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津南区2014—2016年造林绿化工程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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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津南区2014—2016年造林绿化工程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布日期】2014.01.24
•【字号】津南政办发〔2014〕2号
•【施行日期】2014.01.24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城市环境保护
正文
津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津南区2014—2016年造林绿
化工程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
津南政办发〔2014〕2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津南区2014—2016年造林绿化工程建设实施意见》已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

2014年1月24日
津南区2014—2016年造林绿化工程建设实施意见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美丽天津·一号工程绿化美化行动的相关要求,加快实施美丽津南建设,结合我区造林绿化实际情况,制定如下实施意
见。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按照市委、市人民政府“美丽天津·一号工程”绿化美化行动和区委、区人民政府美丽津南建设安排部署,通过实施各项造林绿化工程,使津南生态环境进一步优化。

(二)基本原则
坚持以社会利益为主体,营造全区动员、全民动手、全社会造林绿化的良好氛围;坚持总体布局、重点突出、整体推进,增资源上档次;坚持以政策为引导,充分调动各方力量和积极性;坚持多效共创,因地制宜、适地适树、林果兼顾,实现生态、经济、社会三大效益有机统一;坚持规划先行,科学实施、科学建设;坚持创新管理机制,走科学经营之路。

二、总体布局和发展目标
(一)总体布局
进一步优化提升外环线绿化带,以郊野森林公园建设为重点,全面完成贯穿区、镇、村道路、河流两侧的绿色骨架建设;加强防护林网等绿色支脉建设,完善工业、农业园区绿化建设;努力构建贝壳堤自然保护带和海河教育园区两条绿色生态廊道;打造示范小城镇和美丽乡村的生态、宜居环境;加大片林(森林公园)建设力度;改造经济林种植模式,实现经济、生态效益共赢;下大力量开发绿化苗木培育繁殖基地建设,为绿化美化公益事业提供保障;对现有乔、灌、果等林地全面加强管护,巩固绿化成果,为美丽津南建设提供环境保证。

(二)发展目标
以增资源、上档次、造大绿为目标,利用今后3年时间,平均每年新增林木绿化面积1.2万亩以上,到2016年全区林木绿化面积达到9642.67公顷,平均林木
绿化率达到25%以上;美丽村庄、美丽城镇绿化率达到35%以上。

2014年全区新增造林面积837.39公顷,新增林木绿化率2.27%。

三、建设重点和标准
(一)建设重点
1.绿色道路:以外环线、高速公路、铁路、国道、省道及区内各级公路两侧绿化为主。

2.绿色河流:以一、二级河道两侧绿化为主。

3.绿色园区:以津南开发区和各工业、农业园区绿化为主。

4.示范小城镇:以示范镇区域内主干道路、绿地广场、小区内部和周边绿化、环镇绿化为主。

5.绿色乡村:以计划保留和暂未划入整合的村庄绿化为主,主要实施村庄内和村庄外造林绿化建设。

6.片林(森林公园):以集中连片面积大于100亩以上植树造林的地块和郊野森林公园为主。

原则要求每个镇至少建设适宜城镇居民休闲的不少于500亩的森林公园。

7.林网绿化:以实施土地整合区域防护林建设为主。

网格面积控制在200亩以内。

8.经济林建设:以土地治理区域为主,实施经济林建设。

9.古遗址保护区绿化:以贝壳堤自然保护区建设生态廊道为主。

10.绿色生态体系保护:以强化公益林养护管理,严防森林资源被占用和破坏,发展森林资源可持续性循环利用为主。

列入土地整合村,已有林网、绿地、果园一律予以保护利用,不得作为新增耕地指标。

11.林下经济立体绿化:以开发经济林立体种植和发展生态林林下经济为主,增加绿化模式,提高社会、生态、经济三大效益。

12.苗圃基地建设:以绿化苗木繁育基地建设为主。

每个镇都要建设面积在500亩以上的苗圃基地,繁育适宜津南区立地条件的优良树种苗木。

(二)建设标准
1.林带宽度:高速公路、铁路两侧各造林宽度50米;国家级公路两侧各造林宽度40米,省级、区级公路两侧各造林宽度20-30米,镇、村公路两侧各造林宽度10-20米。

一级河道两侧各造林宽度100米,二级河道两侧各造林宽度50米。

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道路和河道造林宽度依据各单元控制性规划中相关绿线宽度确定。

2.整地垫土:高速公路、国道省道、重要道路两侧绿化整地形成造林台面,台面要高于原地面50厘米以上,其它等级公路和河道两侧依实际情况满足造林要求。

3.林带构成:高速公路、国道、省道、河道两侧绿化带为灌木、亚乔木、乔木三层;园区、镇区景点、休闲公园造林以乔木、花灌木为主;林网、片林(森林公园)、绿廊等造林以栽植乔木树种为主。

4.树种选择:灌木、亚乔木选择彩叶、易管理、抗性强的树种,乔木选用高大、抗盐碱乡土树种为主。

5.苗木规格:示范小城镇镇内绿化和开发区、示范工业园区区内绿化乔木胸径8厘米带冠苗木;高速公路、国道、省道、一级河道、农业园区、城镇、生态廊道、景点、郊野森林公园等重点地段绿化乔木胸径6厘米以上,灌木干径4厘米以上;其它等级公路、片林(森林公园)、林网绿化等乔木胸径4厘米以上。

