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服务理念 提升服务水平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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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服务理念提升服务水平
嘉祥县国土资源局李良瑞满正峰
为加强国土资源系统作风建设,提高服务水平和办事效率,改善投资环境,嘉祥县国土资源局出台四项制度,促进全县科学发展、跨越崛起。
“首问负责制”,即全员负责制,群众首问谁,谁负责。
单位或个人来联系和办理事务,机关及所属单位工作人员中凡被第一个问询者要“热情接待,负责到底”。
即被问询者属于事项承办人的,必须对其职责范围内的事项负责到底,立即办理,及时答复;被问询者不属事项承办人的,必须本着对问询者负责的精神帮助协办,将其引导到事项承办部门,交与事项承办人,方可完成所尽职责。
“马上就办制”,接到群众申请或上级部门、领导批办的事项,立即办理。
对单位或个人到国土部门按照规定程序请示答复和要求解决的问题以及需要办理的事项,机关或所属单位从受理之时起,必须做到“小事不出日,大事不出周”。
即属常规性、履行程序性、政策规定明确和有条件办到的,必须立即办理和及时答复;需要研究决定、请示上级政府部门、进一步调查了解情况的,必须在一周内分别完成并回复所要求单位或个人;属不能办理、暂缓办理和尚不具备解决条件的,必须立即或三日内回复其理由、延期办理和解决的时间;属特殊情况的,必须按时作出特别说明。
“限期办结制”,要求限期办结的事项,对于符合规定,手续(要件)齐备的,必须在期限内办结;对于一时不能办结的事项,要及时向领导报告情况,向办事者说明原因,并保证在宽限期内办结;对于不符合规定不能办理的,要向办事者解释清楚。
“责任追究制”,对未完成本职工作,或失职、渎职、行政不作为的,在行政审批和行政执法过程中,必须坚持按程序办事,亮证执法、文明执法,法律文书规范、行为合法,对违反法规政策,造成失误或导致不良后果的,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承办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进行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