局和上海调查总队各业务处、各区、县统计局须指派专人负责,按时间节点和质量要求完成清查任务。
(二)深入实际,调查研究。
市统计局和上海调查总队各业务处、各区、县统计局要对本业务处或本地区报表管理工作进行调研,摸清情况,认真填写清查工作表。
(三)认真梳理、分析清查结果。
市统计局和上海调查总队各业务处、各区县统计局要根据清查结果撰写清查工作报告,对具体实例进行分析,提出改进建议。
具体包括:
1.报表清查工作情况。
包括开展报表清查情况,对本业务处、本地区进行调研的情况。
2.报表清查结果。
包括统计调查项目、报表、指标的基本情况;报表、指标的基本结构;调查方法及数据采集上报方式情况,数据使用情况等。
3.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主要从以下几方面进行归纳(每方面问题应举1-2个实例予以说明):
(1)统计指标体系方面:是否存在指标重复交叉和矛盾,是否存在过时或用处不大的指标等。
(2)统计标准方面:统计标准是否与国家或市统计分类标准不一致,如何处理的。
(3)调查方法及数据收集方式方面:全面调查与抽样调查的关系、企业调查和住户调查的组织方式、数据收集方式存在的问题等。
(4)统计调查范围方面:现行报表在调查范围上是否存在问题及主要原因。
(5)影响数据质量的因素分析:统计范围、报表上报的及时性、数据错误率以及调查频率等对数据质量的影响等。
(6)本系统调查项目管理方面:未经审批的统计调查项目及报表制度情况和处理办法。
(7)统计报表制度中存在的其他问题。
4.对改进统计制度方法和报表管理的意见和建议。
附:
1.地方统计报表清查工作表(略)
2.地方统计报表清查工作表填报说明(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