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法解读 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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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国教育史上第一部关于教师的专门法律。
二、《教师法》目录预览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权利和义务 第三章 资格和任用 第四章 培养和培训 第五章 考 核 第六章 待 遇 第七章 奖 励 第八章 法律责任 第九章 附 则 ❖(共9章43条)
三、教师的法律身份和法律地位
(一) 教师的法律身份
❖ “教师是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教师 法》第3条)
这是宪法规定的公民有劳动权和劳动 者有休息权的具体化。
5、民主管理权(该法第7条第5项)
❖ 享有“对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和教育 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通过教 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学校的 民主管理”的权利;该法的这一规定是将 宪法规定的公民的政治权利落到了实处。
❖ 6、进修培训权(该法第7条第6项)
5、保护学生权益的义务(该法第8条第5项)
❖ 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 法权益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 的现象;
❖ 包括三方面内容: A、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 B、制止其他侵害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 C、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
6、不断提高自身水平的义务(该法第8条第6项) 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教育教学业务水平;
②参加有关的学术交流活动,以及参加依法 成立的学术团体并在其兼任工作的权利。
3、管理学生权(该法第7条第3项)
❖ 享有“指导学生的学习和发展,评定学生 的品行和学业成绩”的权利
这是教师所享有的在教育教学过程中居 于主导地位的基本权利。
4、获取报酬待遇权(该法第7条第4项)
享有“按时获取工资报酬,享受国家规 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期的带薪休假” 的权利;
特点: “不可替代性”
对教师这种“专业人员”的理解要注意两 点:
A 、教师这种专业人员与其他专业人员有所 不同,对教师有特别的要求。如:有教师资格、 相应的专业知识、语言表达能力强、身体健康、 长相端庄、没有明显的生理缺陷等。
B 、教师这种专业人员不同于国家公务员。 但从某种意义上说又带有一定的公务员的性质。
❖ 教师职业是一种专门职业,教师是履行教育教学的专 业人员,根据一定的社会要求,有计划、有组织地对 学生施以影响,使之成为合格的社会成员。
(二) 如何理解教师的法律身份
教师有双重身份: (1)教师是普通公民;
--教师的行为是个人行为 (2)教师是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专业人员。
--教师的行为是职务行为 “专业人员”是指具有某种专业知识 或技能,经政府认定许可,从事某种专业技 术工作的人员。
2、科学研究权(该法第7条第2项)
❖ 享有“从事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 的学术团体,在学术活动中充分发表意见”的权 利;
❖ 这是教师作为专业技术人员的一项基本权利。 ❖ 其基本含义包括:
①教师在完成规定的教育教学任务的前提下, 有权进行科学研究、技术开发、技术咨询等创造 性劳动。有权将教育教学中的成功经验,或专业 领域的研究成果等,撰写成学术论文,著书立说;
①教师可依据其所在学校的教学计划、 教学工作量等具体要求,结合自身的教 学特点自主地组织课堂教学; ②按照教学大纲的要求确定其教学内容 和进度,并不断完善教学内容; ③针对不同的教育教学对象,在教育教 学的形式、方法、具体内容等方面进行 改革、实验和完善。
大家有疑问的,可以询问和交流
可以互相讨论下,但要小声点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解读
一、《教师法》简介
(一)《教师法》通过和实施时间
1986年开始起草《教师法》,后经过八年酝 酿、修改,于1993年10月31日经第八届全国人民 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1994年1月 1日起施行。
(二)立法宗旨
为了保障教师的合法权益,建设具有良好思 想品德修养和业务素质的教师队伍,促进社会主 义教育事业的发展。
C、不能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
2018年上半年综合原题
