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银行检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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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运城市分行电子银行业务的检查报告省分行:
根据农银晋办发[2011]402号《关于开展电子银行业务、网点建设专项检查的通知》以及省分行内控合规部的具体安排,我们运城分行电子银行业务检查组一行五人,于2011年7月13日至2011年7月26日对运城分行电子银行业务进行了专项检查,抽查了北城支行、闻喜支行涉及的6个营业网点,在当地行的积极配合下,顺利地完成了此项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检查工作开展情况(一)依据方案,周密部署。
我们组织小组人员认真学习了检查方案和有关依据文件,明确检查任务,严格按照检查方案和检查程序进行检查。
根据检查小组5个人的业务专长,进行了合理的分工,组长崔姣花同志全面负责电子银行及网点建设检查,副组长杨伟同志负责电子银行业务全面检查,同时负责企业电子银行业务方面的检查工作,成员徐占伟同志主要负责个人电子银行业务方面的检查工作,王万连同志主要负责转账电话业务方面的检查工作,牛瑞刚同志主要负责ATM机方面的检查工作及汇总报告的起草。
使每个人各司其责,在检查过程中,认真做好了工作日记和工作底稿,取得了必要的检查证据。
(二)突出重点,明确方法。
我们此次抽查了北城、闻喜2个支行2010年度电子银行业务量的30%,调阅相关登记簿、合同协议、传票等共165本。
采取的主要方法是:
档案资料审查、凭证核查、1现场查看与非现场核实重点交易等多种方式相结合。
其中个人网上银行和企业网上银行检查重点客户准入、证书管理、协议和档案管理;转账电话重点检查业务系统内录入信息是否与客户提交资料一致、协议和档案管理;ATM机重点检查密码、密钥管理、长短款管理、吞没卡管理。
(三)严格检查,认真总结。
此次检查我们本着“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深查细究,以确保检查不走过场。
本次检查共发现问题41个,其中现场整改8个,出具底稿33张,提出整改建议19条,促进了被查行电子银行业务工作操作的不断规范。
二、被查行的基本情况及电子银行工作总体评价运城分行下辖15个支行涉及44个营业网点,2010年该行电子银行各项业务发展良好,省分行下达的各项业务指标均超额完成,尤其是电子银行收入位居全省第一,本次抽查的北城支行和闻喜支行是运城分行2010年电子银行业务发展较为迅速的两个支行,检查涉及这两个支行的6个网点,分别是北城支行营业部、北城支行北大街分理处和闻喜支行营业部、东镇分理处、西湖分理处、海鑫分理处,北城支行2010年新增企业网上银行87户,新增个人网上银行25户,转账电话存量达402户,ATM机4台。
闻喜支行2010年新增个人网上银行806户,企业网上银行46户,转账电话存量303户,ATM机3台。
通过对北城支行和闻喜支行的检查,可以反映出运城分行在电子银行业务管理方面整体上较为规范,从业人员专业素质较高,在2落实相关制度和操作规程方面基本到位,但是这两个支行也存在一些问题,这些问题大部分是共性问题,主要是:
个别柜员因对电子银行业务规章制度不熟悉造成操作上的违规;未收取或少收企业网上银行年服务费;个别柜员办理个人网上银行业务时,留存客户两码等。
三、检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经过现场检查,未发现重大违规问题,但发现了存在合规及操作性的问题个,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客户认证审查不严,涉及1372户。
1、客户准入(1)个人网银客户资料未认真审查核实。
涉及1269户,其中:
北城支行231户、闻喜支行1038户。
具体如下:
①、业务回单、结算申请书等资料缺少客户签字,涉及北城支行27笔,如:
2010年3月2日客户杨琦、卫惠芳两位客户在北城支行营业部注册个人网上银行业务回单没有客户确认签字。
②、电子银行服务协议存在保管不规范、要素不全、填写错误、代客户签字、缺失等问题,涉及北城支行142份协议,闻喜支行1000份协议,共1142份协议,如:
北城支行营业部22份协议、北大街分理处10份协议均未填写协议双方名称;北城支行营业部37份协议、北大街分理处1份协议均未加盖经办人名章;北城支行营业部2份协议,北大街分理处1份协议客户均未签名确认;北城支行营业部8份协议,北大街分理处2份协议甲乙双方签章位臵签反。
