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园林管理局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范本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固定资产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产的使用效益,保护国家的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拥有固定资产的单位和部门。
第三条固定资产是指单位和部门所有、价值较高、使用期限较长、不易变现的物品和设备。
第四条固定资产管理的目标是确保资产的安全、规范、高效的使用与管理。
第五条固定资产管理的原则是物尽其用、动态管理、严格监督。
第二章管理机构和责任第六条建立固定资产管理部门,负责固定资产的购置、使用、保管和报废等工作。
第七条固定资产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包括:1.编制固定资产管理计划,定期进行资产清查和盘点。
2.组织固定资产的购置和验收工作。
3.确保资产的合理使用和维护保养。
4.编制固定资产使用报告和年度报告。
5.监督和检查各部门对固定资产的管理情况。
第八条各部门应加强固定资产的管理,保证资产的安全和有效利用。
第九条各部门的主要职责包括:1.提出对固定资产的需求,提供相应的购置计划。
2.配合固定资产的验收和入账工作。
3.确保资产的正常使用和维护保养。
4.参与资产的拍卖和处置工作。
第十条部门涉及固定资产管理的人员应定期进行培训和业务素质提高。
第三章购置和验收第十一条固定资产的购置应按照相关程序和预算制度进行。
第十二条购置固定资产应根据实际需求和预算限制,提前编制购置计划,并按程序报请上级审批。
第十三条固定资产的验收应由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和使用部门共同参与,验收标准为合同约定的规定。
第十四条固定资产的验收合格后,应及时填写验收报告,由使用部门确认后交由固定资产管理部门进行登记。
第四章使用和保管第十五条固定资产的使用部门应按照规定的使用范围和用途进行使用,不得私自改变或转移资产。
第十六条固定资产的使用部门应对资产进行合理的维护和保养,确保其正常运行和延长使用寿命。
第十七条固定资产的保管人员应做好资产的安全保管和防盗防损措施,确保不因疏忽而造成固定资产的损失。
第五章报废和处置第十八条固定资产达到预定使用年限或因其他原因需要报废时,使用部门应及时报请固定资产管理部门进行审批。
【最新】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固定资产的管理,有必要对固定资产进行合理的分类,根据不同的管理需要和核算要求以及不同的分类标准,真实、完整地反映固定资产的相关信息,作为固定资产核算的依据。
(一)固定资产要有专人保管并建立实物登记簿。
(二)固定资产增减变动要及时进行账务处理。
(三)固定资产残值率5%,采用直线法按月计提折旧。
(四)固定资产购置、清理、报废,需由主管领导审批。
(五)固定资产标准:单位价值IOOo元以上,使用年限一年以上的财产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1、项目固定资产应纳入项目预算,按预算进行管理。
基金会日常购入固定资产,应纳入年度行政开支预算,由各部门在年度事先编制购置计划,汇总到财务部门,由财务部门整理汇总后,报主管领导审批。
预算和计划外购置的固定资产必须由秘书长审批。
2、固定资产要确定专人保管,并建立实物保管账或实物保管卡。
(1)购入的固定资产,由实物负责人履行验收手续,并及时登记固定资产实物保管账,注明购入时间、使用部门、使用责任人。
(2)每年年底要对固定资产进行清点盘查,作到账实相符。
固定资产清点盘查表要报财务部门备案。
(3)调出、丢失、毁损固定资产,应由实物保管员填具报告单,财务部门审核
报主管领导审批后,及时注销固定资产实物保管账。
如果属于保管责任使用不当使固定
资产丢失,毁损应由责任人按重置价格赔偿。
(六)接受捐赠和无偿调入的固定资产,按照同类固定资产的市场价格或者有关凭证记账,接受捐赠固定资产时发生的相关费用应计入固定资产价值。
局机关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局机关固定资产管理,确保固定资产的安全和完整,提高资产使用效率,根据《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局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局机关所有固定资产的管理,包括但不限于房屋、办公设备、交通工具、通讯设备等。
第三条固定资产管理遵循以下原则:(一)安全原则:确保固定资产安全,防止丢失、损坏和浪费。
(二)效益原则:提高固定资产使用效率,发挥最大经济效益。
(三)节约原则:合理配置固定资产,降低成本,避免浪费。
(四)规范原则:严格执行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确保管理工作有序进行。
第二章固定资产范围及分类第四条本制度所称固定资产,是指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的资产。
第五条固定资产分为以下类别:(一)房屋及建筑物:包括办公楼、宿舍楼、仓库等。
(二)办公设备:包括办公桌、椅、文件柜、电脑、打印机、复印机等。
(三)交通工具:包括汽车、摩托车、自行车等。
(四)通讯设备:包括电话、传真机、对讲机等。
(五)其他: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经批准的其他固定资产。
第三章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及职责第六条局办公室为局机关固定资产管理部门,负责固定资产的采购、验收、保管、使用、维修、报废等工作。