6.栽植密度:高速公路、国道省道、重要区级公路、一二级河道两侧、生态廊道、园区绿化乔木株行距2米×3米或3米×4米,灌木株行距1.5米×1.5米;成片林地株行距3米×4米,示范小城镇和示范工业园区以及景点、休闲观光园等依设计栽植。

四、造林绿化相关政策
(一)市级重点工程
按照市林业主管部门要求列入市级重点造林绿化工程,并由区级部门负责实施的,区财政在市财政资金补贴的基础上,按专项工程招标实际建设价给予差额补助;其它列入市级重点造林工程,并由各镇负责实施的,区财政按照市补资金1:1的比例进行配套补助。

(二)区级重点工程
对未列入市级重点绿化工程,按建设标准、质量达到一定要求规模的项目可列为区级重点工程。

区财政对造林苗木、土地补偿、养护管理等费用予以补助。

具体补助标准如下:
1.苗木费:乔木胸径4厘米以上,每株补助40元;6厘米以上,每株补助60-80元。

灌木每株补助25元。

2.土地补偿费:有偿使用农用地造林绿化,每亩每年补助500元,一次性补助3年。

3.新建片林(森林公园)补助:集中连片面积在100-500亩的片林,享受苗木费和土地补偿费补助;集中连片500亩以上公益性生态片林,区财政除补助苗木费和土地补偿费外,追加一次性补助每亩1000元。

4.新建苗圃补助:对苗圃生产面积大于500亩,基础设施配套完整,有专业人员管理,能满足本地一定量用苗需求,验收合格后,给予一次性每亩补助4000元;并给予每亩每年500元养管奖励,连续奖励3年。

5.经济林补助:新建经济林达200亩以上投资达300万元以上的,一次性每亩补助2000元。

(三)一般绿化工程
未列入市区级重点工程的绿化工程项目,其费用原则由镇、村及相关单位负
责。

(四)重点公益林
对集中连片造林绿化面积在500亩以上的重点公益林每年给予管护补助2.5元/平方米。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实施分工协作
成立津南区造林绿化工程建设指挥部,指挥长由副区长葛汝凯同志担任,成员由区政府办、发展改革委、农经委、工业经委、建委、财政局、市容园林委、水务局、公路管理局、农技服务中心、国土资源分局、规划分局和各镇政府相关负责同志组成。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设在区绿化办(农经委),负责协调相关单位对全区造林绿化工作进行落实。

区农经委负责津南区林业发展规划制定、年度工作目标的安排,对全区造林绿化进行核查、验收;区建委、市容园林委、水务局等单位对各自主管的区域绿化工作负责安排、落实和组织验收;各镇负责保质保量完成相关造林绿化任务。

(二)完善责任机制,落实考核制度
区人民政府每年根据各镇林木覆盖率等基本情况,安排当年造林绿化任务和相关建设指标,与各镇和相关单位签订责任书,将当年造林绿化任务完成情况和生态林体系保护等作为评价考核领导班子和干部政绩、效能的重要内容之一,经区绿化美化行动分指挥部检查验收,对工作责任不落实、任务不完成的镇和单位,严格实行问责。

1.由区农经委牵头,会同区国土资源分局、规划分局按照建设美丽天津的要求,研究制定符合津南区林业发展的造林用地规划;
2.高速公路、铁路两侧绿化和外环线绿化带改造提升工程,由区农经委负责组织实施;
3.津南郊野森林公园、主要公路两侧绿化由区建委、公路管理局负责;
4.一、二级以上河道两侧绿化由水务局负责;
5.区级开发区按要求自行安排建设;
6.示范小城镇、绿色村庄和各镇工业园区、农业园区、乡村公路、村镇河道绿化以及苗圃建设由相关镇政府负责。

(三)建立补贴和奖惩制度。

1.完成当年造林任务,工程验收质量合格率达到95%以上,当年兑现扶持政策资金;工程验收质量合格率达到85-95%,当年兑现扶持政策资金的70%,待补建合格率达到95%以上兑现其余30%资金;工程验收质量合格率低于85%,当年不兑现扶持政策资金,待补建合格率达到95%以上,兑现扶持政策资金的80%。

2.没有完成当年造林任务,不享受扶持政策资金。

同时,给予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

3.区人民政府每年安排60万元专项经费用于对各镇造林绿化工作进行奖励。

根据各镇造林绿化年度完成情况、工程造林建设情况、森林资源管理等情况进行综合考评,对排名前三位的镇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10万元不等的奖励,对排名靠后的镇提出批评并限期整改。

