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河南省普通中小学、幼儿教育优质课教学评选活动的通知-教基研[2013]31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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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河南省普通中小学、幼儿教育优质课教学评选活动
的通知
正文:
----------------------------------------------------------------------------------------------------------------------------------------------------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河南省普通中小学、幼儿教育优质课教学评选活动的通知
(教基研〔2013〕314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教育局: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推进普通中小学和幼儿园实施素质教育,全面推动在新课程理念下的课堂教学改革与创新,积极探索和构建以学生为主体的课堂教学模式,切实提高全省普通中小学和幼儿教师尤其是中青年教师的思想业务素质,根据原河南省教育委员会印发的《河南省教育系统优质课教学奖励办法》(豫教人字〔2000〕32号)的精神,拟于2013年至2018年继续开展河南省普通中小学、幼儿教育优质课教学评选活动。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学科与批次
根据《河南省教育系统优质课教学奖励办法》的规定,省优质课教学评选活动各学科每两年评选一次。
由于学科门类多、工作量大,2013年至2018年这一活动的开展分三轮共六批次进行,各学科开展评选活动的具体时间为:
1.2013年、2015年、2017年开展评选活动的学科为:中学语文、中学历史、中学地理、中学信息技术、心理健康教育、中小学美术、中小学体育、幼儿教育、中学劳动技术(通用技术)、小学劳动技术、安全教育。
2.2014年、2016年、2018年开展评选活动的学科为:中学思想政治、中学英语、中学数学、中学物理、中学化学、中学生物、中学地理、综合实践、中小学音乐、小学语文、小学数学、小学英语、小学信息技术、小学科学、小学品德与生活(品德与社会)、绿色证书。
二、评奖类别及比例
评奖分优质课教学奖和辅导教师奖2各类别。
具体设置情况为:
1.优质课教学奖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3个等次,评选比例分别为参评教师总数的7%、15%、15%。
2.对入选优质课教学二等奖以上的,设辅导教师奖,在优质课教学奖励证书上注明辅导教师的姓名(限1名)。
三、参评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积极推进素质教育。
2.按照《教师法》的有关规定,能够认真履行义务;
3.相关学科专任教师,具有相应层次的合格学历;
4.从事教育教学工作5年以上;
5.曾获得过县级以上(含县级)优质课教学奖。
四、评选标准
河南省普通中小学、幼儿教师优质课教学评选标准(评分表)见附表一。
各学科在具体评审时,可结合学科特点制订本学科优质课教学评选标准。
五、评选组织
1.成立河南省普通中小学、幼儿教育优质教学评选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由河南省教育厅主管厅长担任,副组长由人事处处长、基础教育处长、基础教研室主任担任,办公室成员由人事处主管此项工作的副处长和基础教研室副主任担任。
2.省基础教研室组织评选优质课的相关学科成立学科专家评委会。
六、推荐与评选办法
1.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和各重点扩权市(县)按规定统一组织本地区教师报名和推荐工作,并将推荐教师《河南省教育系统优质课教师登记表》(见附表二)、课堂教学设计、教学经验材料等各一式3份,于当年6月30日以前,报省基础教研室相关学科专家评委会。
2.省基础教研室相关学科专家评委会具体实施评选,评选的地点和时间由省基础教研室适时通知。
各学科评选工作于当年10月底以前结束。
3.参评人员抽签确定教学内容,写出教案,按指定时间、地点、班级进行授课,学科专家评委会按标准评分,并对参评教师逐一写出评语,由负责人审定签名。
4.学科专家评委会根据评选情况,汇总评选结果,报省普通中小学、幼儿教育优质教学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七、评选要求
1.优质课教学评选工作必须坚持公开、公正、择优的原则,坚持标准,严格按评选和推荐程序进行,做到政策、指标、标准、程序、结果“五公开”。
对于弄虚作假的参评人员,一经发现,除取消当年的荣誉称号外,两届内不得参加优质课教学评选活动;对于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员,将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政纪处分。
2.各地应按规定时间将参加省级优质课教学评选的有关材料报省基础教研室各学科专家评委会。
附件:1.河南省普通中小学、幼儿教师优质课教学评选标准(评分表)
2.河南省教育系统优质课参评教师登记表
河南省教育厅
2013年4月10日
附件1
河南省普通中小学、幼儿教师优质课教学评选标准(评分表)
姓名
工作单位
学科
教学内容
授课时间
授课地点
评
比
内
容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评分
教学目标
(10分)
知识、技能、情感态度与价值观三维目标具体、明确,符合课程标准的规定和要求,符合学生的认知、思维和心理发展特点。
10 9 8
7以下
教学内容
(20分)
精选学生终身学习必备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符合学生发展、社会需要和学科发展。
力求科学性与思想性的统一,注重对学生能力的培养,举例典型恰当,具有启发性和教育意义。
20 18 16
15以下
教学方法
(20分)
教学方法与教学内容相适应,既注重实效,又灵活多样;贯彻探究、启发、交流与合作的学习方式;注重对学生思维方法和学习方法的指导;现代教学技术运用得当。
20 18 16
15以下
教学过程
(30分)
教学具有开放性,以探究活动为主,引导学生主动参与、乐于探究、勤于动手;有利于提高学生的素养,有利于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恰当运用各种教学方法及各种教学手段;教学计划清晰、过程分
明、衔接合理紧凑。
30 27 24
23以下
教学能力
(10分)
教师驾驭课标、教材、课堂的能力强,在教学中能根据实际情况及时恰当地调节教学活动;专业扎实,教学基本功良好;教育理念新,教改意识强。
10 9 8
7以下
教学效果
(10分)
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学生思维活跃,知识、能力和情感态度价值观等方面得到和谐发展,三维教学目标完成效果好。
10 9 8
7以下
说明
对照具体要求,在得分处画圈,不定分值自主填写。
评分人
(签名)
总分
附件2
河南省年度学科优质课教师登记表
姓名
性别
年龄
教龄
学历
职称
单位
邮编
电话
任教年级
市(地)级参评课题
评
语
评委负责人签字:市教研室盖章
年月日评选等次
省级参评课题
辅导教师
评语
评委负责人签字:省教研室盖章
年月日评选等次
省教育厅
审批意见
——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