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危重病人转送特检护送制度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急危重病人转送特检护送制度
一、急、危重病人转送制度
1、由各种原因所致昏迷、中暑、溺水、脑血管意外、心肌梗塞等,各种类型的休克中毒、颅脑外伤、烧伤等危重病人,经抢救后转送病房时,必须有医生、护士护送。

2、护送中根据病人病情携带必备的抢救设备、药品及物品,以便在转送途中发生意外时及时抢救。

3、护送病人时,病人的体位一定要适宜,心衰病人应取半卧位,感染性休克的病人应取休克卧位(头部及下肢抬高30度),腰椎骨折病人要平抬到平车上,肢体骨折要将其肢体固定到功能位置后再进行搬运。

4、在护送病人途中,随时观察病人生命体征,到病房必须向病房医护人员交待病人的急诊病情,如血压、体温、呼吸、心率、神志、大小便,用药名称及剂量等。

输液瓶上写明药物及剂量等。

二、急危重病人特检护送制度
1、急危重病人急需做特检时,应有医护人员护送做检查,并携带必备的抢救设备,不宜搬运的病人在有设备的条件下一般在床边做特检。

行动不方便及老弱残的病人,做特检需由受过培训的支助中心工作人员护送、返回。

2、检查前:
(1)应根据患者病情、行为能力决定是否需要陪检,对危重及行动不便病人必须陪检。

输液病人必须由护士陪检。

(2)凡在急诊时间内特检的急诊病人,护士应事先与相关科室联系再由值班医生陪检,二值班医生在此期间顶一值班。

(3)陪检人员要了解病人病情、检查前的准备、特殊检查知情同意书签字情况等,根据病人的病情、身体状况采取适宜的陪送方法(平车、轮椅等),必要时随带急救药品。

途中陪检人员应注意病人的适当体位,严密观察病情,注意道路、车辆、搬运器材的搬运方法和速度。

3、检查中:陪检人员和医技科室人员应严密观察病人病情,一旦发生病情变化,应暂停检查,立即就地进行现场抢救,同时报告送检科主任和相关科室协助抢救。

5、检查后:
(1)陪检途中,发生意外情况时就地抢救,就近的医务人员有义务参与抢救,并及时通知相关医务人员,立即携带急救箱到场抢救。

(2)陪检人员及时向首诊医师汇报患者检查时的情况,向患者交代检查后的注意事项,及时在病程中记录特殊情况。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