附件:1.津南区造林绿化工程建设指挥部成员名单
2.津南区2014—2016年造林绿化工程建设任务汇总表
3.津南区造林绿化工程建设指挥部成员单位联络员名单
4. 津南区2014年造林绿化工作安排
附件1
津南区造林绿化工程建设指挥部成员名单
指挥长:葛汝凯
副指挥长:冯国扬区农经委
刘太民区建委
成员: 邢金连区政府办
邢淑菁区发展改革委
孟庆安区农经委
李忠祥区工业经委
李金仓区建委
XXX 区财政局
刘占江区市容园林委
赵明显区水务局
高玉森区公路管理局
王永梅区农技服务中心
郭凤华区国土资源分局
孙晓光区规划分局
张同新双港镇
王宝华辛庄镇
XXX 咸水沽镇
李旻双桥河镇
张宏葛沽镇
盛利义八里台镇
高国利北闸口镇
刘建民小站镇
津南区造林绿化工程建设指挥部的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市委、市人民政府关
于绿化美化行动总体要求,接受市绿化美化行动分指挥部的指导,安排和部署区内造林绿化目标任务;对全区造林绿化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对涉及部门多、实施难度大的工作进行协调,统筹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等。

津南区造林绿化工程建设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绿化办(农经委),办公室主任由孟庆安同志兼任。

附件2
附件3
津南区造林绿化工程建设指挥部成员单位联络员名单穆连枝区农经委
谢广区财政局
杜艳区建委
杨家安区水务局
黄才区公路管理局
刘广超区市容园林委
耿继伟区规划分局
胡军区国土资源分局
王晓宇区发展改革委
柴立芸区工业经委
田秀丽区农技服务中心
姜洪祥双港镇
王国华辛庄镇
田学彪咸水沽镇
苏放双桥河镇
孙金福葛沽镇
倪道明八里台镇
曹九江北闸口镇
马庆发小站镇
附件4
津南区2014年造林绿化工作安排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完成《津南区美丽天津一号工程目标责任书》目标任务,按照《津南区2014—2016年造林绿化工程建设实施意见》,现将2014年造林绿化工作安排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增资源、上档次、造大绿为目标,2014年通过实施各项造林绿化工程,全区造林面积新增837.39公顷以上,新增林木绿化率2.27%。

二、建设时间
自2013年11月起至2014年5月31日完成造林任务。

三、工作任务
(一)双港镇。

新增造林面积37.63公顷;绿色生态体系保护134公顷。

其中,新增造林项目:
1.绿色道路14.09公顷;
2.绿色河流0.27公顷;
3.工业园区23.2公顷;
4.绿色城镇0.07公顷。

(二)辛庄镇。

新增造林面积39.8公顷;绿色生态体系保护33公顷。

其中,新增造林项目:
1.绿色道路4.5公顷;
2.工业园区11公顷;
3.绿色城镇18.3公顷;
4.林网6公顷。

(三)咸水沽镇。

新增造林面积54公顷;绿色生态体系保护67公顷。

其中,新增造林项目:
1.片林44公顷;
2.绿色乡村1个,10公顷。

(四)双桥河镇。

新增造林面积39公顷;绿色体系生态保护33公顷。

其中,新增造林项目:
1.绿色道路5公顷;
2.片林34公顷。

(五)北闸口镇。

新增造林面积55公顷;绿色生态体系保护66公顷。

其中,
新增造林项目:
1.绿色道路10公顷;
2.工业园区5公顷;
3.绿色乡村8个,40公顷。

(六)八里台镇。

新增造林面积187.43公顷;建苗圃34公顷;发展林下经济100公顷;绿色生态体系保护167公顷。

其中,新增造林项目:
1.绿色道路10公顷;
2.片林35公顷;
3.农业园区28.3公顷;
4.工业园区10公顷;
5.绿色城镇13.13公顷;
6.林网20公顷;
7.古遗址保护区15公顷;
8.绿色乡村8个,30公顷;
9.经济林26公顷。

(七)葛沽镇。

新增造林面积38.34公顷;绿色生态体系保护100公顷。

其中,新增造林项目:
1.农业园区13.34公顷;
2.林网25公顷。

(八)小站镇。

新增造林面积93.8公顷;绿色生态体系保护66.7公顷。

其中,新增造林项目:
1.绿色道路10公顷;
2.农业园区29公顷;
3.绿色城镇4.8公顷;
4.绿色乡村11个,50公顷。

(九)区建委。

负责新增重要道路绿化面积55.1公顷;郊野森林公园200公顷。

1.天嘉湖路景观三期绿化5.57公顷;
2.微山路延长线绿化0.63公顷;
3.白万路津港公路至污水处理厂段绿化面积34公顷;
4.八米河洪泥河东路至天嘉湖路段绿化面积11.4公顷;
5.南华路延长线紫江路至咸排河段绿化3.5公顷;
6.郊野森林公园200公顷。

(十)区水务局。

负责新增重要河道绿化面积36.77公顷。

1.马厂减河13.4公顷;
2.双桥河9.17公顷;
3.石柱子河4.8公顷;
4.大沽排水河南岸9.4公顷。

(十一)区公路管理局。

负责新增公路绿化面积0.52公顷。

1.津南环线绿化面积0.2公顷;
2.二八公路绿化面积0.26公顷;
3.葛万路绿化面积0.06公顷。

(十二)区农经委。

负责外环线外侧绿化带改造提升面积53.4公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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