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大学绩点学分制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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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本科学生学分制管理实施办法

大学本科学生学分制管理实施办法

大学本科学生学分制管理实施办法为进一步深化学分制管理改革,贯彻落实《关于加强高水平本科教育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的意见》《关于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意见》等文件精神,根据《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发展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学分制是以学分为单位计算学生学习量,以学分绩点来衡量学习质量,以达到毕业应修课程和最低总学分要求作为学生毕业的主要标准的教学管理制度。

第二条实施学分制旨在推进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充分调动教师教学和学生学习积极性,提高教育教学资源利用率,适应学生多样化发展需要。

学分制以选课为主要特征,学校将努力创造条件,扩大学生学习自主权、选择权。

第三条本办法学分制收费方式按照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生学分制学费收费管理相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学校实行弹性修业年限。

学生可在基本修业年限的基础上提前一年或推迟两年毕业(服兵役、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休学创业的学生修业年限可根据实际情况延长),各类本科学生修业年限按照《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执行。

第五条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修满所学专业要求的最低总学分,即可取得毕业资格。

学生提前于基本修业年限毕业的,需办理申请审批手续。

第二章课程与学分第六条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是学校本科人才培养工作的总体设计和实施方案,是组织本科教育教学的重要指导和基本依据。

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并结合学校人才培养定位制定。

培养方案对专业培养目标、毕业要求、课程及实践教学环节设置作出明确规定,学生对培养方案应深入了解。

第七条学分是学习量的计量单位,将学时换算成学分的一般原则是:理论课16学时计1个学分;专题课、体育课、单设实验课32学时计1个学分;实践环节每周(或32学时)计1学分。

第八条学校课程设置按修读要求分为必修课程和选修课程两类。

必修课为达到专业培养目标和毕业要求规定学生必须修读的课程,选修课为培养方案规定学生可以选择性修读的课程,选修课程包括限选课和任选课。

学分制实施细则范文(3篇)

学分制实施细则范文(3篇)

学分制实施细则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学分制是以学生自主选课为机制,以学分与绩点作为衡量学生学习量与质的计算单位,以取得一定的学分和平均学分绩点作为毕业和获得学位的标准,人才培养规格多样化和个性化的一种教学管理制度。

第二条为深化我校教学管理制度的改革,提高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发挥师生教与学的积极性、主动性及创造性,加强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和《____省普通高等学校学分制收费管理试行办法》,结合本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章学习年限第三条我校本科专业的学制,除建筑学专业为五年外,其余均为四年。

根据学生学习能力,实行弹性学习年限制。

四年制本科在校学习年限为____年,五年制本科在校学习年限为____年。

第四条学生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学完人才培养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修满毕业要求的总学分,准予毕业;对符合《____学位条例》和《____工程学院授予学士学位实施细则》的学生,授予学士学位。

第五条学生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因患病、出国、创业等原因可申请休学____年,休学期限以学年为单位计算,学生最多可申请休学____次,累计时间最多____年。

学生休学须本人提出申请,经家长签字确认,学院院长审核,报教务处批准。

第三章课程、学分与成绩考核第六条人才培养计划内课程分为必修课和选修课两大类。

各专业人才培养计划中对各类课程和实践环节均有最低学分要求规定。

必修课指根据专业培养目标和基本规格,要求学生必须掌握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的课程,包括____基础课、学科基础课和专业主干课程。

选修课指为加深专业基础、拓宽专业知识面以及提高学生文化素质的课程。

分为限制性选修课(简称限选课)和任意选修课(简称任选课)两种。

限选课指与专业密切相关的知识、技能以及提高学生文化素质的课程;任选课指为扩大学生知识面的课程,学生可根据自己的特长、兴趣、爱好、学习能力以及就业方向选修的课程。

第八条学分计算学分计算以该门课程在人才培养计划中安排的学时数为主要依据。

大学学分制实施计划方案及对策

大学学分制实施计划方案及对策

大学学分制实施方案(试行)学分制是以选课为前提,以学分为学习计量单位,用学分来规定和计算学生的学习量及学习进度的富有弹性的教学管理制度。

它把学生取得的学分数作为获得学历和学位证书的基本标准。

与学年制相比,学分制教学制度具有弹性和灵活性,其教学运行方式具有柔性。

国外的教学实践表明,学分制有利于培养学生自主学习的能力,有利于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自主性,有利于因材施教和培养个性,同时可有效地适应当前高等教育大众化带来的生源差异。

