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处置突发事件的法律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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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第31期(总第46期)
科技视界
Science &Technology Vis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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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视界作者简介:王敏(1978—),女,河南郑州人,河南警察学院法律系,讲师,法学硕士,研究方向为行政法学、警察法学。

1警察处置突发事件的正当性基础
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提出,要坚定不移地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基本要求。

警察已经成为现代社会正常运转的一个必要因素,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中,必然要求人民警察更多地参与到维护社会秩序,保证公共安全的行动中。

那么,警察采取这些行为的法律基础在于何处呢?1.1法律基础
首先,宪法是警察介入处置突发事件的基本法律基础。

警察在处置突发事件时可能发生的对公民基本权利的限制,实际上也是基于从根本上保障人权的需要。

第二,我国《人民警察法》明确规定了警察的任务是维护国家安全,保护公民的人身、财产安全,这实际上为警察介入处置突发事件提供了法律基础。

第三,我国的《突发事件应对法》明确了警察在社会安全事件发生后依法采取相应的应急处置措施,包括对人身、财产、公共场所活动的限制。

第四,在其他法律、法规中也为警察处置突发事件提供了法律依据。

如我国《戒严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都有类似的规定。

从上对相关法律的分析中,我们知道在突发事件的处置中,警察是不可或缺的力量之一,但是从我国的法律来看,警察对突发事件的处置规定得似乎不够具体、详尽。

而实际情况的多样也要求不能只局限于追求形式上的依法处置,这样不可避免地会导致权力的僵化,反而使保障人权这一终极目标难以实现。

在这里我们可考虑以下三个理论:紧急避险理论;紧急权理论;被允许的危险理论。

1.2理论基础
1.2.1紧急避险理论[1]
对于突发事件只是表现为突发性的一般事态,警察为有效处置而采取的一些缺少法律授权的措施,甚至可能是和法律规定不符的措施,但却具有良好的效益,该措施并不见得不容于法治社会,也不应轻易地否定其合法性,其正当性更多地可以从紧急避险理论中获得。

比如,发生在高速公路上的一起交通事故,当事人被挤压在汽车的大杆之中,流血不止,情况十分危急。

交警赶到现场后,尝试多种援救方法都无效,最后只得决定用电焊切割。

在切割过程中,不小心火花蹦到流淌到路面的汽油上,引起火灾,将汽车烧毁。

当然,交警也成功地将司机救出。

在该案的处置中,使用电焊切割方法援救,违反了《消防法》第18条之规定,但却可以援用紧急避险理论来解释其行为的正当性。

在突发事件的处置中,要衡量警察行为的正当性,应当考虑的是整体上、总体上显现出对公共秩序的维护、对公共利益的保护等方面的效果与价值,但就局部的、个别的强制措施而言,有的时候可能很难就能断定和衡量其保护的利益与侵害的利益之间的大小。

1.2.2紧急权理论
对于紧急状态,在传统上一直有紧急权(emergency power)理论来阐述。

就是,为有效应对高度危机状态,可以允许宪法上规定的公民人身自由、住宅不受侵犯、通讯自由、表达自由、集会自由、结社自由以及财产权等基本权利全部或者部分地暂时失效。

在学术史上曾认为紧急权能够解释在紧急状态下可以采取独立于宪法之外的措施,并将其合理性诉诸“国家理性”。

我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规定第69条规定紧急状态的问题。

但是,这种立法仍然无法完全克服立法机关预测、规制能力有限和滞后问题,因此,有必要完善公开承认和事后批准的制约
机制。

[2-4]
1.2.3被允许的危险理论
警察处置突发恶性事件的行为应视为被允许的危险。

突发恶性事件不同于一般事件,其对公共安全的威胁程度、情况紧急程度及受社会关注程度较一般突发事件更为严重。

突发恶性事件不同于一般事件的这些特点决定了处置活动具有高风险、高难度,处置过程难免造成包括人质、群众和警察的伤亡,属于风险事件。

因而,处置这类事件不采取冒风险的方式很难达到维护公共安全的目的,即实施危险行为是处理这类事件的必然选择。

在处置突发恶性事件中,允许警察在尽到谨慎行为的注意义务的前提下,在可能造成适度危险的范围内采取措施,是保护公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需要。

2警察处置突发事件应当遵循的原则
应急状态使警察拥有更多的紧急处置权,对于公民权利的限制也多于正常时期,如果处理不好,很容易造成滥用职权和不必要地侵犯公民权利的后果;从另一方面看,也可能造成推卸紧急处置权的情况。

因此不能仅仅满足于这些权力具有法律根据,而且还应当在行使这些权力的时侯尤其注意遵守特定的法律原则。

2.1公共利益原则[5]
处置突发事件中需要对一些人的权利甚至相当多的人的权利进行限制,这种限制的必要条件是具备法律根据,但仅此一项还不够,它还必须符合最大多数人的利益。

