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典资料:各行业涉及税种总结归纳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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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典资料:各行业涉及税种总结归纳篇
(一)工业企业
工业企业应缴纳的税费一般包括:
1.增值税;
2.城建税;
3.企业所得税;
4.房产税;
5.城镇土地使用税;
6.车船使用税;
7.印花税;
8.教育费附加;
9.生产、委托加工烟、酒、化妆品、护肤护发品、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鞭炮、烟火、汽油、柴油、汽车轮胎、摩托车、小汽车等商品,要缴纳消费税。

有营业税应税行为的,要交纳营业税;
10.开采原油、天然气、煤炭、其他非金属矿、黑色金属矿、有色金属矿、盐等产品,要缴纳资源税;
11.企业进行固定资产投资,要缴纳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已暂停征收);
12.有偿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还要缴纳土地增值税。

(二)商品流通企业
商品流通企业应缴纳的税费一般包括:
1.增值税;
2.城建税;
3.企业所得税;
4.房产税;
5.城镇土地使用税;
6.车船使用税;
7.印花税;
8.教育费附加;
9.有营业税应税行为的,要缴纳营业税;
10.进行固定资产投资,要缴纳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已暂停征收);
11.有偿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还要缴纳土地增值税。

(三)交通运输企业
交通运输企业应缴纳的税费一般包括:
1.营业税;
2.城建税;
3.企业所得税;
4.房产税;
5.城镇土地使用税;
6.车船使用税;
7.印花税;
8.教育费附加;
9.进行固定资产投资,要缴纳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已暂停征收);
10.有偿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还要缴纳土地增值税。

(四)建筑企业
建筑企业应缴纳的税费一般包括:
1.营业税;
2.城建税;
3.企业所得税
4.房产税
5.城镇土地使用税
6.车船使用税
7.印花税
8.教育费附加
9.进行固定资产投资,要缴纳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已暂停征收);
10.有偿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要缴纳土地增值税。

(五)金融保险企业
金融保险企业应缴纳的税费一般包括:
1.营业税;
2.城建税;
3.企业所得税;
4.房产税;
5.城镇土地使用税;
6.车船使用税;
7.印花税;
8.教育费附加;
9.进行固定资产投资,要缴纳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已暂停征收);
10.有偿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要缴纳土地增值税。

(六)邮电通讯企业
邮电通讯企业应缴纳的税费一般包括:
1.营业税;
2.城建税;
3.企业所得税;
4.房产税;
5.城镇土地使用税;
6.车船使用税;
7.印花税;
8.教育费附加;
9.进行固定资产投资,要缴纳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已暂停征收);
10.有偿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要缴纳土地增值税。

(七)文化体育业
文化体育业应缴纳的税费一般包括:
1.营业税;
2.城建税;
3.企业所得税;
4.房产税;
5.城镇土地使用税;
6.车船使用税;
7.印花税;
8.教育费附加;
9.进行固定资产投资,要缴纳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已暂停征收);
10.有偿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要缴纳土地增值税。

广告业应缴纳的税(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广告业,是指利用图书、报纸、杂志、广播、电视、路牌、电影、幻灯、招贴、橱窗、霓虹灯、灯箱等形式为介绍商品、经营服务项目、文体节目或通告、声明等事项所作的宣传和提供劳务服务的业务。

广告业主要涉及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文化事业建设费和企业所得税等。

一、营业税
1、计税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广告业的营业额,是纳税人提供广告业应税劳务向对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价外费用包括向对方收取的手续费、基金、集资费、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

凡价外费用,无论会计制度规定如何核算,均应并入营业额计算应纳税额。

根据《市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若干征税问题的通知>的通知》(京税一[1994]507号)规定和《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对代理业征收营业税问题的补充通知》(京地税营[2001]507号)规定,广告代理业的营业额为代理者向委托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减去支付给广告发布者的广告发布费后的余额。

“付给广告发布者的广告发布费”范围,包括广告代理业业户向各类具有广告发布权的广告经营者实际支付的广告费。

2、税率
营业税广告业税目的适用税率为5%。

3、营业税应纳税额
计算公式为:营业税应纳税额=营业额*适用税率
4、营业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营业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一般为纳税人收讫营业收入款项或取得索取营业收入款项凭据的当天。

