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制作出口单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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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⒎数量
托运单中的件数指最大包装的件数。如果为集装箱托运, 应填写集装箱个数。
• ⒏货物说明
这一栏可以只填写货物的大类名称或统称。但是,如果同
时出口不同种类的商品,应分别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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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运单的主要内容及其缮制方 法
• ⒐重量
重量栏应分别填写毛重和净重。
• ⒑尺码
该栏目填写一批货的尺码总数,一般单位为立方米。
本栏目第一行打印出口货物规范的中文商品名称,第二行打 印规格型号,必要时可加注原文。
• 36.数量及单位
填报出口商品的实际数量及计量单位。必须按海关法定计量
单位填报。凡海关列名第二计量单位的,必须报名该商品第二
计量大为及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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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关单的主要内容及其缮制方 法
• 37.最终目的国(地区)
填报已知的出口货物的最终实际消费、使用或进一步加工制 造国家。
• ⒘指运港 指出口货物运往境外的最终目的港货或尽可能预知的目的港。
此栏根据实际情况并按照海关规定的《港口航线代码表》选择 填报相应的港口中文名称或代码。 • ⒙境内货源地
注明出口货物在国内的产地或原始发货地,并按海关规定的 《国内地区代码表》选择填报相应的国内地区名称或代码。 • ⒚批准文号
填报《出口收汇核销单》编号。 • ⒛成交方式
及代 码表》规定填制。
• ⒋备案号
一般贸易下,此栏留空。
• ⒌出口日期
填入申报货物的运输工具出境的日期。无实际进 出境的
报关单填报办理申报手续的日期。
• ⒍申报日期
发货人办理货物出口报关手续的日期。
• ⒎经营单位 应填报出口单位名称及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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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关单的主要内容及其缮制方 法
• ⒏运输方式
指载运货物进出口关境时所使用的运输工具的分类。该栏目 根据实际运输方式按海关规定的《运输方式代码表》选择填 报相应的运输方式。
• ⒕结汇方式
根据实际情况并按海关规定的“货物方式代码表”填制相应的 贸易方式简称及其代码。
• ⒖许可证号
属申领出口许可证的货物,必须填出口货物许可证的编号,不 得为空。
• ⒗运抵国(地区)
根据出口货物直接运抵的国家(地区),并按海关规定的
“国别/地区代码表”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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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关单的主要内容及其缮制方 法
不同的检验证,或同种检验而不同的检验目的,应出具不同 的证明内容。这些内容应与信用证和合同相符。 • ⒑检验地点与检验时间
如有需要,应明检验时间和检验地址。 • ⒒签章
应有检验机构盖章和检验人员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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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运提单是海运时使用的运输单据, 是承运人或其代理人签发给托运人表示货 物已经收到并确认承担运输责任的凭证。 海运提单代表货权,是最重要的结算单证 之一。
真实发货人为出口单位以外的其它单位,只要信用证无特别声 明,如实填写也是可以接受的。 • ⒉收货人
⑴记名收货人 记名收货人是直接将收货人的名称、地址完整地表示出来的方 法。一般来说,收货人是合同的买方。 ⑵指示收货人 指示收货人是将收货人以广义的形式表示出来。常用空白指示 和记名指示两种表达法。 • ⒊被通知人
自理报关的,应填报出口货物的经营单位名称及代码;委 托代理报关的,应填报经海关批准的专业或代理报关企业名 称及代码。
• 46.填制日期
制报关单的填制日期。预录入和EDI报关单由计算机自动打 印。
• 47.海关审单批注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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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海关内部作业时签注。
第三节 装货单与收货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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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货单是托运人凭以要求理货公司装 船的依据。收货单也称大副收据,是理货 公司装完货,经大副签字表示收妥货物的 凭据,也是外轮公司签发提单的最重要的 凭证。
填写毛重和净重。
• ⒕尺码
填写与提单相同的总尺码数。
• ⒖合计
指两个以上不同货名的数量之和。
• ⒗共重
即不同货名的重量和尺码的总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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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检证书是出口商品经进出口检验检 疫机构检验、鉴定后出具的对商品品质、 重量、数量、包装、产地及卫生检疫等情 况给予鉴定的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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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检证书样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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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检证书样单
• ⒖可否分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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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运单的主要内容及其缮制方 法
