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外农村社区管理及对中国的启示(合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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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外农村社区管理及对中国的启示(合集)
第一篇:国外农村社区管理及对中国的启示
国外农村社区管理及对中国的启示
农村社区作为农民生产和生活的新载体,是中国实现农民就地市民化、推进新型城镇化的重要平台。
自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提出“积极推进农村社区建设”以来,中国农村社区建设快速推进,一批批农村社区建成启用。
然而,中国农村社区管理滞后于农村社区建设,整体上管理水平低下,存在较多不完善的地方,已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农村社区功能的发挥,不利于农村社区的持续、快速和健康发展。
国外农村社区建设起步早,在农村社区管理方面积累了成功经验,对完善中国农村社区管理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一、国外农村社区管理的主要模式
根据政府与社区自治管理组织的关系,国外农村社区管理模式主要有3种:自治型社区管理模式,以美国为代表;混合型社区管理模式,以日本为代表;行政主导型社区管理模式,以新加坡为代表。
这里选取美国、日本和新加坡3个代表国家,对国外这3种农村社区管理模式进行分析和比较。
(一)美国的自治型社区管理模式
在美国,只有密西西比州、缅因州、西弗吉尼亚州和佛蒙特州的绝大多数人口生活在农村地区,其他各州的农村地区很分散。
美国农村社区通常指的是人口在2500人以下的农村居民点。
目前,美国农村社区的占地面积大约为48.58万平方千米,人口规模在6000万人左右。
美国是一个实行高度地方自治的国家,乡村自治在整个地方自治的体系中占有重要的位置。
乡村自治制度是美国农村社区管理的基础。
村民委员会是美国乡村自治的权力机构,拥有一定限度的立法权。
社区、村民是农村社区管理的主体,在管理的过程中不受政府的干预。
1.村级自治体机构履行村自治职能,是美国农村社区管理的核心
村自治体机构包括议事机构和执行机构。
理事会是村的议事机构,主要职能是负责医疗服务体系、公共安全体系和福利体系建设,以及
设立与废止村其他办事机构等。
村长是理事会的负责人,理事会其他成员由村民选举产生,通常由村中比较有地位的人担当。
执行机构的负责人也是村长;办事职员实行聘任制,由村长任命并对村长负责,主要承担村的日常事务。
村法官由理事会选举产生,任期一般是4年。
村法官的职责是司法调解,类似于中国的农村司法员或调解员,虽然裁决的程序没有诉讼严格,但作出的决定具有法律效力。
2.村民通过各种方式参与社区管理
社区会议、社区听证会和村民公决是美国村民参与农村社区管理的常用方式。
在定期召开的农村社区会议上,村民听取社区管理委员会主席所做的前一阶段工作汇报,并对下一阶段的工作计划安排展开讨论。
在社区听证会上,村民主要就与自己日常生活密切相关、涉及社区公共利益的热点和难点问题进行讨论,尽快消除分歧,达成共识。
村民公决是美国乡村立法的基本要求。
村民公决主要是村民对一些重大事项,比如村选举时间变更,村的设立、更名、合并和撤销,立法等,进行集体表决。
3.社区组织在社区管理中发挥着巨大作用
美国社区组织完全不以营利为目的,以满足社区居民需求为中心,主要负责社区公共福利事业工作,服务领域涉及社区治安、教育和文化等各个方面,承担着社区治安、教育、环境保护和社会福利等社区的日常管理工作。