5、纳税期限
纳税期限分为五日、十日、十五日或一个月。

纳税人以一个月为一期纳税的,自期满之日起十日内申报纳税,以五日、十日或者十五日为一期纳税的,自期满之日起五日内预缴税款,于次月一日起十日内申报纳税并结清上月应纳税款。

二、文化事业建设费
根据《文化事业建设费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1、文化事业建设费的计税依据
广告业文化事业建设费按缴费人的营业额和规定的费率计算应缴费额。

计算公式:应缴费额=营业额×3%
2、文化事业建设费的缴费义务发生时间
文化事业建设费的缴费义务发生时间为缴费义务人收讫文化事业建设费征收范围内业务营业收入款项或者取得索取营业收入款项凭证的当天。

3、文化事业建设费的缴纳期限
文化事业建设费的缴纳期限与缴费义务人缴纳营业税的期限相同。

三、城市维护建设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国发[1985]第19号)规定,城市维护建设税的计税依据是纳税人实际缴纳的营业税税额。

税率分别为7%、5%、1%。

计算公式:应纳税额=营业税税额×税率。

不同地区的纳税人实行不同档次的税率:
1、纳税义务人所在地在东城区、西城区、崇文区、宣武区范围内的和在朝阳区、海淀区、丰台区、石景区、门头沟区、燕山六个区所属的街道办事处管理范围内的,税率为7%;
2、纳税义务人所在地在郊区各县城、镇范围内的,税率为5%;
3、纳税义务人所在地不在1、2项范围内的,税率为1%。

四、教育费附加
根据北京市税务局转发《北京市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关于教育费附加征收问题文件的通知》的通知(京税三[1994]217号)的规定,教育费附加的计税依据是纳税人实际缴纳营业税的税额,附加率为3%。

计算公式:应交教育费附加额=营业税税额×费率。

五、企业所得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法字[1994]第3号发布)的规定,企业所得税是指征税对象就其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包括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税率为33%。

还设置两档优惠税率,即:年应纳税所得额在3万元(含3万元)以下的,减按18%的税率计算缴纳;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3万元至10
万元(含10 万元)的,减按27%的税率。

其应纳税额为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去准予扣除的项目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八)娱乐业企业
娱乐业企业应缴纳的税费一般包括:
1.营业税;
2.城建税;
3.企业所得税;
4.房产税;
5.城镇土地使用税;
6.车船使用税;
7.印花税;
8.教育费附加;
9.文化事业建设费;
10.进行固定资产投资,要缴纳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已暂停征收);
11.有偿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要缴纳土地增值税。

娱乐业应该缴纳的税(费)
一、什么是娱乐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娱乐业,是指为娱乐活动提供场所和服务的业务。

二、涉及税种
娱乐业主要涉及的税种包括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

(一) 营业税:
1、计税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娱乐业营业税的计税依据是营业收入额,是为经营娱乐业向顾客收取的各项费用,包括门票收费、台位费、点歌费、烟酒和饮料收费及经营娱乐业的其他各项收费。

2、征收范围:
营业税的征收范围包括:经营歌厅、舞厅、卡拉OK、歌舞厅、音乐茶座、台球、高尔夫球、保龄球场、游艺场等娱乐场所,以及娱乐场所为顾客进行娱乐活动提供服务的业务。

