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度番禺区科技攻关与科技成果转化计划项目申报指南【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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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2010年度**区科技攻关与科技成果
转化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为进一步提高我区自主创新能力,促进高新技术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加快建立和完善我区科技创新体系,结合我区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支柱产业发展、新兴产业培育和社会发展的需要,以开展核心技术、关键共性技术研究,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及市场竞争力的新产品、新工艺、新装备,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突出的科技问题为目标。
制定本指南。
一、申报条件
(一)项目申报单位和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条件
1.在番禺地区注册和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大专院校申报项目必须与企业合作申报,企业必须是主要承担单位);
2.主要从事与所申报项目密切相关的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的研发和生产,有较强的研究开发和成果转化能力;
3.是项目的直接研制者或产权拥有者,而非项目的中介机构;
4.有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合格的财务管理人员;
5.项目负责人应熟悉本领域国内外科技和市场发展动态,具有本领域的工作经验,是实际主持研究工作的科技人员,是申报单位正式职工;政府公务人员、退休人员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
6.申报单位拥有必要的成果商品化基础和条件,或者有明确的成果转化计划与措施;
7.已承担在研的区各类科技计划项目有2项的项目负责人或主要参加人员(指任务书中列前三位的人员)原则上不得申报新项目,也不能为申报新的项目而退出在研的项目;未承担在研区科技计划项目的,作为负责人或主要参加人员(指申报书中列前三位的人员)原则上只能申报科技计划项目1项;
8.承担区科技局科技计划项目的承担单位,须按时办理项目的结题验收手续。
不按规定结题或申请延期,时间已超过项目验收时间3个月的,其项目承担单位不得申报新的项目(项目承担单位是指任务书中的承担单位);
9.一级医院或其它医疗卫生单位,每个单位申报的项目数最多不能超过4项。
二级或三级医院,每个单位申报的项目数最多不能超过8项。
(二)项目需符合的条件
1.符合国家产业、科技政策,技术含量高,创新性较强,技术处于国内先进水平或以上。
2.项目成果具有可以预期的应用前景和经济、社会效益,并在番禺地区应用和产业化。
3.有比较扎实的前期研究工作基础和条件。
4.无知识产权纠纷。
5.同一项目不得在区各类科技计划中重复申报,一经发现,取消其在本申报年度区科技计划中的立项资格。
6.项目计划新增投入经费原则上不少于20万元(医疗卫生项目除外)。
项目计划新增投入不超过50万元的,区科技局扶持经费原则上不超过计划新增投入的50%。
项目计划新增投入大于50万元小于150万元的,区科技局扶持经费原则上不超过项目计划新增投入的40%。
项目计划新增投入超过150万元(含150万元)的,区科技局扶持经费原则上不超过项目计划新增投入的30%,不足部分由申报单位或参加单位自筹解决。
(三)优先支持的项目
1.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或者通过研究开发能够形成自主知识产权,并能向国家申请专利技术的项目;
2.以企业为申报主体,联合高校、科研机构,特别是联合我区大学城内的大学和科研机构单位的产学研合作项目;
3.研究开发过程中结合国际、国家或行业技术标准制定的项目;
4.经区级以上科技部门认定的科技型企业的项目;
5.企业申报创名牌产品的科技项目;
6. 企业研究开发节约能源、减少排污、清洁生产等技术的项目;
7. 我区重点扶持发展的汽车和船舶工业配套技术;
8. 对项目申报单位主管部门或(镇、街)承诺安排配套资金给予扶持的项目。
二、申报项目需提供的材料
(一)《申报书》
申报单位须填报《广州市**区科技计划项目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和《申报项目信息表》。
《申报项目信息表》的内容要与《申请书》内容一致,有关表格可通过**区科技局网站下载区下。
(二)必须提供的附件材料
1.《可行性报告》:提供《**区科技计划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简称《可行性报告》);
2.查新报告:提供具有查新资质单位出具的《科技查新报告》,(其中一份原件),2009年3月以后的查新报告有效;
3.需自筹资金的申报单位或参加单位,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2008年年度的会计报表(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审计单位公章)(2009年1月以后注册的新办企业不需提供)以及2009年7月份或8月份注意:专项审计报告不能替代审计报告;
4.2009年1月以后注册的新办企业须报送企业注册时的验资报告(复印件有效)和2009年7月份或8月份的企业会计报表(加盖企业财务专用章,其中一份原件);
5.关于项目进展的证明文件:如技术报告、鉴定证书、检测报告、行业准入证、以及用户使用报告等(复印件有效);国家专卖专控及特殊行业产品,应附相关主管单位出具的批准证明(复印件有效);
