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4年奉贤区政务公开工作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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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4年奉贤区政务公开工作意见》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政府及其他机构
•【公布日期】2004.03.17
•【字号】沪奉府办[2004]37号
•【施行日期】2004.03.17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4年奉贤区政务
公开工作意见》的通知
(二ΟΟ四年三月十七日沪奉府办[2004]37号)
各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公司、人民团体:经区政府同意,现将《2004年奉贤区政务公开工作意见》印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

2004年奉贤区政务公开工作意见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中纪委三次全会精神,根据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2004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总体部署,紧紧围绕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的要求,加大政府工作透明度,不断完善政务公开,进一步加强监督,改进工作作风,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联系,推进依法行政,为加快奉贤经济和社会的全面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二、工作目标
推进区政府政务公开,并以此带动和深化镇政务公开、企务公开、村务公开、
公共事务公开;继续推进行政执法告知制度,增强工作透明度,不断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积极推行电子政务,方便群众网上办事、网上查询和网上投诉。

三、主要任务
1、全面推行区政府政务公开工作。

要围绕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的要求,按照《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进一步确定区政府重大事项的公开内容,全面加强政府信息公开,要明确事权、财权、人事权公开的具体事项。

各部门要根据本部门工作职能,深化公开内容,重点抓好公开办事制度和程序公开,增强工作透明度。

对凡是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有关政策和工作都要公开,使群众切实开展监督,把评判权真正交给群众。

要积极推进电子政务,各部门都要在“中国上海-奉贤区人民政府网站”推行政务信息公开,及时调整已变更的信息内容,方便群众网上办事、网上查询和网上投诉。

区纠风办要协助有关部门加强网上政务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和评议。

2、巩固和深化镇级政务公开工作。

进一步完善和深化政务公开工作,完善制度,规范程序,加强管理和监督,拓展公开形式,提高公开质量。

对与群众关系密切的办事项目,继续以《告知单》等形式,公开到社区、村(居)委会;对内容已经发生变化的政务公开信息,要及时更新,做好日常维护工作。

区划调整后,各镇、开发区要及时调整领导小组,完善制度,落实责任,强化考核和监督检查,保证政务公开组织健全,制度落实,措施到位。

3、继续推进企务公开、村务公开及公共事务公开工作。

各镇、开发区及相关部门要积极配合总工会、民政局,继续推进深化企务公开、村务公开工作。

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事业单位,如学校、医院等要积极推行服务承诺、收费公示等公开办事制度。

4、进一步落实行政执法“三告知”制度。

各行政执法部门要把行政检查、行政强制、行政处罚“三告知”制度作为业务工作的重要内容加以落实,增强执法人
员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促进行政执法的公开、公平、公正,推进我区法治建设进程。

四、主要措施
1、加强领导,深入推进。

实行政务公开制度,是加强群众监督,建立廉洁、勤政、务实、高效政府的重要举措,有利于各级政府部门进一步转变施政观念,从制度上促进政府部门和工作人员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各级党政组织要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明确分工,强化责任,发挥职能部门的作用。

2、抓住重点,突出效果。

各级党组织要针对政务公开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加强调查研究,充实和完善公开内容,并对机构职能变化后涉及办事的政务事项尽快予以调整,在公开内容的合法性、完整性、具体性、统一性、规范性和有效性上下功夫,注重公开的质量和效果,力避形式主义。

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对凡是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有关政策和工作都要公开,切实把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3、加强考核,保障机制。

各地区、部门要把政务公开的实施情况纳入日常监督监察和考核领导干部廉政责任制、工作业务水平的重要内容,定期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落实“党委领导、政府负责、人大监督、纪检监察加强督促检查”的工作格局和“政府办公室组织实施及各部门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要按照《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要求,积极推进电子政务,方便群众网上办事、网上查询和网上投诉。

要加强网上政务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和评议,并通报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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