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大学票据管理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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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大学单据管理规范
为了增强学校的单据管理,保障学校收费工作依法有序、合规合标、公然公正,依据教育部、财政部以及山东省物价局、财
政厅等上司主管部门的相关文件精神,联合我校实质状况,拟订本规范。
一、单据的种类
学校的单据分为中央财政单据、山东省财政单据、济南市税务发票、学校自制单据四类。
1.中央财政单据
中央财政单据是指学校向中央财政部购置的中央行政事业
收费收条。
包含中央高等学校专用收费收条、中央单位行政事业性收费一致收条和中央单位资本来往收条三种。
2.山东省财政单据
山东省财政单据是指学校向山东省财政厅购置的收费专用
单据。
包含山东省医院门诊收费专用单据、山东省医院门诊医药
费专用单据、山东省医疗保险门诊收费专用单据、山东省医院住院收费专用收款单据、山东省少儿园托儿所收费专用收条五种。
3.济南市税务发票
济南市地税局税务发票是指学校向济南市地税局历城分局
购置的山东省济南市服务业、娱乐业、文化体育业通用发票(平)。
4.学校自制单据
学校自制单据包含山东大学校内来往结算凭据、山东大学水电费收条 (手写 )、山东大学水电费收款收条(机打 )。
二、单据的合用范围
1.中央财政单据的合用范围
中央高等学校专用收费收条和中央单位行政事业性收费统
一收条合用于山东大学的行政事业收费。
中央单位资本来往收条仅限中央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集体、政府举办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用于本部门内部的暂收暂
付、非盈余性代收代付业务、上司补贴收入开具的记账凭据。
2.山东省财政单据
山东省医院门诊收费专用单据合用于山东大学各校医院门
诊收费。
山东省医院门诊医药费专用单据合用于山东大学各校医院
学生查体及疫苗注射等门诊项目的收费。
山东省医疗保险门诊收费专用单据合用于山东大学各校医
院医保门规项目的收费。
山东省医院住院收费专用收款单据合用于山东大学各校医
院住院费项目的收费。
山东省少儿园托儿所收费专用收条合用于山东大学各少儿
园管理费、代劳费、保育费、杂费项目的收费。
3.济南市税务发票
山东省济南市服务业、娱乐业、文化体育业通用发票(平)
在山东大学主要应用于文化体育业、其余服务业、住宿、餐饮业
和租借业五个方面。
详细包含项当今:
(1)文化体育业详细项目包含版面费;
(2)其余服务业详细项目包含科技咨询、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参赛费、参展费、复印资料费、刊物
资料定阅费、会务费、场所费、培训费、灵活车管理费、维修费、绿化服务费、管理费、卫生费、代理费、交通服务费。
(3)住宿详细项目包含住宿费;
(4)餐饮业详细项目包含餐费;
(5)租借业详细项目包含房子租借费;
4.学校自制单据
山东大学校内来往结算凭据合用于校内各单位之间经济往
来,不得对外使用。
山东大学水电费收条合用于后勤管理处水电费项目的收费。
三、单据的管理
计划财务处对全校收费所使用的单据进行一致管理。
我校正收费单据管理的基本流程以下列图:
单据印制单位济南市税务局中央财政部
购入核省财政厅
委
入销
托
买库票购入
印
库据
制买库
学校计划财务处
申
领
出核整
库销理
票销
据毁
单据使用单位存根销毁部门
山东大学收费单据管理的基本流程图
1.收费单据印制、购置的流程
(1) 计划财务处单据管理人员依据学校业务的需要,依据“满足需求、略有库存”的原则,向中央财政部、山东省财政厅和济
南市税务局购置收费单据,印制山东大学校内来往结算凭据、山东大学水电费收条。
(2)计划财务处单据管理人员将印制或购置的收费单据成