❖幼儿萌萌午休时不睡觉还发出吵闹的 声音,何老师把她关在厕所里,以免影 响其他幼儿休息、何老师的做法( )
A.不正确,侵犯幼儿的人身权和人格尊严 B.不正确,侵犯了幼儿的思想自由和受教育权 C.正确,有利于保障其他幼儿午间休息的权利 D.正确,有利于引导萌萌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
首先,目前我国教师不是国家公务员。
其次,教师所履行的权利是公权,而不是私权
四、教师的权利与义务
❖ (一)教师的权利 ❖ 1、教育教学权(该法第7条第1项) ❖ 教师享有“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开
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的权利 ❖ 它属于职权,是教师最基本,最重
要的权利,是其他权利的基础
教育教学权的基本含义:
ຫໍສະໝຸດ Baidu、尊重、关心、爱护学生的义务
(该法第8条第4项)
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 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 ❖ 应注意几点:
A、教师应尊重学生的人格,不能侮辱、歧 视学生;
B、不能泄露学生的隐私; 隐私:指不愿公开或不愿告诉他人的个人私事 学生的隐私包括:通信隐私、日记隐私、表达隐 私、个人缺陷隐私等。
❖ 1、遵纪守法的义务(该法第8条第1项)
❖ 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 ❖ 这是教师最基本的义务,是教师职业对教师的起码要求,
也是取得教师资格和学校决定是否聘任的首要条件。 ❖ 为人师表的基本要求有:
① 模范遵守社会公德; ② 自觉规范言行举止; ③ 严于律己,作风正派; ④ 以身作则。
❖ 享有“参加进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训” 的权利。三为主:在职为主;业余为主; 自学为主。
2017年下半年综合原题:某 教师积极参加幼儿园集体活动, 并对幼儿园的改革发展建言献策。 该教师行使的权利是( ) A.教育教学权 B.科学研究权 C. 民主管理权 D.公正评价权
(二)教师的义务 教师特定义务的具体内容为:
2、教育教学的义务(该法第8条第2项)
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规章制度,执行学 校的教学计划,履行教师聘约,完成教育教学工 作任务;
3、思想品德教育的义务(该法第8条第3项)
❖
❖ 对学生进行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教育和爱国 主义、民族团结的教育,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 文化、科学技术教育,组织、带领学生开展有益 的社会活动;
二、《教师法》目录预览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权利和义务 第三章 资格和任用 第四章 培养和培训 第五章 考 核 第六章 待 遇 第七章 奖 励 第八章 法律责任 第九章 附 则 ❖(共9章43条)
三、教师的法律身份和法律地位
(一) 教师的法律身份
❖ “教师是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教师 法》第3条)
这是宪法规定的公民有劳动权和劳动 者有休息权的具体化。
5、民主管理权(该法第7条第5项)
❖ 享有“对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和教育 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通过教 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学校的 民主管理”的权利;该法的这一规定是将 宪法规定的公民的政治权利落到了实处。
❖ 6、进修培训权(该法第7条第6项)
5、保护学生权益的义务(该法第8条第5项)
❖ 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 法权益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 的现象;
❖ 包括三方面内容: A、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 B、制止其他侵害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 C、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
6、不断提高自身水平的义务(该法第8条第6项) 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教育教学业务水平;
②参加有关的学术交流活动,以及参加依法 成立的学术团体并在其兼任工作的权利。
3、管理学生权(该法第7条第3项)
❖ 享有“指导学生的学习和发展,评定学生 的品行和学业成绩”的权利
这是教师所享有的在教育教学过程中居 于主导地位的基本权利。
4、获取报酬待遇权(该法第7条第4项)
享有“按时获取工资报酬,享受国家规 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期的带薪休假” 的权利;
特点: “不可替代性”
