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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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法》规定,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劳动安全生产 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对职工安全生产的教育培训;未经安全生 产教育培训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1. 施工单位三类管理人员的考核 2. 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3.进人新的岗位或者新的施工现场前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4.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前的安全生产教育
培训 5. 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考核 6. 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违法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1.施工单位违法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建筑法》规定,建筑施工企业违反本法规定,对建筑安
全事故隐患不采取措施予以消除的,责令改正,可以处以罚 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 质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施工管理人员违法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试对以上资料中分析: 1.试分析本事件有哪些不妥? 2.本案中的施工安全事故应定为哪种等级的事故? 3.事故发生后,施工单位应采取哪些措施?
建筑安全生产管理的方针和原则
建筑安全生产管理的方针 建筑安全生产管理的原则
建筑安全生产管理的方针
《建筑法》第三十六条、《安全生产法》第三条和《建设 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三条规定,建筑安全生产管理的 方针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这是我国多年来安全生产 工作长期经验的总结,可以说是用生命和鲜血换来的。安全 生产关系到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关系到社会稳定和经 济健康发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 防为主的方针。
建筑安全生产管理的原则
建筑安全生产管理原则虽然在《建筑法》中没有明确规定, 但是在其具体条文中已经包含。在我国长期的安全生产管理 中形成的、国务院有关规定中明确的建筑安全生产管理原则 主要是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
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
申请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条件 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有效期和政府监管的规定 违法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施工现场安全防护的规定
1.危险部位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施工单位应当在施
工现场人口处、施工起重机械、临时用电设施、脚手架、出 入通道口、楼梯口、电梯井口、孔洞口、桥梁口、隧道口、 基坑边沿、爆破物及有害危险气体和液体存放处等危险部位 ,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安全警示标志必须符合国家标 准。 2.根据不同施工阶段等采取相应的安全施工措施 3.施工现场临时设施的安全卫生要求 4.对施工现场周边的安全防护措施
[ 案例导入 ]
某市在建高层建筑,总建筑面积约4000平方米,地下2层,地上18房,建 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签订了施工总承包合同,并委托监理单位进行工程监 理,开工前,施工单位对工人进行了三级安全教育。在基础工程施工中, 由于是深基坑工程,项目经理部按照设计文件和施工技术标准编制了基 坑支护及降水工程专项施工组织方案,经项目经理签字后组织施工。同 时,项目经理安排负责质量检查的人员兼任安全工作。当土方开挖至坑 底设计标高时,监理工程师发现基坑四周地表出现大量裂纹,坑边部分 土石有滑落现象,即向现场作业人员发出口头通知,要求停止施工,撤 离相关作业人员。但施工作业人员担心拖延施工进度,对监理通知不予 理睬,继续施工。随后,基坑发生大面积坍塌,基坑下6名作业人员被埋, 该建筑公司项目经理部向有关部门紧急报告事故情况,闻讯赶到的有关 领导,指挥公安民警、武警战士和现场工人实施了紧急抢险工作,将伤 者立即送往医院进行救治,事故共造成3人死亡、2人重伤、1人轻伤。事 故发生后,经查施工单位未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建筑法》规定,建筑施工企业的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 令职工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 后果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施工作业人员违法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作业人员不服管 理、违反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冒险作业造成重大伤亡事故 或者其他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 刑事责任。
[ 学习目标 ]
1.掌握安全生产管理的方针和原则; 2.了解安全生产许可证的要求; 3.掌握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制定和要求; 4.掌握安全生产培训教育的要求; 5.了解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机制; 6.熟悉建筑施工项目建设中各参建单位的安全责任;
[ 能力目标 ]
1.掌握针对当前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的要求和方针,制 定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能力; 2.熟悉施工单位和施工项目的安全生产责任; 3.掌握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要求; 4.熟悉施工现场安全防护的规定和违法行为应承担的责任; 5.掌握编制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方案和技术交底开展的要 求 6.具备施工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与调查处理的能力
理延期手续。企业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严格遵守 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未发生死亡事故的,安全生产 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时,经原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 同意,不再审查,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延期3年。
3. 政府监管
根据《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 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建筑施工企业未取得安全生产许 可证的,不得从事建筑施工活动。
施工管理人员、作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规定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Safeem),是指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的教育和安全生产技 能的培训,并将这种教育和培训制度化、规范化,以提高全体 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生产的管理水平,减少和防止生产安全 事故的发生。
违法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安全生产许可证违法行为主要有以下几种: 1.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擅自从事施工活动应承担的法律
责任 2.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未办理延期手续继续从事施工
活动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3.转让安全生产许可证等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4.以不正当手段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5.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并限期整改的规定 6.颁证机关工作人员违法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建筑工程项目施工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 主”的方针,对预防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起到至关 重要的作用。本模块主要针对安全生产方针、安全生产许 可证的要求、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安全 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机制和建筑施工项目建设中各参建 单位的安全责任进行阐述,是作为建筑施工管理者必备的 知识。
[ 导言]
由于建筑工程施工项目的“高、大、露天作业多、工 期长”等方面特点,施工中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比例一直 比较高,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直接关系到公众生命财产安全, 关系到社会稳定、和谐发展。为了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 管理,预防和减少建筑业事故的发生,保障建筑职工及他 人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了一系列的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如《中 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加大了建筑安全生产 管理方面的立法力度。
