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移动网间结算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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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间结算"是通信行业的一个术语,是指不同通信网之间的债权债务结算.
比如,某移动手机拨打联通手机,通话费用由主叫支付给移动运营商,但是此期间联通同样提供了费用,此时,由移动公司支付部分通信费用给联通.
一、话音业务网间结算标准
1、固网本地网来话结算
自2010年6月1日起,固定用户呼叫归属本地移动用户时,固网向被叫方结算费0.001元/分钟(0.1分/分钟)。

2、3G网络网间通信结算规则
a. 自2010年1月1日起,3G网络话音、短信、彩信业务的网间互联结算标准与2G网络相应业务网间互联结算标准相同。

b. 自2010年1月1日起,3G可视电话业务互相呼叫时,主叫方向被叫方支付结算费
0.06元/分钟。

3、TD专用号段执行优惠结算单价
自2010年1月1日起至2010年12月31日,在本地网范围内,TD专用号段(157、188)用户呼叫其他公用电信网用户时,中国移动向被叫方归属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支付结算费0.012元/分钟。

二、话音业务省际结算标准
1、省际网间长途结算
自2008年7月1日起,归属省移动用户拨打外省网间电话,归属省移动结算给落地省移动0.006元/6秒(省间结算6分/分钟)。

三、省际漫游结算标准
1、省际漫游客户产生的省际漫游基本通话费按照主叫0.15元/分钟、被叫0.05元/分钟的标准由归属地省(区、市)公司结算给漫游地省(区、市)公司。

2、为支持西藏公司发展,此次漫游结算标准调整后,西藏公司继续享受省际漫游结算优惠政策,即西藏公司的客户漫游到其他省(区、市)产生的漫游收入不结算给其他公司,其
他省(区、市)公司客户漫游到西藏产生的漫游收入按照调整后的标准结算给西藏公司。

3、新的省际漫游结算标准自2010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

四、短消息结算标准
1、网间短信、彩信结算
a 自2010年1月1日起,短信发送方应向接收方支付结算费0.03元/条。

b、自2010年1月1日起,彩信发送方向接收方支付结算费0.1元/条。

2、网内短信省际结算
自2009年7月1日起,网内短信发送方向接收发支付结算费0.04元/条。

3、网内彩信省际暂不结算
五、数据流量(GPRS)省际结算标准
1、用户漫游状态下使用GPRS业务,归属省向漫游省支付0.0005元/KB。

2、折合结算成M或G单位:0.512元/M,524.288元/G。

结算是按KB为单位进行。

六、WLAN省际结算
1、客户在外省(区、市)通过WLAN网络上网产生的时长为结算依据。

WLAN业务省际漫游结算标准为0.03元/分钟。

由客户归属地省(区、市)公司结算给漫游地省(区、市)公司。

2、自2010年8月1日起开始正式结算。

七、运营商互联网(宽带业务)网间结算费
1、结算费用(元/月)=1000(元/Mbps月)×结算速率(Mbps),单向结算,中国移动用户访问中国电信、中国联通IDC网站或中国电信、中国联通用户访问中国移动IDC机房站点,均由中国移动向其他两家电信运营商支付费用。

2、因中国联通与中国网通合并因中国联通与中国网通合并因中国联通与中国网通合并因中国联通与中国网通合并,网通网通网通网通与电信之间是对等互联与电信之间是对等互联与电信之间是对等互联与电信之间是对等互联,暂不进行网间结算暂不进行网间结算暂不进行网间结算暂不进行网间结算。

3、对等互联是指地位相当或规模相当的网络之间进行平等的互联。

对等互联的双方只
交换自己网络用户与对方网络用户之间的业务,而不转接其他骨干网运营者的用户之间的业务。

当互联双方从对等中获得的利益相当时,通常采用互不结算的方式,这种情况通常出现在相同等级的网络经营者之间。

而当两个或多个不均衡的骨干网要建立互不结算的对等互联时,可以采用局部网络对等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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