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继续深入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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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继续深入扎实开展“安全
生产年”活动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新余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12.06.13
•【字号】余府办发[2012]27号
•【施行日期】2012.06.13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国家安全
正文
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继续深入扎实开展“安全生产
年”活动的通知
(余府办发〔2012〕2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省政府《关于继续深入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赣府厅字〔2012〕62号)精神,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经市政府同意,现就继续深入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2〕40号)精神,以深入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为载体,以进一步减少事故总量、有效防范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为目标,全面实施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更加注重基层基本功,着力推进责任落实、规范生产、科技进步、监管执法和队伍建设,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健康权益,促进全市安全生产
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为建设和谐富裕文明新余,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创造良好安全生产环境。

二、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夯实安全生产思想基础
㈠大力宣传落实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

全市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积极组织宣传、认真贯彻落实国发〔2011〕40号文件精神,围绕以“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为主题的“安全生产年”活动,切实把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理念落实到生产经营建设的每一个环节和岗位,使之成为衡量本地、本行业领域和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基本标准。

各级政府和部门要把安全生产工作作为重中之重,各级领导干部要自觉践行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大力实施安全发展战略,正确处理好发展与安全的关系,实现安全与发展的有机统一。

各企业要大力推进安全生产,企业负责人要始终把安全作为企业发展的前提和基础,全面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技能和素养,以安全发展促进企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㈡深入推进安全文化建设。

按照“融入、渗透、浸染”的要求,突出抓好以“安全发展·平安新余”为主旨的安全发展公益宣传活动,在全市城乡特别是工业园区、企业、社区、校园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文化创建活动,认真组织第11个“安全生产月”活动,大力推动安全生产、应急避险和职业健康知识进园区、进企业、进学校、进乡村、进社区、进家庭,着力营造“关爱生命、安全发展”的社会氛围,努力提升全民安全素质。

㈢不断加强安全培训工作。

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培训工作,继续抓好各类执法资格和企业“三项岗位”人员从业资格培训,继续抓好企业全员安全培训,着力提升高危行业“三项岗位”人员和班组长、农民工等从业人员安全素质。

三、加强隐患排查治理,深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整治
㈠全面推进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

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预防理念,充分发挥制度和机制效能,依托安全监管信息化系统建设,紧紧抓住煤矿、非煤矿
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冶金5个重点行业领域,全面推进与规范生产经营建设相结合、与强化科学管理相协调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

有关部门要注重运用信息化手段,增强危险源监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实效。

㈡深化煤矿安全专项整治。

抓好以瓦斯、水害为重点的专项整治。

严格执行瓦斯防治工作“十条禁令”和加强煤矿安全监管监察工作“十项要求”,开展煤矿瓦斯综合治理,依法整顿关闭不具备瓦斯防治能力的矿井,严肃查处瓦斯和粉尘超限作业等违规违章行为。

全面推进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的建设和紧急避险“六大系统”建设,提升煤矿安全管理水平。

㈢深化非煤矿山治理。

抓好露天采石场、露天矿山采场和排土场边坡、地下矿山机械通风、防治水、提升运输安全、大型采空区、尾矿库等七项治理,继续抓好小型露天采石场整合整治工作,确保大幅度减少生产安全事故。

㈣深化危险化学品治理。

抓好危险化学品、危险化工工艺和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监管工作,抓紧解决城区内危化企业的搬迁转产或关闭问题,积极完成化工园区或集中区域安全发展规划编制工作,从源头上消除事故隐患。

㈤深化交通运输安全整治。

加快研究制订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政策措施,以长途客运、校车安全、危险品运输管理为重点,完善技术标准和监管措施,加强重点路段安全防护实施建设,强制安装动态监控装置,严格交通执法,严厉整治超速、超载、超限以及酒后驾车、疲劳驾驶、违规停车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深入排查治理水上交通等领域安全隐患。

