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化学品事故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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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化学品事故典型案例
消防救援局
2020年4月
目录
引言 (1)
案例一:辽宁大连“7.16”中石油国际储运有限公司油库爆炸火灾事故 (4)
案例二:山东青岛“11.22”中石化东黄输油管道泄漏爆炸火灾事故 (7)
案例三:福建漳州“4.6”古雷腾龙芳烃有限公司爆炸火灾事故 (10)
案例四:山东日照“7.16”石大科技液化石油气储罐泄漏爆燃事故 (14)
案例五:天津港“8.12”瑞海公司危险品仓库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 (17)
案例六:江苏靖江“4.22”德桥化工仓储有限公司爆炸火灾事故 (21)
案例七:山东临沂“6.5”金誉石化有限公司爆炸火灾事故 (25)
案例八:河北张家口“11.28”盛华化工有限公司爆炸事故 (28)
案例九:江苏盐城“3.21”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爆炸事故 (31)
引言
为认真贯彻落实应急管理部黄明书记指示精神,切实加强典型案例复盘研究,做到打一仗进一步,按照局领导指示,消防救援局作战训练处组织对2010年以来发生的9起危险化学品事故处置案例进行了梳理分析,在风险防范、处置理念、技战术应用等方面总结归纳了启示与收获,希望各总队在落实防控措施、做好应急准备和实战处置中予以参考借鉴和遵循把握。

启示一:严格把控企业防控底线。

事故暴露出现行防火规范在耐火等级、防火间距、建筑布局等方面滞后于行业发展;企业本质安全条件先天不足,工艺安全设计存在缺陷或根本缺失,生产运行过程抵抗风险能力不足和安全防控设施停用等问题,必须从源头把控企业消防安全,夯实化工园区和企业防灾、减灾、控灾的安全底线,避免将安全风险转嫁至消防救援队伍。

启示二:强化企业初期处置能力。

针对企业事故状态下的逆向应变和处置能力不足,应急预案中灾情等级过低、应对措施少,应急力量能力不足。

特别是企业工艺处置队伍应急处置权限过低,应急处置不及时;企业专职消防队伍专业处置技能滞后,人员流动较大、轮换快,初战控制能力不强等问题。

必须提升企业两支队伍的应急处置能力,将灾害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

启示三:强化消防专业处置能力。

立足危险化学品灾害事故“打大仗、打恶仗、打长仗”的准备工作,各级消防救援队伍按照
灾情分级设置响应等级,分类制作等级作战预案,组织开展专项培训,编制力量编成和训练操法,大力开展个人防护、侦查检测、阵地设置、堵漏洗消等专项训练。

在处置任务较重的地区建设危险化学品事故处置分队和专业队,加强装备配备、强化物资储备,提高危险化学品事故处置能力。

启示四:反复核实科学研判灾情信息。

事故单位为了降低事故影响、规避事故责任,虚报、瞒报单位情况和灾情有关信息。

作为现场指挥员,要切忌盲目相信单位人员提供的灾情信息,应指派专人通过DCS系统辅助火情侦察,判断灾情危险等级,并结合现场勘查综合研判灾情发展态势,科学评估事故处置风险。

启示五:坚持工艺措施与消防处置相结合。

转变传统石油化工事故处置“一冷却二准备三总攻”的战术理念,优先考虑工艺处置手段,实施注氮惰化、循环制冷、加热保温、紧急停车、远程关阀、紧急放空、物料平衡等工艺措施,快速控制灾情发展,减少抵近作战风险,为后期消防处置创造条件。

启示六:保持全局观念,切忌“见火打火”。

面对大型联合化工装置和仓储罐区事故,要分清轻重缓急综合研判,在做好起火区域控制设防的同时,针对整个厂区超温、超压、超液位的装置及储罐,优先采取放空泄压、注氮惰化、泡沫覆盖等预防性措施,切忌未经侦察研判“见火打火”,造成灾情扩大蔓延。

启示七:建立可靠的保障体系。

建立多部门联勤、联动、联运、联储的保障措施,设置应急保障基地,聘请社会应急物资管理物流单位进行日常管理,对有生产、储存、运输能力的灭火剂、
物资、饮食、防护、装备等企业,采用联勤、联储、联运方式,发挥社会企业优势。

