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检(非强检)计量器具周期检定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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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检(非强检)计量器具周期检定制度1、所有医用计量器具必须登记建档。

新装备入院的医疗仪器设备,如属国家强检范围之内的,由销售方完成首次计量检定并取得《计量检定证书》,进口强检仪器设备要有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型式批准证书》,验收合格后入库。

入库后的计量器具,计量室要立即建立计量检定档案。

2、本院医用工作强检计量器具周期性检定德阳市技术监督局管辖,每年按规定定期由医学装备科负责向市技术监督局申请周期性检定。

3、我院所使用的医用计量器具须经上级计量检定部门检定合格后,方可使用。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配合和协助计量检定人员做好计量检定工作。

确保年度强检计量器具周检率达到 90%以上,检定合格的计量器具由计量管理员负责组织及时交付临床科室使用。

4、强制检定的医用计量器具,必须在周检合格期内使用,不合格或超期者严禁使用。

不合格的计量器具经修理和检定后仍不合格,应将其降级使用或报废处理,并在计量器具的总账和台帐中分别登录。

5、非强检计量器具自行规定检定周期,并向检定机构申请检定或校准。

6、各临床科室必须按时按量完成本科在用医用计量器具的周期性检定工作。

如有漏检或不配合部门,按医院质控标准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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