闻喜支行《中国农业银行电子银行服务协议(个人)》中乙方签章处,按规定应加3盖业务专用章,实际使用了业务办讫章,共涉及903份协议。
③、个人电子渠道注册、补办证书未留存客户身份证复印件或未进行身份证联网核查,涉及北城支行60笔,闻喜支行37笔,如:
北城支行营业部2010年3月2日为杨琦、卫惠芳、冯胜虎、李运龙四位客户注册个人网上银行未进行身份证联网核查。
④、开通手机银行绑定同一手机号,涉及北城支行2笔,2010年3月29日客户侯江霞、任鹏程开通手机银行所绑定的手机号码相同。
⑤、办理电子银行业务未正确使用业务凭证,涉及北城支行1笔,2010年8月13日柜员任鹏为客户潘瑞楠注册电子渠道账户没有使用电子银行业务申请表,而使用的是白纸。
(2)企业网银客户资料未认真审查核实。
涉及61户,其中:
北城支行47户,闻喜支行14户。
①、对客户资料审查不严,存在未进行联网核查、留存的客户资料未加盖企业公章、缺少客户资料等问题,如:
2010年6月30日闻喜支行营业部为闻喜县凯翔工贸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注册网上银行,均未对企业管理员、操作员做身份证联网核查。
②、授权书内容不全或者与开办业务内容不符,如:
2010年3月22日运城市药材公司在北城支行营业部注册企业网上银行,授权书内容中没有对“证书与密码信封的领取”进行授权,却为其办理了证书申请业务。
③、办理电子银行业务未正确使用业务凭证,均为北城支行北4大街分理处,如:
2010年2月3日,柜员郭茹在复核企业网上银行业务时应使用记账凭证,却使用的是白纸。
2、证书和两码:
(1)客户证书及两码的管理未严格执行制度规定。
注册个人网银,存在留存客户两码证书的现象,涉及闻喜支行17户,其中7笔打印两码未使用密码信封。
如:
闻喜支行东镇分理处2010年3月26日,柜员吉卫伟为客户韩宏宾办理个人网上银行业务,客户两码信封作为附件附于传票后;闻喜支行海鑫分理处2010年3月9日客户孙志红注册个人网上银行,柜员张俊杰用复写纸将证书两码套打在白纸上,将其中一页交给客户,另一页则作为附件装订在传票后。
(2)企业网银证书激活未经企业人员亲签授权或确认。
涉及25户,其中:
北城支行11户,闻喜支行14户,主要问题是企业网上银行两码确认书管理员、操作员的确认签字笔迹一致,疑似一人所签,如:
2010年2月3日,北城支行北大街分理处的运城经济开发区亿隆电器商城激活证书,两码确认单上的管理员、操作员签字笔体相似,不能说明是本人亲笔签字。
(二)重要业务管理存在问题,涉及142户。
1、转账电话业务未按规定管理,涉及135户,其中:
北城114户,闻喜21户。
(1)、未进行身份证联网核查,涉及北城支行64户。
(2)、身份证联网核查无照片,也无相关户籍证明,涉及闻喜支行14户,如:
2010年2月26日客户常发虎办理注册转账电话业务,5客户身份证联网核查无照片,且无辅助证明。
(3)、电话转账业务存在市分行事后补审批和未审批等现象,涉及北城支行44户,闻喜支行7户。
如:
北城支行北大街分理处客户郑建国,卡号518于2010年3月11日注册开通,支行于2010年3月9日审批,市分行于2010年9月6日审批,审批人杨青。
客户刘建龙2010年6月5日注册开通,结算卡号419,市行未审批。
(4)办理转账电话系统登记与客户提交卡号不一致,存在未打印卡资料查询现象。
涉及北城支行6户。
如:
北城支行客户胡永安2010年3月3日注册转账电话,系统中显示卡号为711与客户提交申请及客户信息登记簿中显示签约卡号818不一致。
(5)转账电话业务回访工作不到位。
转账电话业务按规定要求对签约客户每半年回访一次,并填制回访表,但检查发现北城支行没有任何回访信息的记载。
2、协议和档案未按规定管理,涉及北城支行7户。
北城支行的系统报表中,反映该行共71户签约客户,但检查中只见到64户签约客户的资料。
其余7户均无《金穗支付通服务合同》和《金穗支付通客户申请表》等任何相关资料。
且现存资料未装订成册。
(三)自助设施安防存在问题,涉及26户。
1、ATM机吞钞后未按规定使用转账方式将长款转客户账户进行处6理,而是使用现金支取的方式,将长款直接交给客户,涉及北城支行2笔,累计金额2000元,闻喜支行涉及10笔,累计金额15000元,如:
根据非现场数据显示,闻喜支行营业部2010年发生9笔长款,其中8笔,均是柜员将现金直接交给客户。
2、ATM机吞没卡管理不规范,涉及闻喜支行14笔,如:
闻喜支行营业部《自助设备管理登记簿》2010年2月18日登记有一张吞没的卡,卡号为:
817,无处理结果,也未见废卡实物。
(四)经营绩效核算方面,业务收入未能真实反映,涉及155笔,金额9320元。
1、个人电子银行业务存在漏收、多收相关费用的现象,涉及北城支行82笔,金额1884元,闻喜支行56笔,金额1036元。