(1)歌厅,是指在乐队的伴奏下顾客进行自娱自乐形式的演唱活动的场所。

(2)舞厅,是指供顾客进行跳舞活动的场所。

(3)卡拉OK歌舞厅,是指在音像设备播放的音乐伴奏下,顾客自娱自乐进行歌舞活动的场所。

(4)音乐茶座,是指为顾客同时提供音乐欣赏和茶水、咖啡、酒及其他饮料消费的场所
(5)台球、高尔夫球、保龄球场,是指顾客进行台球、高尔夫球、保龄球活动的场所。

(6)游艺,是指举办各种游艺、游乐(如射击、狩猎、跑马、玩游戏机等)活动的场所。

上列娱乐场所为顾客进行娱乐活动提供的饮食服务及其他各种服务,均属于本税目征收范围。

3、税率:
根据《关于调整我市娱乐业营业税税率的通知》京财税[2000]276号文件和《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调整营业税税率的娱乐业范围的通知》京财税[2002]1677号文件规定,娱乐业营业税税率为:
(1)从2001年5月1日起,按20%税率征收营业税的娱乐业范围包括:歌厅、舞厅、卡拉OK歌舞厅(包括夜总会、练歌房、恋歌房)、音乐茶座(包括酒吧)、台球、高尔夫球、保龄球、游艺(如射击、狩猎、跑马、游戏机、蹦极、卡丁车、热气球、动力伞、射箭、飞镖等)
(2)嬉水、水上滑梯、碰碰船、滑索、飞降、滑道、四轮摩托越野、滚轴滑冰、综合游乐场(园)等项目营业税税率为10%;
(3)仅供少年儿童的游乐场或项目、其他游艺项目营业税税率为5%。

4、计算公式:
营业税应纳税额=营业收入额×营业税率
(二)城市维护建设税
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发布《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的细则》的通知(京政发[1985]86号)的相关规定:
城市维护建设税的计税依据是纳税人实际缴纳的营业税税额。

税率分别为7%、5%、1%。

计算公式:应纳税额=营业税税额×税率。

不同地区的纳税人实行不同档次的税率。

1、纳税义务人所在地在东城区、西城区、崇文区、宣武区范围内的和在朝阳区、海淀区、丰台区、石景区、门头沟区、燕山六个区所属的街道办事处管理范围内的,税率为7%;
2、纳税义务人所在地在郊区各县城、镇范围内的,税率为5%;
3、纳税义务人所在地不在1、2项范围内的,税率为1%;
(三)教育费附加
根据关于转发北京市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关于发布<征收教育费附加的暂行规定>的通知的通知》((86)市税三字第551号)的相关规定,教育费附加的计税依据是纳税人实际缴纳营业税的税额,附加率为3%。

计算公式:应交教育费附加额=营业税税额×费率。

(四)文化事业建设费
根据《文化事业建设费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1、文化事业建设费的计税依据
娱乐业文化事业建设费按缴费人的营业额和规定的费率计算应缴费额。

计算公式:应缴费额=营业额×3%
2、文化事业建设费的缴费义务发生时间
文化事业建设费的缴费义务发生时间为缴费义务人收讫文化事业建设费征收范围内业务营业收入款项或者取得索取营业收入款项凭证的当天。

3、文化事业建设费的缴纳期限
文化事业建设费的缴纳期限与缴费义务人缴纳营业税的期限相同。

(五)企业所得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国发[1993]137号)规定,企业
所得税的征税对象是娱乐业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税率为33%。

基本计算公式: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一准予扣除项目金额,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

企业所得税还设置两档优惠税率,即:年应纳税所得额在3万元(含3万元)以下的,暂减按18%的税率计算缴纳所得税;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3万元至10万元(含10 万元)的,暂减按27%的税率计算缴纳所得税。

(六)个人所得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企业要按期代扣代缴员工的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是以个人取得的各项应税所得为对象征收的一种税。

按照税法规定,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个人所得税的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是扣缴义务人的法定义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和《关于对本市娱乐、饮食服务业部分从业人员实行定额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暂行办法补充规定的通知》(京地税个[2000]345号)的相关规定,对我市娱乐、饮食服务行业部分从业人员实行定额征收个人所得税。

1、定额征收适用范围:
本市各类经济性质(包括国有、集体、私营、个体、联营、股份制、外资及其他经济性质)的娱乐、饮食服务行业的经营单位,凡个人收入能真实准确、全面核算的应实行查帐征收;凡提供的个人纳税资料不完整、不足以作为计税依据的、不能正确计算应纳税所得额的均试用本办法。

2、定额征收对象
娱乐业的定额征收对象为歌舞厅主持人、歌手、乐手、音响控制人员、其他演艺人员及在娱乐场所提供其他服务的人员。

3、定额征收的标准
(1)歌舞厅、夜总会等娱乐场所的主持人、歌手应纳税定额标准为220元/月;乐手、音响控制人员应纳税定额标准为120元/月。

对在娱乐场所的演艺人员及提供其他服务的人员按区域分类确定应纳税月定额,标准如下:
单位:元/月
类别区域定额标准
一档二档
一类朝阳、海淀、东城、西城、崇文、宣武、本市所有涉外经营单位 400 300
二类丰台、石景山、西客站、开发区(外资单位除外) 300 200
三类大兴、房山、燕山、门头沟、延庆、昌平、通州、怀柔、密云、平谷、顺义(外资单位除外) 200 100
(2)临时在文化娱乐场所提供歌舞表演、演出获得报酬的,由支付单位或个人按京地税个[1997]413号文件规定:纳税人每次取得劳务报酬所得不超过1000元的(含1000元),按预扣率3%全额计税。