最重要的是,学分制给学生提供了相对宽松和自由的学习环境,有利于培养具有多元知识结构和创新能力、实践动手能力、有较强的终生学习能力及社会适应性高素质复合型人才。

现根据省教育厅的批示和学校试行学分制的实际经验,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和教育部(教高〔1998〕2号附件一《关于深化教学改革、培养适应21世纪需要的高质量人才的意见》和教育部2005年《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的若干意见》等文件的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思路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建立现代人才质量观。

从“重专业、轻素质”向全面推进素质教育转变。

构建“加强自然和人文科学基础,拓宽基础和专业口径,注重学生自学、思维、实践、创新能力的培养”的人才培养摸式,继续深化教学容和课程体系改革;在教与学的关系上,坚决贯彻以“学生为主体、教师为主导”的思想,做到因材施教,注重个性化教育,充分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发掘学生的潜能;在运行机制上,加大选修课的比例,增加学生“选择课程、选择教师、选择专业、选择专业方向、选择学习进程”的自由度。

建立以“选课制”为中心,导师制和主辅修制为辅助,既开放灵活又科学规的教学管理制度。

学生按学分注册,按学分缴费,按学分毕业。

在规定的弹性学制期限,学生只要获得毕业所需要的最低学分数、并达到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相关要求即可毕业,取得毕业证书。

22i辽宁师范大学本科学生学分制实施细则

22i辽宁师范大学本科学生学分制实施细则

辽宁师范大学本科学生学分制实施细则为维护学校教学秩序,不断提高教学质量,保证培养目标的实现,根据国家教育部2005年3月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结合学校实施学分制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一、学制学制四年。

不论学生修满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学分的年限长短,学制均为四年。

学生在校学习年限,可在3—6年内浮动。

二、修业年限(一)提前修完本专业教育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内容并取得规定学分,可提前毕业,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可获得学士学位,同时可报考硕士研究生。

自愿提前毕业的学生可在第五学期向所在学院提交已取得的学习成绩和余下的学习计划,经所在学院、教务处审核,报主管校长批准后由学生处列入毕业计划。

(二)四年内未能修满本专业教育教学计划规定的学分者,或虽已取得主修专业毕业资格和学士学位授予资格却未修满副(辅)修专业学分者可在第八学期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所在学院、教务处审核,报主管校长批准后,延长学习年限。

(三)提前毕业或延长学习年限者,须按《辽宁师范大学关于提前毕业或延长学习年限学生暂行管理办法》办理申请、缴费等手续。

三、课程设臵教育教学计划中的课程类别为必修类课程、选修类课程、实践类课程和教师教育类课程(师范专业),学生必须修完本专业教学计划中的各类课程并取得规定学分。

四、学分计算四年制各专业总学分一般为170学分。

(一)学分按课程计划学时计算,理论课教学原则上每16学时为1学分。

(二)实验课、上机课和分散安排的实践教学环节,原则上每24学时为1学分。

五、选课学生要按教学计划的相关要求在导师指导下选课。

(一)选课原则1.首先保证必修类课程的选课,其次是选修类课程,避免上课时间冲突;2.对同一门开出不同层次的课程,按专业教学计划要求选课。

(二)选课程序1.每学期期末,由各学院组织学生选课。

学生选课前,应详细阅读《辽宁师范大学本科指导性教学计划》,查阅下一学期全校课程表,按要求选课;2.选课人数少于20人的课程原则上不开设;3.学生选课后必须上网查询所选课程的上课时间和地点;4.学生选课后,无特殊原因,不允许退课。

沈阳师范大学学分制实施细则(试行)

沈阳师范大学学分制实施细则(试行)

沈阳师范大学学分制实施细则(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化我校教学管理制度的改革,提高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发挥师生教与学的积极性、主动性及创造性,加强素质教育,我校实施学分制教学管理制度。

第二条学分制是以学生自主选课为机制,以学分与绩点作为衡量学生学习的量与质的计算单位,以取得一定的学分和平均学分绩点作为毕业和获得学位的标准,实施多样的教育规格和较灵活的教学管理制度。

