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春县交通局关于加强 农村公路上衔下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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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交…2009‟20号
永春县交通局关于加强
农村公路“上衔下延”项目建设管理的通知
各乡镇及有关单位:
根据省交通厅(闽交计…2008‟30号)的通知精神,我县启动以建制村为节点的“向上衔接、向下延伸”农村公路发展政策。“向上衔接”建设项目分为干线网络和基础网络:干线网络项目指乡通乡、乡通县、县通县及通省级旅游区公路;基础网络项目是指村通村、村通乡公路。“向下延伸”指乡镇、建制村通自然村公路。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农村公路“上衔下延”项目的建设管理,提高质量水平和投资效益,根据省交通厅《关于调整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制度的通知》(闽交建…2008‟64号)、《关于印发农村公路验收试行办法的通知》(闽交建…2008‟159号)及《福建省自然村公路建设管理暂行规定》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我局就农村公路列入省、市“上衔下延”补助计划的建设项目管理作如下规定:
一、项目立项:
1、农村公路的建设总体应按照经济可行、因地制宜、实事求
是、注意环保和自愿的原则开展建设,充分利用旧路资源,完善防护排水安全设施,增强晴雨通行能力。
2、各乡镇根据实际建设需求将计划项目上报我局,我局将派员到现场核对项目的通达村落、建设规模等情况,并进行全县汇总、筛选,以省交通厅核查完成已建立的数据库项目及市交通局下达至我县的建设指标为依据,上报给上级交通部门。
3、农村公路的组织实施由所在地的镇政府、村委会负责。
4、农村公路干线网络建设标准为:实施路面改造工程的路面宽度达到 5.5米以上,晋级改造的道路应提级至三级公路标准以上,砼路面厚度≥20厘米,抗折强度4.0Mpa以上,并且完成排水、安全防护等设施。
基础网络公路和自然村公路建设标准为:山岭重丘区四级公路标准,水泥砼路面宽度≥4米,边沟不小于0.4米(宽)×0.4米(深),砼路面厚度20厘米,抗折强度4.0Mpa,全线应按规定在危险路段设置安全防护设施和警示标志,在通视良好的路段应每公里设置2至3个错车道。
5、农村公路的设计文件应在开工前报送我局工程股审批。设计可由有经验的路桥专业技术人员承担,图纸至少应包括路线横断面示意图、路线纵断面示意图、路面结构示意图等;并明确项目的起迄点、建设规模、路基宽度、路面宽度、路面结构层型式、桥(涵)类型及数量、工程造价等。如遇大中桥、隧道工程、四级以上新建项目的设计,应由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承担。
二、建设管理
1、农村公路的施工可由具备施工经验的施工队伍承担,其中路基改建和附属工程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鼓励组织当地农民参加工程建设。大中桥、隧道工程应由具备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承担。
2、项目所在地乡(镇)政府、村委会应组织或聘请技术人员
和经培训的群众代表组成专门质量监督小组,将名单在项目开工前报送我局。质量监督小组对工程的重点部位、关键环节、重要构造物开展质量安全监督,并应及时与我局工程股联系技术指导工作。
3、干线网络项目和大中桥、隧道工程应委托有相关资质的监理单位进行监理。
4、水泥砼面层施工应按要求制作砼试件,我局将委托试验室对项目进行随机钻芯取样或砼早期强度、28天抗折强度试验,符合要求后方给予上报上级交通部门验收,并以省、市交通部门复查结果为准;不符合要求则取消该项目的计划,不再报上级交通部门验收。
三、项目验收:
1、农村公路实行验收制度。县道、特大桥、大桥、隧道工程由市交通主管部门按照《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进行验收,其他农村公路由县交通局按照《福建省农村公路验收试行办法》及《福建省自然村公路建设管理暂行规定》组织验收。
2、各批次完成省级复查的项目,省交通厅将按政策给予下达省补资金。
二00九年二月二十四日
主题词:公路建设管理通知
抄送:存档(2)
永春县交通局 2009年2月2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