第七条办公室职责:(一)制定固定资产采购计划,报局领导审批。
(二)负责固定资产的采购、验收、登记、入账等工作。
(三)负责固定资产的日常保养、维修、报废等工作。
(四)负责固定资产的盘点、清查、统计等工作。
(五)负责固定资产的调拨、借用、回收等工作。
第四章固定资产使用及保管第八条固定资产使用人应当爱护资产,合理使用,确保资产完好。
第九条固定资产使用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按照资产使用说明进行操作,避免人为损坏。
(二)不得随意借出、转让、变卖、丢弃固定资产。
(三)发现固定资产损坏、丢失等情况,应及时报告办公室。
(四)使用完毕后,应将固定资产放回指定位置,保持整洁。
第十条办公室负责固定资产的保管工作,确保资产安全。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办法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固定资产管理,提高资产利用效率,确保资产安全,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单位固定资产的购置、使用、维护、报废、处置等各个环节。
第三条本单位固定资产的管理要遵循经济、安全、合法、实用的原则,加强管理,提升资产运营效益。
第四条本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委员会是本单位固定资产管理的领导机构,负责制定固定资产管理政策和决策,统筹规划固定资产的购置和利用,协调解决固定资产管理中的重大问题。
第二章购置与验收第五条本单位固定资产的购置应根据实际需求,结合单位发展规划,编制购置计划,并报相关部门审核。
第六条购置资产应进行询价比较,建立资产购置备案,明确责任人,按程序报请采购部门进行采购。
第七条购置资产的验收应由相关部门进行,验收包括数量、质量、功能等方面的检查和测试。
第八条购置资产的验收合格后,相关部门应立即办理资产登记手续,并将资产交付使用。
第三章使用与维护第九条所有资产使用人员应按照规定使用资产,不得私自买卖、出借和转让资产,严禁私自改变资产用途。
第十条资产使用人员应加强日常保养,定期对资产进行检查和维修,确保资产正常运转。
第十一条资产维修和保养工作应及时记录,并建立资产档案,记录资产的维修情况、费用和维修时间等。
第四章报废与处置第十二条资产的报废应根据固定资产报废规定进行程序,报请固定资产管理委员会批准。
第十三条经批准报废的资产,应及时登记报废,并注销资产账簿中的相应记录。
第十四条资产报废后,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置,可进行出售、捐赠或报废处理。
第五章盘点与评估第十五条定期盘点固定资产,以确保资产数量准确无误。
第十六条资产评估应定期进行,评估结果可作为该资产的准确价值的参考。
第十七条资产盘点和评估工作应建立相应档案,并进行备份存储。
第六章监督与考核第十八条固定资产管理委员会应定期对固定资产管理情况进行监督和考核,并提出改进建议。
第七章附则第十九条员工应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的宣传和培训,提高固定资产管理的专业化水平。
局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局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局固定资产管理工作,保障资产安全和有效利用,促进资产价值的最大化,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局内所有固定资产的管理工作,包括土地、建筑物、机械设备、交通工具、办公设备等各类固定资产。
第三条固定资产是指具有长期使用价值、在企业生产经营中不易变现的生产设备、道具、交通工具、办公设备以及用于出租或经营租赁的商用房产等,其使用寿命一般超过一年以上。
第四条管理本制度的局固定资产管理委员会为固定资产管理的最高权力机构,负责审批关于固定资产的重大事项,并监督全局固定资产管理工作的推进。
第二章固定资产的采购第五条固定资产的采购需经过预算计划、采购审批、合同签订和验收四个阶段,具体工作由固定资产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协调。
第六条固定资产的采购需根据实际需要进行采购计划编制,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实施采购。
第七条采购审批需依据采购金额的不同进行不同的审批程序,采购金额超过规定金额的需向局固定资产管理委员会提出申请,经审批后方可实施采购。
第八条采购合同需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签订,合同内容需明确规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包括质量标准、验收标准、付款方式、交货时间等。
第九条采购验收应严格按照采购合同规定进行,验收结果需经过相关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后方可入账。
第十条采购后的固定资产需填写固定资产台账,明确资产的分类、数量、规格、型号、产地、采购金额、验收日期、存放地点等信息。
第三章固定资产的使用与保养第十一条固定资产的使用需符合规定的安全操作规程,严禁违规操作或者私自调整固定资产的使用参数。
第十二条固定资产的保养需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定期检查并保养设备,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第十三条固定资产的使用地点需符合相关规定,严禁私自挪用或者未经审批调整设备的使用地点。
