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工龄工资有没有详细的规定,实行工龄工资有哪些弊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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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龄⼯资有没有详细的规定,实⾏⼯龄⼯资有哪些弊端?
基本⼯资:⼯⼈按照⼯⼈资格定:15年以下⼯龄2000元,15年⼯龄2300元,20年⼯龄2500元,25年⼯龄2800元,30 年⼯龄3000元,40年⼯龄3500。
弊端:1、没有划分社会⼯龄和企业⼯龄2、没有根据员⼯的劳动贡献进⾏分配3、在标准不⾼的情况下,拉不开⼯龄⼯资的差距。
(⼀)中是否有的规定
《劳动法》没有⼯龄⼯资的规定。
对企业分配,《劳动法》规定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同⼯同酬,实⾏保护,⼯资⽔平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逐步提⾼,国家对⼯资总量实⾏宏观调控。
⽤⼈单位根据本单位的⽣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主确定本单位的⼯资分配⽅式和⼯资⽔平。
⽤⼈单位是否实⾏⼯龄⼯资,以及⼯龄⼯资的计算⽅式,是企业⾃主权,由⽤⼈单位依法制定的⼯资分配办定。
《中华⼈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四⼗六条 ⼯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同⼯同酬。
⼯资⽔平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逐步提⾼。
国家对⼯资总量实⾏宏观调控。
第四⼗七条 ⽤⼈单位根据本单位的⽣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主确定本单位的⼯资分配⽅式和⼯资⽔平。
第四⼗⼋条 国家实⾏最低⼯资保障制度。
最低⼯资的具体标准由省、⾃治区、直辖市⼈民政府规定,抱国务院备案。
(⼆)⼯龄⼯资的弊端
⼀、没有划分社会和企业⼯龄以前的企业多是国营性质,⼈才流动率低。
即使流动,也多在国企之间,因此划分社会⼯龄和企业⼯龄意义不⼤。
现在,企业的投资主体多元化,⼈才流动频率也⾼了起来,⽽⼯龄⼯资的分配应以企业⼯龄为主,企业⼯龄参照社会⼯龄的分配⽅式不尽合理。
⼆、没有根据员⼯的劳动贡献进⾏分配员⼯到新的企业⼯作,其贡献由零开始。
随着对企业情况的不断熟悉和各项业务的逐渐精通,贡献不断增⼤,并在⼀定时候达到巅峰。
员⼯在⼀个企业⼯作较长时间后,其创造⼒、能动性等会有所削弱,加之个⼈⼯资的总额不断提⾼,员⼯对企业的边际贡献相对逐渐减少。
因⽽,企业按同⼀标准分配⼯龄⼯资不尽公平。
三、在标准不⾼的情况下,拉不开⼯龄⼯资的差距不少企业⼯龄⼯资的标准较低。
有的参照国家机关,标准仅为1元/年,按此标准计算,⼀个在企业⼯作了⼆三⼗年的⽼员⼯与新员⼯⼯龄⼯资总额仅相差⼆三⼗元,⼯龄⼯资好似⼀项摆设,其价值未能充分发挥。
对于⼯龄不少⼈可能还不是很了解它的作⽤,也有不少⼈认为是没有任何⽤处的,其实对于劳动者来说在的时候⼯龄越⾼,也会相对⾼⼀点。
但是劳动法⼯龄⼯资的部分是缺失的,也就是法律并没有强制要求企业实⾏相应的⼯龄⼯资的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