4.政府在农村社区管理中起辅助和指导作用,主要是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宏观指导
在制定法律法规方面,美国政府主要制定涉及农村社区住宅、民权、信用贷款和投资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而农村社区管理方面的法律一般由农村社区的村民委员会制定。
在宏观指导方面,政府主要通过经济手段和政策要求来推动一些和村民生活和生产相关的项目,带动农村社区经济发展;通过扩展社区组织来执行有关政府社区开发项目,传递社会服务;建立一些公益组织,丰富村民的精神生活,满足社区居民不同层次的需求。
(二)日本的混合型社区管理模式
日本农村社区是一定地域范围内的社区居民的自组织联合,主要表现为单个自然村落或多个自然村落的联合。
日本农村社区的管理表现出如下两大特征。
1.政府和社区居民都积极主动地参与,处于双重主导地位
在日本农村社区管理中,政府和社区居民具有明确的管理分工。
政府的主要职责是制定农村社区的整体发展规划,政府的规划不仅仅是指导,有很强的政策性和方向性,决定着社区的整体发展方向;并为农村社区提供经费、技术等,推动其发展。
社区及社区居民的主要职责是执行政府制定的农村社区发展规划,并管理农村社区的日常事务。
在处理农村社区的日常事务时,社区及社区居民有决定权,政府不会干涉。
可见,日本农村社区事务管理的自治水平较高。
2.农村社区管理在多方共同参与下完成
从总体上看,社区自治组织,民间性、公益性社会组织,自组织性、服务性经济组织(协会),以及半自治性、半行政性组织共同参与日本农村社区管理。
日本农村社区的自治组织是町内会(有的地方称为自治区)。
日本的市町村内部一般有村内会,有的村内会下面还设了班、组等基层构成单位。
村内会具有社会性、志愿性与公益性特征,是农村社区居民自我治理的主要平台。
村内会主要从事以社区全体成员为基础的公共性管理、服务及其他自治活动,比如公众健康、信息服务、交通安全、犯罪预防、筹集基金和防止灾害等社会和公益活动,以及能够增进农村社区居民间相互了解和友谊的活动。
日本农村社区有数量众多的民间性、公益性社会组织和自组织性、服务性经济组织(协会)。
民间性、公益性社会组织大都由社区居民组成,分布广,服务领域广泛,开展的活动包括社区治安维护、活跃当地文化体育生活、保护消费者利益、社区环境治理、增进社区般设置涵福利、社区就业和社区社会保障等。
各种各样的农协是日本自组织性、服务性经济组织(协会)的代表。
农协除了对农民进行专业培训,积极开展农业生产技术指导,推广农业技术,为农民提供小额贷款、农业保险外,还在维护农民权益、规范社会秩等方面发挥着重要
作用。
日本市町村公共团体一盖农林、民生、商工、卫生、劳动、土木和水产等方面的行政委员会,比如选举管理委员会、教育委员会、农业委员会、固定资产评价审查委员会和审计委员会等。
这些半自治性、半行政性组织是日本农村社区的重要组织机构,主要从事国家层面的公共服务及公共管理、办理地方自治事务,在实施政府基层管理和实现社区自治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是日本农村社区管理的重要补充。
(三)新加坡的行政主导型社区管理模式
新加坡位于马来半岛南端,毗邻马六甲海峡南口,是一个多元种族、多元宗教和多元语言的移民国家,人口主要由近100多年来从欧亚地区迁移而来的移民及其后裔组成。
由于独特的地理位置、移民社会的特性,加上殖民统治历史的影响,新加坡呈现出多元文化的社会特色。
新加坡的国情和社会特点,决定了其农村社区管理模式是行政主导型,行政管理力量贯彻于社区管理全过程。
1.政府直接干预社区管理活动
在新加坡,有负责全国社区管理工作的专门职能机构。
人民协会是全国社区建设、发展和管理总的协调机构和领导机构,具有半官方性质,主席由国家总理担任。
全国又分5个区域设立社区发展理事会,社区发展理事会负责本地域内的社区管理工作,主席一般由议员兼任。
