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效的劳动合同可以申请补偿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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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效的劳动合同可以申请补偿金吗?
一、无效的劳动合同可以申请补偿金吗?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八条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
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
劳动报
酬的数额,参照本单位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第八十六条劳动合同依照本法第二十六条规定被确认无效,给对方造成损害的,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由此可见,劳动合同即使无效,给一方造成损失的,也
要赔偿。
二、劳动合同的主体有哪些?
劳动合同的主体即劳动法律关系当事人:劳动者和用人
单位。
劳动合同的主体与其他合同关系的主体不同:其一,劳动
合同的主体是由法律规定的具有特定性,不具有法律资格的公民
与不具有用工权的组织不能签订劳动合同;其二,劳动合同签订后,其主体之间具有行政隶属性,劳动者必须依法服从用人单位
的行政管理。
1、需要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对象。
按照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度的改革要求,需要签订劳动
合同的对象包括:新招用的劳动者、原有的固定工以及原固定工
身份的特殊人员。
所谓原固定工身份的特殊人员,是指根据劳动
部关于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的通知和贯彻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规定的以下人员:
(1)存在着劳动关系而没能履行劳动义务的特殊人员。
例如,用人单位的“富余人员、放长假”的职工,长期被外单位
借用的人员、带薪上学人员,请长期病假人员、停薪留职人员,
被派到合资、参股单位人员;
(2)企业、事业单位的中共党委书记、厂长或经理、
工会主席等。
2、需要签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
根据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需要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
同的用人单位包括:中国境内的企业法人,个体、合伙制非法人
经济组织;国家机关、事业组织和社会团体;特殊类型经济组织,如租赁经营(生产)、承包经营(生产)的企业等等。
三、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有哪些呢?
1、经双方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或
者职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用人单位因此解除劳动合同的,单位应根据职工在本单位工
作的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但最多
不超过十二个月。
2、职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
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
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
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同时还应发给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
医疗补助费。
3、劳动合同签订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
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双方又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由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应按职工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
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4、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
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必须裁减人员的,用人单位应按被裁减人
员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
济补偿金。
以上就是由为您整理的无效的劳动合同可以申请补偿金
吗的相关内容。
我们可以了解到劳动合同无效的在一定情形下也
要赔偿。
在进行劳动合同签订的时候要看好了里面的内容,不要
因为一些疏忽导致合同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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