(1)存在漏收个人网上银行年服务费的现象。
如:
闻喜支行营业部2010年3月28日,柜员武娟为客户穆王俊办理个人网上银行业务,未收取网银年服务费24元。
(2)存在漏收补办证书手续费用的现象。
如:
闻喜支行营业部2010年3月26日,柜员姚建花为客户席颖慧办理个人网银补办业务,未收取客户证书补办手续费10元。
(3)存在多收客户费用的现象。
如:
北城支行营业部2010年1月2日,为客户李金强开办电话银行,不应收费,却收了客户4元。
2、未收取或少收企业网上银行年服务费,涉及17户,金额6400元,其中,北城支行营业部涉及10笔,金额6000元,涉及闻喜支行7涉及7笔,金额400元。
如:
闻喜支行海鑫分理处2010年3月23日为山西金鸣物贸有限公司开办企业网银(标准版),应收年服务费300元,只收了200元。
(五)其它类问题,涉及131户。
1、虚增个人电子银行注册客户。
涉及74户,其中:
北城支行55户、闻喜支行19户。
员工出资或以“0元”开立银行卡,然后整批注册电子银行渠道,如:
闻喜支行东镇分理处2010年9月29日,柜员李歌连续为陈丽平、宋海庆等21位客户以0元现金开卡。
21位客户中陈丽平、宋海庆等8人签名笔迹相似,疑为一人所签;另外,崔连平、王吉辉等13名客户签名笔迹相似,疑为另一人所签。
北城支行营业部2010年3月29日连续为客户侯江霞、任鹏程等6位客户开通网上银行、电话银行、手机银行。
为这六个客户办理业务的模式都是先以1元的金额开办借记卡,然后开通网上银行、电话银行、手机银行,最后又把开卡的1元钱取出。
北大街分理处2010年3月31日连续为43个客户开通个人网上银行和电话银行,这其中有37个客户电话银行用的都是同一个电话号码,均为0523-882318,资料中客户签名笔迹相似,其中客户吉扉蓉签名签成了吉扉荣,赵彩红签名签成了赵彩虹。
2、未按规定保管相关资料,涉及36户,其中:
北城支行25笔,闻喜支行11笔,如:
闻喜县泰欣化工有限公司2010年2月2日注册企业网上银行,其管理员、操作员身份证核查资料未随传票装订,《中国农业银行电子银行服务协议(企业)》也未专夹保管。
8
3、代理业务操作不规范,资料不全,涉及闻喜支行18户。
(1)、客户开通代付业务没有签订代付服务协议,如:
海鑫分理处2010年3月23日为山西金鸣磊物贸有限公司开通代付业务均未签订代付服务协议。
(2)、代付业务申请表要素填写不全,如:
闻喜支行营业部2010年3月5日为闻喜县晋峰玻璃器皿有限公司开通代付业务,《网上银行代理业务申请表(企业)》没有填写操作类别、业务类别、单笔转账限额等要素。
(3)、银行开通代付业务类别与客户申请的类别不一致,如:
西湖分理处2010年8月19日为闻喜县博诚机电设备成套有限公司开通代付业务类别与客户申请的类别不一致。
3、入帐错误。
企业网银收入错入个人网银收入账,涉及闻喜支行海鑫分理处3户,如:
2010年3月23日山西金鸣磊物贸有限公司,年服务费入到了个人网上银行年服务费收入账户中。
4、重要空白凭证保管登记簿中K宝的出入库登记不规范,涉及北城支行营业部,主要问题有:
未注明保管人;领取人未签名;K宝起止号码不登记;摘要不登记或登记不规范。
四、问题成因分析针对这次电子银行抽查网点的专项检查中发现问题,分析成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1、在电子银行业务方面,员工防范风险意识较差,存在只为完成任务而忽视风险隐患现象;对政策掌握不透,操作过程中不重视许多细节,对保管档案资料的重要性未引起足够重视;为了完成任务,9人为放弃相关手续费的收取等。
3、转帐电话方面,为完成上级行下达的转帐电话任务,对客户身份识别,协议签定细节未能重视,只重发放,不重发放后的管理。
4、自助设备方面,自助设备管理员未能及时登记相关登记簿,主观上未能体会到废卡存在的风险,对ATM长短款处理方式有章不循,潜藏着极大的风险。
五、检查意见或建议
1、北城、闻喜支行对本次检查结果要切实抓好整改工作,认真整理检查发现的问题,制定整改方案,逐一落实问题责任和整改措施,确保各类责任整改到位;
2、对本次检查结果,举一反三,制定相应的内部监督机制和防控措施,加大监管力度,对违规办理业务的人员要进行严肃处理,严格执行《中国农业银行员工违反规章制度处理办法》;
3、对本次检查的内容认真开展自查自纠,使检查整改和内部风险防控有效的结合起来,确保电子银行业务的健康有序发展。
4、在今后的工作中,应加强对电子银行条线员工的业务培训,切实规范电子银行业务的操作行为。
必须加强对客户准入管理,严把客户资料审查关,坚决杜绝虚增电子银行交易和虚假客户注册现象。
运城分行检查组2011年7月28日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