为了直接指导和管理社区工作,新加坡在社区内也成立了各种形式的行政机构,在社区管理中体现了国家行政管理行为。
此外,政府行为与社区行为结合紧密,政府会对社区组织的管理行为进行引导,并统一组织社区管理层的培训,培训内容主要包括管理理念、管理行为等,在新加坡社区管理中体现了政府的社会价值观。
2.社区管理体系完善
除人民协会和社区发展理事会外,全国设了16个市镇理事会。
市镇理事会受政府安排,负责辖区内社区的公共环境整治、物业管理等。
再往下是公民咨询委员会,公民咨询委员会按照选区为单位设立。
公民咨询委员会负责协调与组织社区的国庆庆典、植树节、讲华语运动和礼貌运动等各种大型活动,并修订社区内的公共福利。
居民委员会
是新加坡社区管理的最基层组织,主要负责社区的日常管理。
比如,组织文娱活动、休闲旅游等社区交际项目,密切邻里关系,增强社区凝聚力;发动组织社区内居民,实施各种美化公共环境的活动;通过组织邻里守望计划等,维护社区治安环境。
3.民间组织是推进社区活动健康发展的重要力量
在新加坡,有各类自愿福利组织,这些民间组织广泛而深入地参与社区活动,为各类人群提供公共服务、救助服务和义务服务。
“道德太和观”是新加坡最大的慈善机构,下有55个实体,不仅为残疾、贫困的弱势群体提供服务,帮助普通居民。
4.社区居民自主参与意识不强
由于新加坡社区管理中的行政性和官方色彩较浓,社区居民依赖政府自上而下的管理模式,习惯于接受制度的安排,参与社区管理的意识较为薄弱,自主参与社区管理的程度较低。
但来自社会各个领域的义工群体在新加坡社区管理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新加坡政府注重培养为社会自愿贡献的“义工精神”,在子女就学、购买住房和荣誉等方面制定了一系列优惠措施,鼓励义工队伍发展。
目前,新加坡有3.2万义工,他们利用业余时间,为社区义务提供各种服务。
(四)3种管理模式比较
1.相同点
一是3种农村社区管理模式都具有健全的社区管理机构,而且权责明确。
二是社区组织均作为重要的管理主体,在农村社区管理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三是3种农村社区管理模式都切合本国国情,因此均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2.不同点
一是政府在农村社区管理中的介入程度不同。
在自治型农村社区管理模式中,政府不直接介入农村社区管理,而是间接管理或用法律、经济手段调节。
在混合型农村社区管理模式中,政府只是为农村社区管理提供指导与支持,较少介入农村社区管理。
在行政主导型农村社区管理模式中,政府处于领导地位,直接负责农村社区管理工作。
二是农村居民的参与程度不同。
在自治型农村社区管理模式中,农村居
民积极、主动和多途径参加农村社区管理。
在混合型农村社区管理模式中,农村居民开始主动参加农村社区部分领域的管理。
在行政主导型农村社区管理模式中,居民很少主动参加农村社区管理。
二、对中国的启示
1.建立队伍精良的农村社区管理机构
当前中国农村社区管理机构中高素质人才缺乏,管理人员素质整体水平较低。
要提高农村社区管理人员的工资待遇,为表现优秀的人才设计一些升迁和奖励的渠道,吸引高素质的管理人才加入到农村社区管理中来。
对在岗的管理者定期进行培训,培训前要做好培训需求分析调查,创新培训形式和培训内容,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用性,培养一支稳定的素质高、有专业技能的管理者队伍。
乡村精英素质相对较高、能力相对较强,在农村社区中具有较高的地位和威信,对当地的风俗习惯、资源和经济发展等情况又熟悉,如果参与社区管理,既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又可以制定出切合实际的农村社区发展策略。