这一原则的现实作用在于防止个别官员假借法律规定的强制措施实现打击报复、保护个人或小团体的利益。

诸如借抗击“非典”为由拦路设卡,强行收取消毒费的做法,就违背了这一原则,因而是一种表面上具有法律根据(符合法律形式要件)而根本违背法律原则和精神(不符合法律实质要件)的非法行为。

2.2适度和必要性原则[6]
它要求警察所采取的限制公民权利的强制性措施一定要有一个合理的度的界限,同时这些措施在合理的度的范围内是必要的。

度的把握应从三个方面考虑:即符合客观情况的需要,具有相应的科学依据,其强度不能超过必要程度。

在应急状态下采用这一原则的时侯,合理的度和衡量标准必须符合紧急状态时期的形势和客观条件,而不能简单地根据正常状态下的标准来衡量,也不可采用绝对等量的公式为标准,必须允许一定的公差度,以避免出现因为担心超过必要的界限而放弃应当履行的职责,从而造成更大危害后果的现象。

2.3效率原则
这一原则要求警察在获得突发事件的信息和线索后,要迅速组织处置力量,果断正确地采取相应处置措施,控制事态发展,使事件的影响和危害性降到最低。

突发事件在发生后,如不能及时有效地处置,不仅会浪费人力物力,而且事态可能会加以蔓延、泛滥,造成更大的影响和损失。

为保证处置工作的效率,就要求警察要及时准确地掌握信息,做好预案,把握时机及时有效地处置。

2.4解决社会矛盾原则
我国公安机关不同于其他国家的警察部门,中国的警察也不同于其他国家的警察。

公安部周永康部长提出,中国的公安机关不仅要依法打击犯罪、维护社会治安,更重要的是要依法维护稳定,切实巩固共产党的执政地位。

这是中国公安机关和外国警察机关最大的不同。

人民警察在处置突发事件中处于一线位置,往往起着主力军作用。

在突发事件发生后,要积极协助和配合政府及有关部门努力减少纠纷,及
警察处置突发事件的法律思考
王敏
(河南警察学院河南郑州
450002)
【摘要】突发事件的发生直接影响着社会的稳定与和谐,作为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治安秩序的人民警察,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中应当起到应有的作用,成为参与恢复社会秩序和安全的重要力量之一。

人民警察的应急处置行为却又不可避免地造成公民的权利和自由受到比一般情况下更多的限制。

我们有必要对其行为的正当性、遵循的原则、行为的内容等问题进行认真的思考。

【关键词】突发事件;处置;法律思考
法制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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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第31期(总第46期)
科技视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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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CIENCE &TECHNOLOGY VISION 科技视界(上接第248页)管理者应充分尊重酒店员工,使酒店员工在自我约束和自治的条件下完成其个人目标。

酒店员工在满足其心理需求和心理期望的同时也实现了酒店的组织目标。

这是一举两得的“双赢”或者多元化发展的“三赢”举措,酒店员工、酒店管理者、酒店业主等都在酒店的柔性化管理中得到成长和利益。

因此,酒店管理者在构建良好心理契约的基础上,将柔性化管理的管理理念和管理方式融入酒店的激励机制中,使酒店员工真正实现自我管理。

这将极大地激发酒店员工的个人潜能,实现酒店员工个人绩效与酒店经济绩效和社会绩效的提升。

3.3建立酒店的学习型心理契约
学习型心理契约借鉴了学习型组织,主要强调酒店和酒店员工双方都应根据酒店得以发展的社会环境和酒店的发展状态与趋势及时更新彼此的心理契约,而不是始终保持原状。

酒店员工在为酒店工作期间有不断学习的义务,应使酒店员工发自内心地认同这种义务并转变为他们自发的行为,为保持酒店持续的竞争优势和可持续发展作出自己的贡献。

而作为回馈,酒店应为员工构建能更好地确保员工发展自由的激励机制,提供更好的工作环境和培训机会。

学习型心理契约的建立能使酒店内形成振奋人心、充满活力的组织氛围。

这样,不仅能减缓酒店员工的流出,而且将能吸引更多优秀员工的加入,更进一步强化和优化这种组织氛围,使酒店的组织绩效蒸蒸日上。

3.4实施科学的职业生涯管理
职业生涯管理是一种典型的基于心理契约的激励模式,是使心理契约长期有效的基本条件。

Herriot 与Pemberton 以及Guest 的研究表明,心理契约是组织与员工所感知到的彼此为对方提供允诺和责任的综合,是双方互惠互利的期望综合。

酒店管理人员要切实从员工的角度出发,将酒店员工的职业生涯目标与酒店的整体目标联系起来,为酒店员工建立与酒店长期发展尽可能保持一致的个人发展规划,实现员工个人目标与酒店需要之间的最佳匹配和平衡。