第三条本细则适用于沈阳师范大学本科各专业。

第二章学分与绩点第四条学分是反映学生学习课程量的计算单位。

第1款原则上以完成课堂讲授17学时的课程量为1个学分,具体安排以各专业教学计划中的规定为准。

第2款各专业应修读最低学分文科为165学分,理科为175学分,外语、艺术类专业为175学分。

第五条平均学分绩点是反映学生学习总体质量的重要指标,是学生学业与学籍管理的依据。

第1款课程绩点是1门课程的成绩系数。

考核成绩与课程绩点的对应关系如下:第2款学分绩点=课程的绩点 该课程的学分数。

第3款平均学分绩点= 各门课程学分绩点之和/ 各门课程学分之和。

第三章修业年限与学籍第六条本科教学实行弹性学制,标准学习年限为四年,允许学生在3至8年内完成学业。

第七条学生在读期间,因患病、出国、创业、打工等原因可申请休学1-3年,学籍予以保留。

第1款因患病不能继续学习除外,原则上学生在校学习时间2年以上方具有申请休学资格。

第2款以学年为单位,学生最多可申请休学2次,累计时间最多4年。

第3款学生休学须本人提出申请,经家长签字,导师和院长(系主任)同意,学生处批准,报教务处备案。

第4款学生每学期入校均需进行注册。

第八条学生修满专业教学计划所规定的各类学分,且思想品德、健康状况合格,符合学院的有关规定,准予毕业。

符合《沈阳师范大学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要求者,可向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申请授予学士学位。

预计3年完成学业者,在第5学期末或第6学期初提出申请,经教务处审查后,批准列入年度毕业生计划。

河南师范大学学分制实施方案【最新】

河南师范大学学分制实施方案【最新】

关于印发《河南师范大学关于改进和完善学分制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校内各有关单位:《河南师范大学关于改进和完善学分制的实施意见(试行)》已经学校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此通知附件:《河南师范大学关于改进和完善学分制的实施意见(试行)》河南师范大学关于改进和完善学分制的实施意见(试行)为了主动适应21世纪科技、经济、教育、文化发展的需要,总结我校自1997年实施学年学分制以来取得的成功经验,进一步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不断探索并完善本科人才培养体系,建立更加有利于因材施教,充分发挥师生积极性、主动性及创新性的优秀人才培养的灵活机制,根据学校本科教学改革的总体思路和人才培养目标,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因材施教、注重学生个性发展为原则,以培养21世纪高素质、复合型、富有创造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级专门人才为宗旨,充分利用学校较为齐全的学科门类,挖掘教学资源,并进一步深化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的改革,建立开放、灵活并相对稳定、科学规范的教学教务管理机制。

按照“总体规划、分步实施、挖掘资源、平稳过渡”的基本原则分阶段逐步落实。

充分借鉴国内外有关高校教学管理经验,总结现有学分制改革方案并进一步加以完善,建立符合河南省学分制管理规定,适应河南师范大学校情的教学管理制度。

其主要特色在于:坚持“以人为本”和“以学生全面发展为目标”的科学发展观,贯彻“因材施教、模式导向,发展能力、拓展素质,加强基础、注重创新,开放灵活、拓宽面向”的教学改革思路,实施前期按学科门类打通培养,后期进行宽口径专业教育,并与研究生阶段的课程相衔接,实施主修专业与第二专业贯通培养,促进我校的本科教学质量和教学管理水平再上新台阶。

二、培养方案本科教育阶段实行主修专业与第二专业并行修读和开放式贯通培养,即本科学生可根据自身发展的需要,在修读第一专业的同时,兼修第二专业。

第一专业计划设置,硬性开设;第二专业计划设置,弹性开设。

南京理工大学学分制实施方案

南京理工大学学分制实施方案

南京理工大学学分制实施方案南京理工大学学分制实施方案为了适应社会经济建设和科学技术发展对人才需求多样化的要求,推动教育思想、教学方法、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的改革,探索并建立更具生机活力和科学规范的教学管理机制,更好地因材施教,在原有学分制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并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本科培养计划1.培养计划的制定原则(1)根据学科发展的趋势、人才培养的规律和我校实际情况,将现有55个本科专业按学科分为25个专业大类。