第十四条固定资产使用部门需建立设备管理卡片,对设备的使用情况、维修保养情况、使用部门等进行记录,并定期向固定资产管理部门汇报。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办法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办法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固定资产管理,保护单位固定资产利益,提高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合用于本单位所有固定资产的管理。
第三条本单位的固定资产包括建造物、机器设备、车辆、耐用品、办公家具及装备等。
第四条本单位的固定资产采取分类管理、专人负责的原则。
建立健全固定资产台账,实行定期盘点制度,严格控制固定资产的购置、使用、维修、报废等各个环节。
第五条固定资产的管理包括资产的采购、使用、维修与保养、报废等各个环节,每一环节的人员都必须按照规定认真履行职责,严格遵守管理制度。
第二章购置管理第六条固定资产的购置应经过申请、立项、审批等程序,并应当有相应预算批准,必须按照财务制度进行记账、结算和报销。
第七条为了节约资源、降低成本、提高使用效益、加强固定资产的管理,本单位应优先考虑采用先进的、节能的、环保的、耐用的设备和产品。
第八条购置固定资产应当注重品质和价格的平衡,尽可能选用有质量保证的国内产品,同时根据需要也可引进符合质量要求的进口产品。
第九条购置固定资产应当按照关键技术、重要性、紧急程度等不同情况分类审批,严格执行全过程管理制度。
第十条固定资产的购置程序应当完整,包括招投标、物品验收、备案等各个环节,全部遵循法律、法规和审批程序的规定。
第三章使用管理第十一条固定资产的使用必须有严密的管理制度,明确使用范围、期限、费用、责任等。
第十二条全体职工必须规范使用固定资产,严禁私自挪用、占用、损坏或者是将资产外借、转让等行为。
第十三条在固定资产使用过程中,应当建立并保持完好的使用台账,记录每一台资产的形量特征、数量、使用情况、维护情况等详细情况。
第十四条固定资产的使用过程中应该保持设备正常运转、设施安全、环境卫生等基本要求。
如有不正常情况需要及时整改。
第四章维修与保养第十五条固定资产的维修和保养是保证资产正常使用的重要环节,必须根据资产的类型、性质和特点制订相应的计划和标准。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与规定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与规定一、总则1.本制度的目的是为了规范固定资产的购置、使用、折旧、处置等各项管理工作,实现固定资产的规范管理和合理利用。
2.本制度适用于所有部门和员工,包括企业全资子公司。
3.固定资产管理部门负责本制度的执行和监督,各部门必须按照本制度的规定进行操作。
4.公司领导层应当重视固定资产管理,并给予足够的支持和资源。
二、固定资产购置管理1.凡涉及到固定资产的购置,必须提前报批,并经相关部门审核同意后方可进行购置。
2.对于新购入的固定资产,必须填写购置验收报告,并由负责人和会计部门签字确认,方可入账。
3.购入固定资产的金额超过一定数额的,需要进行资本化处理,纳入固定资产总账。
4.有关固定资产购置的相关单据和合同必须妥善保存,备查。
三、固定资产使用管理1.固定资产使用单位必须对固定资产进行登记和编号,并建立相应的档案,包括资产名称、型号、数量、购置日期、使用部门等信息。
2.固定资产需定期检查和维护保养,确保其正常运行和安全使用。
3.所有固定资产必须按照规定使用期限进行折旧计提,计提比例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4.固定资产转移或更换使用单位,必须经过规定的程序,并填写相应的转移或更换手续。
四、固定资产处置管理1.固定资产达到报废标准或无法继续使用时,必须提出报废申请,并经过负责人和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后方可进行报废。
2.需要处置的固定资产必须进行评估和封存,确保其价值准确并避免丢失损坏。
3.对于报废的固定资产,必须进行适当的处置,可以通过拍卖、捐赠、闲置等方式进行,但必须经过固定资产管理部门的批准。
4.固定资产处置的相关单据和合同必须妥善保存,备查。
五、固定资产盘点管理1.固定资产盘点应当定期进行,一般为每年一次,确保固定资产数量和状况的准确性。
2.固定资产盘点工作由固定资产管理部门负责,必须严格按照盘点程序和标准进行。
3.盘点结果必须填写盘点报告,并经相关部门审核确认后报告公司领导层。
局级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固定资产管理,维护资产的安全和完整,促进资产合理配置,提高资产使用效益,保证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根据《XX市市级行政单位固定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及《XX 区区级行政单位固定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局属各单位(部门)的固定资产管理。
第二章固定资产的标准和范围第三条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1年,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
具体包括:(一)单价在1000(含)元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的一般设备;(二)单价在1500(含)元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的专用设备;(三)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年累计金额超过10000(含)元的大批同类物资。