对教师这种“专业人员”的理解要注意两 点:
A 、教师这种专业人员与其他专业人员有所 不同,对教师有特别的要求。如:有教师资格、 相应的专业知识、语言表达能力强、身体健康、 长相端庄、没有明显的生理缺陷等。
B 、教师这种专业人员不同于国家公务员。 但从某种意义上说又带有一定的公务员的性质。
❖ 教师职业是一种专门职业,教师是履行教育教学的专 业人员,根据一定的社会要求,有计划、有组织地对 学生施以影响,使之成为合格的社会成员。
(二) 如何理解教师的法律身份
教师有双重身份: (1)教师是普通公民;
--教师的行为是个人行为 (2)教师是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专业人员。
--教师的行为是职务行为 “专业人员”是指具有某种专业知识 或技能,经政府认定许可,从事某种专业技 术工作的人员。
2、科学研究权(该法第7条第2项)
❖ 享有“从事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 的学术团体,在学术活动中充分发表意见”的权 利;
❖ 这是教师作为专业技术人员的一项基本权利。 ❖ 其基本含义包括:
①教师在完成规定的教育教学任务的前提下, 有权进行科学研究、技术开发、技术咨询等创造 性劳动。有权将教育教学中的成功经验,或专业 领域的研究成果等,撰写成学术论文,著书立说;
①教师可依据其所在学校的教学计划、 教学工作量等具体要求,结合自身的教 学特点自主地组织课堂教学; ②按照教学大纲的要求确定其教学内容 和进度,并不断完善教学内容; ③针对不同的教育教学对象,在教育教 学的形式、方法、具体内容等方面进行 改革、实验和完善。
大家有疑问的,可以询问和交流
可以互相讨论下,但要小声点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解读
一、《教师法》简介
(一)《教师法》通过和实施时间
1986年开始起草《教师法》,后经过八年酝 酿、修改,于1993年10月31日经第八届全国人民 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1994年1月 1日起施行。
(二)立法宗旨
为了保障教师的合法权益,建设具有良好思 想品德修养和业务素质的教师队伍,促进社会主 义教育事业的发展。
C、不能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
2018年上半年综合原题
❖幼儿萌萌午休时不睡觉还发出吵闹的 声音,何老师把她关在厕所里,以免影 响其他幼儿休息、何老师的做法( )
A.不正确,侵犯幼儿的人身权和人格尊严 B.不正确,侵犯了幼儿的思想自由和受教育权 C.正确,有利于保障其他幼儿午间休息的权利 D.正确,有利于引导萌萌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
首先,目前我国教师不是国家公务员。
其次,教师所履行的权利是公权,而不是私权
四、教师的权利与义务
❖ (一)教师的权利 ❖ 1、教育教学权(该法第7条第1项) ❖ 教师享有“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开
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的权利 ❖ 它属于职权,是教师最基本,最重
要的权利,是其他权利的基础
教育教学权的基本含义:
ຫໍສະໝຸດ Baidu、尊重、关心、爱护学生的义务
(该法第8条第4项)
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 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 ❖ 应注意几点:
A、教师应尊重学生的人格,不能侮辱、歧 视学生;
B、不能泄露学生的隐私; 隐私:指不愿公开或不愿告诉他人的个人私事 学生的隐私包括:通信隐私、日记隐私、表达隐 私、个人缺陷隐私等。
❖ 1、遵纪守法的义务(该法第8条第1项)
❖ 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 ❖ 这是教师最基本的义务,是教师职业对教师的起码要求,
也是取得教师资格和学校决定是否聘任的首要条件。 ❖ 为人师表的基本要求有:
① 模范遵守社会公德; ② 自觉规范言行举止; ③ 严于律己,作风正派; ④ 以身作则。
❖ 享有“参加进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训” 的权利。三为主:在职为主;业余为主; 自学为主。
2017年下半年综合原题:某 教师积极参加幼儿园集体活动, 并对幼儿园的改革发展建言献策。 该教师行使的权利是( ) A.教育教学权 B.科学研究权 C. 民主管理权 D.公正评价权
(二)教师的义务 教师特定义务的具体内容为:
2、教育教学的义务(该法第8条第2项)
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规章制度,执行学 校的教学计划,履行教师聘约,完成教育教学工 作任务;
3、思想品德教育的义务(该法第8条第3项)
❖
❖ 对学生进行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教育和爱国 主义、民族团结的教育,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 文化、科学技术教育,组织、带领学生开展有益 的社会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