从21世纪人才所需的知识、能力和素质要求出发,按照“宽专业、厚基础、重能力、高素质”的基本原则构建和完善创新人才培养方案,突出专业办学特色,合理调整课程设置,把拓宽专业口径与灵活设置专业方向有机结合,增强大学生的适应能力和就业针对性。

(2)为了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加强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主动性、积极性,将“第二课堂”纳入人才培养方案。

2.培养计划的总体结构(1)理工科专业培养计划的总学分数一般控制在174学分左右;经管类专业培养计划的总学分数一般控制在165学分左右;人文类专业培养计划的总学分数一般控制在160学分左右。

全校学生须修满本专业培养计划所规定的第一课堂学分,同时须修满第二课堂4学分。

二、课程设置课程按模块设置,分为通识教育基础课、学科基础课、专业课(专业方向必修课和选修课)、学科选修课、公共选修课、集中实践教学环节等。

1.通识教育基础课是学校根据本校人才培养目标和基本规格,要求学生必须掌握的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

主要包括思想政治理论、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自然科学基础、体育、外语、计算机基础、军事理论等课程。

2.学科基础课是学生必须掌握的本学科的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的课程。

主要包括专业大类所属的学科基础课、技术基础课和相关学科基础课。

专业大类统一设置学科基础课,由于专业特色的差异,不同专业之间可略有不同。

3.专业课是加深专业基础和学习专业技能的课程,分为专业方向必修课和任意选修课。

学分制实施方案

学分制实施方案

XX学校学分制实施方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在教学过程中贯彻因材施教的原则,在教学管理中贯彻以人为本的原则,充分体现以能力为本位的教育思想,为培养实用性、技能型高素质专门人才创造有利的环境和条件。

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第二条实施学分制是学校教学组织和管理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学校教学管理制度的一项重大改革。

学分制是以选课为基础,以学分为单位计算学生的学习量,以学分绩点作为衡量学生学习质量的单位,以平均学分绩点(General Point Average,即GPA)为尺度衡量学生的学业水平,以取得必要的学分作为毕业的前提条件的一种教学管理制度。

第三条签于学校的实际情况和医学教育的特点,学校实行学年学分制。

第二章教学计划与课程设置第四条为保证人才培养的规格和质量,学校各专业均应制定学分制人才培养方案。

学分制人才培养方案是指导和管理教学工作的主要依据,由教学管理部汇同各专业系部根据市场需求和人才结构分析的情况拟定初稿,经专业指导委员会审核,学校教学工作委员会通过,主管校长签批,在新生入学时向学生公布。

第五条学分制人才培养方案将课程分为必修课、限定选修课(以下简称限选课)和任意选修课(以下称简称任选课)三类。

根据实现专业培养目标的需要,各专业各类课程学分所占的大致比例为:必修课约占总学分的65%~75%;限选课约占应修总学分的15%~25%;任选课约占应修总学分的5%~10%。

(一)必修课必修课是指为保证专业人才培养的基本规格和质量,学生必须修习的课程。

包括思想政治、公共基础、专业基础课、主干专业课、专业实训课等。

(二)限选课限选课是指学生在专业业务范围内,按照规定要求选修的有关深化、拓宽专业知识和技能的课程。

(三)任选课任选课是指学生根据个人兴趣和实际需要选择的扩大专业知识面,提高个人素质和岗位适应能力的课程。

任选课设置要有利于培养和发展学生的个性特长,开发学生潜能。

学分制实施方案

学分制实施方案

学分制实施方案为进一步深化教学改革,更充分、合理地利用现有教学资源,调动学生学习的自主性,提高学习效率,培养高素质、个性化、有特色的优秀毕业生,根据《山东省高等学校实施学分制的意见》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学分制是以学生自主选择学习内容和进程为核心、以学分作为计算学生学习量的单位、以课程学分绩点作为衡量学生学习质的指标、以取得一定学分和平均学分绩点作为毕业和获得学位标准的一种教学管理制度。

实施学分制的指导思想是:改革传统的人才培养模式和教学管理模式,体现以人为本、以学生为中心的现代教育理念,优化学生知识结构与人才培养过程,贯彻因材施教原则,促进学生全面发展,重视学生个性发展,发挥学生的兴趣特长,建立多层次复合型、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全面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培养多样性、个性化和创造性人才。

