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妆品配方师国家职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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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妆品配方师国家职业标准
1.职业概况1.1职业名称化妆品配方师。

1.2职业定义
选用符合化妆品安全要求的原料,进行化妆品配方(包括工艺)设计的人员。

1.3职业等级
本职业共设三个等级,分别为:三级化妆品配方师(国家职业资格三级)、二级化妆品配方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一级化妆品配方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

1.4职业环境常温,室内。

1.5职业能力特征
对化学品无过敏反应,色觉、嗅觉正常。

1.6基本文化程度
大专毕业(或同等学历)。

1.7培训要求1.7.1培训期限
全日制职业学校教育,根据其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确认。

晋级培训期限:三级化妆品配方师不少于160标准学时,二级化妆品配方师不少于120标准学时,一级
化妆品配方师不少于60标准学时。

1.7.2培训教师
培训三级的教师应具备本职业二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有关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供职资格;培训二级的教师应具备本职业一级职业资格证书或有关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供职资格;培训一级的教师应具备本职业一级职业资格证书2年以上或有关专业低
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3年以上。

1.7.3培训场地设备
满足教学需要的标准教室,具有称量、加热、搅拌等设备的化妆品制备实验室。

1.8鉴定要求1.8.1适用对象
专门从事或准备工作专门从事本职业的人员。

1.8.2申报条件
ⅰ.三级化妆品配方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2)具备本专业或有关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已连续专门从事
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有关专业就是指化学、化工、医学、医药及生物等有关化学类专业)(3)具备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已连续专门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

(4)具备其他专业
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已连续专门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经本职业三级非正规培训超过规定标准学时数,并获得结业证书。

ⅱ.二级化妆品配方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3年以上。

(2)获得本职业三级职业资格证书后,已连续专门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取得本职业三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二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4)获得本专业或有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后,已连续专门从事本职业工作8年以上。

(5)获得本专业或有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后,已连续专门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经本职业二级非正规培训超过规定标准学时数,并获得结业证书。

(6)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7)获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证书后,已连续专门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二级非正规培训超过规定标准学时数,并获得结业证书。

ⅲ.一级化妆品配方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0年以上。

(2)获得本职业二级职业资格证书后,已连续专门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取得本职业二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一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崭新职业实施期间:
(4)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14年以上。

(5)具备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证书,已连续专门从事本职业或有关职业工作11年以上。

1.8.3鉴别方式
分为理论知识考试和专业能力考核。

理论知识考试采用闭卷笔试方式,专业能力考核采用现场实际操作方式进行。

理论知识考试和专业能力考核均实行百分制,成绩皆达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

二级、一级化妆品配方师还须进行综合评审。

1.8.4考核人员与学生韧度
理论知识考试考评人员与考生配比为1:20,每个标准教室不少于2名考评人员;专业能力考核考评员与考生配比为1:5,且不少于3名考评员;综合评审委员不少于5人。

1.8.5鉴别时间
理论知识考试时间为90min,专业能力考核时间不少于120min,综合评审时间不少于30min。

1.8.6鉴别场所设备
理论知识考试在标准教室进行,专业能力考核在具有称量、加热、搅拌等设备的化妆品制备实验室进行。

2.基本建议2.1职业道德
2.1.1职业道德基本知识2.1.2职业守则
(1)爱岗敬业,忠于职守,自觉履行职责各项职(2)工作认真负责,严于律己,激进技术秘(3)勤奋自学,钻研业务。

(4)谦虚谨慎,团结一致协作。

2.2基础知识2.2.1化妆品基础知识
(1)化妆品定义、分类及功能。

(2)化妆品原料分类及功能。

.2.2..2皮肤、毛发基础知识(1)皮肤的生理结构及其特点。

(2)毛发的生理结构及其特点。

2.2.3胶体、界面化学基础知识(1)胶体稳定性理论。

(2)表面活性剂的特性及促进作用。

(3)乳化体理论。

2.2.4微生物学在化妆品中的应用(1)化妆品中常见微生物的分类及特性。

(2)化妆品中常见微生物的检测方法。

2.2.5相关法律、法规、标准知识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有关科学知识。

(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科学知识。

(3)《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的相关知识。

(4)《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的相关知识。

(5)《化妆品标识管理规定》的相关知识。

(6)《化妆品卫生标准》的相关知识。

(7)《消费品采用表明化妆品通用型标签》的有关科学知识。

(8)卫生部《化妆品卫生规范》的有关科学知识。

(9)《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规范》的有关科学知识。

(10)《化妆品安全性评价程序和方法》的有关科学知识。

(11)《关于发布易燃气雾剂企业安全管理规定的通知》的相关知识。

3.工作要求
本标准对三级化妆品配方师、二级化妆品配方师和一级化妆品配方师的能力建议依次环环相扣,高级别囊括低级别的建议。

3.1三级化妆品配方师职业功工作内容能能力要求相关知识1.化妆品常用基础原料的性能、1.能对油脂、表面活性剂等化妆品常用基用途及储运条件(一)原料辨识础原料进行分类2.化妆品禁用、限用原料原料筛选1.能根据质量报告辨别油脂、表面活性剂1.化妆品常用基础原料的规格(二)原料选择等化妆品常用基础原料的质量优劣2.能根据产品的性
能要求选用原料2.影响化妆品原料质量、性能的因素2.能根据原料特性确定其应用范围3.化妆品原料的理化指标含义1.能,识读护肤、护发、清洁、美容(彩1.护肤、护发、清洁、美容(彩妆)、妆)、香水、特殊类化妆品中3类产品的香水、特殊类化妆品配方结构的基
础配方结构(一)配方设计2.能设计护肤、护发、清洁、美容(彩妆)、2.护肤、护发、清洁、美容(彩香水、特殊类化妆品中1类产品的基本配妆)、香水、特殊类化妆品配方配方开方
发1.能设计护肤、护发、清洁、美容(彩1.制备化妆品的常用设备结构、妆)、香水、特
殊类化妆品中1类产品的原理、用途(二)产品制备制备工艺2.护肤、护发、清洁、美容(彩设计的基本原理组成2.能制备护肤、护发、清洁、美容(彩妆)、妆)、香水、特殊类化妆品的制香水、特殊类化妆品中的1类产品1.能检测化妆品的耐热、耐寒及离心稳定(一)理化指标性1.化妆品稳定性强化试验方法分析2.能检测化妆品的ph值、黏度、外观等2.化妆品常规指标的检测方法常规指标化妆品评价(二)质量评价2.能根据护肤、护发、清洁、美容(彩妆)、3.化妆品的卫生指标及其检测方香水、特殊类化妆品中1类产品的质量分法
析测试报告判断产品的质量3.2-二级化妆品配方师1.能评价护肤、护发、清洁、美容(彩妆)、香水、特殊类化妆品中1类产品的使用感1.化妆品使用性能评价方法觉2.化妆品安
全性指标备工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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