㈥加强其他行业领域的安全监管。

抓好以冶金煤气、受限空间作业、高温液态金属吊运为重点的工商贸领域安全整治,以防坍塌和高处坠落事故为重点的建筑施工领域安全整治,以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地下建筑、老旧城区为重点的消防领域安全整治,同时整体推进电力、民爆器材、农业机械、防雷、体育经营场所等其他重点领域安全整治。

四、加强安全责任落实,构建长效监管机制
㈠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通过严格安全生产行政许可、严格领导干部现场带班、实施分类指导重点监管、跟踪落实整改措施,以及警示约谈、黄牌警告、责任追究等行之有效的方法途径,促使企业认真落实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领导干部现场带班责任,严查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行为,严禁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切实做到不安全不生产。

㈡严格落实政府和部门安全监管责任。

严格落实地方政府行政首长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建立健全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述职约谈制和责任追究制,突出抓好县、乡两级政府安全监管责任的落实。

全面界定和落实有关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强化部门综合监管、行业安全管理和监督,完善落实安全生产分级属地管理制度。

着力发挥各级安全生产委员会的职能作用,健全完善和落实道路交通、瓦斯防治、煤矿整顿关闭、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监管等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工作协调和督促指导。

㈢加强安全生产责任考核追究。

完善与经济发展、社会管理、文明建设及领导干部政绩业绩相关联的安全生产考核机制,严格“一票否决”制度。

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事实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和要求,认真调查处理每一起事故,查明原因,依法严肃追究事故单位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严厉查处事故背后的腐败行为,严厉查处事故瞒报、谎报、迟报行为,及时向社会公布调查进展和处理结果。

加大对事故企业的处罚力度,加快建立与项目核准、用地审批、证券融资、银行贷款等挂钩的企业安全生产失信惩戒制度。

㈣大力推进安全监管监察工作创新。

进一步完善市、县、乡三级安全执法和监管体系,加快装备保障能力建设步伐,推进安全监管监察能力建设,打造一支作风扎实、业务精通、严格执法、廉洁奉公的安全监管队伍,不断探索创新与新形势新任务相适应的安全管理和监督模式。

切实加强安全生产专业服务机构管理,推动安
全评价、检测检验、培训咨询等专业机构规范发展。

进一步加强对地方各级安全生产委员会工作的指导,强化部门协调配合,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激励约束机制。

五、加强安全监管执法,规范生产经营建设秩序
㈠强化安全监管执法。

对监察执法中发现各类安全隐患,及时向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通报、反馈,并指定专人进行跟踪协调,定期组织抽查复查,做到整改不到位绝不放过,坚决杜绝非法违法行为前纠后犯、明纠暗犯。

坚持和完善区域内、行业内联合执法机制,着力在行政审批、证照发放、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审批管理和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建设、经营行为等方面加强协调配合、提升执法效能。

重点要针对危化品运输、长途客运安全监管等难点,探索建立跨地区、跨行业的联合执法机制。

㈡继续集中开展“打非”专项行动。

在工矿商贸领域继续依法严厉打击或证照不全进行生产经营等非法违法行为,严厉查处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等违规违章现象。

在交通运输领域继续依法严厉打击无照营运、违法载客等非法违法行为,严肃查处超载、超限、超负荷运行和酒后驾驶、疲劳驾驶、违章停车等违规违章现象。

着力把煤矿和非煤矿山假借技改整合进行非法违法生产建设、危化品企业未经“三同时”审查验收合格擅自进行非法违法生产建设和擅自延长试生产时限及未在法定时限延期换证等行为作为打击的重中之重,并按照“四个一律”的要求严肃处理。

㈢切实加强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

认真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和《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积极划转、理顺和落实职业卫生监管职责,抓紧建立职业卫生监管队伍和技术支撑机构。

建立健全职业病危项目申报、职业卫生许可、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等规章制度,确保年内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率有更大提高。

积极探索开展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试点工作,重点规范许可证发放标准、发证流程、现状评估和监督管理等环节。