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制度
编制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交底的规定 施工现场安全防护的规定 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职责和应采取的消防安全措施 办理意外伤害保险的规定
编制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交底的规定
《建筑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建筑施工企业在编制施 工组织设计时,应当根据建筑工程的特点制定相应的安全技 术措施;对专业性较强的工程项目,应当编制专项安全施工 组织设计,并采取安全技术措施”。
施工安全生产责任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 施工项目的安全生产责任 施工管理人员、作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规定 违法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
1.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施工单位,不得颁发资质证书 2.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对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3.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责任 4.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5.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
施工项目的安全生产责任
1. 施工项目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责任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施工单位的项目负
责人应当由取得相应执业资格的人员担任,对建设工程项目 的安全施工负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规章制 度和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使用,并根据工程 的特点组织制定安全施工措施,消除安全事故隐患,及时、 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2.施工总承包和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
《建筑法》规定,施工现场安全由建筑施工企业负责。实 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负责,分包单位向总承包单位 负责,服从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
3.施工作业人员安全生产的权力和义务
《建筑法》规定,建筑施工企业和作业人员在施工过程 中,应当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建筑行业安全 规章、规程,不得违背指挥或者违章作业。作业人员有权 对影响人身健康的作业程序和作业条件提出改进意见,有 权获得安全生产所需的防护用品。作业人员对危及生命安 全和人身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有效期和政府监管的规定
1.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申请 建筑施工企业从事建筑施工活动前,应当依法申请领取
安全生产许可证。建筑施工企业向企业注册所在地省、自治 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申请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 。 2. 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有效期
按照《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的规定:安全生产许可证 的有效期为3年。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需要延期的,企 业应当于期满前3个月向原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办
• (9)有职业危害防治措施,并为作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 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安全防护用具和安全防护服装;
• (10)有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及施工现场易发生 重大事故的部位、环节的预防、监控措施和应急预案;
• (11)有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急救援组织或者 应急救援人员,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
• (6)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每年至少进行1次安全生产教育 培训并考核合格;
• (7)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依法为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 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为从业人员交纳保险费;
• (8)施工现场的办公、生活区及作业场所和安全防护用 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 法规、标准和规程的要求;
申请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条件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中将建筑施工 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具体规定 为: •(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完备的安全生产规 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2)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人; •(3)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备专职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4)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经 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考核合格; •(5)特种作业人员经有关业务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特 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办理意外伤害保险的规定
1.建筑职工意外伤害保险是法定的强制性保险 2.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险期限和最低保险金额 3.意外伤害保险的投保 4. 意外伤害保险的索赔和安全服务
违法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1.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违法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2. 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3. 施工现场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1.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 组织设计中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
(1).安全技术措施 (2).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 2.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3.安全施工技术交底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前 ,施工单位负责项目管理的技术人员应当对有关安全施工 的技术要求向施工作业班组、作业人员作出详细说明,并 由双方签字确认。
5.危险作业的施工现场安全管理 6.安全防护设备、机械设备等的安全管理 7.施工起重机械设备等的安全使用管理
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职责和应采取的消防安全措施
1.在施工现场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 2.制定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3.设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 4.在施工现场入口处设置明显标志。
1. 施工单位三类管理人员的考核 2. 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3.进人新的岗位或者新的施工现场前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4.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前的安全生产教育
培训 5. 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考核 6. 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违法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1.施工单位违法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建筑法》规定,建筑施工企业违反本法规定,对建筑安
全事故隐患不采取措施予以消除的,责令改正,可以处以罚 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 质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施工管理人员违法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试对以上资料中分析: 1.试分析本事件有哪些不妥? 2.本案中的施工安全事故应定为哪种等级的事故? 3.事故发生后,施工单位应采取哪些措施?