案例一:辽宁大连“7·16”中石油国际储运有限公司油库
爆炸火灾事故
2010年7月16日18时许,辽宁大连中石油国际储运有限公司保税区油库输油管线爆炸起火。

辽宁总队先后调集14个支队、18个专职队共计348辆消防车、2380名指战员到场扑救,部消防局通过陆、海、空运输方式,从吉林、河北、天津、黑龙江、山东等地调集460余吨泡沫灭火剂跨区域增援。

党中央国务院,公安部、消防局和辽宁省相关领导相继赶赴现场组织扑救。

经过参战指战员15个小时的奋战将大火扑灭,成功保住了周边126个总储量达747多万吨的危险化学品储罐,避免了一场毁灭性灾难的发生。

一、基本情况
起火单位位于大连市大孤山半岛新港码头,建有10万m3原油罐17个,5万m3原油罐3个,有多条直径700-900mm的输油管线,事故时总储量达757.45万m3。

爆炸导致泵房烧毁,供电中断,消防设施损坏,大量原油泄漏,污染附近海域,部分原油、管道和设施烧损。

作业员工1人轻伤、1人失踪;参战消防员1名牺牲、1名重伤,直接财产损失达22330.19万元。

二、处置经过
7月16日18时02分,由于上海祥诚公司人员利用卸油管道加注“脱硫化氢剂”时违章操作,靠近加注点东侧管道低点处发生爆炸,导致罐区阀组损坏、大量原油泄漏并引发大火。

18时12
分,大连支队指挥中心接到报警后,一次性调集了41个消防中队、4个专职队、128辆消防车、1000余名指战员赶赴现场扑救。

18时19分,消防力量到达现场,支队指挥员根据火场态势,坚持“先控制、后消灭”的战术原则,命令灭火攻坚组在单位技术人员指导下,深入罐区实施关阀断料;利用14门车载水炮、3门移动水炮对着火的T103#罐及毗邻罐进行冷却抑爆;利用6门车载、移动泡沫炮和25支泡沫管枪全力消灭地面流淌火,压制输油管线火势,阻截向临近罐区蔓延。

21时30分许,总队及增援各支队力量相继到场后,立即成立现场指挥部,迅速调整力量部署,划分东、西、南、北四个战斗区域。

组织力量对着火油罐及毗邻罐强攻冷却,全面压制、消灭输油管线、阀组、泵站、明沟、暗渠、油池等处火势。

17日8时20分,四个区域的火势基本得到控制,指挥部发出总攻命令。

9时55分,现场所有明火被扑灭。

三、事故特点
1、火场燃烧面积大,火势蔓延途径多。

大量原油从管道破裂处喷涌燃烧,流淌火沿输油管线、管沟、排污渠、坡地面迅速扩散,短时间内形成了约6万m2的巨大火海。

2、库区整体布局密集复杂,多个罐区受到严重威胁。

中联油大连储备库与南海罐区、国家原油储备库之间的距离较近,管线相连,多个罐体和液体化工原料仓储区受到火势严重威胁。

3、原油带压运行,管线多次爆炸。

由于罐区入口处控制输油管线阀门的多个阀组联箱被烧毁,不能及时关闭阀门,大量原
油带压喷涌燃烧,火势瞬间就形成猛烈燃烧扩散的态势。

4、着火罐体坍塌变形,灭火难度急剧增加。

T103#着火罐浮盘倾斜卡顿,形成浮盘上部和浮盘下方空间原油液面燃烧,沿罐壁注入的泡沫液很快被高温破坏,难以覆盖燃烧区域,因而造成罐内火势扑灭难度极大。

四、存在问题
1、起火单位安全防控措施不到位。

作为国有大型企业石油商业储备库,库区设计不合理,罐与罐之间防火间距小,防控底线缺失。

管道流淌火将库区配电室、消防泵房完全烧毁,致使电机不能启动远程关阀失效,固定喷淋、泡沫灭火系统、消防水管网处于瘫痪状态。

2、通信联络需调整改进。

由于参战力量多、指挥层次多、现场面积大,通信频道挤占干扰严重;消防队伍与专职队之间联络不畅,造成相关指令、协调配合不够顺畅。

3、泄漏储罐关阀滞后。

由于库区电气管廊线缆烧毁,储罐电动快速切断阀无法紧急切断,导致2个5万m3进油作业罐2/3液位静压差原油,不断沿输油管道低位落差断裂处外泄,过火面积不断增大,灾情逐步升级。