6.能说明项目知识产权归属及授权使用的证明文件:如专利授权证书(须附专利权利要求书)、专利受理通知书、软件登记证书、新药证书、临床批件、产权使用授权书、产权使用认可书、技术合同等(复印件有效);
7.与项目和申报单位有关的其他参考材料:如列入国家、省科技计划的有关批准文件、名牌产品证书、环保证明、奖励证明、用户订单等(复印件有效);
8.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9.企业资质证明材料,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软件企业证书等有关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10.多个单位联合申报项目,应提供相应的合作协议,并在协议中明确各自所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技术合作方式、产权归属、投入比例、收益分配等(其中一份原件);区科技局扶持的科技计划经费,由项目承担单位负责管理和使用,不得按比例分配的形式支付给各合作单位使用。
如项目承担单位需要支付项目研发等经费,由项目自筹资金解决(包括:项目承担单位与大专院校的产、学、研合作项目等);
11.申报单位或参加单位有自筹资金的项目,须提供
自筹资金承诺函(其中一份原件)。
(三)材料的装订
书面材料一律按A4纸张尺寸,按照“申报书”、申报材料附件的先后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七份。
同时报送录有
完整信息的《申报书》、《申报项目信息表》和《可行性
报告》电子文档软盘,软盘标签上须注明申报单位名称和
申报项目名称。
三、《**区科技计划项目可行性报告》编制提纲
(一)项目申请的必要性
包括:项目的重要意义、项目与“**区科技计划重点支持技术领域目录(2010年)”的符合程度、技术的先进性及创新性(与国内外同类研究的比较)、项目所研究的技术在
本领域的关键程度,以及本项目技术对相关领域、行业技术进步的推动作用。
(二)申报单位情况
1.申报单位基本情况
包括单位性质、人员、资产等。
2.研究开发能力
申报单位的研究开发情况,包括研究开发人员、设备、资金投入、主要成果和自有知识产权状况等,特别介绍本项目可依托的前期研究成果;
项目负责人简历及主要承担人员简介,重点介绍与本项目相关的技术经历。
3.财务、经济状况
重点说明单位财务、经济和管理情况对实施本项目的支撑能力。
提供经费配套承诺的申报单位要提供上年末总资产、总负债、销售收入、利税等财务数据。
4.申报单位的科研及生产经营管理状况
(三)项目实施方案
1.项目的目标、研究范围和主要内容
项目目标的确定及其主要依据;
项目范围的选择及其主要依据;
项目的主要内容。
2.项目的技术方案
包括主要技术内容及基础原理、工艺流程、拟解决的关键问题、主要创新点、主要技术参数指标与国内、国外同类先进技术的比较等。
3.项目的阶段与进度
项目各阶段的目标、进度安排以及完成目标的主要措施等。
4.资金筹措及使用
包括投资估算、资金筹措(包括配套资金数额及来源)和资金使用计划。
(四)经济及社会效益分析
1.市场前景
包括本项目技术转让的前景和产业化后产品的市场销售情况预测。
2.产品单位售价与盈利预测
根据产品的成本和市场分析,预测本项目产品进入市场的单位销售价格,并编制该项目五年的盈利预测,包括收入预测、成本预测、利润预测。
3.社会效益分析
包括对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协调发展、对本地区产业带动作用、对增进人民身体健康和增加就业等方面效益的分析。
其中对环境的影响应单独说明。
(五)风险分析
1.技术风险
从技术成熟性和可靠性方面分析项目实施的技术风险,以及应对风险的措施。
2.管理风险
分析企业内部管理的优势与不足,例如企业管理层的水平与素质、对人才流失的应对措施等。
3.市场风险
(六)《可行性报告》撰写注意事项
1.《可行性报告》一定要严格按照《**区科技计划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提纲》的要求实事求是地进行编制。
2.在项目名称下注明该项目主要涉及的具体技术领域和关键字。
3.应突出写明项目关键技术和创新点,创新实质是什么(例如是原理创新、结构创新、应用创新等);写明每一点的主要内容(如技术要点、主要指标等)。
4.与国内外同类先进技术、产品的比较,可用文字或表格的形式叙述。
5.撰写要求明确、真实,各栏目内容应完整,尽量使其丰富;不得随意空缺或省略,不能有缺项。
6.《可行性报告》应有清晰、完整的目录及页码。
四、申报程序、日期与地点
(一)申报程序:**区科技攻关计划项目、科技成果转化计划项目申报单位应将全套材料报上级主管单位(如无明确主管单位的,报所在镇、街科技管理部门)审查,各主管单位应对申报的项目进行认真审查,严格控制好申报项目的质量,加具意见并盖章后,将申报材料及软盘报送**区科技局业务科。
(二)项目申报受理截止时间:项目的申报受理截止日期为2009年11月20日,逾期不受理。
(三)申报受理地址:**区市桥街环城中路126号(**区科技局大楼一层业务科)。
五、形式审查
(一)区科技局将对申报项目严格按照《指南》要求进行形式审查,凡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项目本身不符合本指南申报条件和要求,或申报材料不完整不准确(含录制的软盘),或申报书填写内容不全(含印、章、签名不全),或超过项目申报受理日期,或申报形式程序有误等的项目,视为形式审查不合格,不再进入下一环节。
(二)形式审查结果将于受理截止后1个月内在**区科技局网站上公布,供各申报单位查询。
(三)区科技局对形式审查不合格的情形有解释权。
(四)申报单位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如发现弄虚作假,两年内不再受理该单位的项目申报。
六、其它事项
(一)区科技局将根据项目组织的重点和申报的情况(技术领域分布、项目数量、区科技发展战略等)对带动性大、覆盖性广、集成度高、示范性强的项目进行招标。
(二)本《指南》仅作为申报科技计划项目的指引,不作为对项目申报单位的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