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证书一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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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证书一览——
1.人力资源管理全国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由人事部考试中心负责实施,属于全国经济师考试范畴人力资源专业方向,人事部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一直是管理很严格的考试,设两个级别:初级资格、中级资格。
参加考试并成绩合格者,由人事部统一发放相应级别的资格证书。
每年下半年开考一次。
2.人力资源管理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推出的人力
资源管理师(员)职业资格鉴定,设四个等级:四级、三级、二级、一级。
目前正式推出的最高级是二级,一级尚处于局部试点推广阶段。
每年上半年、下半年各开考一次。
3.信息化人力资源总监证书(E-HR)——由人事部中国高级公务员培训中心与上海市人事局、上海紧缺人才培训工程“信息化人力资源总监”考核办公室推出。
通过考评,学员可以获得国家人事部颁发的《信息化人力资源总监》资质证书和上海紧缺人才培训工程考核办公室《信息化人力资源总监》岗位资格证书。
4.ACI注册人力资源经理证书(PHR)——由美国认证协(AmericanCertificationInstitute)面向全球推出的一项专业认证考试,美国认证协会作为美国乃至全球著名的职业认证机构之一,其职业认证在全球范围内得到承认。
5.高级人力资源专家(SPHR)证书——由美国认证协会(ACI)联合美国人力资源协会面向全球推出的一项专业认证考试。
考试合格后,由美国认证协会颁发《国际高级人力资源专家证书》,是WTO成员国认可的国际职业证书。
6.国际人力资源管理职业资格证书(IHRI)——由美国国际人力资源管理研究院(InternationalHumanResourceInstitute)发展和推行的系列职业资格证书体系。
通过培训,可获得“人力资源胜任力开发管理师”、“人力资源计分卡管理师”等专项证书。
7.SHRI人力资源管理高级专业证书——由新加坡唯一的人力资源管理专业机构—新加坡人力资源学院(SingaporeHumanResourcesInstitute)颁发,在新加坡、马来西亚和中国香港等国家和地区认可度非常高,视为仅次于人力资源管理硕士学位、具研究生水平的资格证书。
8.江苏省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水平等级证书——由江苏省人事厅负责考试工作,具体考务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
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水平等级考试设初级、中级和高级三个级别。
三个级别考查的侧重点不同,报考条件也比较灵活,没有过多不必要的资历限制。
9.上海市人事管理岗位资格证书——由上海市委组织部、上海市人事局、上海市教委、上海市成教委联合制发的,适用于上海的机关、企业、事业单位。
凡新从事人事管理工作的人员,必须先培训,取得岗位资格证书以后才能上岗.
四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
(2)经本职业四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三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2)取得本职业四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3)取得本职业四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三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4)取得大学专科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
(5)取得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
(6)取得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后,经本职业三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7)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证书。
二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3年以上。
(2)取得本职业三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取得本职业三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二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4)取得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5)具有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取得本职业三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6)具有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取得本职业三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二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7)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一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9年以上。
(2)取得本职业二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3)取得本职业二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一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
补充: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人力资源师正规培训达到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具有大专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0年以上,经本职业人力资源师正规培训达到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3)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学士学位,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8年以上;
(4)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硕士学位,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颁发证书
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劳动保障部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资格证书》
☆考试介绍
根据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社培就司函(2002)35号,“关于开展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人员等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工作的通知”要求在全国开展本职业在全国的统一鉴定。
考生经正规培训,达到标准课时数,参加全国统一考试,考试合格者取得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职业资格证书,证书全国范围内通用(全国统一编号,网上注册管理,政府网站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