第四条固定资产范围包括房屋及建筑物、专用设备、一般设备、文物和陈列品、图书及其它固定资产。
馈赠物品符合固定资产价值标准的,列入固定资产管理范围。
第三章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第五条办公室是固定资产实物管理部门,具体负责:(一)组织实施本单位的固定资产管理,制订固定资产配置标准和使用管理规定;(二)拟定固定资产采购计划,建立固定资产管理档案;(三)审核固定资产的新增、更新、购置、验收、入库、保管、发放、调配、报废、处置及清查核对工作;- 2 -(四)登记固定资产实物账,确保固定资产帐物相符;(五)监督、检查、指导各单位(部门)固定资产实物管理工作。
第六条财务科是固定资产价值管理部门,具体负责:(一)固定资产登账、对账和会计核算,确保固定资产总账和明细账相符;(二)编制固定资产购置预算,办理有关控购和政府采购的申报手续;(三)会同办公室定期进行固定资产清查;(四)监督、检查、指导各单位(部门)固定资产价值管理工作。
第七条使用单位(部门)是固定资产的使用和保管单位(部门),具体负责:(一)固定资产的维护、保养、清理、盘点工作;(二)登记和保管有关帐卡以及固定资产的使用、维修和故- 3 -障处理等情况的记录;(三)定期与固定资产管理部门核对有关账目,保证固定资产的安全完整,保证账、卡、物相符。
局机关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办法2
局机关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办法2为加强我局固定资产管理,保障固定资产的安全与完整,提高使用效率,实现固定资产科学化、规范化管理,根据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实际情况,对我局固定资产管理规定如下:一、纳入固定资产管理的范围固定资产指一般设备单位价值在1000元以上,通用及专用设备在15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来物质形态的资产。
或单位价值虽未达到上述标准,但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也作为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暂分为以下六大类:第一类土地;第二类房屋和建筑物;第三类通用及专用设备:包括计算机、电机话、传真机、复印机、打印机、电视机、录相机、照机器材、电风扇、空调机等电器,通讯电子设备、机械设备、信息系统软件、硬件等;第四类一般设备:包括办公家私、家具、文娱体育器械等;第五类交通工具:包括各种大小型汽车、摩托车等;第六类以上各类未包括的其他固定资产。
二、固定资产的购置各股室拟购置固定资产须先提出申请,报分管领导同意,再报局主要领导批准或经局党组会研究同意后由办公室按照有关规定组织采购。
三、固定资产的登记固定资产实行一帐、一表的登记制度。
一帐指办公室对全局固定资产建立实物帐,会计人员对全局固定资产建立固定资产财务总账。
一表指办公室对股室所有固定资产建立登记表。
使用人发生变化的,股室负责人应及时告知办公室,办理变更手续,明确责任。
局领导发生变动时,也应办理固定资产交接手续。
未分配到各股室使用的固定资产,由办公室负责签章与日常管理。
会计人员对全局固定资产均登记明细,分类录入X省财政厅资产管理系统,接受财政部门的监管。
四、固定资产的使用维护固定资产的采购合同、购买发票由会计人员按规定入账,复印件由办公室统一保管。
固定资产使用者为该资产第一责任人,负有维护其正常使用的责任。
固定资产的维修由资产负责人提出需求,报办公室组织实施。
行政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行政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一、总则1.行政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的目的是保证固定资产的管理和使用符合规范,有效避免浪费和滥用现象的发生。
2.本制度适用于全体行政单位的固定资产管理工作,并适用于资产使用方的管理人员。
3.行政固定资产的管理人员应遵循法律、法规及本单位的规章制度,并履行固定资产的管理职责。
二、固定资产管理1.固定资产的登记1.1固定资产的登记工作应及时、准确地完成,包括资产名称、型号、数量、购置日期、购置价格等信息的记录。
1.2对重要资产应加强管理,进行专门登记和标识,防止损失和滥用。
2.固定资产的使用2.1固定资产应按照规定用途使用,不能私自转让或改变用途。
2.2使用固定资产时应采取科学合理的措施,保证其安全和有效利用,并定期进行维护和保养。
2.3部门之间的资产共用应经相关负责人批准,且应有明确的管理责任和安全措施。
3.固定资产的保管3.1对处于库房和仓库内的固定资产应加强管理,每年进行盘点,确保数量和状态的准确性。
3.2对固定资产的存储、保管场所应进行防火、防盗等安全措施,并定期检查和维护。
3.3对易损耗的固定资产应采取控制措施,延长使用寿命并减少浪费。
4.固定资产的处置4.1固定资产报废申请应经过相关负责人批准,并及时进行资产评估。
4.2资产报废后,应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处置,避免任意丢弃或转让。
4.3对具有较高附加值的固定资产,可考虑进行再利用或通过拍卖处理。
三、责任制度1.行政单位应设立固定资产管理责任人,明确其管理权限和责任。
2.固定资产管理责任人应监督固定资产的登记、使用、保管和处置,并定期报告相关情况。
3.行政单位应建立资产审计制度,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审计。
4.固定资产管理责任人应根据相关要求保管好资产管理档案和账目,确保其安全和准确性。