二、培养目标和规格(一)培养目标1、普通本科。

重在培养学生紧跟时代步伐的时代意识和超前意识,实现“厚基础、宽口径、强能力、高素质”的创新型、复合型人才培养目标,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的合格人才。

2、普通专科。

重在培养学生紧跟时代步伐的意识,突出实践能力培养,实现“厚基础、强能力、高素质、重技能”的高级专门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的合格人才。

(二)培养规格1、普通本科学生。

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社会公德、职业道德素质和身体心理素质,具有深厚的文化和科学素质;系统掌握主修专业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了解学科发展,掌握基本的科研方法,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初步能力;具有获取知识和信息的能力、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较强的实践能力和不断创新的能力,达到主修专业的培养目标。

2、普通专科学生。

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社会公德、职业道德素质和身体心理素质;系统掌握主修专业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具有从事本专业领域实际工作的基本能力和职业技能;具有获取知识和信息的能力、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较强的实践能力和创业精神,达到主修专业的培养目标。

江南大学本科生学分绩点制实施办法

江南大学本科生学分绩点制实施办法

江南大学本科生学分绩点制实施办法为进一步完善学分制的教学管理模式,激发教与学的积极性与主动性,更准确地反映学生的学习质量,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目的和意义学分绩点制是以学分作为计算学生学习量的单位、以平均学分绩点(Grade Point Average,即GPA)作为衡量学生学习质量标准的教学管理制度。

学分是衡量学业完成“量”的情况,与所授课时相对应,学生在校期间必须完成相应的总学分才能取得毕业资格;平均学分绩点是反映学生学习“质”的重要依据,与成绩和课程学分相对应,学生必须达到相应的总平均学分绩点才能取得学位资格。

二、课程成绩的评定本科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所有课程和教学环节均应进行考核。

学生所修课程考核成绩按照教学大纲的考核规定分三类评定:(一)百分制评定;(二)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等五级制评定;(三)合格、不合格二级制评定。

原则上一个教学班的考核成绩应呈正态分布,一门课程考核成绩优秀率(90分以上)和不及格率(60分以下)均不应超过20%。

如果确因考试题型设置及难度等原因造成成绩偏离正态分布的,由课程负责人(或任课教师)提出申请,经所在学院研究同意,并报教务处批准第一章 日常管理1后,可允许对成绩统一进行标准化处理,相关成绩处理办法的说明及审批材料应与试卷一同存档。

素质教育课程(含军事理论)、公共选修课程和公共体育课程等统一采用二级制评定课程考核成绩。

实行二级制成绩考核的课程不纳入学分绩点计算。

经学校组织选拔的赴国(境)外(含港澳台)高校交流学习的学生所修课程成绩,按《江南大学与国(境)外校际交换学生管理规定(2010年修订)》(江大校办〔2010〕20号)相关规定办理。

三、成绩绩点的计算(一)百分制成绩与成绩绩点的转换关系对于任课教师所授教学班的学生成绩小于60分者,对应成绩绩点为0;大于等于60分者,按名次比例(即名次÷及格人数×100%)转化为成绩绩点,转化关系为: 名次 比例 (X )X ≤10%10%<X ≤20%20%<X ≤30%30%<X ≤40%40%<X ≤50%50%<X ≤60%60%<X ≤70%70%<X ≤80%80%<X ≤90%90%<X ≤100%补考 通过对应 成绩 绩点4.0 3.8 3.4 3.0 2.7 2.4 2.0 1.7 1.4 1.21.0(二)五级制成绩与成绩绩点的转换关系江南大学物联网工程学院学生手册2课程考核成绩 优秀 良好 中等 及格 不及格补考通过 对应成绩 绩点4.0 3.4 2.8 2.0 01.0四、课程学分绩点的计算某一门课程的学分乘以该门课程考核成绩所对应的成绩绩点,即为该课程所取得的学分绩点。

大学学分制管理实施办法

大学学分制管理实施办法

大学学分制管理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高效利用学校教育教学资源,充分调动教师教学的积极性,满足学生个性化学习的要求,不断提高我校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学校研究决定,自2016级学生开始,推进本科学生学分制管理改革。