每次取得劳务报酬所得1000元以上的,按税法规定计算纳税。

个人一个月内多处取得相同性质收入的,应汇总多处收入,到居住地地方税务机关汇总申报纳税,外地进京的演艺人员,选一演出地地方税务机关汇总申报纳税。

4、核定办法及方式
(1)对有关人员应纳个人所得税定额的确定,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经营单位经营场所的实际情况确定人数,按照本办法规定的标准分档确定定额,纳税定额一般一年一定。

(2)定额征收方式的确定,首先,由各区、县局主管税务所根据本办法的规定,确定各类人员缴纳税款的定额并填写《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定额征收个人所得税核定表》(表样附后)一式两份,经所长签注意见,加盖公章,一份由税务所留存,一份报主管科室备案;然后由主管税务所填写《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定额征收个人所得税通知书》一式两份(表样附后),交由被核定单位签章并留存一份据以执行,主管税务机关留存一份作为征管依据。

(九)服务业
服务业应缴纳的税费一般包括:
1.营业税;
2.城建税;
3.企业所得税;
4.房产税;
5.城镇土地使用税;
6.车船使用税;
7.印花税;
8.教育费附加;
9.其中的广告业还应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
10.进行固定资产投资,要交纳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已暂停征收);
11.有偿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要缴纳土地增值税。

饮食业应该缴纳的税(费)
一、什么是饮食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饮食业,是指通过同时提供饮食和饮食场所的方式为顾客提供饮食消费服务的业务。

饭馆、餐厅及其他饮食服务场所,为顾客在就餐的同时进行的自娱自乐形式的歌舞活动所提供约服务,按“娱乐业”税目征税。

二、涉及税种
饮食业主要缴纳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

(一)营业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的规定,饮食业营业税的计税依据是指纳税人提供餐饮业应税劳务向对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按照5%税率征收营业税。

计算公式为:营业税应纳税额=营业收入额×营业税率
1、根据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通知》等两份文件的通知(京税一[1994]45号)的规定,饭馆、餐厅及其他饮食服务场所,顾客在就餐同时进行自娱自乐形式的歌舞活动提供服务而在饮食价款之外另行收取费用的,应将这部分另行收取的费用单独记帐,并依照娱乐业税目税率缴纳营业税。

凡上述单位的上述另行收取费用与饮食价款收入划分不清的,应对其全部收入依照娱乐业税目税率征收营业税。

2、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饮食业征收流转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6]202号)的规定,饮食店、餐馆(厅)、酒店(家)、宾馆、饭店等单位发生属于营业税“饮食业”应税行为的同时销售货物给顾客的,不论顾客是否在现场消费,其货物部分的收入均应当并入营业税应税收入征收营业税。

3、根据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烧卤熟制食品征收流转税问题的批复”的通知(京地税营[1996]258号)的规定,关于纳税人经营烧卤熟制食品如何征收流转税的问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的规定,饮食业属于营业税的征税范围,销售货物则属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

因此,对饮食店、餐馆等饮食行业经营烧卤熟制食品的行为,不论消费者是否在现场消费,均应当征收营业税。

(二)城市维护建设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国发 [1985]第19号)规定,计税依据是纳税人实际缴纳的营业税税额。

税率分别为7%、5%、1%。

计算公式:应纳税额=营业税税额
×税率。

(三)教育费附加
根据北京市税务局转发《北京市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关于教育费附加征收问题文件的通知》的通知(京税三 [1994]217号)的规定,计税依据是纳税人实际缴纳营业税的税额,附加率为3%。

计算公式:应交教育费附加额=营业税税额
×费率。

(四)企业所得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法字 [1994]第3号发布)的规定,企业所得税的征税对象是纳税人取得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