着力规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防护设施设计、控
制效果评价和竣工验收工作。

继续以职业病危害严重的金矿开采、石材(料)加工、木制家具制造等行业作为重点,不断深化职业病危害防范治理。

六、加强安全技术创新,提升安全保障能力
㈠加快实施安全科技重点工程。

全面实施“十二五”安全生产规划,加快推进全市安全生产监管信息化工程与应急平台等对安全生产有重大推进作用的科研项目和重点工程。

积极整合优化安全科研资源,建立完善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用相结合的安全技术创新体系,大力组织科技攻关,力争取得重大突破。

㈡加大安全科技政策支持力度。

运用国家振兴装备制造业政策支持安全生产专用设备的研发制造,积极培育发展安全产业。

把安全科技纳入省技术创新的重点支持内容,通过规划计划、专项基金、奖励评审等推动鼓励安全技术装备和工艺产品研发利用。

强化政策的引导和带动作用,完善落实安全费用提取使用、安全产品所得税优惠、自主创新装备增值税即征即返等经济政策,进一步加大安全专项投入。

㈢加大先进适应技术装备的强制推行力度。

继续抓好地下矿山监测监控系统、井下人员定位系统、紧急避险系统、压风自救系统、供水施救系统和通信联络系统等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和尾矿库在线监测系统建设,确保按时完成建设任务。

抓好运输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等危险物品的道路专用车辆,旅游包车和三类以上的班线客车等车辆卫星定位装置的安装使用,力求年内全部完成。

抓好城区范围内周边有民居、公共聚集场所等加油站阻隔防爆材料、油气回收系统安装使用,力求年内全部完成。

七、加强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㈠加强应急救援队建设。

结合我市实际,整合应急资源,依托大型企业、公安消防等救援力量,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

积极推进重点行业(领域)专业应急救援等骨干救援队伍建设,提高队伍素质、改善技术装备。

建立紧急医学救援体系,
提升事故医疗救治能力。

㈡加强应急预案管理和应急演练。

落实市、县两级安全生产预案报备和高危行业企业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制度,加强企业预案与政府相关预案的衔接工作,增强预案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指导督促高危企业、人员密集场所、中小学校等,定期开展预案演练,提高对突发事故的应急处置、自救互救能力。

㈢完善应急救援机制。

加强重大危险源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加快建立市、县两级重大危险源动态数据库和分级监管系统,重点抓好分宜县、高新区等地相关企业安全生产动态监管的试点工作。

进一步健全应急救援协调联动机制,强化应急救援人才、装备、物资等方面的常态管理和紧急征调管理,加强安监与气象、国土等部门的协作联系,建立完善防范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预警和联合处理机制。

建立救援队伍社会化服务补偿机制,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应急救援。

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突发事件新闻发布工作,做到事故发生后及时、准确、连续发布消息,主动引导舆论。

八、推进标准化建设,提高企业基础管理水平
㈠全面推进达标创建工作。

加快制定和完善重点行业领域、重点企业安全生产的标准规范,以工矿商贸和交通运输行业领域为主攻方向,坚持分类指导,建立企业达标建设基础档案,突出抓好班组和岗位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着力夯实筑牢企业安全生产根基,进而推动专业和企业达标,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企业要力争在2012年底前实现达标。

㈡着力提升企业安全基础管理水平。

把达标创建活动与隐患排查治理、完善规章制度、加大安全投入、安全生产诚信企业创建等基础性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努力提升企业基础管理水平,提高安全保障能力。

对在规定期限内未实现达标的企业,要依据有关规定暂扣其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责令停产整顿;对整改预期仍未达标的,要依法予以关闭。

㈢切实加强达标企业评价结果运用和管理。

加强安全标准化分级考核评级,将评价结果向银行、证券、保险、担保等主管部门通报,作为企业信用评级的重要参考依据;对达标企业出现非法违法行为的,要视情况采取约谈、降级、取消等级等措施,予以坚决整顿。

各地、各部门和各有关企业要加强对继续深入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组织领导,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具体措施,强化超前预防,严格监督落实,确保取得实效。

市安委办要加强工作督查,掌握进展情况,确保各项措施执行落实到位。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和市政府有关部门要将本地、本部门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情况及时报送市安委办。

二○一二年六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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