依据《教育法》、《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普通高等学校学分制管理规定》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学分制,是指学校以学生取得的学分数作为计算学生学习量的基本单位,以达到毕业应修课程和学分最低要求,作为学生毕业和获得学位的主要标准的教学管理制度。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大学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在校生。

第二章课程与学分第四条课程分为必修课和选修课两类。

1.必修课:是指根据专业培养目标和基本培养规格,要求学生必须修读的课程。

2.选修课:是指为反映专业培养方向,扩大学生知识面, 满足学生个性化发展需要,根据学生本人意愿选择修读的课程。

选修课又分限制选修和任意选修两种,学生可按照专业培养方案学分的规定结合个人志趣和能力选修。

第五条学分是学生学习量的计算单位,每门课程学分的计算以该门课程在培养方案中安排的课时数为主要依据。

1.一般课程以16学时计1学分。

2.独立开设的实验课、课程设计、研讨课、习题课等以32学时计1学分。

3.实习、社会调查等集中进行的实践教学环节类课程, 以一周计1学分。

4.毕业论文(设计)的学分按时间计算,一般以一周计1学分。

第六条学生应按要求完成本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各类课程的修读并通过考核获得相应的学分方可毕业。

第七条鼓励学生根据校际间协议跨校修读或修读经学校认定的在线课程,修读的课程学分(成绩)由本校审核后予以承认。

第三章学习年限第八条基本修业年限指规定的、学生完成专业培养目标一般所需要的必要学习时间。

本科专业基本修业年限一般为4年(建筑学、城乡规划专业为5年),专科专业基本修业年限为3年。

第九条以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基本修业年限为参考, 实行弹性修业年限,允许学生提前或者延期毕业。

绩点制管理实施方案

绩点制管理实施方案

绩点制管理实施方案一、背景和意义。

绩点制是一种学校教育管理的重要方式,它通过对学生学习成绩的评定和统计,为学校管理、学生评价和教学改革提供了重要依据。

绩点制管理实施方案的制定和实施,对于提高学校教育管理水平,激励学生学习积极性,促进教学质量的提升具有重要意义。

二、目标和原则。

1. 目标,建立健全的绩点制管理体系,促进学校教育教学的科学化、规范化和信息化发展。

2. 原则,公平、公正、科学、合理,突出激励和引导作用,鼓励学生全面发展,促进教育公平。

三、具体措施。

1. 完善评价体系,建立科学合理的学生成绩评价体系,包括考试成绩、课堂表现、综合素质评价等多方面因素,形成绩点计算的基础。

2. 绩点计算方法,采用加权平均法,根据学科难易程度和学分数确定不同学科的绩点权重,确保绩点计算的公平性和科学性。

3. 绩点激励机制,设立绩点奖励制度,对绩点较高的学生给予奖励,激励学生努力学习,提高学习积极性。

4. 绩点管理信息化,建立绩点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学生成绩的实时录入、查询和统计分析,为学校管理和学生评价提供准确、及时的数据支持。

5. 完善监督机制,建立健全的绩点管理监督机制,加强对绩点计算和评价体系的监督和检查,确保绩点管理的公正和透明。

四、保障措施。

1. 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高教师教学水平和评价能力,确保绩点管理的科学性和公正性。

2. 完善制度规范,建立健全的绩点制管理制度,明确各项管理程序和责任分工,保障绩点管理的规范运行。

3. 加强宣传教育,通过各种途径宣传绩点制管理的意义和作用,引导学生、家长和教师积极参与和支持绩点制管理工作。

五、总结。

绩点制管理实施方案的制定和实施,对于推动学校教育教学的科学化、规范化和信息化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各项具体措施的落实和保障措施的完善,将有助于提高学校教育教学管理水平,激励学生学习积极性,促进教学质量的提升。

希望全校师生共同努力,共同推动绩点制管理实施方案的顺利实施,为学校教育事业的发展贡献力量。

绩点制度实施方案

绩点制度实施方案

绩点制度实施方案一、背景与意义。

绩点制度是学校对学生学习成绩进行评定的重要依据,是学生综合素质的体现。

绩点制度的实施,对于促进学生学习积极性、提高学习效果、培养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和综合素质具有重要意义。