要积极引导乡村精英参与农村社区管理,通过专业管理人员与乡村精英的互补,实现专业与本土相结合的高效管理。
2.培育社区组织,充分发挥社区组织的作用
在美国、日本和新加坡的农村社区管理中,社区组织发挥了很大作用。
总体上看,目前中国农村社区服务缺位较多,服务水平不高,这跟社区组织发展不足、作用没得到很好的发挥有很大关系。
政府要放宽社区组织登记条件,降低准入门槛,简化登记程序,鼓励农村社区组织发展。
根据农民生产和生活的实际需要,在农村社区倡导成立一些有特色的服务组织,比如,有助于社区居民反映诉求、化解矛盾的维权类社区组织,能够满足社区居民公共需求的公益类社区组织等。
尽快完善社区组织相关立法,以制度化保障社区组织在农村社区管理中发挥应有功能,并为社区组织活动营造良好的条件、提供资金支持。
政府要积极转变职能,把一些社会性管理与服务职能交给相应的社区组织来完成,放权给社区组织,逐步由管理型政府向服务型政府转变。
3.鼓励农民广泛参与农村社区管理
从整体形势上看,国外农村社区管理趋于自治化、公众化,这既
符合世界政治民主化的趋势,也有利于农村社区的健康持续发展。
目前,中国农民的政治民主权利意识淡薄,缺乏参与农村社区管理的热情和能力,习惯于传统的集权和统一被动管理。
要加强宣传和教育,让农民认识到在社区管理方面的权利和义务,增强农民主动参与农村社区管理的意识。
利益是人们采取行动的动力,把农民的个人利益和农村社区的整体利益联结起来,建立利益共同体,充分调动农民参与农村社区管理事务的积极性。
参与农村社区管理对农民的素质和能力有一定要求,要加强社会公德规范教育,提高农民的思想道德素质,使农民能正确认识和处理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之间的关系,自觉维护社区利益;普及基础科学文化知识,提高农民的科学文化素质,造就有较高文化素质的新型农民。
增加农民参与社区管理的渠道和途径,使农民能及时有效地反映诉求、实行监督。
相关部门在制定农村社区公共政策时,要充分听取农民的建议。
第二篇:国外养老经验对中国养老的启示
国外养老对中国养老的启示
1欧美国家
法盛全球资产管理公司根据各国财务状况、物质福利、健康和生活质量等指标评出全球退休指数。
评出世界上最适合养老的十大国家,位居榜单前十位的国家,其中7个欧洲国家,1个北美洲国家,2个大洋洲国家。
(1)瑞士是全球公认的、名副其实的“最适合养老的国家”。
居住环境一流:面积不大,但星罗棋布地盘踞着山川、河流、湖泊、森林……它包含了太多我们所能想象的美。
还有各种高尔夫、登山、滑雪运动,让老人退休生活更精彩。
这里的人平和、朴实、包容,热爱生活,崇尚自然,相处融洽。
较高的人均收入水平、全民医疗保健体系和强制性养老金制度等让瑞士成了“最适合养老”的国家。
一是时间银行。
“时间银行”由瑞士开发的一个养老项目,即人们在退休以后,在身体状况良好的情况下,去照顾需要帮助的老人。
其服务时间将会存入社保系统的个人账户内,“时间银行”会将服务时间统计出来,
并颁发一张“时间银行卡”,在未来自己需要他人照顾时,可取出使用。
另外,对于那些已经把时间存起来,但最后由于种种原因不使用“时间”的老人,“时间银行”便把义务服务的时间折合成一定的金钱或物质奖励,返还给老人。
二是,先进贴心的养老院。
瑞士大概有1700家养老院,其中60%为公立,40%为私立。
瑞士养老院的规模都不大,每家通常设有几十至三百张床位不等。
虽然容纳人数不多,与其他欧洲国家相比,瑞士养老院基本可以做到1个专业护工照顾1个老人。
(2)挪威建立的石油基金(2006年更名为养老基金),目前资产达到10000亿美元,成为世界上最大的养老基金。
除以挪威520万人,相当于每人拥有19万美元的养老财富
在挪威并没有“养儿防老”的说法,他们更乐于去到养老院养老。
挪威养老机构的环境静逸、空气清新,关注老人的身体心灵。
很多养老院都会为长者开设演讲比赛、歌舞表演、电脑课程、外语培训等活动,甚至连心理医师、音乐理疗师、牧师等工种都配备了!
