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考评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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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考评指导意见
(征求意见稿)
为建立高素质教师队伍,扎实推进素质教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济宁市义务教育学校教师考评指导意见(试行)》,制定本指导意见。
一、总体要求
教师考评工作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循教育规律,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全面、综合、多元考评教师的德、能、勤、绩。
通过建立符合教育教学规律和教师职业特点的教师考评制度,充分发挥考评的规范、导向和激励功能,杜绝单纯依据学生考试成绩和升学率对教师进行评价和奖惩的现象,调动和激发广大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建立一支结构合理、素质优良、与时俱进的教师队伍。
二、基本原则
以人为本、尊重规律。
遵循教育规律,尊重教师的主体地位,充分体现教师教书育人工作的专业性、实践性、长期性特点。
以德为先,注重实绩。
完善考评内容,把师德放在首位,注重教师履行岗位职责的实际表现和贡献。
激励先进,促进发展。
鼓励教师面向全体学生、全身心投入教书育人工作,引导教师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促进教师专业发展。
客观公正,简便易行。
坚持实事求是、民主公开,科学合理、程序规范,讲求实效、力戒繁琐。
三、考评范围
考评的范围是在全县中小学、职业学校、教师进修学校、体育运动学校、幼儿园教师岗位上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含兼做管理工作的教师)。
四、考评内容
考评的主要内容是教师履行教育法律法规规定的教育
教学职责、完成学校规定的岗位职责和工作任务的实绩.具体包括职业道德、职业能力、工作表现和工作成效四个方面,职业道德、职业能力每项权重不得高于20 % ,工作表现、工作成效每项权重不低于30 %,不高于40%。
具体权重由学校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确定。
(一)职业道德。
主要考评教师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关爱学生、团结协作等方面内容。
1、遵纪守法主要考评教师遵守教育法律法规、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工作纪律和教学行为规范等情况。
2、爱岗敬业主要考评教师对职业的认同感、敬业精神和事业心,教师的荣辱观、职业操守和以身作则、坚守工作岗位等情况。
3、关爱学生主要考评教师对学生的态度、方式和责任心等情况。
4、团结协作主要考评教师的大局意识、与同事及家长的沟通、团结协作等方面内容。
(二)职业能力。
主要考评教师实施教育教学的各项专业技能,包括教育能力、教学能力、教研能力和专业发展能力等方面内容。
1、教育能力。
主要考评教师了解掌握学生思想状况、分析和解决学生问题的能力,组织德育活动的能力,与社区、家长和学生的沟通、培养学生良好学习习惯和学习方法的能力等。
2、教学能力。
主要考评教师把握和熟悉使用教材、教学设计、组织实施教学的能力,运用教学语言、教学方法、现代教育技术手段实施课堂教学和组织其他有关教学活动
的能力,开发校本课程、综合实践或选修课、举办讲座等课程开发的能力等。
3、教研能力。
主要考评教师从事教育教学研究、改革和对教育教学实践进行自我反思、评价的能力等。
4、专业发展能力。
主要考评教师参加继续教育和理论学习,全面掌握和拓展学科专业知识;参与教学研究、教科研活动以及听课、评课等,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和运用教育新理念的能力等。
(三)工作表现。
主要考评教师的履职行为,包括工作量、德育工作、教学常规、班级管理工作等方面内容。
1、工作量。
主要考评教师出勤率,教师承担教育教学工作任务、班主任工作以及其他管理工作的情况等。
(1)出勤率主要包括应出勤、实际出勤、病假、事假、旷工、迟到、早退、参加集体学习和其他活动等情况。
教职工的婚假、产假、节育假、丧假等按政办发[2006]40号文件执行。
(2)教学工作任务包括完成规定的工作量和学校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等。
规定的教学工作量以教师人均周工作量为基础,充分考虑不同年级、不同学科的工作特点,按学科系数计算周标准工作量。
(3)教师兼做管理工作的,根据管理工作实际折合为适当工作量。
2、德育工作。
主要考评教师结合所教学科特点在课堂教学中实施德育,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和安全教育,培养学生良好的行为习惯,促进学生身心健康
发展的情况。
履行全员育人职责、关注学生差异、爱护品行有偏差和学习有困难的学生情况等。
3、教学常规。
主要考评教师的教学准备和教学实施情况,包括教师严肃认真备课,教案规范,切合实际;精心组织课堂教学,教学理念先进,教法灵活,启发学生思考,引导学生自主学习,课堂气氛活跃,学习积极性高;作业设计合理、批改认真,辅导学生及时、有针对性;认真组织学生学业考试,掌握学生学习动态;坚持教后反思以及组织课外实践活动和参与教学管理。
4、班级管理工作。
主要考评班主任对学生的教育引导、班级管理、组织班集体和团队活动及关注每个学生全面发展情况等。
(四)工作成效。
主要考评教师完成岗位职责的效果,包括育人效果、教学效果和教研效果等方面内容。
1、育人效果。
主要考评教师指导学生学习和道德行为习惯养成、身心健康发展,以及班风学风和学生进步情况等。
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情况应作为考评依据之一。
2 、教学效果。
主要以完成国家规定的教学目标和任务、学生达到基本教育质量要求、学生学业水平考试合格率和优秀率为依据。
3、教研效果。
主要考评教师参与校本教研、课题研究
情况,教育科研论文发表、获奖情况,科研成果的实践运用情况,以及辅导学生获奖情况等。
五、考评方法
考评应全面、客观、公正地对教师进行综合评价。
具体可采用由多个评价主体参与、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以定量评价为主。
组织学生、家长、教师、考
核组等评价主体实施考核评议。
不断完善考评载体和方式,通过多种形式,全面反映教师的业绩和贡献。
学校考评工作以具有独立事业法人资格的学校为单位
组织进行,成立由学校领导、管理干部和教师代表参加的考评委员会,其中任课教师代表比例不低于60%。
考评工作一般由学校按规定的程序与年度考核结合进行,也可采取形成性评价和阶段性评价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六、考评等次的确定
考评等次分为优秀、良好、称职和不称职。
其中,优秀等次占教职工总数的 15%-20 %,良好等次占教职工总数35%-90%。
凡半年以上不在教师岗位上的,不能定为优秀等次。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均确定为不称职:职业道德考评达不到基本要求的;不能完成教学任务的;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利益的;品行不良、
侮辱学生的;从事有偿家教以及其他有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等违规违纪行为的。
七、考评结果的使用
教师考评结果作为教师专业发展、岗位聘任、职务晋升、培养培训、表彰奖励等工作的重要依据,并作为教师实施绩效工资分配的主要依据。
对考评为称职以上的教师,全额发放基础性绩效工资,并视不同等次情况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
对考评不称职的教师实行低聘、转岗,不发放当年绩效工资。
八、组织实施
教师考评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关系到全县教师队伍建设和广大教师的切身利益及专业发展。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部署,认真组织实施。
县教育体育局成立教师考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县学校教师考评工作的督导检查。
学校考评工作委员会要根据市、县意见结合学校实际,进一步细化考评指标体系,制定具体考评标准和实施方案,教师考评实施方案要征求教师的意见并经学校教代会通过。
严肃考核工作纪律,增强考核工作的透明度,切实做好深入细致的教师思想工作。
对工作不负责任,考核失真失实,广大教师意见强烈的,实行责任追究。
要认真分析和解决绩效考核中存在的问题,不断完善绩效考核方法,
努力提高绩效考核的科学性和考核工作水平,充分发挥绩效考核在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促进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中的重要作用。
管理人员和教辅人员的考评标准和实施方案参照本指
导意见,由学校根据岗位职责、工作目标和完成情况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