因此,我们制定了绩点制度实施方案,旨在更好地激发学生的学习动力,提高学习成绩,推动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目标与原则。

1. 目标,建立健全的绩点制度,使之成为学生学习的有效激励和评价体系,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2. 原则,公平、公正、科学、合理的原则。

绩点评定要客观公正,充分体现学生的学业水平和综合素质,避免片面追求成绩,造成学生学习负担过重。

三、具体措施。

1. 绩点计算方法,采用加权平均法计算绩点,不同学科的学分按照学科难易程度进行加权,体现学科的差异性。

2. 绩点评定标准,绩点评定标准分为五级,分别对应不同的成绩水平,既有利于学生的激励,又能够客观地反映学生的学习成绩。

3. 绩点奖励机制,学校将根据学生的绩点水平,设立奖学金、荣誉称号等奖励机制,以激励学生努力学习,提高学业成绩。

4. 绩点警示机制,对于绩点较低的学生,学校将建立警示机制,及时发现问题,给予帮助和指导,引导学生走上正确的学习道路。

5. 绩点宣传教育,学校将通过各种途径加强绩点制度的宣传教育,使学生充分了解绩点制度的意义和作用,树立正确的学习观念。

四、保障措施。

1. 完善制度,学校将建立健全的绩点制度,明确各项规定,保证绩点评定的公正性和客观性。

2. 加强管理,学校将加强对绩点制度的实施和执行,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确保绩点制度的顺利实施。

3. 宣传教育,学校将加强对绩点制度的宣传教育,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学习观念,增强学习动力。

4. 指导辅导,学校将加强对学生的学习指导和心理辅导,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学习目标,提高学习效果。

五、总结与展望。

绩点制度的实施,对于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改革和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希望通过绩点制度的实施,能够更好地激发学生的学习动力,提高学习成绩,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2024年学分制实施细则范文(二篇)

2024年学分制实施细则范文(二篇)

2024年学分制实施细则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学分制是以学生自主选课为机制,以学分与绩点作为衡量学生学习量与质的计算单位,以取得一定的学分和平均学分绩点作为毕业和获得学位的标准,人才培养规格多样化和个性化的一种教学管理制度。

第二条为深化我校教学管理制度的改革,提高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发挥师生教与学的积极性、主动性及创造性,加强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和《____省普通高等学校学分制收费管理试行办法》,结合本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章学习年限第三条我校本科专业的学制,除建筑学专业为五年外,其余均为四年。

根据学生学习能力,实行弹性学习年限制。

四年制本科在校学习年限为____年,五年制本科在校学习年限为____年。

第四条学生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学完人才培养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修满毕业要求的总学分,准予毕业;对符合《____学位条例》和《____工程学院授予学士学位实施细则》的学生,授予学士学位。

第五条学生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因患病、出国、创业等原因可申请休学____年,休学期限以学年为单位计算,学生最多可申请休学____次,累计时间最多____年。

学生休学须本人提出申请,经家长签字确认,学院院长审核,报教务处批准。

第三章课程、学分与成绩考核第六条人才培养计划内课程分为必修课和选修课两大类。

各专业人才培养计划中对各类课程和实践环节均有最低学分要求规定。

必修课指根据专业培养目标和基本规格,要求学生必须掌握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的课程,包括____基础课、学科基础课和专业主干课程。

选修课指为加深专业基础、拓宽专业知识面以及提高学生文化素质的课程。

分为限制性选修课(简称限选课)和任意选修课(简称任选课)两种。

限选课指与专业密切相关的知识、技能以及提高学生文化素质的课程;任选课指为扩大学生知识面的课程,学生可根据自己的特长、兴趣、爱好、学习能力以及就业方向选修的课程。

北华大学绩点学分制实施方案

北华大学绩点学分制实施方案

北华大学绩点学分制实施方案一、学分制内涵学分制是以学分来反映课程的地位、要求,并以此计算学习量,以学分绩点计算学习质量的制度。

二、修业年限一般定为本科四年(医学类五年)。

本科生应修满培养方案中所规定的必修课、选修课学分和总学分,且符合毕业的其它要求,方可毕业。

本科生符合国家学位条例及北华大学学位管理规定者,授予学士学位。

对于学业成绩特别优秀的学生,提前修完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包括毕业论文)和规定的学分,达到毕业和学士学位的要求,亦可提前毕业和提前授予学士学位。