建筑安全生产管理的方针和原则
建筑安全生产管理的方针 建筑安全生产管理的原则
建筑安全生产管理的方针
《建筑法》第三十六条、《安全生产法》第三条和《建设 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三条规定,建筑安全生产管理的 方针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这是我国多年来安全生产 工作长期经验的总结,可以说是用生命和鲜血换来的。安全 生产关系到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关系到社会稳定和经 济健康发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 防为主的方针。
建筑安全生产管理的原则
建筑安全生产管理原则虽然在《建筑法》中没有明确规定, 但是在其具体条文中已经包含。在我国长期的安全生产管理 中形成的、国务院有关规定中明确的建筑安全生产管理原则 主要是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
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
申请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条件 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有效期和政府监管的规定 违法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施工现场安全防护的规定
1.危险部位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施工单位应当在施
工现场人口处、施工起重机械、临时用电设施、脚手架、出 入通道口、楼梯口、电梯井口、孔洞口、桥梁口、隧道口、 基坑边沿、爆破物及有害危险气体和液体存放处等危险部位 ,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安全警示标志必须符合国家标 准。 2.根据不同施工阶段等采取相应的安全施工措施 3.施工现场临时设施的安全卫生要求 4.对施工现场周边的安全防护措施
[ 案例导入 ]
某市在建高层建筑,总建筑面积约4000平方米,地下2层,地上18房,建 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签订了施工总承包合同,并委托监理单位进行工程监 理,开工前,施工单位对工人进行了三级安全教育。在基础工程施工中, 由于是深基坑工程,项目经理部按照设计文件和施工技术标准编制了基 坑支护及降水工程专项施工组织方案,经项目经理签字后组织施工。同 时,项目经理安排负责质量检查的人员兼任安全工作。当土方开挖至坑 底设计标高时,监理工程师发现基坑四周地表出现大量裂纹,坑边部分 土石有滑落现象,即向现场作业人员发出口头通知,要求停止施工,撤 离相关作业人员。但施工作业人员担心拖延施工进度,对监理通知不予 理睬,继续施工。随后,基坑发生大面积坍塌,基坑下6名作业人员被埋, 该建筑公司项目经理部向有关部门紧急报告事故情况,闻讯赶到的有关 领导,指挥公安民警、武警战士和现场工人实施了紧急抢险工作,将伤 者立即送往医院进行救治,事故共造成3人死亡、2人重伤、1人轻伤。事 故发生后,经查施工单位未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建筑法》规定,建筑施工企业的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 令职工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 后果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施工作业人员违法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作业人员不服管 理、违反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冒险作业造成重大伤亡事故 或者其他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 刑事责任。
[ 学习目标 ]
1.掌握安全生产管理的方针和原则; 2.了解安全生产许可证的要求; 3.掌握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制定和要求; 4.掌握安全生产培训教育的要求; 5.了解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机制; 6.熟悉建筑施工项目建设中各参建单位的安全责任;
[ 能力目标 ]
1.掌握针对当前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的要求和方针,制 定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能力; 2.熟悉施工单位和施工项目的安全生产责任; 3.掌握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要求; 4.熟悉施工现场安全防护的规定和违法行为应承担的责任; 5.掌握编制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方案和技术交底开展的要 求 6.具备施工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与调查处理的能力
理延期手续。企业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严格遵守 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未发生死亡事故的,安全生产 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时,经原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 同意,不再审查,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延期3年。
3. 政府监管
根据《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 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建筑施工企业未取得安全生产许 可证的,不得从事建筑施工活动。
施工管理人员、作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规定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Safeem),是指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的教育和安全生产技 能的培训,并将这种教育和培训制度化、规范化,以提高全体 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生产的管理水平,减少和防止生产安全 事故的发生。
违法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安全生产许可证违法行为主要有以下几种: 1.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擅自从事施工活动应承担的法律
责任 2.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未办理延期手续继续从事施工
活动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3.转让安全生产许可证等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4.以不正当手段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5.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并限期整改的规定 6.颁证机关工作人员违法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建筑工程项目施工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 主”的方针,对预防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起到至关 重要的作用。本模块主要针对安全生产方针、安全生产许 可证的要求、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安全 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机制和建筑施工项目建设中各参建 单位的安全责任进行阐述,是作为建筑施工管理者必备的 知识。
[ 导言]
由于建筑工程施工项目的“高、大、露天作业多、工 期长”等方面特点,施工中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比例一直 比较高,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直接关系到公众生命财产安全, 关系到社会稳定、和谐发展。为了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 管理,预防和减少建筑业事故的发生,保障建筑职工及他 人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了一系列的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如《中 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加大了建筑安全生产 管理方面的立法力度。
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制度