四、违纪违法处理对于违反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的行为,行政单位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对涉嫌违法犯罪的行为应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五、附则1.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并在实施过程中不断完善。
行政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行政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行政单位固定资产管理,维护国有资产安全,提高行政单位资产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资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行政单位内部各部门及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工作,包括固定资产的登记、领用、使用、保管、处置等方面。
第三条行政单位固定资产包括建筑物、设备、交通工具、土地等实物资产。
第四条行政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应遵循合法、规范、科学、效益原则。
第五条行政单位应当建立固定资产管理档案,建立台账,实行分类管理。
第六条行政单位应当编制固定资产管理规定,并定期向上级主管部门报送管理情况。
第七条行政单位固定资产管理由专人负责,相关部门协作,实行责任分工。
第八条行政单位应当定期进行固定资产清查,确保固定资产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第二章固定资产管理的登记第九条行政单位应当建立固定资产登记制度,对固定资产进行登记备案,确保资产的准确记录。
第十条行政单位应当对新增的固定资产进行登记备案,包括资产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使用部门等信息。
第十一条行政单位应当对变动的固定资产进行及时调整登记,确保资产信息的及时更新。
第十二条行政单位应当对报废、处置的固定资产进行注销登记,清理台账,确保资产的完整性。
第十三条行政单位应当定期对固定资产台账进行核对,发现问题及时更正。
第三章固定资产的领用和使用第十四条行政单位应当建立固定资产领用制度,规范固定资产的领用程序。
第十五条行政单位应当对领用的固定资产进行验收,确保资产质量符合要求。
第十六条行政单位应当对固定资产进行台账管理,登记固定资产领用、使用情况。
第十七条行政单位应当设立专门岗位对固定资产进行监管,加强资产的保管和维护。
第十八条行政单位应当制定固定资产使用计划,合理分配和利用资产。
第十九条行政单位应当对固定资产进行定期维护和保养,延长使用寿命。
第四章固定资产的保管第二十条行政单位应当建立固定资产保管制度,加强资产的保护和安全管理。
行政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行政固定资产管理制度1. 制度目的为了规范行政固定资产管理,保证资产的安全性、有效性、合法性,科学使用、合理配置、精打细算,本制度的制定实施是为了加强资产管理,保护资产利益,合理利用资产资源,保证资产的保值增值,提高公共资源的利用效率和经济效益。
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及其他相关单位的行政固定资产的管理。
3. 规定3.1 行政固定资产登记1.新购买的固定资产,应当在入库时办理资产登记手续,并进行资产标识,包括名称、型号、数量、规格、产地、供应商、买入日期、入库日期等信息,并填写行政固定资产卡片。
2.资产领用前,资产管理员应在资产卡片上注明领用人、领用日期等信息,并送交领用人领用。
3.资产管理员应当确保资产领用人在领用资产之前签字确认,并查看资产信息是否符合实际,注意资产保存状况,借出资产的借用期限不得超过一个月。
3.2 行政固定资产清查1.每年年底进行固定资产清查,清查范围为机关、事业单位及企业的场地、办公室、库房、车间、生产线、交通设备等领域内的行政固定资产清查。
2.资产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固定资产卡片和实际情况逐一核对,清查固定资产,并将清查结果填写在行政固定资产清查登记表上,进行记录并保存。
3.3 行政固定资产维修1.发现行政固定资产出现问题时,应当及时向维修部门报修,由专业维修人员对资产进行检查维修。
2.由于使用不当造成的行政固定资产损坏或报废应按有关规定处理。
对于无法修复的资产应及时办理报废手续,并注销资产在卡片上的信息。
3.4 行政固定资产管理和利用1.行政固定资产采购、委托加工、维修保养等事项,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财政、物资和工程建设法律法规规定,严格执行相关程序和规定。
2.行政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应当对资产进行管理和分类,确保资产利用的合理化。
3.5 行政固定资产报废1.行政固定资产达到规定的报废标准,必须依照相关规定办理报废手续。
2.在办理行政固定资产报废时,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制度的规定,按规定程序、程序和标准进行处理。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新版)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新版)一、总则为规范固定资产的管理,保证固定资产的完整性、安全性、可用性和准确性,制定本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的所有固定资产的管理。