要求提前毕业的学生必须提前一年向所在院、系提出申请,提交学习成绩和最后一年的学习计划,系、院审查合格通过后,上报教务处批准备案,列入下一年度的毕业生计划。

对在修业年限内,达不到培养方案规定学分要求的学生,可适当延长修业年限,但本科不得超过两年。

在延长修业年限内按有关政策交费读书。

在延长修业年限后,仍达不到培养方案规定学分要求时,不准予毕业,做结业处理,并发给结业证书。

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在校学习年限的学生,经本人申请,所在系、院审查同意,经教务处批准,可延长二年,在校期间可享受原待遇。

三、课程结构与课程设置北华大学本科教育课程体系由三个平台组成,既通识教育及公共基础课程,学科基础课程和专业方向课程。

通识教育课是对学生进行德、智、体、美全面的素质教育,由必修课(简称“通修课”)和选修课(简称“通选课”)组成,要求学生修满54.5学分。

通修课由思想政治理论课、交流与表达、健康与体育和国防教育课、计算机技术课四个模块组成。

在通识教育课中,通修课学分约占6/7,通选课学分约占1/7。

通选课:通选课由人文社会科学课和自然科学课两个模块组成,共8学分。

其中理科类学生必须选修人文社科类5学分,其中工科类学生必须选修经管理类课程2学分;文科类学生必须选修自然科学课程5学分。

公共基础课是指一级学科门类需要相关学科门类支撑的基础课程。

公共基础课平台按六大版块构建,即工学、医学、教师教育、经管、农林、其它类。

吉林农业大学本科生学分绩点制实施办法

吉林农业大学本科生学分绩点制实施办法

吉林农业大学本科生学分绩点制实施方法
为进一步完善学分制管理,更全面准确地反映学生学习质量,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培养全面开展的高素质人才,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法。

一、学分绩点制
学分绩点制是以学分作为计算学生学习量的单位、以平均学分绩点作为衡量学生学习质量标准的教学管理制度。

学分绩点制以取得一定学分和平均学分绩点作为获得学位、评优评奖等的标准。

二、考核成绩与成绩绩点的对应关系
注:重修、补考成绩绩点为以上相应百分制分数和五级制等级绩点乘以0.7的系数,绩点折合时四舍五入取至小数点后1位,绩点缺乏1的以1计。

三、学分绩点的计算方法
学分绩点为课程〔含实践教学环节〕的学分乘以该课程考核成绩对应的成绩绩点。

即:学分绩点=课程学分×该课程成绩绩点。

假设一门课程屡次修读,以最高绩点计。

四、平均学分绩点的计算方法
平均学分绩点为某一阶段课程学分绩点之和,除以同期修读课程的总学分数〔包括不及格课程学分数〕。

即:平均学分绩点=某阶段课
程学分绩点之和÷该阶段课程学分之和。

五、学分绩点制的应用
根据需要学分绩点制按照学期、学年或总修业年限等统计平均学分绩点。

学分绩点制是学籍管理、学位授予、评优评奖、推荐免试研究生等的重要依据。

六、本方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自2021级本科生开始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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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大学绩点学分制实施方案
学分制是以学生自主选择学习内容为核心,以学分与绩点作为衡量学生学习量与质的计量单位,以取得一定学分和平均学分绩点作为毕业和获得学位标准的一种教学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推进素质教育,培养更多的优秀人才,根据学校的发展要求,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进一步解放思想、与时俱进,更新教育观念, 构建符合我校实际和现代高校管理规律的人才培养模式。

努力体现以人为本、以学生为中心的现代教育理念,贯彻因材施教的教育原则,优化学生知识结构,在全面提高学生综合素质的基础上,培养个性化、多样化创新人才。

二、目的
学分制的实施要达到以下目的:
1.提高学生素质和满足不同层次学生学习知识的要求。

2.引导学生自我设计和选择成才方向,利于学生个性发展。

3.调动教师与学生教和学的积极性,进一步提高教学质量。

4.充分利用我校的各类教学资源,提高办学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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