• ⒗运费
该栏目不显示具体运费,只填写运费由哪一方支付,如: “运费待付”或“运费预付/已付”。
• ⒘托运单日期
该日期必须早于最迟装运期和有效期,可以是开立发票的 日期,也可以早于发票日期。
• ⒙提单正本份数
按实际提单正本份数填写。有时填写全套提单,按照惯例 解释为两份正本提单。
托运单是出口单位在报关前委托承运人 或其代理人办理出口运输(主要是海运) 手续的一种单据,是日后制作提单的主要 背景材料,如果缮制错漏、延误等,就会 影响结汇单证的正确制作、快速流转,从 而影响安全结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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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运单的主要内容及其缮制方 法
• ⒈托运人 也称发货人,一般情况下,填写出口单位的名称和地址。如果
• ⒐运输工具名称
将载运货物出境的运输工具的名称或运输工具标号填入此栏, 一份报关单只允许填报一项运输工具名称。
• ⒑提运单号
一份报关单只允许填报一个提运单号。江海运输填报出口 提单号;铁路运输填报运单号;汽车运输免于填报;航空运 输填报总运单号;邮政运输填报邮政包裹单号;无实际进出 境的,本栏目为空。
所列每项商品选择填报海关规定的《征减免税方式代码表》中
相应的征减免税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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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关单的主要内容及其缮制方 法
• 42.税费征收情况
供海关批注出口货物税费征收及减免情况。
• 43.录入员
用于预录入和EDI报关单,打印录入单位名称。
• 44.录入单位
用于预录入和EDI报关单,打印录入单位名称。
• 45.申报单位
按海关规定的《监管证件名称代码表》选择填报相应证件的 代码,并填报每种证件的编号(编号打印在备注栏下半部分)。 合同、发票、许可证等必备的随附单证不在本栏目填报。 • 31.生产厂家
生产厂家之出口货物的境内生产企业。本栏目供必要时手工填19 写。
报关单的主要内容及其缮制方 法
• 32.标记唛头及备注
• 38.单价
填报同一项号下出口货物实际成交的商品单位价格,无实际 成交价格的,本栏目填报货值。
• 39.总价
填报同一项号下出口货物实际成交的商品总价,无实际成交 价格的,本栏目填报货值。
• 40.币制
根据实际成交情况按海关规定的《货币代码表》选择填报相 应的货币名称或代码。
• 41.征免
按照海关核发的《征免税证明》或有关政策规定,对报关单
• 23.杂费
指成交价格以外的、应计入完税价格或应从完税价格中扣 除的费用,可按杂费总价或杂费率两种方式之一个填报,同 时注明杂费标记。
• 24.合同协议号
• 25.件数
填报有外包装的出口货物的实际件数。本栏目不得填报为 零,裸装货物填报为1。
• 26.包装种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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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出口货物实际外包装种类,按海关规定的《包装种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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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运提单样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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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运提单样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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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运提单的主要内容及其缮制
方法
• ⒈提单号码 由承运人或其代理人提供,无编号的提单是无效的。
• ⒉托运人 是委托运输的人,在贸易中是合同的卖方。信用证无特殊规定,
可以第三方为托运人。 • ⒊收货人
在信用证支付条件下,应严格按信用证规定填制收货人。信用证 中对收货人的规定有记名式、指示式、不记名式三种方式。 • ⒋被通知人
• ⒌航次
根据代理签发的托运单中的船名填写。
• ⒍装往地点
填写目的港名称。
• ⒎托运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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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货单的主要内容及其缮制方 法
• ⒏受货人
即收货人,与托运单和提单一致。
• ⒐通知人
即被通知方,与托运单和提单一致。
• ⒑唛头
• ⒒数量或件数
填写大包装数量。
• ⒓货名
与托运单相同栏目填写一致的内容。
• ⒔重量
报关单的主要内容及其缮制方
法
• 27.毛重(千克) 填报出口货物实际毛重,计量单位为千克,不足一千克的填
报为1。 • 28.净重(千克)
填报出口货物实际净重,计量单位为千克,不足一千克的填 报为1。 • 29.集装箱号
用于填报和打印集装箱编号及数量。数量四舍五入填报整数, 非集装装箱货物填报为0。多于一个集装箱的情况下,其余集 装箱编号打印在备注栏或随附清单上。 • 30.随附单据
收货人通常是信用证的开证人或合同的买方。如果是中间交 易,可打实际买方,或者留空不填写。 • ⒍商品名称
商品名称应与发票完全一致。如果发票货名过多,可打总称。32
商检证书的主要内容及其缮制 方法
• ⒎数量 有包装的应的包装件数,裸装货应打货物本身件数,散装货
打净重。 • ⒏唛头
唛头应与发票及提单相符。 • ⒐证明内容
本栏目上部分用于打印标记唛头中除图形以外的数字、文字, 下部分供打印随附单据栏中监管证件的编号。
• 33.项号
第一行打印报关单中的商品排列序号,第二行专用于加工贸 易等已备案的货物在“登记手册”中的项号。
• 34.商品编号
指按海关规定的商品分类编码规则确定的出口货物的商品编 号。
• 35.商品名称和规格型号
• ⒒装运期
装运期严格按照信用证或合同规定填写。
• ⒓有效期
该栏目填写一般按照信用证规定填写,如果信用证对此未作规 定,依据《UCP600》规定信用证至运输单据签发日后21天内 有效。
• ⒔存货地点
也就是实际货物存放的场站或仓库名称,内容用中文填写。
• ⒕可否转船
按合同或信用证的规定填写“允许”或“不允许”。
这一栏中应填写接受船方发货到通知的人的名称与地址。被 通知人的选择与确定的权利是合同的买方或买方代理人。有时 2