二、固定资产管理的基本原则1.固定资产的购置、变更、调拨、报废等必须按照公司相关的规定、程序和经费管理制度进行。
2.固定资产必须要有清晰的产权证明,公司必须对其合法性和所有权进行认真审查。
3.固定资产必须全部编号,并按照编号进行管理。
4.固定资产必须要有完整的保管记录和使用记录,并进行相应的审计。
5.固定资产必须要进行盘点,时间由公司具体规定,但至少每年进行一次。
三、固定资产管理的具体要求1.固定资产进入管理系统1.固定资产进入管理系统中,必须有专门的人员负责,同时必须要有购买合同和发票等相关文件,资产编号由管理人员负责进行赋值。
2.购买资产的应该在一周内提交固定资产管理系统,以确保及时更新资产记录。
3.变更、调拨、报废必须要提交资产管理系统,同时要有相关的文件和管理人员的签署。
2.固定资产的保管1.固定资产保管必须要有专门的场所进行存储。
2.系统内需要设置对应保管人员,并实行人员分工、单人负责制,负责相应的固定资产进行安全保管。
3.物品保养、维修可以由保管人员进行,但受限于资产自身情况和具体维修难易程度。
3.固定资产的报废1.固定资产在报废前必须进行安全销毁或出售,并提交相应的销毁或售出报告。
2.对于无法进行安全销毁或出售的固定资产,必须进行正确的处理(如不得随意抛弃)。
4.固定资产的盘点1.对固定资产的盘点应该进行有步骤地、有计划地进行,保证主要固定资产都能够完成盘点。
2.通过随机数或者种类进行盘点,以保证盘点结果准确。
同时,如果可能的话,盘点应该在不同的月份进行,来增加盘点的准确性。
3.盘点工作必须要有专门的人员进行,同时要进行记录,记录的内容包括:资产编号、名称、数量等。
4.盘点工作完成后,记录必须要进行核对并进行管理人员的签字(核对结果与实际资产是否相符合)。
行政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行政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行政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一、概述行政固定资产是指政府和其他政治非营利性组织持有并用于生产经营、工程建设、公共服务等活动中的固定资产。
为了规范行政固定资产的管理,确保其有效利用和维护,制定行政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是非常必要的。
二、管理原则1. 资产管理原则行政固定资产应进行分类、登记、评估、转让、处置等管理,确保资产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合法性。
2. 使用管理原则行政固定资产应按照规定的用途和要求进行使用,防止滥用、浪费和非法转移。
3. 维护管理原则行政固定资产应进行定期检修、维护和保养,保证其良好状态和正常运行。
4. 盘点管理原则行政固定资产应定期进行盘点,核实资产状况,及时发现资产遗失、毁损等情况,并采取相应措施。
三、管理流程1. 资产登记将取得的固定资产进行登记,包括资产名称、型号、数量、规格、使用部门等,并编制资产台账。
2. 资产验收对新增资产进行验收,确保资产的数量、质量和规格与原购买合同一致,并由相关部门签字确认。
3. 资产使用根据资产用途和要求,进行规范使用,并制定相应的使用手册和操作规程。
4. 资产维护定期检修、保养和维护资产,保证其正常运行,延长使用寿命。
5. 资产处置资产达到报废或不再需要的情况下,进行合法的处置,包括拍卖、二次使用、捐赠等方式,并编制相应的处置报告。
6. 资产盘点定期对资产进行盘点,核对与台账相符,并记录资产的增减变动情况。
7. 资产保管保管资产应当做到安全、整齐并易于查找,设置专门的资产保管区域,并制定保管管理制度。
四、监督措施1. 责任制度对涉及到行政固定资产管理的人员明确责任,严格按照制度进行管理和操作。
2. 监督机制建立健全行政固定资产管理的监督机制,包括日常巡查、专项检查、内部审计等方式。
3. 处理措施对管理中存在的违规行为和失职行为,依据规定进行相应的处理,确保管理的公平公正。
4. 教育培训对行政固定资产管理人员进行相关知识和技能培训,提高管理水平和责任意识。
市政园林局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完整版
编号:TQC/K806市政园林局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完整版In the collective management, in order to give full play to the enthusiasm and initiative, form a collective force and establish a system that conforms to the market rules, management principles, and fully embodies the modern moral concepts and behavior norms.【适用指导方向/规范行为/增强沟通/促进发展等场景】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部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市政园林局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完整版下载说明:本规章制度资料适合用于集体管理中,为使每一位成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都得到了充分发挥,并形成一种集体合力而建立起符合市场规律,符合现代管理原理,并能充分体现现代化的道德观念和行为规范。
