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我国有机食品的安全管理(新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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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我国有机食品的安全管理

(新版)

Safety is inseparable from production and efficiency. Only when safety is good can we ensure better production. Pay attention to safety at all times.

浅谈我国有机食品的安全管理(新版)

摘要:随着我国经济法发展,人民生活质量的提高和物质资源的不断充裕,人们越来越注意生活和饮食的质量。食品作为人们生存的物质基础,安全性关系到食品行业的发展和人们生活质量与健康水平提高,对国家经济的发展和老百姓的生命安全都产生重要影响。近年来经济的高速发展和国力的增强,我国的食品生产也得到迅速的发展,食品供给类型、数量和方式逐渐繁,人们对食品的质量与安全越来越关注。食品安全关系到食品产业的进出口,关系到国家经济的发展,关系到老百姓的生命安全。有机食品的生产发展和安全对增强我国的食品行业国际竞争力和地位十分重要,是当前乃至今后中国食品经济发展的主要趋势和重点。

关键词:食品质量与安全;有机食品;有机食品安全管理;发展状况

有机食品是随着有机农业发展而产生的,有机农业和有机食品应运而生的。有机农业是指在生产中完全或基本不用人工合成的肥料、农药、生长调节剂和畜禽饲料添加剂,而采用有机肥满足作物营养需求的种植业,或采用有机饲料满足畜禽营养需求的养殖业。有机食品必须符合四个基本条件:一是原料必须来自有机农业生产体系,或采用有机方式采集的野生天然产品;二是产品在整个生产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循有机食品的加工、包装、贮藏、运输等要求;三是产品在生产和流通过程中有完善的跟踪审查体系和完整的生产、销售档案记录;四是必须通过独立的有机食品认证审查。

1我国有机食品的现状

1.1我国有机食品的发展

20世纪90年代以来,世界有机农业迅速发展.到20世纪末,全世界194个国家中有141个国家发展了有机农业生产。同时全世界有机农业的生产面积逐年扩大,全世界有机食品贸易额与生产量也达到迅速增长。欧洲是有机农业和有机食品发展较快的地区。与国外有机食品产业的蓬勃态势相比,我国有机食品生产起步较晚,规模较

小。1990年浙江有机茶叶出口到西欧,1994年辽宁有机大豆出口到日本。20世纪90年代以来在国内外有机食品贸易机构的推动下,我国开始有少量地区按照有机农业生产要求进行种植和管理[1]。目前国内权威的有机食品认证机构有两家,一家是1994年国家环保总局批准建立的“国家环保总局有机食品发展中心(OFDC)”,另一家是农业部批准建立的“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在2002年建立的“中绿华夏有机食品认证中心(COFCC)”,负责全国有机食品的审查、颁证和有机农业的研究、咨询等工作,有利地推动了我国有机食品产业的快速发展。到目前为止,粮食、蔬菜、油料、肉类、蛋类、奶制品、饮料、酒类、咖啡、可可、茶叶、草药、调味品等等100多个品种,其中很多产品还畅销国外。现阶段我国有机食品的生产还远远不能满足国外市场的需求,发展的空间还很大。

1.2我国有机食品生产管理的问题

我国有机食品生产起步较晚,规模较小,生产发展技术较落后。管理部门和经验较少,缺乏相应的管理措施和相应的依据,在有机食品的发展中存在较多的问题。

1.2.1认证和法律体系不健全

我国是一个法制制度较强的国家,很多事的进行都必须依照相应的法律。我国有机食品的生产发展相对一些发达国家较晚,法律等各方面的制度还较少,缺陷较多,体质制度不健全。中国现行的法律法规中,没有一部直接针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法律,对经质量认证的农产品的监管更是无法可依。国家环保局有机食品中心(OFDC)是我国目前负责有机食品认证的主要机构,但其认证并未获得美国、日本和欧盟的认可,知名度也并不高。为进一步确立有机食品在中国的合法地位,中国政府出台了《中国国家有机产品标准》,遵照国家认证认监督管理委员会制定的《有机产品认证实施规则》(也于2005年通过)执行。该标准确定了中国有机产品的标准、范围和认证规则。在中国销售的所有标记“有机”和/或“有机转化”的产品必须符合《中国国家有机产品标准》的规定,并经由中国认证人员与培训机构国家人员共同认证,从而减慢了中国有机食品认证体系的完善和发展。与发达国家相比差距较大,如德国专门成立了有机农业组织联合体。“有机农业工作组”(AGO)负责制定德国有机

农业实施细则,建立自己的有机农业标准体系和认证体系,目前德国执行《2092/91条例》的有机农业认证机构共有59家。

1.2.2国家政策支持不够

中国有机农业的发展仍处于起步阶段,德国是当今世界上最大的有机食品生产国和消费国,德国专门成立了有机农业组织联合体。“有机农业工作组”(AGO)负责制定德国有机农业实施细则,建立自己的有机农业标准体系,明确有机农业生产中允许的投入,怎样对生产、加工、营销环节进行管理和监督,以及从非欧盟国家进口有机食品的要求。而我国则没有相应专业性的负责有机食品生产管理的组织或机构,尤其在许多食品的发展中与欧盟要求的差距较大。

1.2.3管理及服务体系不够完善

长期以来,我国有机食品的管理体系缺乏规划和行政管理职能,管理机构不健全,管理关系不协调。在中国有机食品的市场化运作过程中,出现了违规操作、多部门管理、重复认证等现象,看似管理较全,但出现问题后责任不明确,相互推脱不管,加大了对获证企业的监管难度。

1.2.4产业化优势不明显

我国拥有广阔的耕地面积,有充裕的物质资源,有机农业的发展迅速,加快了我国有机食品的发展。虽然,近年来我国有机食品产业的发展已初具规模,但有机食品的生产总量和开发面积等仍较小,并且品种较单一、生产技术较落后,无法满足消费者日益多样化的需求。我国有机食品产业化的优势并未显现出来,我国的有机食品生产企业大多规模较小,产品多为初级产品,并且产品的附加值不是很高。并且企业资金不足,运转不够灵活,不能给企业带来较高的经济效益。同时,缺乏具有较强市场开拓能力和组织生产能力的龙头企业,产业链条较短,无法形成品牌效应和规模效应。

2加强我国有机食品管理的对策

2.1完善国家政策、加强食品交流、

我国有机食品的发展相对较晚,经验较少,在技术和管理等方面都存在一定的滞后性。加强国际合作非常迫切,加强与有关国家和国际组织的沟通与合作,提高我国有机农业认证机构的国际地位,与国际规范化的认证形式接轨。要积极参与国际标准的制定,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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