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教师“跟班走”的优与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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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教师“跟班走”的优与劣
所谓“跟班走”就是接手一个班的班主任或学科之后一直任教这个班,直到学生毕业。
根据笔者的自身感受,频繁变换班主任或科任教师的确会给学生带来极大的不适应。
笔者之一初中时语文、数学、化学学科都曾换过两个以上的教师,不同的教师个性不同,教学方法也不同,所以每换一个教师都要适应一段时间,给学习造成了不小的影响。
尤其是化学老师兼班主任调走后,甚至有过向学校上访请求他留下来的冲动。
新教师不可谓不负责,但对朝夕相处了两年多的班主任已有了不小的感情,突然说走就走了,难免给自己的心绪造成了很大的波动。
所以,对教师“跟班走”一直是持赞成态度的。
一个成年人一旦对某件事形成了自己的看法和观点便不易改变,但一件偶然的小事,却让笔者对“跟班走”有了新的看法。
一天,笔者夫妇逛街时,在一家小店相中了一条牛仔裤,店主是个四十多岁的湖北妇女,很健谈,曾经是小学老师,在给笔者改脚边的过程中,一打开话匣子就滔滔不绝地说了起来,其中谈到了教育。
她说,云南的教育要比湖北落后很多,比如高考吧,相同的分数在云南可以上本科,在湖北专科都上不了。
云南的教育不科学,老师总是跟班走,湖北的学校老师是不跟班走的,不管是中学还是小学,任何老师都只能上一个级,比如一年级老师没有特殊原因就只能上一年级,二年级老师只能上二年级。
而云南这边老师是跟班走的,小学六年就那几个老师,初中三年也是就那几个老师,碰上好老师倒也罢了,碰上不好的老师,学生就荒废了。
店老板不知道笔者夫妇也是教师,以一种很内行的口吻侃侃而谈,由教育又说到湖北的经济发展、湖北的名人数量等等。
笔者很少有插嘴的机会,只能诺诺应答。
走出小店,笔者夫妇又谈起了店老板的话,深以为然。
湖北地处荆楚之地,位于鱼米之乡的长江中下游平原,自古以来人文鼎盛,经济发达,边陲之地的云南自是不能与之相比的。
曾经一年的高考,云南全省上600分的人数甚至不如黄冈中学一所学校的多。
湖北的教育确有许多值得借鉴的地方。
就小店老板所说的中小学教师跟班走与不跟班走的问题,笔者夫妇也作过深刻的探讨。
那么,到底是跟班好还是不跟班好呢?笔者觉得各具优劣,总的来说,是优大于劣,小店老板的话不无道理。
中小学生处在人生中生理心理发展的关键阶段,生理发展需要教育,心理发展则更需要教育。
中小学教育的目的是要培养学生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为学生长大成人成材打下坚实的基础。
教师跟班走,利于学生心理平稳发展,从而健康地学习和生活。
对于教师来说,跟班走利于深入了解每一个学生的个性特征,从而做到因材施教。
反之,如果教师不跟班走,一方面,每换一个教师,学生都要对新教师的个性、教学方法做出新的适应,适应力不强的学生容易对新教师产生抵触心理,从而对学习带来负面影响。
另一方面,从教师的角度来说,经过一年的努力,原班级的教学成绩已经有了很大的提高,新学期开始时却不得不把自己的“成绩”拱手相让,接手的班基础好倒也罢了,如果接手的是个“滥班”,对教师来说是不公平的,会影
响到教师评优晋级,进而影响到学校工作的正常开展。
基于这些考虑,笔者所在的学校如无特殊原因班级的科任教师一般是不会轻易更换的。
所以,教师跟班走不管对学生还是对教师都是人性化的,但仔细分析,对学校教育却是不利的。
一方面,对学生来说,如果教师跟班走,碰上好教师倒也罢了,碰上不负责的教师,试问人生有几个六年,又有几个三年?就算每个年级所碰到的老师都是负责的老师,但是每个老师个性是有差异的,利于学生充分吸收不同老师的长处,为自己的成长增加砝码。
比如,初中换三个语文老师,他就可以吸收到三个老师的精华,如果只是一个老师则只能得到一个老师的精华。
另外,每年换一个科任老师,今年碰上的老师不负责,不一定明年碰上的也不负责,可以把因教师不负责而给学生带来的负面影响降到最低。
另一方面,从教师的角度来说,反复地从事同一个年级的教学,利于教师深入透彻地了解教材,了解所在年龄段的学生的心理特点,从而在教学中举重若轻,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
综上所述,笔者认为,中小学教师跟班走确实是劣大于优。
倘若荆轲不是刺客,也就更不可能身如飘蓬,居无定所,也许不可能遇见高渐离,所有一切都是冥冥之中的注定吧!
“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
”知己的离去,让高渐离心如刀割,整日独自击筑高歌,在痛苦中浑噩度日,这样疏懒的生活,无人懂他,对他来说已经倦怠了,他厌倦了这种孤独和苟且的日子。
他本可以大隐于野,疏远于喧嚣处,可是他同样选择了一条不归路。
去咸阳宫为上宾演奏,最终被人认出,他并不害怕,倒是坦然自若。
因为他心里清楚这里就是染过他知己——荆轲的鲜血的宫殿,若能在这里死去,也算是一种缘分。
然而事与愿违,秦王并没杀了他,给他一个痛快,而是熏瞎了他的双目,让他生不如死。
在一次次的心伤中,他在筑中灌满了铅,仿效荆轲,想与秦王同归于尽,只是他心里非常清楚,他根本伤及不了秦王毫发。
他之所以如此,以卵击石,无非就是想痛快死去,是一种求死的方式罢了。
千百年以后,后人深记那易水的水有多寒冷,那易水的风有多刺骨。
那句“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里融入了多少痛苦和无奈?
几千年之后,易水的水,易水的风,易水的雪,一年复一年,而那个凄美的故事,也这样经久不衰的传颂着。
不由让我又想起伯牙绝弦的故事来,因为知己子期的离世,伯牙绝弦谢知音。
人世间有一种高山流水的知己,叫伯牙和子期,也有一种侠义知己,叫荆轲与高渐离。
古语曰:“士为知己者死。
”这可能是世间最高的知己情意了吧!
人生漫漫,朋友易得,知己难求。
知己情,是我们需要用生命去珍惜和呵护的情意。
然而这个时代,情意似乎越来越廉价,从深交到陌生。
若你遇到知己情,别忘了好好珍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