编制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交底的规定 施工现场安全防护的规定 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职责和应采取的消防安全措施 办理意外伤害保险的规定
编制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交底的规定
《建筑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建筑施工企业在编制施 工组织设计时,应当根据建筑工程的特点制定相应的安全技 术措施;对专业性较强的工程项目,应当编制专项安全施工 组织设计,并采取安全技术措施”。
施工安全生产责任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 施工项目的安全生产责任 施工管理人员、作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规定 违法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
1.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施工单位,不得颁发资质证书 2.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对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3.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责任 4.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5.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
施工项目的安全生产责任
1. 施工项目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责任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施工单位的项目负
责人应当由取得相应执业资格的人员担任,对建设工程项目 的安全施工负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规章制 度和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使用,并根据工程 的特点组织制定安全施工措施,消除安全事故隐患,及时、 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2.施工总承包和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
《建筑法》规定,施工现场安全由建筑施工企业负责。实 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负责,分包单位向总承包单位 负责,服从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
3.施工作业人员安全生产的权力和义务
《建筑法》规定,建筑施工企业和作业人员在施工过程 中,应当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建筑行业安全 规章、规程,不得违背指挥或者违章作业。作业人员有权 对影响人身健康的作业程序和作业条件提出改进意见,有 权获得安全生产所需的防护用品。作业人员对危及生命安 全和人身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有效期和政府监管的规定
1.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申请 建筑施工企业从事建筑施工活动前,应当依法申请领取
安全生产许可证。建筑施工企业向企业注册所在地省、自治 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申请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 。 2. 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有效期
按照《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的规定:安全生产许可证 的有效期为3年。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需要延期的,企 业应当于期满前3个月向原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办
• (9)有职业危害防治措施,并为作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 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安全防护用具和安全防护服装;
• (10)有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及施工现场易发生 重大事故的部位、环节的预防、监控措施和应急预案;
• (11)有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急救援组织或者 应急救援人员,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
• (6)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每年至少进行1次安全生产教育 培训并考核合格;
• (7)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依法为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 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为从业人员交纳保险费;
• (8)施工现场的办公、生活区及作业场所和安全防护用 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 法规、标准和规程的要求;
申请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条件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中将建筑施工 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具体规定 为: •(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完备的安全生产规 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2)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人; •(3)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备专职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4)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经 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考核合格; •(5)特种作业人员经有关业务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特 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办理意外伤害保险的规定
1.建筑职工意外伤害保险是法定的强制性保险 2.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险期限和最低保险金额 3.意外伤害保险的投保 4. 意外伤害保险的索赔和安全服务
违法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1.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违法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2. 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3. 施工现场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1.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 组织设计中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
(1).安全技术措施 (2).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 2.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3.安全施工技术交底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前 ,施工单位负责项目管理的技术人员应当对有关安全施工 的技术要求向施工作业班组、作业人员作出详细说明,并 由双方签字确认。
5.危险作业的施工现场安全管理 6.安全防护设备、机械设备等的安全管理 7.施工起重机械设备等的安全使用管理
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职责和应采取的消防安全措施
1.在施工现场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 2.制定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3.设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 4.在施工现场入口处设置明显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