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宝高科: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1-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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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106 证券简称:莱宝高科公告编号:2011-012
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1年4月2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和议案于2011年4月19日以电子邮件送达。

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12人,实际表决的董事12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与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经审议,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2011年第一季度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实际情况,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201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登载巨潮资讯网();正文于2011年4月25日刊载《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同意票1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0年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同意《公司2010年社会责任报告》。

报告全文刊载于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网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同意票1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1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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