4、对泄漏的“脱硫化氢剂”理化性质认识不清。

初战企业队未进行灾情研判,采用喷雾水稀释含80%双氧水的“脱硫化氢剂”导致氧化反应起火爆炸,造成输油管道泄漏形成流淌火,后对管道火灾加大泡沫覆盖,又导致管道内脱硫剂(约88m3)连续6 次爆炸。

案例二:山东青岛“11·22”中石化东黄输油管道
泄漏爆炸火灾事故
2013年11月22日10时25分,山东省青岛市中石化东黄输油管道发生爆炸引起火灾。

青岛支队接警后,调派23个消防中队、4个专职队516名指战员、4条搜救犬赶赴现场处置。

公安部、消防局和山东省相关领导相继到场指挥,参战指战员疏散遇险群众2600余人,搜救遇险群众41名,成功保住了红星物流公司25.8万m³轻质油罐区、海上输油、输气管道平台和6艘油轮以及整个黄岛石化区的安全。

一、基本情况
黄岛石化区位于青岛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北部,面积15460m2。

区内有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22家,总存储能力1174万m³。

东黄输油管道起自东营市,终到青岛市黄岛油库,管径711mm,总长248.52km,年输油能力1000万吨。

泄漏处管道沿路横穿秦皇岛路与斋堂岛街交口下的排污暗渠。

爆炸导致斋堂岛街、刘公岛路等5条街道路面及丽东化工厂区内排污暗渠盖板炸飞,62人死亡、136人受伤,并引发泄漏点及海面泄漏轻质原油大面积起火。

二、处置经过
11月22日3时6分,青岛支队特勤三中队接到青岛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安分局110指挥中心指令,秦皇岛路与斋堂岛街交口处有原油漏油,遂出动2辆消防车处置。

3时9分,中队到达
现场,用沙土围堵,防止泄漏油品流淌扩散,并设立3道警戒线。

4时40分,黄岛油库企业专职消防队到场,特勤三中队与专职队进行现场交接后返回。

9时许,特勤三中队再次接到区公安分局指令,红星物流实业有限公司排污暗渠入海口有原油泄漏,中队出动1辆消防车、7名指战员赶赴排污暗渠入海口处实施现场监护。

10时25分许,现场发生多点爆炸,主要造成两个爆炸点。

一号炸点:秦皇岛路和斋堂岛街交口处,二号炸点:丽东化工有限公司厂区内。

在一号炸点,指挥部安排100名指战员组成20余个攻坚组深入河道内集中搜救。

在二号炸点,100名指战员利用吊车起吊排污渠水泥盖板,降低渠内液面,3台挖掘机配合搜救。

至23日1时40分,参战指战员从两个爆炸点共救出25人(其中4人生还),疏散2600余人。

11时50分,爆炸点处火势全部被扑灭。

增援力量相继到场,分别在红星物流实业有限公司北侧海面、油罐区、红星码头、地下暗渠入海口等多处同步开展灭火。

12时40分许,火势被全部扑灭,除保留部分力量现场监护、防止复燃外,其他力量全部转到排污暗渠沿线搜救人员。

23日8时,现场指挥部扩大搜救范围,部署300名指战员分为10个搜救组,在斋堂岛街、刘公岛路、长兴岛街、唐岛路、舟山岛街沿线逐片逐线、地毯式搜救。

至11月27日,消防救援队伍共救出遇险群众40人(4人生还)。

12月1日16时44分,成功搜救出最后1名失踪人员。

三、事故特点
1、爆炸威力大。

爆炸冲击波将长5.5km的排污暗渠水泥盖板、盖板上搭建的临时建筑物和车辆全部炸飞,重达数十吨的预制板均被炸断扭曲;爆炸波及范围19.61万m2,共造成当地居民房屋受损1310户,车辆损毁近200辆。