税率为33%。

基本计算公式: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准予扣除项目金额。

应纳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税率。

还设置两档优惠税率,即:年应纳税所得额在 3万元(含3万元)以下的,减按18%的税率计算缴纳;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3万元至10万元(含10 万元)的,减按27%的税率计算缴纳。

(五)个人所得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企业要按期代扣代缴员工的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是以个人取得的各项应税所得为对象征收的一种税。

按照税法规定,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

根据关于对本市娱乐、饮食服务业部分从业人员实行定额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暂行办法补充规定的通知 (京地税个[2000]345号)的规定,将《关于对本市娱乐、饮食服务行业部分从业人员实行定额征收个人所得税暂行办法》(京地税个[1995]554号厨师个人所得税定额标准修改为:按餐厅级别、厨师等级分类定额。

厨师应纳个人所得税月定额标准表
单位:元/月
注:由于大部分宾馆、饭店附设餐厅属旅游服务业按星级标准分类,为了与饮食业分类一致,宾馆饭店附设餐厅的餐厅级别,按下列方法分级:四星级(含)以上,为特级;三星级,为一级;三星级以下,为二级。

旅店业应该缴纳的税(费)
一、什么是旅店业
旅店业是指提供住宿服务的业务。

二、涉及税种
旅店业主要缴纳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

(一)营业税
1、旅店业适用的税率
旅店业适用服务业税目,按照5%的税率征收营业税。

2、营业税计税依据
营业税的计税依据是指纳税人提供旅店业应税劳务向对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计算公式为:营业税应纳税额=营业收入额×营业税率。

3、随着旅店业的发展,新的经营方式不断出现,旅店业中出现了凭卡服务的经营方式。

即顾客入店时,店方发给一张服务卡,顾客可以凭此卡住宿、吃饭、购物和享受店方提供的各种服务。

顾客离店时,凭此卡到柜台统一按住宿费结算,店方将全部收入作为住房收入。

对于此种经营方式中的货物收入,即住宿的同时为顾客提供的货物,是在提供劳务的同时附带销售货物,按税法规定是混合销售行为,此种混合销售行为应征收营业税。

(二)城市维护建设税
城市维护建设税的计税依据是纳税人实际缴纳的营业税税额。

税率分别为7%、5%、
1%。

计算公式:应纳税额=营业税税额×税率。

不同地区的纳税人实行不同档次的税率。

①纳税义务人所在地在东城区、西城区、崇文区、宣武区范围内的和在朝阳区、海淀区、丰台区、石景区、门头沟区、燕山六个区所属的街道办事处管理范围内的,税率为7%;
②纳税义务人所在地在郊区各县城、镇范围内的,税率为5%;
③纳税义务人所在地不在①②项范围内的,税率为1%;
(三)教育费附加
教育费附加的计税依据是纳税人实际缴纳营业税的税额,附加率为3%。

计算公式:应交教育费附加额=营业税税额×费率。

(四)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的征税对象是企业所得税的征税对象是其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税率为33%。

基本计算公式: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一准予扣除项目金额。

还设置两档优惠税率,即:年应纳税所得额在3万元(含3万元)以下的,减按18%的税率计算缴纳;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3万元至10万元(含10 万元)的,减按27%的税率计算缴纳。

(五)房产税
如果企业拥有房产产权的,需缴纳房产税,如果企业拥有土地使用权的,需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如果单位属于“外商投资企业或外国企业“应缴纳城市房地产税、外商投资企业土地使用费。

房产税是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对拥有房屋产权的内资单位和个人按照房产税原值或租金收入征收的一种税。

房产税以房产原值(评估值)为计税依据,税率为1.2%。

计算公式为:年应纳税额=房产原值(评估值) ×(1-30%)×1.2%。

(六)城镇土地使用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是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范围内,对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以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按规定税额征收的一种税。

年应纳税额=∑(各级土地面积×相应税额)。

北京市城镇土地纳税等级分为六级,各级土地税额标准为:一级土地每平方米年税额10元;二级土地每平方米年税额8元;三级土地每平方米年税额6元;四级土地每平方米年税额4元;五级土地每平方米年税额1元;六级土地每平方米年税额0.5元。

(七)城市房地产税
城市房地产税是对拥有房屋产权的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及外籍个人、港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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