酒店员工通过酒店工作中所取得的成就和自我发展获得满足感,酒店则从更多贡献和更加忠诚的酒店员工所带来的绩效中获利。

这样,使酒店和员工的双向效益最大化,使双方的心理契约更加完善,也更进一步平衡了酒店员工的心理契约管理和有效激励的效果。

因此,实施基于心理契约的职业生涯管理对酒店员工和酒店自身的发展均至关重要。

[1]胡朝举.西方激励理论与我国酒店员工激励现状研究[J].商场现代化,2009(1).[2]游富相.酒店员工激励策略探讨[J].企业经济,2005(10).
[3]吴慧,徐栖玲.酒店员工激励因素的实证分析[J].旅游科学,2005(3).[4]张国宾,周爱军.基于重复博弈的心理契约分析[J].企业经济,2006(6).
[责任编辑:汤静
]
(上接第259页
)发电厂与变电站,并使之有效运行的一个庞大系统工程,要确保其施工质量,就应当对施工中每个工序进行严格的质量管理和控制,才能为电网整体安全、稳定运行提供有力支撑。

【】
[1]王文磊.浅谈输电线路在电力施工中的质量控制[J].城市建设理论研究,2012(1).
[2]李妍.保障架空输电线路施工质量措施探讨[J].科技创新与应用,2012(22).
[责任编辑:王静]
时舒缓冲突,妥善解决矛盾,最大限度地减轻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及社会安全事件等对社会的震荡。

2.5统一领导与分工协调原则
突发事件发生后,发生地的县级人民政府组织开展救援和处置工作,警察的处置行为应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进行,与其他相关部门分工协作开展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

3警察处置突发事件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3.1警方与媒体的良性互动
在今天的社会中,以报纸杂志、广播电视等形式出现的大众传媒的影响力正呈现出前所未有的强势。

有人干脆称传媒是立法权、司法权、行政权之外的所谓“第四权”[7]。

公安机关在处理突发性事件过程中,绝对不能忽视媒体的作用,要与媒体建立一种良性的运作机制,只有这样才能更好的维护社会稳定.为事件的解决提供良好的舆论环境。

目前在我国,警察可以说做到了与媒体的基本的沟通,比如信息公开制度,召开新闻发布会等,但存在一个非常典型的问题:面对突发性事件,公安机关在与媒体沟通时经常犹豫“该不该公布真相”、“何时公布”以及“公布到何种程度”。

最好的做法应该是“尽快地公布真相,并且在媒体找上门之前,先找他们”,这是已经被实践证实了的经验。

这样做的原因在于:在突发性事件中,媒体受制于消息来源的情况较平时严重,在事件发生初期媒体对于真相与事实皆不清楚,对于如何报道自己也还捉摸不定,新闻框架方向不明。

反过来说,在事件初期公安机关是很容易掌握社会情绪,让媒体报道随其“起舞”的。

公安机关这时应该发布“迅速且正确的大量信息”方能遏止谣言和猜测的产生。

在危急情况下公安机关和媒体的良性互动应从正确的定位和权责认知出发,以更积极的态度建立相互支持合作的关系。

3.2警察应急处置工作引发的法律责任归责问题
评判者在事后对警察的处置行为是否合法进行判断时,必须根据警察在特定情势下的情况判断,而不能根据事后的判断。

警察必须有权按他们当时的收集到的情况来行事。

判断警察应急处置工作是否合法必须根据突发事件发生时的情况判断,而不能根据以后发生的事情判断。

当然,采取处置措施的依据必须是合理的根据而不能仅凭主观臆测。

3.3警察应急处置中注意与社会共治
突发事件发生后,警察要与非政府组织共同应对社会危机。

社会越发展,越复杂,政府能力的有限性就越明显。

警察在处置突发事件时要将各方面的资源充分动员起来,从个人到社会团体、群众自治性组织(比如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充分调动起来
,以更好的控制事态发展,【参考文献】
[1][2]余凌云.警察预警与应急机制[M].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40,41.[3]田宏杰.刑法中的正当化行为[M].中国检察出版社,2004:85-86.
[4][德]弗兰茨·冯·
李斯特,编著.德国刑法教科书[M].徐久生,译.中国法制出版社,2001:402.
[5][6]王晨光.应急状态下行使紧急处置权的原则[OL]./bjpopss.asp.
[7]贺卫方.传媒与司法三题[J].法学研究,1998(6).
[责任编辑:王洪泽
]
(上接第223页)拌合时间是一般砼的1.5倍。

浇注过程中
,作好灌注记录,每根桩应做试件2组,并做好养护工作,以备砼强度评定。

[1]GBJ94-94建筑桩基技术规范[S].
[2]孙力文.桥梁钻孔灌注桩施工质量缺陷产生原因和处治实践
[J].浙江交通科
技,2003(2):48-49.
[3]丁先武,韦俊永.桥梁钻孔灌注桩发生断桩的原因及处理方法[J].建材技术与应用,2003(5):42-43.
[责任编辑:王迎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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