2、处置难度大。

事故造成道路损毁长、着火点分布广、伤亡人员多,现场管道泄漏火、海面流淌火、油罐火等多种火情交织,油品泄漏、建筑倒塌、路面塌陷、人员被困等多种灾情叠加。

3、潜在危险大。

流淌火产生的高温辐射热,直接威胁着25.8万m3油储罐区、输油输气管线平台和6艘输油油轮的安全。

4、社会影响大。

事故导致大量人员伤亡,周边学校停课、工厂停工,造成用电用水、通信设施严重破坏,大量居民恐慌并逃离居住地,引起中央到地方各级领导和全国人民高度关注。

四、存在问题
1、各联动单位缺乏统一有效的组织指挥。

针对特殊灾害事故的应急救援预案还不够完善,存在各部门协同配合不足、联动不畅、衔接不顺等问题。

2、指挥人员应对复杂灾害事故的能力不足。

现场指挥员对交通、通信严重受阻等不利因素考虑不够周全,存在现场力量任务分配不均、增援力量调度不及时、通信不畅等问题。

3、舆论引导能力不足。

各类网络媒体发布6名消防员在爆炸中牺牲,未明确牺牲人员系企业专职消防员,而消防队伍未能第一时间统计发布救援信息,社会反响较大。

案例三:福建漳州“4·6”古雷腾龙芳烃有限公司
爆炸火灾事故
2015年4月6日18时54分,福建漳州古雷石化腾龙芳烃有限公司发生爆炸。

福建总队接警后,调派9个支队、889名指战员和425吨泡沫液赴现场处置。

部消防局调集广东总队38辆消防车、179名指战员及山东、江苏、广东、江西1048吨泡沫液增援。

福建省、消防局等领导先后到场指挥,经68小时奋战,将大火扑灭,保住了毗邻的72个储罐和大量油气管线及整个古雷半岛安全。

一、基本情况
腾龙芳烃(漳州)有限公司位于漳州古雷经济开发区,占地2085.6亩,年产160万吨PX。

厂区分为原料罐区、仓库、中间罐区、成品罐区及生产和配套设备区,有各类化学品储罐76个,总容量70.8万m3。

事故原因为在生产过程中芳烃联合装置吸附分离区102号塔底送料管线断裂,物料泄漏,遇明火爆炸,引燃周边装置,并引起607、608、610号三个重石脑油、重芳烃重整液储罐同时起火燃烧。

事故造成6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9457万元。

二、处置经过
4月6日18时58分,漳州支队指挥中心接警后,迅速调集89辆消防车、389名指战员赶赴现场处置。

总队接报后,调集厦门、泉州、福州等9个支队和2个专职队力量增援。

19时03分,
辖区古雷大队到场,现场有多人受伤,607、608、610号储罐猛烈燃烧,邻近的5万m3凝析油易熔盘储罐、2万m3常压渣油外浮顶储罐和1万m3二甲苯罐组受到火势威胁,随时有爆炸燃烧危险。

参战指战员立即将6名受伤职工转移到安全地带,架设5门移动水炮冷却储罐及装置;组织关阀断料,输转物料;同时启动燃烧罐区及毗邻罐区未被破坏的固定消防炮和自动喷淋冷却系统。

21时18分,漳州支队全勤指挥部及所属力量相继到场,立即部署29门炮对储罐和装置实施冷却保护。

22时45分,总队全勤指挥部和增援支队力量相继到场,增设15门移动炮加强冷却重石脑油、重芳烃重整液罐组,派员登上2万m³常压渣油外浮顶储罐102号罐顶,利用泡沫管枪及时消灭密封圈明火。

7日9时50分、11时25分、17时05分,607号、608号、610号罐火势相继被扑灭,现场保持持续冷却。

8日2时30分,608号罐沸溢喷溅,将2台消防车烧损。

11时05分,609罐顶部突然爆裂发生燃烧。

现场指挥部立即部署福建、广东总队参战力量利用高喷车、车载炮、移动炮对607、609号两个着火罐进行冷却,对直接受火势威胁的202号凝析油罐进行全覆盖冷却,防止发生险情。

