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导工作职责和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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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教育局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督导组
督导工作职责和重点
一、督导工作职责
(一)加强沟通联系,指导帮助工作。
主动加强与联系单位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的沟通联系,按照局党委部署,向联系单位党组织提出工作建议,明确每个阶段的学习实践活动内容及要求,拓宽工作思路,创新工作载体,结合实际扎实开展学习实践活动。
(二)全面了解情况,督促解决问题。
深入各联系单位,了解掌握学习实践活动的整体部署及各阶段工作的进展、落实情况,分析排摸联系单位在学习实践活动中存在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共同研究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办法,并督促落实。
(三)总结先进经验,推动面上工作。
及时发现、总结提炼有特色、有成效的经验做法和活动中涌现的先进典型,积极向局党委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推荐,并协助做好宣传推广工作,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导作用,促进面上工作任务的全面落实。
(四)及时反映情况,当好参谋助手。
发挥好局党委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与各单位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既要及时把局党委指示精神和工作要求传达到联系单位,又要向局党委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反馈各单位在贯彻落实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
要加强对学习实践活动中带有普遍性、政策性和敏感性问题的研究,并提出意见建议,供领导小组决策参考。
二、督导工作重点
(一)督导学习实践活动方案的制定。
重点检查活动方案是否紧紧围绕科学发展主题和我局实践载体,明确符合单位实际的具体活动目标,确定切实可行的方法步骤和有特色、能够吸引广大党员干部广泛参与的具体活动载体;是否找准单位学习实践活动要解决的突出问题。
重点了解联系单位是否按照局党委要求,抽调精干力量建立学习实践活动的领导机构和工作班子及其运作状况。
(二)督导学习实践活动思想发动工作。
重点督导各单位的准备工作是否抓紧抓实,动员大会有没有把中央的精神、省委、市委、县委的部署和局党委的具体要求向广大党员干部讲清楚,有没有把本单位的目标任务和安排部署讲清楚,有没有把这次学习实践活动期间要着力解决的问题讲清楚。
(三)督导调查研究情况。
重点督导各单位有没有以“强化科学发展意识,提升教育创新能力”为主题,围绕“解放思想、形成共识”,深入开展调研活动。
单位领导班子成员是否带头调研;是否选择正反典型案例进行深入剖析;是否根据调研情况认真梳理影响和制约本单位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形成专题调研报告,提出科学发展建议。
(四)督导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
指导各单位紧紧围绕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在做好充分准备的基础上召开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
要求各单位领导班子实事求是地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刻分析主客观原因,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力求总结经验教训,提高思想认识。
(五)督导领导班子专题分析检查报告的撰写与评议。
重点了解分析检查报告是否吸收学习调研、征求意见、专题
民主生活会、民主评议和解放思想讨论的成果,反映领导班子形成的共识;是否找准影响和制约本单位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剖析存在问题的根源;是否提出解决突出问题的有效举措,明确今后科学发展的主要方向、总体思路和具体措施。
指导联系单位认真组织评议,广泛征求党员、群众的意见,修改完善分析检查报告,并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分析检查报告和评议结果。
(六)督导整改落实方案的制定和实施。
指导各单位依据分析检查报告,制定整改落实方案并认真付诸实施,按照解决问题和完善制度的轻重缓急和难易程度,分门别类地提出整改落实的工作目标、方式方法、时限要求、整改责任。
指导各单位扎实开展“科学发展大落实”行动,实实在在地解决一批影响和制约教育发展的突出问题,并建立长效机制,确保整改出成效。
(七)督导典型经验的总结工作。
指导联系单位结合自身实际明确主要载体、创造特色经验。
各督导组要在联系单位中有重点地选择1—2个单位(或1—2项工作)进行重点培养,早定位、多指导,认真总结梳理。
对总结提炼的特色经验和发现的先进典型及时向局党委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推荐。
(八)督导满意度测评工作。
指导各单位认真做好学习实践活动总结工作,并在此基础上开展好“科学发展、群众满意”测评活动。
要帮助联系单位科学设计测评方案,合理确定测评内容、参评人员范围,努力做到测评方式简便易行,测评结果要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
对测评满意度过低的单位,要帮助他们认真分析原因,限期抓好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