2亚洲
在亚洲也有养老很好的国家,比如我们的邻居,日本和韩国。
(1)韩国的社会保障做的很好,社会保险(四大保险)、公共扶持(医疗保障等)、社会福利服务。
韩国现代养老金体系的发展起源于1960年设立的公务员养老金计划。
1963年,韩国从公务员养老金计划中分离出军人养老金计划;1975年,韩国设立了私立学校教师养老金计划;1988年,韩国建立覆盖全民的国民养老金计划。
公务员、军人及私立学校教工等特殊职业养老金与国民养老金计划形成了第一支柱的公共养老社会保障制度。
1994年和2005年,韩国分别引入了第三支柱个人养老金计划和第二支柱退休养老金计划作为国民养老金计划的补充。
2008年,韩国引入基础老年养老金计划,资金由财政拨付,用于保障低收入老年家庭,构成了零支柱。
至此,韩国形成了以第一支柱为主体、第二和第三支柱特色发展、零支柱保障低收入老年家庭的多支柱养老金体系。
(2)大家都知道日本的老年化特别严重,社会中的各个行业都有大量的高龄工作者。
日本的养老保险有三个层次,国民年金,厚生年金和共济年金,厚生年金基金和企业年金,这些福利几乎包括了社会中所有年龄及阶层的人,所以说日本的养老机制福利,社会福利都是很好的。
日本的养老体系经历了多次改革并具备了有以下特点,多结构形式的制度、养老保险基金的金融上的运用。
3我国
我国的养老机制也经历了多次改革,在制度不断完善改进的过程中,我国老年人的福利也在不断改进,比如我们身边的例子,在我们家乡老年人出行就享受了很多福利,公共交通上老年人有很多优惠,有老年免费卡和老年优惠卡,对老年人出行有很大的便利。
在搜集资料的过程中,我特别惊讶于瑞士的时间银行制度。
因为我国较大的人口基数,在这种双刃剑的条件下,我感觉这个制度能很好的弥补劣势并把它转为优势。
因为养老对于我国比较大的一个问题是护理人员,比如很多敬老院都存在人手不够的情况,这就导致了部分老人得不到足够的照顾,以及必要的聊天谈心的精神照料。
在家的老人虽然能得到儿女的照顾,但是儿女都是有工作的,对于一个孩子的老人,必要的照顾更是不够的,也会给孩子加大负担。
而如果实行这种制度,创建这么一个组织,参与这个组织的很多刚退休身体健康的老人都可以安排照料年纪更大的老人,这些老人在一起也有很多共同的话题,爱好,能更好的省去一大部分护理人员,甚至可以几个老人配备一个有医学知识的护理人员也是可以的。
另外,我国国家综合实力的增长,国家富强,虽然还没达到发达国家但已经全面脱贫。
在这种情况下,老人的福利也在不断上升。
国家可以再接再厉,吸取日本挪威等国家高福利的经验,继续增加老年人的福利。
第三篇:浅谈国外社区建设及其启示
浅谈国外社区建设及其启示
论文关键词:社区建设社区组织社区服务
论文摘要:社区建设在我国还处于起步阶段,相比之下国外社区建设已经发展到成熟的阶段,本文通过介绍新加坡、日本、美国和加拿大四国社区建设特点,为我国社区建设,构建我国和谐社区发展提供经验借鉴。
一、新加坡社区建设
新加坡是东亚新兴工业化国家之一,经过二十世纪六七十年代的经济发展,社区建设已形成具有自己特色的管理方式。
新加坡居民大部分由华人组成,其社区建设,可称作华人社区建设。
社区建设特点是政府依法指导与社区自治相结合的治理方式,这种治理方式在管理取向上不断弱化,其弊端是政府对社区管理成本过高。
但政府对社区干预较为具体、直接和明显,通过对社区组织的物质支持和行为指导,把握社区活动方向,给予社区自治组织充分发育空间,引导社会团体、企业商家参与社区建设,建立社区服务网络,针对不同群众提供有效援助,形成了积极有爱心的社区风气。
在新加坡社区建设中,社区组织发挥很大的作用。
其中,最高社区组织机构是人民协会,它是新加坡政府的一个职能部门,也是基层组织的主管机构。
它以选举为基础,组织、领导和协调社区事务,负责把居民的需求反映给政府,并把政府的政策信息传达给居民。
人民协会下设公民咨询委员会、居民联络所、居民委员会等组织机构,负责社区建设基础工作。
在社区服务方面,新加坡培养社会自愿贡献者,又叫义工。
通过义工为社区服务这种自愿贡献的精神,促进社区居民广泛参与,减轻了政府的压力,节约社区建设管理的成本。
二、日本社区建设
日本是最早追随西方现代化发展方式的亚洲国家,其城市社区建设也深受西方国家影响,但也具有自己的独特性。
采取混合的治理方式,政府和社区自治组织两者分工合作,在社区建设中都占据着重要地位,政府提供政策、制度和基金,社区自治组织是政策与制度的主要建议者。
在1974年日本建立了地域中心体制,地域中心是由区级政府根据人口密度和管理半径分的一定区域的行政管理机构,隶属于区政府地域中心部。
地域中心的主要工作职责包括负责收集居民对地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