9日1时10分、2时57分,607、609号罐明火被扑灭,现场转入工艺处置阶段,至4月14日罐内残液排空,现场监护力量归建。

三、事故特点
1、物料易燃易爆,危险程度高。

厂区内危险化学品包括苯、
甲苯、凝析油、轻/重石脑油、轻/重重整液以及多种中间产物,其蒸汽与空气混合均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

现场生产装置和罐区集高压、高温、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等危险因素于一身,冷却控制不到位,极易引发大规模爆炸燃烧,造成现场全面失控。

2、参战力量多,扑救难度大。

厂区生产工艺复杂,管线众多,需要大量灭火冷却保护力量,以及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厂方人员、技术专家协同处置,涉及部门、人员多,协作难度大。

3、工艺处置难,技术要求高。

厂区内涉及提炼重组工艺环节多,设备布局紧密,塔釜管道密布。

火灾扑灭后,排除残液时,仍发生闪燃闪爆10余次,处置工艺难度大。

四、存在问题
1、化工灾害处置装备物资准备不足。

暴露出参战车辆装备和药剂储备不能适应较大火灾处置需要,多为中低流量水泵的泡沫水罐车,非水溶性泡沫一次灭火用量和储备量不足;移动炮、远程供水系统、侦察无人机、高喷车、泡沫运输车等化工灾害处置重型、新型装备物资配备不足,与园区消防安全保卫标准需求不相符。

2、灭火作战前后方作战出现脱节。

缺少泡沫输转设备,后方泡沫液短时间无法及时向前方战斗车辆补给,指挥部无法及时准确掌握厂区储罐和生产设施相关数据,现场医疗急救人员未能及时对一线指战员进行伤病、防毒的处理等。

3、工艺灭火和保护措施未能有效应用。

事故罐区全部为1万m³易熔盘内浮顶储罐,都设有氮封装置,但在现场没有充分
利用氮封装置给储罐内释放氮气惰化抑制—窒息灭火,因注入大量液体导致浮盘损坏,由密封圈火灾升级至全液面火灾。

4、泡沫灭火剂释放储备有待提升。

储罐全液面火灾共发起三次大的进攻均未成功,一方面各参战队车载泡沫种类、型号、比例不一致,多种类、多型号泡沫混合使用,导致泡沫灭火剂效能下降;另一方面参战队个别驾驶员不会正确调整泡沫比例混合器,存在任意调整泡沫比例的现象。

案例四:山东日照“7·16”石大科技液化石油气储罐
泄漏爆燃事故
2015年7月16日7时38分,山东日照市岚山区石大科技石化有限公司液化气储罐区发生泄漏爆炸。

山东总队和部消防局接报后,先后调集山东、江苏两地10个支队、152辆消防车、8套远程供水系统、937名指战员实施跨区域联合作战。

经过近24小时的扑救,保住了罐区内8个液化气罐及相邻的储油量达12万吨的油罐区和化工生产装置,乃至整个岚山区的安全。

一、基本情况
事故单位位于日照市岚山区虎山镇港北工业园区,占地面积1300亩,重质油年加工能力230万吨,主要产品汽油、柴油、液化气、沥青、硫磺等;有各类储罐86座,总容量53万m3。

发生事故的311罐区共有12个储罐,总储量3240 m3。

事故原因,员工在进行倒罐作业时违章操作,导致液化石油气从6号罐底切水管泄漏,遇点火源爆炸起火。

事故造成2名指战员受伤,直接经济损失2812万元。

二、处置经过
16日7时38分,日照市消防指挥中心接警后,一次性调派9个消防中队、7个专职队和1个战勤保障大队、50辆消防车、283名消防员赶赴现场处置。

总队接报后,调集总队指挥部、7个支队、99辆消防车、542名指战员、6套远程供水系统增援;消防局就近调派江苏总队2个支队2套远程供水系统增援。

7时45分至8时52分,日照市消防力量陆续到场后,立即部署12门水炮对受威胁的4、6、8号罐进行冷却。

9时10分,火势突然增大,将6、8号罐全部包裹,全体指战员撤离到100米外利用建筑作掩体避险。

9时16分、27分、38分,现场先后发生3次爆炸,6号罐解体,十几吨的钢板被炸飞350多米,2名指战员受轻伤,7台消防车被烧毁。

11时20分至12时30分,经指挥部侦察发现:6、8号罐解体,2、4号罐倾斜,现场消火栓炸断、固定喷淋失效,2、7号罐猛烈燃烧,多处管线起火,威胁9、11、12号罐。