托运单样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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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运单样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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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运单样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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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运单的主要内容及其缮制方 法
• ⒋托运单编号
一般填写商业发票的号码。
• ⒌目的地
按信用证的目的港填写
• ⒍运输标志
买卖合同或是信用证都规定了唛头。填写这一栏目时,要 求填写内容和形式与所规定的完全一致。如果买卖合同和信 用证中没有规定唛头,可填写 “N/M”(无唛头),也可以 自行选择一个合适的唛头。
该栏目填写于托运单的被通知人栏目相同的内容。 • ⒌前程运输
如果货物需要转运,在这一栏中填填写第一程船的名称;否则, 为空。 • ⒍收货地点
根据合同成交条件,并按海关规定《成交方式代码表》选择填 报相应的成交方式代码。无实际出境的,填报FO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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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关单的主要内容及其缮制方 法
• 21.运费
按成交价格中含有的国际运输费用的金额和货币代码填写。
• 22.保费
用于成交价格中含有保险费的出口货物,应填报该份报关单 所含全部货物国际运输的保险费用。可按保险费总价或保险 费率两种方式之一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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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货单样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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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货单样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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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货单的主要内容及其缮制方 法
• ⒈装货单号码
通常这一栏填写的是提单号码。为所有与装运有关的单据 的查询、对照带来了方便。
• ⒉日期
应填写装、收货单制作日期。• ⒊海关编号通常把发票编号打入此栏。
• ⒋船名
根据代理签发的托运单中的船名填写,并填写第一程船船 名和第二程船名。
• ⒚提单副本份数
按实际所需提单副本份数填写,通常留作出口单位留底或 按客户要求寄单。
• ⒛特别条款
填写信用证或合同中有关运输方面的特殊要求。
• 21.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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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办人签字,出口企业盖章。
出口货物报关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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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货物报关单是出口单位向海关申 报货物出口的单证,是由海关总署统一印 制的,是海关依法监管货物出口、征收关 税、编制海关统计表以及处理其他业务的 主要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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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货物报关单样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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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货物报关单样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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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货物报关单样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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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关单的主要内容及其缮制方 法
• ⒈预录入编号
指申报单位或预录入单位对该单位填制录入的报关单的编
号,用于该单位与海关之间引用其申报后尚未放行的货物的
报关单。
• ⒉海关编号
此栏由海关在接受申报时编制。
• ⒊出口口岸
注明货物实际出境口岸的海关名称和代码,按《海关名称
• ⒒发货单位
填报出口货物在境内的生产或销售单位的名称和海关注册
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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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关单的主要内容及其缮制方 法
• ⒓贸易方式(监管方式)
根据实际情况并按照海关规定的《贸易方式代码表》选择填报 相应的贸易方式简称或代码。一份报关单只允许填报一种贸易 方式。
• ⒔征免性质
按海关核发的《征免税证明》中批注的征免性质或海关规定的 《征免性质代码表》,填报相应的征免性质简称或其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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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检证书的主要内容及其缮制
方法
• ⒈检验证明书的名称 名称应与信用证或合同规定完全相符。
• ⒉签证日期 应在提单日之前。最好掌握在提单日前一两天之内,因为检
验时间太早,货物到装船时容易发生变质。 • ⒊证书编号和页数
注意每页上的编号应该一致。另外要注意页数的连续性。 • ⒋发货人名称
发货人的名称和地址通常应信用证的受益人或合同出口人 的相一致。如第三方作为发货人,应与提单上的发货人一致。 • ⒌收货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