可直接应用日常文档制作,也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对其进行修改。
市政园林局定资产管理制度为加强局机关固定资产的管理,实现优化配臵,提高使用效率,防止流失浪费, 保障机关正常办公,维护机关财产的完整与安全,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一、固定资产的管理和使用贯彻统一领导、分工管理、层层负责、责任到人、物尽其用的原则。
二、局办公室负责固定资产的预算编制、计划采购、验收入库、登记保管、领用发出、维修保养、清查盘点等具体管理工作,办理固定资产的调配转让、报损报废等报批手续。
财务科负责按固定资产的价值分类核算,对固定资产管理进行监督检查。
机关各科室在合理有效使用的同时,要做好固定资产的日常维护管理工作。
行政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行政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一、概述行政固定资产是指用于国家行政机关执行职能和提供公共服务的房屋、土地、设施设备、交通工具及其他资产。
行政固定资产的购置、使用、保管、保养、处置等环节需要制定专门的管理制度。
该制度旨在规范行政固定资产的使用与管理,保障行政固定资产的安全、高效、延长使用寿命。
二、管理范围适用本制度的单位包括:各级政府部门、事业单位、公共机构、监管机构等行政组织。
三、责任主体1.资产管理部门:负责行政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购置、台账管理、验收、保修、保险、保养等。
2.使用部门:负责行政固定资产的使用与维护工作,对资产进行日常的使用与保养维护,并配合资产管理部门对资产信息进行填报。
四、资产管理要求1.资产购置:所有的行政固定资产的购置必须符合国家或行业相关规定。
所有的采购流程必须遵守采购法规,经过公开招标、询价、竞价等手段,避免非法采购和低效采购。
2.资产验收:在行政固定资产交付使用时,资产管理部门需组织验收,并做好验收记录,验收无误后,方可使用。
如有质量问题,请及时与销售方沟通并及时归还。
3.资产陈旧报废:使用年限已到,或质量不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规定的行政固定资产,由资产管理部门进行鉴定、申请报废,相关部门进行确认后方可予以报废。
报废流程必须严格依照国家或地方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4.资产清查:资产管理部门应每年对行政固定资产进行一次清查,编制出一份详细的资产台账。
资产台账必须真实完整、规范准确。
5.资产保险:行政固定资产应当保险才能减少损失,在存放、使用、保养过程中,资产管理部门应当做好保险汇总工作,为行政固定资产提供多重保障。
6.资产处置:行政固定资产在使用过程中,可能会出现闲置、报废、过剩的情况。
在这种情况下,资产管理部门应当对其进行鉴定,提出处置方案,并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置。
五、使用管理要求1.资产保管:行政固定资产使用部门需要做好资产保管工作,实行定时检查制度。
通过邮件、短信等方式提醒员工有关资产的使用、保管工作,提高行政资产使用效率。
市政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市政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完善公司固定资产管理体系,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充分发挥固定资产使用效能,提高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和企业经济效益水平,根据国家和集团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固定资产管理部门、使用管理单位和相关资产管理部门。
第三条固定资产是指使用寿命超过一年的房屋、建筑物(不包括作为临时设施管理的房屋及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设备、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
不属于企业生产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并且使用年限超过二年的,也应归为固定资产管理。
第四条固定资产管理的内容包括:固定资产的分类、计价、购建、折旧、维修、调拨、报废、清查、租赁等各项基础管理工作。
第五条固定资产管理的基本任务:建立、健全各类固定资产的管理制度,明确固定资产的管理责任、建立固定资产管理人员的岗位责任,完善固定资产的管理程序;合理编制固定资产的购置计划;定期提取固定资产折旧;加强固定资产日常维护、保养、检查、修理工作,保证固定资产的完好率和利用率。
第二章固定资产管理的组织与责任第六条公司物资机械部为公司固定资产管理的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公司固定资产工作的管理。
第七条公司物资机械部为施工用机械和大型工具的主责部门,公司行政后勤管理部为行政办公设备、车辆的主责部门,公司工程综合管理部为测量和试验设备的主责部门。
第八条公司机关及各分公司为固定资产使用管理单位,分公司要设立固定资产管理部门,设置专门管理岗位,并设专人进行固定资产的管理。
项目经理部(含外埠项目经理部)等临时使用固定资产的单位,也要设置专岗和专人进行固定资产的管理,确实不具备条件的也要指定专人合属办公进行管理。
