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银保监分局关于王健任职资格的批复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锦州银保监分局关于王健任职资格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锦州银保监分局
•【公布日期】2021.07.21
•【字号】锦银保监发〔2021〕154号
•【施行日期】2021.07.2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失效
•【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
正文
锦州银保监分局关于王健任职资格的批复
锦银保监发〔2021〕154号华夏银行锦州分行:
你行《华夏银行沈阳分行关于对王健进行高管任职资格核准的请示》(华银沈发〔2021〕304号)收悉。

根据《中国银保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审核,核准王健华夏银行锦州分行行长的任职资格。

该拟任人应自我分局批复之日起3个月内到任,并向我分局中小商业银行监管科报告到任情况。

如未在上述规定期限内到任,本批复失效,我分局将办理注销手续。

此复。

锦州银保监分局
2021年7月21日。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