立收费单据登记簿,详细登记收费单据的印制购置时间、种类、
数目和起止号码后入库管理。
2.学校各单位申领收费单据的流程
使用收费单据的校内非法人部门,推行“凭表办本、凭本事
票、按需申领,验旧换新”原则。
(1)各单位依据单据的使用范围和本单位的需要填写《山东
大学收费立项申请表》,加盖单位公章,交业务主管部门审察后
报计划财务处。
经分管处长同意后,到综合部办理“山东大学收
费单据领销登记簿”。
“山东大学收费单据领销登记本”包含单据所使用的单位名称、负责人、联系人、联系方式、同意申领单据种
类、同意申领单据数目、申领单据名称、申领时间、申领数目、
申领人署名(章)、核发单位(章)等信息。
(2)申领人持“山东大学收费单据领销登记本”到计划财务处
综合部申领所需收费单据。
(3)计划财务处单据管理人员,依据收费所合用的单据种类
发放收费单据,并在收费单据登记簿详细登记领用单位、领用人、领用数目、领用时间等信息。
(4)计划财务处单据管理人员做出库登记。
(5)收费单据出库,交申领单位做事人员。
3.单据使用的基本要求
(1)收费单据在启用前,应该检查单据能否出缺页、漏页、
重号等状况,一经发现,应实时向财务部门报告。
(2)依据收费项目性质正确使用收费单据,不得高出该单据
的使用范围。
(3)单据填写应做到内容完好、书写工整,印章齐备。
出具
单据时,要按单据格式照实填写收费日期、缴费人姓名(学生收
费应明确学生类型、年级、专业、学号、姓名)、收费项目名称、计费标准、计费金额、经办人等内容。
一张单据若有两个以上项
目,须分别填写,收款后在收条联加盖财务专用章。
(4)若有单据填错,各联均加盖“作废”戳记,保留其各联完好,以备检查,不得涂改、挖补、撕毁,并从头开具单据。
(5)若有发票丢掉,应实时查明原由,写出版面报告,申明
作废,报计划财务处办理。
(6)填写单据金额要规范,数字不得任意省略,应按所收金
额开具单据。
4.申领单位保留单据的基本要求
(1)各申领单位应成立健全单据管理方法,合法、合规地使用
单据。
拥有学校委派会计的单位,委派会计负责所在单位收费单
据的领用、保留、入账、核销等手续。
没有委派会计的单位,
单位负责人要指定专人负责所在单位收费单据的领用、保留、入账、核销等手续,并到计划财务处存案。
(2)各申领单位的委派会计或单据管理人员要登记保留好空
白单据、作废单据和存根,不得销毁或抛弃。
全部单据不得转借、代开或代管。
单位负责人、委派会计和单据管理人工作岗位发生改动时,要实时办理交接手续,并在“山东大学收费单据领销登
记本”长进行登记。
(3)各申领单位领取单据应持“山东大学收费单据领销登记
本”和上一次申领并已用完的单据存根,到计划财务处办理“销旧领新”手续。
5.收费单据核销的基本流程
(1)领用单位在收费业务结束、领用单据使用完成或按规定
缴回单据时间将收费单据缴回计划财务处进行核销。
(2)每本收费单据用完后,收费单据使用部门一定依据收费
单据封面和封底所列示内容填写清楚收费项目、实收金额、使用份数、作废份数、启用日期、用完日期和经办人等。
(3)单据核销时,计划财务处单据管理人员应检查单据能否
依据规定使用,能否实时入账,能否拥有山东大学收入入账单、
能否按规定填写收费单据的单据封面和封底所列示内容等。
(4)计划财务处单据管理人员审察无误后予以在收费单据登
记簿注销,并登记“山东大学收费单据领销登记本”。
(5)计划财务处单据管理人员负责将济南市税务发票按期到
济南市税务局进行核销。
6.收费单据存根销毁的流程
(1)计划财务处单据管理人员须将已注销的单据存根整理归
档妥当保留。
(2)依据《财政部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单据管理规定》(财综字 [1998]104 号)第十五条“收费单位已开具的收费单据存根,保留期一般为五年。
个别用量大的收费单据存根寄存确有困难的单位,经同级财政部门同意,可适合缩短保留期。
”规定,计划财务处单据管理人员须将销毁收费单据存根登记造册,经计划财务处审察后,在相关部门的监察下一致销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