第九条公司固定资产主管部门的职责(一)按照国家、集团对固定资产管理的有关政策,法规和制度,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组织制定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完善管理程序和办法,组织、协助固定资产管理主责部门、固定资产使用管理单位制定相应管理制度及岗位责任,并定期检查、督促贯彻、执行情况。
行政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行政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一、概述
行政固定资产是指用于国家行政机关或其他国家机关进行
行政活动,具有一定使用寿命和固定场所的不易于转移的有形资产。
为了更好地管理和利用这些资产,制定本《行政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二、管理责任
1.固定资产管理员的职责是:维护资产清单,做好资
产的保管、使用、维修保养和报废等工作;
2.所有使用行政固定资产的单位和人员应按规定使用,
保护资产,防止损坏和遗失;
3.上级机关应对下级机关的固定资产进行监督管理,
并对下级机关的固定资产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
三、资产管理基本制度
1.固定资产采购审批制度。
采购行政固定资产必须经
过审批,并按照有关规定选购标准设备;
2.资产盘点制度。
每年对行政固定资产进行全面盘点,
查明资产数量和状况,提出修炼意见和建议;
3.使用维护制度。
在使用固定资产时,应按要求使用
和保养,定期进行检查和维修;
4.资产更新制度。
行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的使用年限
后,应及时报废或予以更新,不能再继续使用。
四、责任追究制度
1.对于固定资产管理者没有按照规定认真履行管理职
责者,应给予行政责任追究;
2.对于使用单位和人员没有按规定使用固定资产,造
成损失的,应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3.关于固定资产报废申请的审批,应按照规定履行手
续,确保报废的真实合规。
五、附则
1.本制度的解释权归行政机关所有;
2.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以上就是《行政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的全部内容,希望各级行政机关能够认真执行,做好资产管理工作,确保资产的安全和利用效益。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市政园林管理局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为加强局机关固定资产的管理,实现优化配置,提高使用效率,防止流失浪费, 保障机关正常办公,维护机关财产的完整与安全,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一、固定资产的管理和使用贯彻统一领导、分工管理、层层负责、责任到人、物尽其用的原则。
二、局办公室负责固定资产的预算编制、计划采购、验收入库、登记保管、领用发出、维修保养、清查盘点等具体管理工作,办理固定资产的调配转让、报损报废等报批手续。
财务科负责按固定资产的价值分类核算,对固定资产管理进行监督检查。
机关各科室在合理有效使用的同时,要做好固定资产的日常维护管理工作。
三、符合下列标准的列为固定资产:
(一)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800元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来物质形态的资产;
(二)单位价值虽不足规定标准,但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按固定资产管理。
四、局机关固定资产分为以下八类:
1、房屋、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房屋包括办公用房、仓库、食堂用房等;建筑物包括围墙、雕塑等;附属设施包括输电线路、水气管道等。
2、交通工具:汽车、摩托车、机动三轮车等。
3、电器设备:空调器、取暖器、吸尘器、电视机、摄像机、录像机、电风扇、冰箱、电暖壶、放扩音设备等。
4、通讯设备:电话交换机、传真机、电话机、报警器等。
5、文印设备:复印机、打印机、电脑、各类袖珍计算器等。
6、办公用具:办公桌、会议桌、写字台、保险箱、档案柜、沙发、凳子、椅子、床铺、食堂灶具等其他用具。
7、图书资料:图书资料、光盘、录相带、软盘等。
8、其他固定资产:照相设备、文体设备、及其他设备。
五、固定资产按下列方式计价:
1、新建、购入、调入的固定资产分别按造价、购价和调拨价入账。
2、自制的固定资产按实际开支的工料费入账。
3、报废、变卖、调出的固定资产,按账面原值注销。
4、机关固定资产按原值入账,不计提折旧。
六、固定资产的购置由使用科室提出申请,报请分管局机关的领导批准后,由局办公室按照市政府采购的规定和要求,统一进行政府采购。
购入的固定资产, 办公室要组织验收并填写《固定资产登记簿》,财务科要填制《记帐凭证》和《固定资产总帐》。
七、固定资产的出租、出借、报损、转让等,在规定限额内需经局分管机关的领导同意;涉及大金额物品的,需按规定程序报经报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和财政部门批准。
各科室不得擅自处置固定资产。
机关工作人员应支持管理人员的工作,非正常损坏公共财物,要按价赔偿。
八、固定资产每年盘点清查一次,由局办公室会同财务科对机关的全部固定资产进行账实、账卡、账账核对,如有盈亏,应查明原因,说明情况,编制固定资产盘盈盘亏表,按管理权限报经领导批准后,调整固定资产账目。
局办公室要不定期对机关的固定资产进行全面清查盘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