16时37分,消防局指挥员到场,确立了“排险化危、以守为攻,冷却降温、关阀断料”的战术。

截至22时,参战指战员架设14门遥控水炮,全力冷却着火罐和临近罐,控制现场12处火点稳定燃烧。

至17日1时30分,2号、7号罐的火势已熄灭,地面管线仍有5处火点。

5时30分,前线指挥部决定掩护单位技术人员登顶关阀。

7时24分,随着3个罐的气相管阀门被关闭,大火被全部扑灭。

现场保留监护力量,防止发生复燃复爆和泄漏,其余力量全部归建。

三、灾害特点
1、罐区储量大,爆炸燃烧并存,事故潜在威胁大。

罐区内液化气总储量高达3510 m3,6、8号罐相继发生爆炸,火势严重威胁邻近的6个储罐,如再发生爆炸将可能引燃相距不足100米的原油罐区、轻质油罐区,后果不堪设想。

2、爆炸速度快,破坏性强,灭火救援危险性大。

气体爆炸
威力巨大,6号罐爆炸时火焰高达上百米,整个罐体被撕裂为两半,冲击波将10余吨的罐体碎片抛出350余米,周边建筑物玻璃全部被震碎,厂区围墙全部被震倒,道路尽毁,作战展开困难。

3、泄漏点多,隐蔽性强,复燃复爆处置难度大。

罐区内法兰多、管线复杂,受到爆炸冲击及长时间高温烘烤,出现松动或损坏,成为新的泄漏点。

明火扑灭后,如不能及时发现处置,泄漏气体在罐区内不断聚集,一旦遇到火源,极易发生复燃复爆。

四、存在问题
1、初战车辆停车位置距离罐区过近。

前期到场的部分车辆停在罐区周边道路,距离过近,导致爆炸时无法紧急撤离,造成7辆消防车被烧毁(含企业专职队4辆)。

2、初期冷却强度不足。

固定消防设施供水不足,部分移动炮位置离罐较远,造成前期冷却强度不足。

远程供水系统在海边取水时,未提前做好退潮后的应对措施,造成供水中断。

3、部分器材装备未遂行出动。

测温仪、可燃气体探测仪、有毒气体探测仪、无人机等装备未随第一出动到场。

4、部分指战员安全防护不到位。

部分初战指战员在前沿阵地未穿着隔热服,未戴手套和阻燃头套;有的驾驶员和战勤保障人员穿着体能作训服,安全防护意识不强。

5、对事故的危险性认识不足。

指挥部下达撤离命令后,行动不够迅速,集结地点仍在爆炸波及范围内,有的甚至回头观望,导致2名指战员受轻伤。

案例五:天津港“8·12”瑞海公司危险品仓库
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
2015年8月12日22时52分许,天津港瑞海公司危险品仓库发生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

爆炸发生后,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李克强总理亲临事故现场指导救援,公安部、消防局领导先后赴现场指挥,先后调集10个总队侦检洗消、搜救、通信保障等力量共计1728人、195辆消防车到场救援,遏制了爆炸事故的进一步恶化,抢救和保护了大量的物资和财产。

一、基本情况
天津瑞海国际物流有限公司位于天津港国际物流中心吉运二道95号,占地面积46226.8 m2,年货物吞吐量100万吨。

该公司许可经营7大类44种危险化学品的出口贸易。

事故当天,现场储存有:硝酸铵、硝化纤维素、氰化钠等危险化学品共7大类、110种、1.1万余吨,仅运抵区内就有硝酸铵800吨、氰化钠680.5吨,分装在露天存放的集装箱中。

12日22时51分46秒,仓库运抵区最先起火,23时34分06秒、34分37秒先后发生两次爆炸。

事故现场形成6处大火点及数十个小火点,造成165 人遇难(其中,现役消防人员24 人、天津港消防人员75 人、公安民警11 人)、8 人失踪、798 人受伤;304 幢建筑物、12428 辆商品汽车、7533 个集装箱受损,核定直接经济损失68.66 亿元人民币。

二、处置经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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